中标
[峡江县]原绿林宾馆1楼南面房屋(除烟酒专卖店)五年租赁权网络竞价公告(第1次变更)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2/07/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y22jx08005957
预算金额1.5万元
招标联系人肖女士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2022-07-11]

项目编号: JY22JX08005957
项目名称: 原绿林宾馆1楼南面房屋(除烟酒专卖店)五年租赁权网络竞价公告
标的名称: 原绿林宾馆1楼南面房屋(除烟酒专卖店)五年租赁权网络竞价公告,挂牌价15,000.00元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首日:2022年07月11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2年07月26日
延期处理方式: 另行公告。
项目简介: 位于峡江县巴邱镇人民路原绿林宾馆1楼南面房屋五年租赁权(以原宾馆大厅为中心分割,除烟酒专卖店)。租赁面积约120平方米。标的租期五年,租金按年预付。租赁用途:可用于餐饮、快递等服务行业。
重要信息披露: 起始价:15000元/年。 竞买保证金:3000元。
注:从第二年开始,每年在前一年的房租基础上递增10%。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本项目接受企业或个人报名。
2、具有良好征信记录。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主体(责任人)的,不得参与本次竞价。查询记录截止时间为挂牌截止当日。
与转让相关的其它条件:
见《网络竞价拍卖规则和须知》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原绿林宾馆1楼南面房屋(除烟酒专卖店)

五年租赁权网络竞价公告

定于2022年7月27日上午9时开始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子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采用网络竞价形式拍卖下列标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二、竞价标的及起拍价(设保留价)

位于峡江县巴邱镇人民路原绿林宾馆1楼南面房屋五年租赁权(以原宾馆大厅为中心分割,除烟酒专卖店)。租赁面积约120m2。标的租期五年,租金按年预付。租赁用途:可用于餐饮、快递等服务行业。

起始价:15000元/年。 竞买保证金:3000元。

注:从第二年开始,每年在前一年的房租基础上递增10%。

三、竞买报名条件

1、本项目接受企业或个人报名。

2、具有良好征信记录。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主体(责任人)的,不得参与本次竞价。查询记录截止时间为挂牌截止当日。四、展示地点和时间

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峡江县巴邱镇绿林宾馆人民北路64号)。

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7月26日下午17时止。

五、本次网络竞价的相关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7月26日下午17时止。

2、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2年7月26日下午17时止。

3、竞价时间:2022年7月27日上午9时开始。

4、报名地点: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

六、竞价资料的下载

1、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产权交易→所在辖区→吉安市→峡江县。

2、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产权交易→峡江县→交易公告。

3、峡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产权交易→交易公告。

七、报名须知

1、未注册的(不能重复注册)竞买人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先行注册登记(选择“交易主体”登录,点击“免费注册”,在投标人身份类型中勾选“产权竞买人”,填写基本信息注册),然后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已经注册的竞买人则在报名时间截止前直接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该网上交易系统要求电脑配置达到以下标准:操作系统:windows7以上;IE浏览器:版本IE9以上;辅助软件:建议使用office2010。

2、竞买人须按网上(电子)交易系统的规则和要求,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自行到银行或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将竞买保证金从报名人注册时绑定的同名银行账户转账至开户名为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峡江分中心的保证金账户(开户银行:登录系统后获取;银行账号:登录系统后获取)。交易中心对入账到非“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峡江分中心”账户的资金不负任何责任。

3、竞买人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后,须重新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查询保证金缴纳状况,点击同步银行入账数据并显示“入账成功”字样,网上(电子)交易系统报名才算成功。

4、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非报名人注册时绑定的银行同名账户出账、截止时间之后的到账以及未按网上(电子)交易系统提示向指定账户提交竞买保证金等情况,均可能被网上(电子)交易系统判定为无效竞买保证金,报名人将不能取得竞买资格、不能参与竞买。

5、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非报名人银行同名账户出账的竞买保证金退还手续,需要出账人持身份证明和相关转账证据至交易中心现场办理;报名人同名银行账户出账后逾期到账的,系统会自动办理退付。以上无效竞买保证金只能在竞价标的交易结束后才能办理退付。

八、竞买须知

1、竞买人在交易时间前用报名时的注册用户名登录网上(电子)交易系统参与报价,并应熟悉本次网上(电子)竞价的所有程序及操作;如不熟悉,请在报名期间内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如果在竞价过程中因操作失误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负责。

2、网上竞价开始时间为2022年7月27日上午9时。标的自由竞价时间为10分钟,延时竞价周期为120秒,报价结果以网上报价为准,最终报价为本标的竞价阶段最高报价。最高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即可成交。竞价阶梯为500元/次或其整数倍。

3、成交后注意事项

成交后,买受人须在竞买成交后三个工作日内联系峡江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签署《租赁合同》时买受人须带有效证件及复印件,如提供虚假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则不予以成交,该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4、未竞得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买受人签订合同并按规定付清款后,凭委托方出具保证金退还意见书办理竞买保证金退付。

5、峡江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对于本标的物未进行测绘,实际数据均以实际为准,不牵扯法律责任。

6、竞价成功后,使用者需依法经营,遵守《新消防安全法》,不得占用消防安全通道。其他事项不变。

九、联系方式

1、国泰新点技术支持服务热线:400-998-0000

2、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峡江县分中心:0796-3696192

3、峡江县国有资产经营公司:0796-3672976 18679664897 肖女士

峡江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022年7月

竞价须知

一、竞价标的及起拍价(设保留价):

峡江县巴邱镇人民路原绿林宾馆1楼南面房屋五年租赁权(以原宾馆大厅为中心分割,除烟酒专卖店)。租赁面积约120m2。标的租期五年,租金按年预付。租赁用途:可用于餐饮、快递等服务行业。

起始价:15000元/年。 竞买保证金:3000元。

注:从第二年开始,每年在前一年的房租基础上递增10%。

二、竞买报名条件:

1、本项目接受企业或个人报名。

2、具有良好征信记录。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主体(责任人)的,不得参与本次竞价。查询记录截止时间为挂牌截止当日。

三、网络竞价流程:

1、网上报名并缴纳保证金后,请在标的规定的时间进入“网络竞价”系统,竞价时间以服务器时间为准。

2、连续报价的竞价时段分为“自由竞价”时段和“延时竞价”时段,在自由竞价时间内,各竞买人可以自由报价,自由竞价时间结束后,系统进入项目设置的延时竞价时间段,若该时间段内有竞买人报价,时间自动往后延,若在该时间段内无人报价,竞价结束。

3、在竞价期间,请选择需要的加价倍数,确定报价后点击【确认报价】进行报价。界面左下侧的“历史报价记录”可记录竞价过程中的报价,报名人以编号标识。界面右下侧的“系统消息”框为报价过程中的提醒消息。进入延时竞价后,若无人报价,则时间结束后交易结束,若在限时竞价内有人报价,时间自动以设定“延时周期”重新倒计时往后延时。

4、本标的已设保留价,最终竞价如果低于保留价不予成交。

5、竞价结束后,系统会提示成交情况。

四、竞价方式

采用网络竞价增价方式,网上竞价开始时间为2022年7月27日上午9时,标的自由竞价时间为10分钟,延时周期为120秒,报价结果以网上报价为准,最终报价为本标的竞价阶段最高报价。竞价起拍价即为起始价(详见标的详情和说明),竞价阶梯为500元/次或其整数倍。

五、本公司声明

本次竞价标的的租赁面积,房屋结构等以展示现状为准,经营公司和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六、产权单位(峡江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特别要求

1、中标人需依法经营,不得从事非法活动。

2、从第二年开始,每年在前一年的房租基础上递增10%。先租后用,租金乙方必须在每个租赁年的第一个月一次性付清当年租金。

3、中标人须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

4、中标人必须对承租物进行日常维护。

5、未尽事宜详见《租赁合同》(样本附后)

七、竞买人(中标人)的权利和义务

1、竞买人在参加竞价活动前,有权了解竞价标的的具体情况,并要求工作人员对相关问题做出解释,陪同现场察看,获取相关资料。一旦进入网络竞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竞价标的的一切情况,并对所有文本资料表示认同。

2、竞价成交后,中标人须在竞价成交公示期满后(公示期三个工作日)三个工作日内联系峡江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电话:18679664897)签署《租赁合同》。

3、竞价成交后,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拒付成交款,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进行处罚。

峡江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租 赁 合 同(样本)

合同编号:

出租方:峡江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住址:峡江县百花路10号

法定代表人: 朱文剑 联系电话:13970601897

开户行:江西峡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174167601000006184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住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公民身份号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场地出租给乙方使用,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并签订如下合同条款:

一、出租房屋场地情况

乙方租用甲方座落在 。共建筑(场地)面积为 ㎡。租用期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乙方承租该场地用途主要用于:如办公、职工宿舍、餐厅、客房等,并保证符合国家有关城市管理、卫生防疫、消防、安全生产等有关方面规定。乙方将出租房屋用于其他用途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在保证出租房屋结构不变的情况下,先获取有关法律、法规办理改变房屋用途的审批手续,报一份国资中心存档。

二、租金与支付方式

第一年租金为 元(大写: 元整),租金一年一交,从第二年开始,每年在前一年的房租基础上递增10%。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日支付第一年租金 元。租金乙方必须在每个租赁年第一个月一次性付清当年租金。

三、其他费用

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通讯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乙方在租赁期间,因使用不当对店铺主体造成损坏,乙方必须负责维修完好,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所租店铺的主体结构。如需改变时,必须先经甲方许可,及规划、城管、城市创卫许可,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若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申报审批的,需在获得有关部门审批手续后,方可进行。

4、租赁期间,甲方将定期或不定期对所租场所进行安全等检查排查,乙方应无条件配合,按要求做好整改。

五、房屋转租和归还

1、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擅自中途转租。如确因需要转租的,必须向甲方书面递交申请,并经甲方同意,方可与转让方签订转让合同。

2、租赁期满后协议自动失效,乙方在该场地内建造的其他不动产设施归甲方所有。水、电、气、通信等设施因完好无损移交给甲方。

六、其他有关约定

1、租赁期间,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租赁房屋和场地进行违法活动。否则,出现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负责。

2、租赁期间,乙方务必做好消防、安全生产(应注意用水、用电安全)、卫生防疫、防范自然灾害等工作,防止出现安全事故,如出现消防等安全问题,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间,房屋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本合同自然终止,乙方按实际使用年限交房租,剩余租金甲方应退还给乙方。如遇政策性拆迁,属乙方装修等,由政府按有关规定补偿给乙方。

4、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但不得破坏原房屋主体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续租与停租

1、关于续租,甲方应在合同期满前叁个月通知乙方,并按程序组织挂网拍租。如乙方不再承租,归乙方的物品可带走,如原结构遭破坏,乙方应恢复原结构,乙方搬离前不得破坏装饰装修,并无偿交给甲方。如乙方续租,需参与竞拍,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如果竞拍失败,乙方应在合同期满十个工作日内搬离。

2、关于停租,如该房产因特殊原因不再出租,甲方应于租赁期满前叁个月告知乙方,乙方应在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搬离,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都由乙方承担。

八、本合同签订后即产生法律效力,如有违约,各自承担法律责任。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叁份,原主管单位执壹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联系方式: 1、国泰新点技术支持服务热线:400-998-0000
2、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峡江县分中心:0796-3696192
3、峡江县国有资产经营公司:0796-3672976 18679664897 肖女士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