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融资平衡方案项目【重新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2/0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融资平衡方案项目【重新采购】项目采购成交候选人公示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2月5日
一、评审及中标候选人情况
按照《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非招标方式采购管理实施办法》要求,评审小组于2月4日对3家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了评审,现一致推荐候选供应商情况如下: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候选供应商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由被授权委托人签署的,还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三、其它内容
公示时间:2024年2月5日。公示期间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如无异议,公示期结束后,采购人将依法确定候选供应商为最终采购供应商。
四、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五星路明珠国际商务中心3号楼
电 话:0571-87567756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五星路明珠国际商务中心3号楼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571-85391291
采购单位: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2月4日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2月5日
一、评审及中标候选人情况
按照《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非招标方式采购管理实施办法》要求,评审小组于2月4日对3家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了评审,现一致推荐候选供应商情况如下:
推荐候选供应商 | 报价金额 (元) | 排序 |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000元/个 | 1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候选供应商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由被授权委托人签署的,还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三、其它内容
公示时间:2024年2月5日。公示期间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如无异议,公示期结束后,采购人将依法确定候选供应商为最终采购供应商。
四、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五星路明珠国际商务中心3号楼
电 话:0571-87567756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五星路明珠国际商务中心3号楼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571-85391291
采购单位: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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