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湖南省地质中学直饮水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第1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中央净水设备扩建环境标志产品视2频监控系统检验机房装修软件涉水零件涉水材料室外饮水台日常清洁及维护水质在线监测设备衣帽柜网络摄像机紫外消毒装置终端机设备相关维保服务接水槽过流式紫外杀菌装置配电箱饮水终端设备密封的水处理系统产品水质自动检测装置饮水处日常维护及服务区域入侵侦测输水管线内部管道相关资质验收工具直饮水设备鞋柜对运动人脸进行检测启动临时运行集中布置管线机越界侦测新风系统中央制水设备浊度饮用水视频监控系统技术培训配件自动运行系统饮水水嘴售后服务臭氧发生器户内管线漏电保护器出水开关中央处理管道分散式供水设备设备进水管道城市给排水紫外线消毒设备运营水质检测原水箱组装辅助材料新零件洗手盆电源连接桶装水白饮水机加注用泵进口产品自动排污阀进入区域侦测过水滤芯内置麦克风专用水嘴技术支持臭氧消毒装置直饮水机手册埋地管道日常检修出水水嘴余氯保险环保产品净水量统计跟踪供饮水紫外线消毒装置纳滤处理方式节能产品耗材更换不锈钢材不锈钢磁翻板市政自来水电动电磁阀加压机组电磁铁进水自控阀水质采样阀改建加热内胆更衣室增压泵热水滤芯更换时间提醒建设工程粪大肠菌群管道连接件技术资料茶吧机饮水管维保期服务新建不锈钢管道拆除接弛装置釆用陶瓷片密封水嘴不锈钢零件泵房现场移动室内新排风口橡胶材料紫外线灯总净水量的计量装置纳滤工艺设备终身维修技术协助阀门燃料出水阀取水设备纳滤方式变频空调循环泵塑料材料净水箱修缮运行监督负压进气阀管道材料及部件设备整机两型产品瓶装水设计安装过滤滤芯保养水位传感器水处理装置水源直饮机零部件过水容器直饮水系统自动开关机流量监控终端饮水机不锈钢水槽电器电路伴随服务运输和保险净水流量安装调试原材料水处理机房
金额
64.9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2/09/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scg-202208240001
预算金额77万元
招标公司湖南省地质中学
招标联系人彭学良0731-85501944
招标代理机构智埔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侃18569415004
中标公司湖南和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64.9万元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湖南和润新德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湖南省地质中学直饮水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第1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湖南省地质中学直饮水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第1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CSCG-202208240001
二、项目名称:直饮水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四、主要标的信息
更多明细∨ 详见中标(成交)供应商分项报价表或报价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六、中标(成交)候选(前三名)评审结果
七、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供应商名称、原因和依据
无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九、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已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 2 个工作日止)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其他补充事宜
十一、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附件列表:
二、项目名称:直饮水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成交)价格(元) |
湖南和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解放中路华侨大厦1407房 | 64900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 |||||||
湖南和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标的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
中央制水设备 | 精格 | 1、纳滤工艺,产水水质要求符合DBJ43/T382-2021的要求,Q≥1m3/h; 2、加压机组:扬程≥60m、额定流量≥1.5m3/h; 3、水源:市政自来水 4、水质在线监测设备一套[至少需包含余氯、浊度、PH、溶解性总固体(3通道路)、臭氧指标]; 5、紫外消毒装置:过流式紫外杀菌装置流量不小于2m3/h; 6、臭氧消毒装置:臭氧发生量可调,并预留无源启停控制接口,配套有加注用泵。 (制水设备为整体设计,所有涉水部件及内部管道均为不锈钢S304材质,管道之间才用卡箍连接) | 1 | 222540 | |||
原水箱 | 新泉涞 | 1、材质:S304不锈钢; 2、壁厚:1.2-1.5mm; 3、容积:≥2m3; 4、配不锈钢磁翻板+水位传感器+进水自控阀+自动排污阀; 5、配置有水质采样阀。 | 1 | 12000 | |||
净水箱 | 新泉涞 | 1、材质:S304不锈钢; 2、壁厚:1.2-1.5mm; 3、容积:≥4m3; 4、配不锈钢磁翻板+水位传感器+进水自控阀+自动排污阀; 5、配置有水质采样阀。 | 2 | 19000 | |||
不锈钢管道、配件及阀门 | 海通实业 | S304薄壁不锈钢、S316L薄壁不锈钢,埋地管道采用S316L薄壁不锈钢,配件及阀门采用S304食品级不锈钢及以上。 | 1 | 120000 | |||
终端机 | 精格 | 1、额定电压:220V/AC;额定频率:50Hz;额定功率:550W 2、出水类型:一冷一常温,热水流量:≥1.7L/min(≥90℃); 3、防触电保护类型:I类; 4、进水水源:纯净水; 5、204套一冷一常温终端饮水机,办公室可采用茶吧机,室外饮水台4座; 6、共配置100个不锈钢水槽(厚度≥1.0mm) 6.1要求:集中布置管线机取水点位置需安装接水槽,设排水孔,接水槽的长度左右两边各超出管线机安装位置30cm为宜。 6.2接水槽排水管安装:排水管直径≥ 50mm 6.3接水槽设计需考虑安全问题,如:防撞防伤手,圆角磨边等。 | 208 | 470 | |||
机房装修 | 和润新能源 | 约40平方米,增加隔墙一面到顶,地面白色防滑砖,四周墙壁铺设皓白瓷砖,吊顶采用定制冲孔吸音铝板,紫外线灯1.5W/m3吊装,离地≥2m。设置更衣室一间(包含衣帽柜、鞋柜等更衣设施及洗手盆)。 | 1 | 26800 | |||
新风系统 | 卡洛尼 | 1、风量:≥300m3/h 2、额定功率:61W 3、最大静压:173Pa 4、噪音:≤25db(A) 5、净化效率:≥99% 6、室内新排风口数量:≥4个 | 1 | 15800 | |||
大1.5P空调 | 格力 | 1、能效等级:1级能效 2、额定制冷功率:≥810W 3、额定制热功率:≥1250W 4、循环风量:≥710m3/h | 1 | 3400 |
更多明细∨ 详见中标(成交)供应商分项报价表或报价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胡益民(组长、全过程)、陈洁(成员、全过程)、谢再喜(成员、全过程)
排序 | 候选人名称 | 评审结果(综合评分法填写评审得分,最低评标价法填写最终报价) |
1 | 湖南和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649000元 |
2 | 长沙水思源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670000元 |
3 | 长沙睿海节能设备有限公司 | 690000元 |
无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长沙市教育局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向采购人收取人民币9000元整。
本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已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 2 个工作日止)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其他补充事宜
符合性未通过原因情况说明表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符合性未通过原因 |
1 |
湖南省良茂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未提供政府采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大1.5P空调”的“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
2 |
长沙宏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未提供政府采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大1.5P空调”的“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
3 |
长沙顾贸科技有限公司 |
复制谈判文件货物的技术参数,未按要求提供所投货物的具体参数值; |
4 |
湖南生命伟业水联网平台科技有限公司 |
未提供政府采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大1.5P空调”的“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
5 |
湖南达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复制谈判文件货物的技术参数,未按要求提供所投货物的具体参数值; |
6 |
长沙铭智教学设备有限公司 |
复制谈判文件货物的技术参数,未按要求提供所投货物的具体参数值; |
7 |
湖南源动力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未提供政府采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大1.5P空调”的“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
8 |
长沙尚程电器有限公司 |
未提供政府采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大1.5P空调”的“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
9 |
湖南绿岸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未提供政府采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大1.5P空调”的“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
一、采购人信息 |
采购单位:湖南省地质中学 |
联系人:彭学良 |
电 话:0731-85501944 |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人民中路168号 |
二、代理机构信息 |
代理机构:智埔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联系人:李侃 |
电 话:18569415004 |
地 址:长沙高新区文轩路27号麓谷企业广场B5栋5楼 |
免责声明: |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长沙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附件列表:
- 谈判文件定稿9.6.docx谈判文件定稿9.6.docx
- 成交通知书 地质中学直饮水采购.doc成交通知书 地质中学直饮水采购.doc
- 成交单位最后报价.pdf成交单位最后报价.pdf
2022 年9 月14 日
委托代理编号:湘智采字[2022]第0176号政府采购编号:CSCG-202208240001采购人:湖南省地质中学采购项目名称:直饮水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政府采购
一、谈判须知前附表4第二章谈判须知4第一章谈判通知3目录2022年8月采购代理机构:智埔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第四章采购需求36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5二、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29一、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24二、谈判须知正文13
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谈判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保证金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13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智埔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长沙高新区文轩路27号麓谷企业广场B5栋5楼)。1、请你单位于2022年9月6日起至2022年9月9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持谈判通知、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到长沙高新区文轩路27号麓谷企业广场B5栋5楼领取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售价:0元/套,售后不退。直饮水设备采购项目(政府采购编号:CSCG-202208240001,委托代理编号:湘智采字[2022]第0176号)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经谈判小组确定,通知你单位参加谈判。第一章谈判通知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49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人民中路168号电话:0731-85501944联系人:彭学良采购人:湖南省地质中学5、联系方式:4、你单位收到本通知后,请于2022年9月9日17:00时前来函以确认是否参加谈判。
第二章谈判须知2022年9月6日地址:长沙高新区文轩路27号麓谷企业广场B5栋5楼电话:0731-85223835联系人:李侃、刘桐雨采购代理机构:智埔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长沙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合作银行及联系人名单湖南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合作银行及联系人名单附页1一、谈判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规定 |
一、说明 | ||
第二章第1.1款 | 采购项目 | 直饮水设备采购项目 |
第二章第2.1款 | 采购人 | 名称:湖南省地质中学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人民中路168号联系人:彭学良电话:0731-85501944 |
第二章第2.2款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智埔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地址:长沙高新区文轩路27号麓谷企业广场B5栋5楼电话:0731-85223835联系人:李侃、刘桐雨 |
第二章第2.3款 | 供应商的邀请方式 | (1)发布邀请公告□ (2)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 (3)随机从省级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抽取 |
第二章第2.3款 | 购买谈判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 | (1) 谈判通知;(2) 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第二章第3.1款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3)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2、特定资格条件: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
第二章第6.1款 | 联合体形式 | 不接受□ 接受 |
第二章第6.2(3)款 | 对联合体各方的要求 | 无。 |
第二章第7.1款 | 现场勘察 | 供应商在投标前,可自行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
第二章第8.1款 | 采购进口产品 | 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 本项目已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 |
第二章第9.1款 | 政府采购强制采购:(1)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2)其他。 | □ 否 是,采购的大1.5P空调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内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 |
第二章第9.2款 |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1)非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2)环境标志产品;(3)两型产品;(4)支持中小企业发展;(5)其他。 | (1)采购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内非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的,应给予5%-10%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10 %。(2) 采购产品为《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应给予5%-10%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10 %。(3)采购产品为《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或《长沙市两型产品目录》内的,应给予10%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10 %。(4)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①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20%的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10 %。②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③给予中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 |
第二章第9.6款 |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 | 有融资需求的,可向本附表附页1所列银行咨询或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 |
第二章第9.6款 |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 有履约担保或融资担保需求的,可向本附表附页2所列担保机构咨询或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格式见附页3。 |
第二章第9.6款 | 法律、法规、规章和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 无。 |
二、谈判文件 | ||
第二章第10.3款 | 谈判文件的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是。包括第四章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 |
第二章第11.1款 | 谈判文件的提供期限 | 2022年9月6日起至2022年9月9日 |
第二章第12.1款 |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 2022年9月13日 13 时 30 分 (北京时间) |
三、响应文件的编写 | ||
第二章第16.5款 | 采购项目预算 | 预算:770000元最高限价:770000元 |
第二章第17.4款 | 非制造商的证明文件 |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响应。)经销、或代理投标货物、或为投标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 |
第二章第17.5款 | 样品提供及样品提交的时间、地点 |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提交的时间: 、地点: 。 |
第二章第18.1款 | 保证金 |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1、保证金数额: 0 元(人民币)2、缴纳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等形式缴入如下账户,查询已经到账,视为已缴纳。账户名: / 开户行: / 账 号: / 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未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
第二章第19.1款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60 日(日历日) |
第二章第20.1款 | 响应文件副本份数 | 贰 份。另须提供投标文件电子档U盘 壹 份。(电子文件为响应文件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格式为PDF) |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 ||
第二章第21.2款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 政府采购编号: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 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 |
第二章第23.1款 | 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 | 长沙高新区文轩路27号麓谷企业广场B5栋5楼 |
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供应商质疑 | ||
第二章第37.1款、 | 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 中国湖南长沙市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 |
第二章第39.3款 | 履约担保 |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履约担保的金额为: |
七、其他规定 | ||
第二章第41.1款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采购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一次性转账支付人民币9000元整。 |
第二章第42.1款 | 其他规定 | 一、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湖南信用网”网站(www.hncredit.gov.cn)、“湖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hunan.gov.cn)。2、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具体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时在规定的查询渠道进行查询。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查询记录的网上打印件。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二、本项目核心产品:中央制水设备。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如下方式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按一家投标人计算,最后报价低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 |
银行名称 | 联系人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 | 刘 波 | 名城支行客户经理 | 13874998873 |
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 | 肖勇光 | 分行高级经理 | 13755192647 |
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 | 黄飞燕 | 营业部总经理 | 13308463468 |
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 | 蒋寒奇 | 营业部中小企业客户经理 | 13548982975 |
兴业银行长沙分行 | 刘栅延 | 支行行长 | 13337316405 |
兴业银行长沙分行 | 蒋修远 | 支行客户经理 | 18607310422 |
中国光大银行长沙分行 | 邓永胜 | 岳麓支行副行长 | 13617319650 |
中信银行长沙分行 | 蔡学军 | 公司银行部负责人 | 13055167195 |
中信银行长沙分行 | 宋学农 | 银行部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 | 0731-845822141 |
银行名称 | 联系人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 | 谢俊峰 | 湘江中路支行公司业务管理经理 | 84919503;13687320956 |
光大银行长沙分行 | 唐红英 | 溁湾支行行长 | 89750053;18673166920 |
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 | 颜国恒 | 芙蓉中路支行 | 88665238;13574801920 |
农业银行湖南省分行 | 李 宁 | 天心区支行副行长 | 85114839;13975813058 |
中国银行湖南省分行 | 刘 毅 | 丽臣路支行行长 | 82741897;13808436058 |
长沙银行 | 廖 科 | 金城支行公司业务部总经理 | 84413595;13707319275 |
邮储银行长沙分行 | 严春燕 | 岳麓支行副行长 | 85579459;13875864330 |
编号: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附页3湖南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信用担保机构名单附页2
信用担保机构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中国投资担保公司 | 何 嘉 | 010-88822659/13718642233 |
湖南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 蔡建雄 | 0731-84172390-201/15573193555 |
湖南农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 彭 球邓霞英 | 0731-89761702/13875980906 0731-89761706/13574125851 |
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鉴于你方与(以下简称供应商)于年月日签定编号为的《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年月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采购人):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日内。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数额为元(大写),币种为。(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2)。(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2.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
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五、免责条款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七、保函的生效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六、争议的解决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1.1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谈判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谈判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1.适用范围(一)、说明二、谈判须知正文年月日保证人:(公章)
2.5“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4“谈判小组”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依规履行其职责和义务的机构。2.3“供应商”是指响应谈判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邀请的供应商通过谈判须知前附表所述方式,经谈判小组确定。据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己向其发出谈判通知,供应商应持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资料领取或购买谈判文件。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谈判须知前附表。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谈判须知前附表。2.定义
3.1供应商应当符合谈判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下列资格条件要求;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2.9“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2.8“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两型产品”是指湖南省财政厅发布的《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或《长沙市两型产品目录》的产品。2.7“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6“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
(3)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2)与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l)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2)谈判文件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l)《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6.1除谈判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本次谈判采购不接受为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6.联合体形式5.1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具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具备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5.授权委托4.1无论谈判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4.参与谈判的费用
7.现场勘察(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3)除谈判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l)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义务、工作、合同工作量比例;6.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符合本章第3条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8.2本章第8.1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本项目采购活动不限制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竞争性谈判。8.1除谈判文件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8.采购进口产品7.3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而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7.2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7.1供应商应按谈判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现场考察。
9.5符合本章第9.1款、第9.2款规定的,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9.4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按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占总报价的百分比调整)。9.3产品同时属于“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两型产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能享受优先待遇(供应商自行选择,并在报价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中小企业,可以与同时属于“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两型产品”中的一项重复计算。9.2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环境标志产品”,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发布的《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或《长沙市两型产品目录》的“两型产品”,以及中小企业,实行优先采购,按照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有关政策规定,评审时进行价格扣除。实行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的优惠率见谈判须知前附表。9.1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属于应当“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按照规定实行强制采购。实行政府采购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见谈判须知前附表,未提供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其响应文件无效。9.政府采购政策支持
第二章谈判须知第一章谈判通知10.1谈判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10.谈判文件的组成(二)、谈判文件9.6供应商有融资、担保需求的,具体办理流程可向谈判须知前附表所列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询问。
10.4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对谈判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10.3谈判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谈判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在谈判须知前附表中明确。10.2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谈判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
13.1在本章第12.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13.谈判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12.1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见谈判须知前附表。1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1.1谈判文件自开始发出之日起至谈判文件前附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不少于3个工作日。谈判文件提供期限见谈判文件前附表。11.谈判文件的提供期限
14.3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未列明时应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14.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谈判小组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14.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14.一般要求(三)、响应文件13.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应当在本章第12.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顺延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保证金(1)谈判响应声明15.1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5.响应文件的组成14.5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14.4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8)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7)经销或代理货物或为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材料(6)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5)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4)服务方案(3)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
16.1供应商应当根据谈判文件要求和范围,以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16.报价15.4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15.3谈判文件规定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供应商应当在《技术响应与偏离表》、《商务响应与偏离表》中对应内容注明。15.2在谈判过程中,供应商根据谈判小组书面形式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9)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16.4响应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变动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16.3供应商应按第四章“采购需求”要求及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格式填写。供应商在本章第12.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修改报价一览表中的报价,应同时修改其按第五章要求填写的相应表格中的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24.1款的有关要求。(3)谈判文件指定交货地点的运输、保险、装卸费。(2)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供应商支付和交纳的税款和费用。(1)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中特别要求的安装、调试、培训及其它附加服务的费用。16.2报价一览表、分项报价表填写报价时应注意下列要求:
(1)货物主要性能和参数的详细说明;17.3证明货物及其服务与谈判文件要求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17.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则应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文件、联合体协议,否则将视为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17.1在谈判小组确定邀请供应商名单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止,供应商资格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影响或者可能影响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应更新或者补充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以证实其各项条件仍能继续满足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17.供应商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6.5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采购项目预算或其计算方法见谈判须知前附表。
18.保证金(2)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与响应文件中提供样品的型号、规格不一致的。(1)未在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地点提交的;17.5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供应商在谈判时提供样品的,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17.4除谈判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是供应商制造或拥有的,则必须提供经销、或代理采购货物、或采购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2)对照谈判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对技术规格响应与偏离表,并申明技术规格条文的响应或偏离。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供应商应提供具体参数值。
(1)供应商在本章第12.1项规定的谈判开始之日后撤回响应文件的;18.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上缴本级财政国库:18.4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定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8.3未按谈判文件规定提交保证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18.2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交纳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8.1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应按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保证金形式交纳,不得以现金方式交纳,在本章第12.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2﹪的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本章第19.1款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
19.响应文件有效期(6)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5)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定合同的,或转让、分包项目以及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3)确定成交结果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承诺的;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20.3在谈判过程中,供应商按谈判文件规定和谈判小组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一式两份,可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但需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20.2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按谈判文件要求签章处盖单位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任何加行、涂改、增删,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旁边签字。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20.1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装订成册,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谈判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电子档壹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有差异时,以正本为准。20.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9.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谈判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从本章第12.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22.1供应商在本章第12.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该通知应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2.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21.3响应文件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21.2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谈判须知前附表。21.1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在封套两端折叠封口处加贴封条,并盖供应商单位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4.供应商资格审查(五)、响应文件的评审与谈判23.2在本章第12.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由供应商代表当场查验响应文件的密封状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当场拆封响应文件。23.1供应商应在本章第12.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谈判须知前附表中指定的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应当拒收。23.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22.2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6.初步审查25.1谈判程序:初步审查、谈判(包括澄清、符合性评审查)、提出成交供应商。其中,谈判按本章第30.1款或者第30.2款情形进行。25.谈判程序24.3除本章第17.1款、第17.2款情形外,谈判小组不再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24.2供应商为联合体的,谈判小组将根据本章第6.2款的规定对联合体各方资格文件、联合体协议进行审查,不满足资格条件的,视为无效响应。24.1供应商有本章第17.1款情形的,谈判小组将根据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对更新或补充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查。不满足资格条件的,视为无效响应。
27.实质性响应(4)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谈判文件规定的。(3)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2)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1)应交未交保证金或金额不足、保证金形式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26.1谈判小组应当对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其响应文件无效,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29.符合性审查28.2最后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最后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分项报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28.1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谈判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8.澄清27.2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由谈判小组依据谈判文件规定认定。谈判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27.1实质性响应是指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与谈判文件要求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偏离。偏离指不满足、或不响应谈判文件的要求。
30.1对于本章第10.3项未明确谈判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或者谈判文件明确了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内容,但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情况认为谈判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应当根据本章第29.1款规定对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直接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就价格组织多轮谈判。30.谈判29.2符合性审查结束后,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供应商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2)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谈判文件规定的。(1)不满足本章第27.1款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29.1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谈判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其响应文件无效(供应商不参加谈判),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30.3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应按本章第20.3款规定,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在规定时间内密封递交给谈判小组。(2)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1)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30.2对于本章第10.3款明确谈判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且在谈判过程中谈判文件实质性内容发生变动的,谈判小组可以组织多轮谈判。在每一轮谈判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规定和谈判情况,对谈判文件的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作实质性变动(谈判文件的实质性变动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并以书面形式要求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响应文件。谈判小组应当根据本章第29.1款规定对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不得进入下一轮谈判,也不得要求提交最后报价。(2)谈判文件明确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但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情况认为谈判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不另行通知。(1)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谈判小组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31.1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供应商符合本章第9.2款关于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最后报价按本章第9.2款、第9.3款、第9.4款规定进行价格扣除,并按价格扣除后的最后报价排序。31.提出成交供应商30.7谈判文件在谈判过程中未发生实质性变动的,参加谈判供应商的次轮报价不得高于上轮报价,否则视为无效响应。30.6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未按谈判文件规定及谈判小组要求提交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且又未按本章第30.5款规定退出谈判的,供应商的保证金不予退还。30.5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该通知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章第18.4款规定退还退出谈判的供应商的保证金。30.4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及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价格扣除情况,谈判小组应召集所有参加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当场开封公布,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
33.谈判的特殊情形32.3最后报价确定遵守本章第31条的规定。32.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32.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32.确定成交供应商31.2按本章第31.1条按价格扣除后的最后报价排序相同的,由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
(3)谈判邀请公告公示期满后,报名供应商不足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34.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4.谈判终止33.1公开招标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相关规定,经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以与该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符合本款情形的,本章第30.1款、第30.2款、第31.1款、第34.1款中规定的供应商最低数量可以为两家。
36.1谈判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36.保密及串通行为35.1除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和价格计算错误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谈判小组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定成交的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5.重新评审(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4)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或者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少于3家的;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竞争性谈判政府采购活动的;(3)供应商之间协商技术方案、合同条款以及报价等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的;(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授意供应商撤换、修改响应文件的;(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的;3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成交无效,并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6.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
37.成交信息的公布(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8)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行为。(7)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及谈判小组成员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的。(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提交响应文件或者退出谈判或者放弃成交的;(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的;
39.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9.成交通知38.2供应商若认为谈判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以按法律、规章及湖南省财政厅规范性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8.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38.询问及质疑37.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将成交结果信息在谈判须知前附表指定的媒体上公布。
40.2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40.1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补充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40.签订合同39.4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第38.3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保证金不予退还。39.3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成交通知书后10日内,应按照谈判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成交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39.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违反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三)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二)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一)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0.4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至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40.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42.1谈判文件的其他规定见谈判须知前附表。42.其他规定41.1采购人应按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41.采购代理服务费(七)、其他规定
1.项目管理信息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采购人(全称):(甲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政府采购合同编号: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采购合同仅作为参考,以最终签订的为准)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2.合同标的及金额(3)采购计划编号:(2)项目名称:(1)采购方式:
序号 | 标的名称 | 品牌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 |
1 |
4.1资金支付方式:4.结算方式3.3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乙方负责将货物运输到甲方指定地点,并负责货物的安装调试,保证正常供水。3.2履行地点:3.1履行期限: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诉讼或仲裁8.解决争议的方法7.违约责任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4.2收款账户: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3)响应文件(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9.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合同自生效10.合同生效(8)其他合同文件。(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地址:地址: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11.其他条款
甲方(学校):学校直饮水设备采购合同注:1、补充事宜可填写在合同中的其他条款中或作为附件上传。传真:传真:电话:电话: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乙方(成交供应商):甲方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售后服务年限为三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1、甲方采购直饮水设备,设备应以市政自来水或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规定的水为原水,水处理工艺应经过滤、吸附、膜处理等净化处理和消毒。乙方提供采购设备、设备运输、设备装卸、设备安装、设备调试等服务。一、服务方式及售后服务年限为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确保师生饮水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湖南省卫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饮用水安全管理的通知》(湘卫监督发〔2021〕14号)等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乙方售后电话:投诉电话:
四、水质检测要求2、乙方工作人员统一着装,文明服务,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做好设备日常的免费维修与维护服务(含配件)。1、乙方每学期开学前一周或停止使用7天以上(含7天)恢复供水前或更换水处理材料后应进行全面清洗和消毒,经水质检验合格后方可供水;每月定期维护,并做好记录;乙方将维护维修人员姓名、电话资料上报甲方学校后勤部门存档备查,并定期回访。三、维保服务乙方须按照合同要求提供采购设备并提供安装、调试、检验、技术培训、相关资质验收、维保期服务、设备终身维修等各项工作,并保证产品使用的安全性能与检测结果的可靠性。乙方对设备使用的安全性能与可靠性负全部责任。乙方须随设备提供使用说明书与维保卡。二、技术要求
六、质量保证及服务1、付款方式:货到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正式供水,成交供应商为学校取得政府卫生主管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后支付合同额的40%,第二年和第三年服务完成后,分别支付合同金额的30%。五、货款支付3、水质检测结果中有水质指标不达标时,应立即停止供水,并立即整改,乙方查明原因经水质检测合格后方可恢复供水。停水期的供水应启动应急预案,供水由乙方负责,保障师生的饮水需求。若经整改仍达不到标准,甲方有权解除合同。2、饮用水水质检测应按照《饮用净水水质标准》(CJ94—2005),评价标准应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1、乙方应每学期开学前或停止使用7天以上(含7天)对饮用水的水质实施检测,水质检测工作应由当地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或企业自检机构采样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甲方不定期委托第三方对水质进行检测,乙方负责按要求整改并接受相应处罚。
6、乙方须确保学校设备的正常运行,接到学校故障报告后4小时内专业技术人员须到现场维修;如要更换配件等,保证在24小时内恢复正常供水。5、合同期内,乙方根据本行业的发展自觉做好学生健康饮水设备的维护保养,保证水质优于同行业标准。甲方因办公楼、教学楼、教学用房等实施提质改造的,乙方负责免费拆装原设备。4、乙方对饮水终端每月至少一次消毒清洗;每学期按规定开学前滤芯全面更换,更换滤芯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所更换的设备必须是符合国家标准。3、乙方负责合同期内的维护、维修、保养、检测等一切服务,确保学校师生能顺利用上健康安全的直饮水,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在合同期内因乙方设备原因达不到水质要求造成师生身体损害的,或发生用电等安全事故的,一切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承担;通过整改,仍存在以上问题,甲方有权终止合同。2、乙方提供的设备在合同期内因设备及服务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1、乙方保证本合同中所供应的商品是最新生产的符合国家技术规格和质量标准的出厂原装合格设备。
九、乙方未能诚信服务受到相关职能监管部门处罚且整改不到位的;乙方出具的水质检测数据造假的;乙方饮水设备因质量问题出现漏电、爆炸、起火等严重事故的;乙方在学校年度考核中未能达到考核要求的(具体考核细则根据上级部门有关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八、乙方未能诚信服务受到相关职能监管部门处罚且整改不到位,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2、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1、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设备及服务依据技术规格按国家有关质量标准、招标需求和设计要求,进行现场验收。七、验收7、成交人应当保证其为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的所有人员及财产安全(包括但不限于中标方员工、采购方教职工、其他第三方等人员),如出现安全事故或财产损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与采购人无关。如采购方或第三方等因此遭受损失的,中标人还应当赔偿甲方或第三方等一切损失。
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十二、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十一、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十、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甲方有权在支付给乙方的货款中扣减相应的费用。若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或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1.1合同当事人1.定义二、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签字日期:年月日签字日期:年月日
(4)“伴随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协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而取得成交资格,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3.合同标的及金额2.2合同内容根据谈判文件、响应文件而确定。2.1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2.合同的适用范围(6)“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运行的现场,其名称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指明。(5)“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
5.2乙方提供服务的应当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完成服务项目。5.1乙方应当在甲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履行合同,具体的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5.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4.1具体合同价款见本合同第3.1项。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4.合同价款3.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成交结果一致,具体的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价格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5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6.4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6.3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6.2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6.1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6.货物的验收
(3)发现问题未向财政部门反映,私自与对方协商改变中标、成交结果的;(2)甲乙双方相互串通通过减少货物数量、调换物品、更改配置、降低服务标准或虚开发票等手段,套取财政资金的;(1)甲方无正当理由推迟项目验收时间的;6.8政府采购当事人在合同履约和验收工作中,应当严格按照《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要求进行,并自觉接受财政部门和对政府采购负有行政监督职责的政府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在合同履约验收工作中合同当事人有下列情形的,将追究相关违法、违纪责任:6.7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采购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6.6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
8.运输和保险7.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7.1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7.货物包装要求(5)拒绝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4)行贿、受贿或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第七章采购需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9.1质量标准9.质量标准和保证8.2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发运合同货物发票金额的110%运输一切险。8.1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项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9.2保证(3)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11.知识产权保护10.3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0.2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10.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10.权利瑕疵担保(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13.合同价款支付12.1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12.保密义务11.3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11.2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11.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14.伴随服务13.5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规定。13.4支付合同价款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帐号以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签字的证明文件,报经甲方审查核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13.3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甲方自行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内支付。13.2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财政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国库管理部门申请支付,经国库管理部门审核后直接支付给乙方。13.1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办理合同价款结算手续。
(4)在制造商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14.2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4.1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15.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15.违约责任14.3乙方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与第四章采购需求规定的其他伴随服务
(2)除本合同第19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日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17.合同中止与终止16.3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16.2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16.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16.合同的变更(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17.2合同的终止(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17.1合同的中止
18.2乙方未在响应文件中说明,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合同的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18.1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18.合同转让和分包(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
21.解决争议的方法20.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20.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20.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20.不可抗力18.3根据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规定,经甲方同意,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可依法向中小企业分包。
22.法律适用21.3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21.2调解不成可以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下列方式之一提起仲裁或诉讼:21.1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后十日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财政部门提请调解。
24.1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4合同生效23.2通知以送到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3.1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3.通知22.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
采购需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5.1本合同未尽事宜,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5.附则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规定 |
第1.2(6)款 | 项目现场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第5.1条 | 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 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25个日历日内完成所有设备的安装及验收,正式开始供水。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交货方式:成交人负责货物的运输、保管、安装调试直至验收合格。 |
第9.2(1) 款 | 质量保证期 | 详见第四章 |
第9.2(3) 款 | 响应时间 | 售后服务响应时间为接到通知2小时内赶到学校。 |
第13.5条 |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 | 1、付款人:湖南省地质中学。2、付款方式:国库集中支付。3、付款条件:货到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正式供水,成交供应商为学校取得政府卫生主管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后支付合同额的40%,第二年和第三年服务完成后,分别支付合同金额的30%。 |
第14.2(5) 款 | 伴随服务 | 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
第21.2条 | 解决争议的方式 | 诉讼 □仲裁 |
第25.1条 | 合同未尽事项 | 双方另行协商 |
(二)该项目实行采购价格包干,并由供应商提供3年的运营维护服务,供应商应考虑到可能发生的所有与完成本项目相关服务及履行合同义务有关的一切费用。(一)釆购最高限价77万元。三、项目需求:二、本次招标项目情况:本项目招标内容为直饮水设备采购及设备相关维保服务。直饮水设备采购项目—、项目名称:
(二)外观结构要求(★)(一)直饮水系统的深度净化技术采用纳滤为核心的组合技术(须提供省级及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釆用中央处理管道分散式供水设备五、功能及技术要求参照DBJ43/T382-2021《湖南省城市管道直饮水系统技术标准》以及JY/T0593-2019《中小学膜处理饮水设备技术要求和配备规范净水技术》文件,应采用超滤或纳滤方式,不应采用反渗透技术。四、净水工艺选择:
6、设备配套的测量仪表量程及精度应满足出厂标称的要求。5、中央处理管道分散式供水设备的爬梯管道应安装牢固,并有防跌落的安全装置。4、阀门及其活动的零部件的动作应灵活、可靠。3、压力容器没有磕碰伤痕,变形等缺陷。2、焊接件没有漏焊、漏料现象,各零部件机械装置及装配连接件、紧固件无松动。1、外观应清洁、整齐、无毛刺、无锐角、无污渍、无锈蚀。
4、热水应有出水温度控制调节装置,在35°C〜65°C范围内可调。出水温度应在所示温度±5°C内。3、终端设备出水有常温水、热水。2、中央处理管道分散式供水设备的产品水应采取循环方式,并经过消毒杀菌后才可以直接供应。1、中央处理管道分散式供水设备应具备信息化管理功能,水处理功能部件与PLC、通信模块相结合,实现可远程控制的信息化智能化,净水设备全自动化运行,达到无人值守,用户或厂家可以通过网络通讯在手机端或PC端随时查看设备运行状态、水质情况。(三)水处理装置的技术要求7、外观及结构还应符合JY/T0001-2003(教学仪器设备产品一般质量要求)第5、6章的有关要求。
10、选用臭氧消毒装置时,根据不同水质情况,选择最佳投加量与接触时间。投加量应为:净水中溶解臭氧量为0.lmg/L~0.5mg/L条件下,接触时间应为5min~10min,应满足DBJ43/T382-2021《湖南省城市管道直饮水系统技术标准》及GB28232-2011(臭氧发生器安全与卫生标准)的6.4.2.2的要求。9、选用紫外线消毒装置时,紫外线有效计量不应低于40mJ/m2。应符合DBJ43/T382-2021《湖南省城市管道直饮水系统技术标准》与GB/T19837(城市给排水紫外线消毒设备)的要求,应加装紫外线失效监测装置,如果紫外灯失效则应立刻停止供水。8、密封的水处理系统中应有单向的减压放气安全阀。工作压力应在正常许可的压力范围内,不应超过最高工作压力值的80%。负压进气阀应安装专用的进气过滤装置。7、纳滤方式水回收率应≥50%。6、纳滤处理方式下脱盐率应在50%〜90%的范围内。5、饮水终端设备实际净水流量应大于标称净水流量。
(四)过水容器、涉水零件及管道的要求(★)15、供应商所提供设备必须为全新合格产品(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14、直饮水设备,无论是主机、分机都应符合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CCC”或“CQC”标志认证证书复印件。13、应具备自动开机启动、进水水压不足停机保护、水满停机功能。12、加热的水箱和管路部分应有保温材料覆盖,达到节能的要求。11、中央处理管道分散式供水设备的机组噪声应不大于75dB。
6、采用橡胶材料制作的零部件应符合GB4806.11的要求。5、设备的水箱、阀门、管道、连接件、加热内胆与产品水接触部分的不锈钢零件,应符合GB4806.9的要求。管道连接件不应造成细菌滞留繁殖以及其他颗粒的聚积,应尽量减少管路内部的凹凸不平。4、采用塑料材料的零部件应符合G84806.7的要求。3、设备中涉水材料应符合GB4806.7的要求。2、设备进水管道应单独设置,压力应为0.1MPa~0.4MPa,如果进水水压过低则需要安装增压泵。(★)1、设备整机和过水滤芯、不锈钢管道应提供省级及以上卫生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
12、其他与水接触的管道材料及部件应符合DBJ43/T382-2021、GB/T17219的要求。11、在中央处理管道式净水设备系统内部应设置循环泵,使净水在系统内部不断循环,应符合DBJ43/T382-2021《湖南省城市管道直饮水系统技术标准》以及CJJ/T110-2017《建筑与小区管道直饮水系统技术规程》中5.0.9的要求,保证净水不断地通过消毒装置进行灭菌消毒,应尽量减少支路管的长度,应符合DBJ43/T382-2021以及CJJ/T110-2017中5.0.13的要求。10、设备应设有总净水量的计量装置,加装带有自动净水流量统计或运行时间计时(提醒滤芯更换)装置。滤芯应按照设计更换周期与实际工作参数综合考虑及时进行更换,避免二次污染。9、新设备在使用前滤芯不应过水检测,各管道内部应无残余水滴,表面应干燥清洁。8、在设备中的过水容器、管道、阀门及与水接触的零部件,安装前应经冲洗、除油、除污并进行消毒、灭菌处理。消毒后进行密封处理,并标识操作者的部门、工号、签字或印章。7、过水容器和连接密封在工作压力0.4MPa下应无渗漏、损坏。
5、采用电动电磁阀控制的出水阀应符合JB/T7387的要求,应采用≤24V低压控制电磁铁。阀体开关寿命要求带压力开关次数应≥10000次。阀体开关离出水口≤150mm。阀体的塑料材料应符合GB4806.7,金属材料应符合GB4806.9,橡胶材料应符合GB4806.11的要求。釆用陶瓷片密封水嘴的应符合GB18145-2014第6章的要求。4、出水开关的高度应以用水学生平均身高设置,距地面0.7m~1.5m,为方便不同身高学生的取水设备应同时采用高低水嘴设计。3、最边上两端水嘴距墙应≥200mm,水嘴间距≥350mm。2、专用水嘴的开关应灵活有效,在工作压力0.4MPa下应无渗漏、损坏。1、每个出水水嘴具备智能杀菌功能。(五)出水水嘴的要求
3、泄露电流和电气强度应符合GB4706.1-2005中第16章的要求。2、各部件之间的导线和接地装置连接在一起的连接点,在正常使用中或运行维修时,不应受太大的拉力。1、布线槽应光滑,无锐边。布线不应接触可引起绝缘损坏的毛刺、插片等。(七)设备的电器和接线安全要求(六)直饮水原水水源为自来水。所投产品的出水水质应达到DBJ43/T382-2021《湖南省城市管道直饮水系统技术标准》以及CJ94-2005《饮用净水水质标准》。如有最新的标准,则按最新标准执行。6、每一个饮水处的所有水嘴同时出水的情况下每个水嘴出水流量应》1.5L/min。
9、接地措施应符合GB4706.1-2005中第27章的要求。8、电源连接应符合GB4706.1-2005中第25章的要求,配有独立专用的断路器及过流保护装置,并使用带有安全门的固定式插座或其他等效可靠的电气连接方式。7、使用额定电压220V或380V,频率50Hz。6、在设备内部的电器连接及各种开关电器应做防水处理。5、布线应符合GB4706.1-2005中第23章的要求,不应有散乱、紧绷、线头脱落、悬空等可能引起发生电气危险的缺陷,布线结构应便于后期维修更换和固定。4、内部布线的绝缘应能经受住正常可能出现的电气应力,无闪络、打火现象,绝缘电阻应大于500MΩ。
3、饮水设备的安装位置应按GB50099-2011中6.2.2的要求,应距污水池、垃圾设施(桶、站、房)、理化生实验室和有毒有害气体等污染源的距离>25m。2、输水管线的预埋施工应单独布管,不应固定在暖气、下水、电器、通风管道上,饮水管接头应设置在暗盒内。户内管线也应固定可靠,并同时设有保护槽或管,保护管线防止受力破裂渗漏,引起污染。1、供应商对校园管道直饮水系统进行设计,由甲方邀请相关专家对图纸进行评审并报主管部门批准后再施工,专家评审费用由供应商支付,给排水的设计与施工应符合GB50099-2011中10.2和GB50015-2003中5.7的要求。(八)设备的设计安装与施工要求11、使用自动运行系统,具有自动总净水量统计、滤芯更换时间提醒、产品水质自动检测装置、自动开关机,日期、星期自动显示、临时运行、流量监控等功能。10、其他电器安全应符合G134706.1-2005的要求。
9、安装位置应配有独立专用的断路器及过流保护装置,并使用带有安全门的固定式插座或配电箱等有效可靠的电气连接方式。同时应配置独立专用的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应每五年报废更新。8、接弛装置的设计、施工及验收应符合GB50169的要求。7、电器电路施工和验收应符合GB50099-2011中10.3和GB50254的要求。6、饮水处地面、墙壁、顶部应使用防水、防滑、防腐、防霉、无辐射、易于消毒、清洗的材料,地面应有一定的疏水坡度。5、在进水口前应安装防回水的单向阀,用于清洗、排水和采样。4、设备供水管道的零件在施工前应经清洗消毒,除油、除污,不能与其他生活用水的零件混用。
3、教学楼饮水处按40人〜50人设置1个饮水水嘴计算水嘴的数量。安装在教室内的饮水终端应远离黑板、淸洁工具、空调出风口、卫生间、垃圾箱等污染源。2、饮水取水处应有排队等候的空间,不应占用走道的疏散空冋。1、学校膜处理饮水设备水处理能力应满足:每人每天2Lo(九)直饮水机配备要求11、应在从施工安装验收后开始进行试供水48小时。10、中央处理机房应符合DBJ43/T382-2021第9章以及CJJ/T110-2017第7章的要求。应安装灭蚊蝇灯和防鼠害装置。若学校无专门房间做机房,供应商要按以下要求自建室外水处理机房:采用彩钢板或铝合金间隔,并配备相应的杀菌、通风、防水及其他保护装置,确保安全,所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4、直饮水机设置应远离污染源。3、饮水处应保持通风良好,确保通电通水和排水的要求。2、运行环境的相对湿度应不大于90%。1、运行环境温度宜在4°C〜40°C之间。(十)直饮水机运行环境要求4、学校宿舍按每个楼层设置2个饮水处,同样应远离清洁工具、空调出风口、卫生间、垃圾箱等区域。
5、供应商在安装调试施工期间不能影响学校师生正常的教学活动,同时应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供应商承担由于自以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责任所发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4、安装调试期间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对学校建筑物、构筑物、环保、绿化等破坏由供应商负责修复和赔偿。3、设备安装时接水、接电、机房布置,废水排除、增加压力设备等费用由供应商负责。2、供应商负责送货、卸货并搬运到采购人指定的场地,按合同和相关技术文件规定的要求进行安装调试,所需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1、供应商应按采购人的供水需求,提供科学规范的设计施工方案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再进行施工。六、服务的要求及标准
11、供应商售后服务点应该在收到故障通知后1小时内出方案,2小时内到达现场,一般故障问题应在到达现场后4小时内解决,重大故障应最迟24小时解决。10、供应商应提供7*24*365应急服务热线,有专人进行售后服务对接,以便当白饮水机设备出现故障时能够及时维修处理。并将售后服务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在直饮机附件醒目位置进行公示。(★)9、供应商应在长沙地区设置售后服务点并随时备有已安装设备的备品备件;或承诺中标后在长沙地区设置售后服务点并随时备有已安装设备的备品备件。已有售后服务点的提供售后服务点的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屋产权证书复印件;没有售后服务点的须对上述内容进行承诺,提供承诺函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8、供应商应提供包含文字图片等直饮水设备的全套使用说明书。(★)7、供应商在服务期内(三年)直饮水机的损坏由供应商以保障学校师生的正常饮水的情况下(免费提供桶装水或瓶装水)无偿进行维修或更换。如设备为人为损坏,供应商先进行维修或更换后,由釆购人负责追讨破坏者,赔偿给供应商。(针对上述全部内容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6、在服务期内由供应商依法承担设备、供饮水质量、人身安全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16.1、人员培训要求:供应商应就直饮水设备的使用操作、日常清洁及维护、一般情况下的故障处理等方面免费培训学校相关管理人员,学校受训人员的培训费用由供应商承担。16、人员要求: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服务人员不少于2人,到学校进行设备消毒、检査和维护时统一穿着本企业的服装,持有效证件(工作证和健康证等)在学校保安人员的统一指挥下,方可进入校园,供应商工作人员在进行工作肘应不影响学校师生的饮水需求和日常教学活动。供应商服务人员如有更改的,应提前书面通知学校,提供更改的服务人员信息报备。15、供应商在每学期开学前,应由专人严格按照卫生批件上的额定总净水量和使用时间的要求对所有过滤滤芯等耗材进行更换,并依据当地原水的情况适当调整,更换下来的滤芯应做好标签(名称、更换日期、更换人),与更换记录一同交由学校保存。14、供应商应建立直饮水机的日常管理制度,建立设备档案,明确具体的操作规程,至少应包括操作要求、操作程序、故障处理和日常保养维护等要求。应设立运行记录,主要包括:检查记录、设备维护记录、保养记录。13、供应商应定期回访,最少一学期或一季度一次,调查学校师生对于饮水设备、售后服务的看法和意见,并出具调查报告,针对师生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根据师生提出的有意义的修改意见进行设备和服务上的优化。12、供应商应定期对直饮水设备水路电路进行检查维护,按规定更换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和规范要求的涉水的处理材料,并做好记录。
18.1、学校发生水质污染或出现浑浊、嗅味等水质突然恶化及水源性疾病暴发事件时,供应商应在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派专人到达现场,及时查明原因,若因设备问题导致的,供应商应及时消除污染,解决问题,更换全新的饮水设备,经水质检验合格后方可恢复供水,并向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处理结果,在学校停水期间,供应商应釆取措施保障卫生安全的替代饮用水满足学校师生日常饮水需求。18、水质污染事件应急处置17.2、若检测水质不合格或出现较大变化时,应及时暂停设备使用,立即进行问题排查及处理,在水质恢复正常后,应设立一个月的观察期,每周对水质进行一次检测,一月后水质未出现问题则恢复为常规检测要求。若宜饮水机出现零部件老旧损坏、损耗过大、线路老化等问题,即使不影响出水水质,也应及时更换。水质检测实验室应当出具检测报告,相关文档应当完整清晰,并按时交由学校永久保存,学校应同时公示水质检测报告,自检取样位置由学校任选,采样过程由学校全程监督,检测报告单要有被检单位、检测时间、釆样地点、检测项目、检测结论、检测结果、检测人、检测部门盖章等信息。17.1、供应商应按照DBJ43/T382-2021《湖南省城市管道直饮水系统技术标准》对水质的要求,实行日检、周检、半年检水质监管制度。日检由在线水质检监测系统进行实时检测,日检项目必须包括余氯、浊度、PH、溶解性总固体(3通道路)、臭氧指标。周检由供应商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现场实地取样,并对日检项目及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粪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和耗氧量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公示并按时交由学校保管。半年检由供应商组织专业机构人员进行现场实地取样,并交由具备相关检测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检测内容须严格参照DBJ43/T382-2021《湖南省城市管道直饮水系统技术标准》表4.0.1执行。(针对上述全部内容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17、水质自检要求:
1、根据长财釆购[2016]6号文件要求,本项目按照一般程序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另有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七、验收要求21、供应商应提供有关健康饮水方面的宣传教育资料,并配合学校做好健康饮水教育宣传工作及活动。20、重大活动(如“三考”)开展前供应商须对直饮水设备以及涉及的管路进行检查、维护和消毒,更换过滤装置,并进行调试与水质检测,合格后方可供水,重大活动期间,供应商需派人驻守,确保直饮水供应万无一失。19、供应商应有停水应急处理预案,在学校停水时能提供充足的卫生安全的饮用水满足学校师生日常饮水需求。18、2、若非设备问题导致的,供应商应配合学校处理此事件,在水质回复正常后对饮水设备进行检査,在确认饮水设备未出现问题,且出水水质检验合格后方可恢复供水,在学校停水期间,供应商应配合学校采取措施保障卫生安全的替代饮用水满足学校师生日常饮水需求。
7、供应商应在学校的饮水设备安装完毕后及时办理《卫生许可证》,否则视为验收不合格。6、验收合格后,供应商应将产品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全部有关技术文件、水质检验记录、安装调试、操作和维护技术手册、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合同、验收报告等文档汇集成册交付给学校留存。5、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服务商,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4、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3、饮水设备及其材料的各项技术性能必须达到合同和相关技术文件规定的要求,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和标准。2、每年组织两次检查(每学期末),由学校、上级主管部门及家委会代表参与,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交试验数据的报告(疾控中心水质检测全分析报告)、主要零部件、原材料、原始资料和检查紀录等资料,供采购人审查(水质检测按照DBJ43/T382-2021标准,若验收时有新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
1、结算方法(二)结算方法2、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25个日历日内完成所有设备的安装及验收,正式开始供水。(一)时间及地点八、项目其他要求及说明
4、项目验收后,由长沙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或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进行结算审核,审核结果将作为付款依据;3、成交人应当保证其为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的所有人员及财产安全(包括但不限于中标方员工、采购方教职工、其他第三方等人员),如出现安全事故或财产损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与采购人无关。如采购方或第三方等因此遭受损失的,中标人还应当赔偿甲方或第三方等一切损失。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货物及材料,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质保期保修、维护等产生的所有费用,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1.3、付款条件:货到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正式供水,成交供应商为学校取得政府卫生主管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后支付合同额的40%,第二年和第三年服务完成后,分别支付合同金额的30%。1.2、付款方式:国库集中支付。1.1、付款人:湖南省地质中学。
备注:1、以2学期为一考核年度,满分为100分,单一考核年度内,评分为50分(含)以下的,或出现年度考核表中所说重大问题和其他重大事故的,应立即中止服务,并将其列入黑名单。九、服务质量考核表7、成交供应商中标后须认真履行合同,按合同要求、按采购人及长沙市教育局要求,建设好本项目,出水水质必须达到CJ94-2005《饮用净水水质标准》,如成交供应商未能按上述要求履约,采购人有权不予付款,并报长沙市教育局及同级财政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6、投标人应在本次投标时作出承诺,提供格式自拟的承诺函,承诺内容为:承诺中标后提供原厂质保三年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5、成交供应商应免费为学校取得政府卫生主管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并为学校免费通过服务期三年内“卫生许可证”的年检年审;(针对上述内容提供格式自拟的承诺函)
序号 | 考核内容 | 扣除分值 | 备注 |
一、售后服务 | |||
1 | 售后服务热线无法接通,或未按要求准时到达现场,未能及时解决问题的,每次扣5分,以学校管理人员日常管理日志记录为准。 | ||
2 | 未进行定期回访,或回访未按要求进行的,每次扣5分,以学校管理人员日常管理日志记录为准。 | ||
3 | 直饮水机设备损坏,更换零件不及时,未能保障学校师生正常饮水的,每次扣5分。直饮水机非因人为因素损坏,供应商推卸责任、索要费用的,每次扣10分。以学校管理人员日 常管理日志记录为准。 | ||
4 | 供应商在进行售后服务时,造成对学校设施、建筑物、绿化、构筑物等的破坏或损吿的,每次扣5分。对师生造成人身伤害的,每次扣20分。以学校管理人员日常管理日志记录为准。 | ||
5 | 供应商在学校逬行消毒、检查、维护时未统一穿着本企业服装或未持有效证件的,扣2分。未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或有不文明行为,每发现一次扣2分。 | ||
二、日常维护及服务 | |||
1 | 供应商日常维护记录不清晰、有缺失的,每处扣2分。 | ||
2 | 供应商未按规定对水质逬行检测的,每次扣5分。供应商进行水质检测后未按规定 保存检测报告,或检测报告不清晰、不完整的,扣5分。水质检测报告为伪造或变造的,扣20分。 | ||
3 | 供应商未按规定在每学期开学前对饮水没备进行全面清洗、消毒的,每次扣5分。 | ||
4 | 供应商未按规定定期对饮水设备水路电路进行检查维护,按规定更换涉水的处理材料的,每次扣5分。 | ||
5 | 供应商日常进行日常维护和服务时,造成对学校设施、建筑物、绿化、构筑物等的破坏或 损害的,每次扣5分。若因供应商原因导致饮水设备不能正常使用,影响师生正常饮水的,每次扣5分。 | ||
三、设备 | |||
1 | 饮水设备非因人为因素损坏次数达到一年5次以上的,扣10分。10次以上的,扣20分。 | ||
2 | 饮水设备出水水质检测不合格的,每次扣20分。出水水质不合格次数达到一年3 次以上的,立即中止服务,并将其列入黑名单。 | ||
3 | 饮水设备功能不符合要求,或偷工减料的,扣10分。 | ||
四、其他 | |||
1 | 突发水质污染或出现浑浊、嗅味等水质恶化及水源性疾病爆发事件,供应商处理不 及时、不合格、不处理的,扣20分。若该问题是由供应商设备问题或供应商在日常维护中导致的,扣30分,若有师生因此产生了重大健康问题,则立即中止服务,并将其列入黑名单。 |
设备采购清单直饮水设备可考虑布置在学校的某栋楼宇的地下室或闲置的小房间内,用水点可在每栋教学楼的合适位置布置饮水终端,每个办公室接一台终端饮水机。另外还要求在操场布置室外饮用水点,方便学生大量运动后及时补充流失的水份。直饮水系统采用中央净水设备+饮水终端模式,根据学校人数等因素,选取一套中央净水设备,通过循环管道输送直饮水至每栋教室的饮水点。十、采购清单2、连续三年年度考核评分为70分(含)以下的,按单一年度考核评分50分(含)以下处理。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 | 数量 | 主要技术参数要求 | 单价上限值(元) | 总价(元) |
1 | 中央制水设备 | 净水流量≥1m³/h | 1套 | 1、纳滤工艺,产水水质要求符合DBJ43/T382-2021的要求,Q≥1m3/h;2、加压机组:扬程≥60m、额定流量≥1.5m3/h;3、水源:市政自来水4、水质在线监测设备一套[至少需包含余氯、浊度、PH、溶解性总固体(3通道路)、臭氧指标];5、紫外消毒装置:过流式紫外杀菌装置流量不小于2m3/h;6、臭氧消毒装置:臭氧发生量可调,并预留无源启停控制接口,配套有加注用泵。(制水设备为整体设计,所有涉水部件及内部管道均为不锈钢S304材质,管道之间才用卡箍连接) | 250000 | 250000 |
2 | 原水箱 | S304 | 1个 | 1、材质:S304不锈钢;2、壁厚:1.2-1.5mm;3、容积:≥2m3;4、配不锈钢磁翻板+水位传感器+进水自控阀+自动排污阀;5、配置有水质采样阀。 | 20000 | 20000 |
3 | 净水箱 | S304 | 2个 | 1、材质:S304不锈钢;2、壁厚:1.2-1.5mm;3、容积:≥4m3;4、配不锈钢磁翻板+水位传感器+进水自控阀+自动排污阀;5、配置有水质采样阀。 | 20000 | 40000 |
4 | 不锈钢管道、配件及阀门 | S304、S316L | 1批 | S304薄壁不锈钢、S316L薄壁不锈钢,埋地管道采用S316L薄壁不锈钢,配件及阀门采用S304食品级不锈钢及以上。 | 150000 | 150000 |
5 | 终端机 | 温热型 | 208台 | 1、额定电压:220V/AC;额定频率:50Hz;额定功率:550W2、出水类型:一冷一常温,热水流量:≥1.7L/min(≥90℃);3、防触电保护类型:I类;4、进水水源:纯净水;5、204套一冷一常温终端饮水机,办公室可采用茶吧机,室外饮水台4座;共配置100个不锈钢水槽(厚度≥1.0mm)6.1要求:集中布置管线机取水点位置需安装接水槽,设排水孔,接水槽的长度左右两边各超出管线机安装位置30cm为宜。6.2接水槽排水管安装:排水管直径≥ 50mm6.3接水槽设计需考虑安全问题,如:防撞防伤手,圆角磨边等。 | 500 | 104000 |
6 | 机房装修 | 洁净泵房 | 1项 | 约40平方米,增加隔墙一面到顶,地面白色防滑砖,四周墙壁铺设皓白瓷砖,吊顶采用定制冲孔吸音铝板,紫外线灯1.5W/m3吊装,离地≥2m。设置更衣室一间(包含衣帽柜、鞋柜等更衣设施及洗手盆)。 | 49500 | 49500 |
7 | 新风系统 | / | 1套 | 1、风量:≥300m³/h2、额定功率:≤80W3、最大静压:173Pa4、噪音:≤40db(A)5、净化效率:≥80%6、室内新排风口数量:≥4个 | 18000 | 18000 |
8 | 大1.5P空调 | / | 1台 | 1、能效等级:2级(含)及以上能效2、制冷功率:≤850W3、制热功率:≤1350W4、循环风量:≥630m³/h5、制冷量≥3410W6、制热量≥5000W7、变频空调 | 3500 | 3500 |
9 | 视频监控系统 | / | 1套 | 400万1/3"CMOS ICR智能筒型网络摄像机支持越界侦测,区域入侵侦测,进入区域侦测和离开区域侦测支持对运动人脸进行检测,跟踪,抓拍,评分,筛选,输出最优的人脸抓图宽动态: 120 dB防补光过曝: 支持红外波长范围: 850 nm红外距离: 最远可达50 m最大图像尺寸: 2560 × 1440视频压缩标准: 主码流:H.265/H.264网络存储: 支持NAS(NFS,SMB/CIFS均支持),支持Micro SD(即TF卡)/Micro SDHC/Micro SDXC卡(最大256 GB)音频: 1路输入(Line in); 1路输出(Line out); 1个内置麦克风,1个内置扬声器报警: 1路输入,1路输出(报警输出最大支持DC24 V,1 A或AC24 V,1 A)复位: 支持启动和工作温湿度: -30 ℃~60 ℃,湿度小于95%(无凝结)防护: 防水防尘:IP67 | 35000 | 35000 |
7、三年售后服务:(1、含所有耗材更换、日常检修等;2、水质检测;3、含不可预计费用) | 100000 | 100000 | ||||
合计 | 770000 |
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一、谈判响应声明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十个部分: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逐条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附件6:联合体协议(格式)附件5:供应商的资格条件更新材料附件4: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三、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附件3:保证金退还申请书二、保证金
附件8-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等证明材料附件8-1:中小企业声明函六、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和清单表五、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附件7:技术指标说明四、货物说明或者服务方案
九、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附件9-2:分项价格表附件9-1:报价一览表八、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七、经销或代理货物或为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材料附件8-3:提供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清单表
二、我方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式份、电子版份,并保证响应文件提供的数据和材料是真实、准确的。否则,愿承担《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一、我方同意在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日内(响应文件有效期)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法律约束力。我方己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的竞争性谈判文件(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编号:)的全部内容,知悉参加竞争性谈判的风险,我方承诺接受谈判文件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谈判响应声明十、最后报价
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六、我方承诺在参与竞争性谈判过程中,若出现《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五十四条规定之情形,我方同意接受条款规定作出的处罚。五、我方承诺遵守《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4号令)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四、我方愿意按谈判文件规定和谈判小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三、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附件1: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姓名:性别:年龄: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主营:;兼营: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注册地址: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附件2: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1,原件)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本人(姓名、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退出谈判;(4)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5)询问、质疑、投诉等相关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4:本项目无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二、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日期:年月日委托代理人(签字):
附件6说明: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第二章第17.1项“在谈判小组确定邀请供应商名单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止,供应商资格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影响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应更新或者补充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以证实其各项条件仍能继续满足本章第3.1项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的规定,应提供的更新或者补充资格证明材料。供应商的资格条件更新材料附件5:供应商单位盖章
供应商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
组织机构代码 | 邮政编码 | ||||||||||
委托代理人 | 电子邮箱 | ||||||||||
上年营业收入 | 员工总人数 | ||||||||||
营业执照 | 注册号码 | 注册地址 | |||||||||
营业执照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
营业执照 | 营业范围(主营) | ||||||||||
营业执照 | 营业范围(兼营) | ||||||||||
基本账户开户行及账号 | |||||||||||
税务登记机关 | |||||||||||
资质名称 | 等级 | 发证机关 | 有效期 | ||||||||
备注 | 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三、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响应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谈判和成交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二、(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一、联合体基本信息:(各方公司名称、地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姓名)。经研究,我们决定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申请参加(项目名称)项目(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编号)的竞争性谈判。现就联合体事宜订立如下协议: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联合体协议(格式)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七、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六、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四.联合体将严格按照谈判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响应文件,参加谈判,履行成交义务和成交后的合同,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四、货物说明或服务方案2、联合体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相关规定的,提交《附件8:中小企业声明函》。说明:1、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成员二名称(盖单位章):
供应商名称:说明:货物类项目按本表填写,货物的主要技术参数和技术指标可另页描述。包号技术指标说明附件7:
序号 | 货物名称(品目分类) | 制造商名称 | 型号规格 | 主要技术参数和技术指标 | 政策功能类型及编号 | 备 注 |
2、属谈判文件规定可能变动的内容在“说明”栏中注明。说明:1、“响应与偏离”应注明“响应”或“偏离”。五、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序号 | 谈判文件条目号 | 采购规格/商务条款 | 响应文件的规格/商务条款 | 响应与偏离 | 说明 |
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8-1:六、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和清单表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名称: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标的名称),属于(工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标的名称),属于(工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说明:1、供应商按第二章谈判须知第2.8款、第9.1、9.2款规定提供产品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认证证书复印件或“两型产品目录”所在页复印件(该页包含制造商或企业名称或申请单位名称、规格型号、有效截止日期等内容),并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并在本章《九、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中提供相应数据。(1)符合政府采购强制采购政策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标记★符号节能产品及其他强制采购产品);(2)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标记★符号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环境标志产品,《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和《长沙市两型产品目录》中两型产品)。2、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证明材料附件8-2: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年月日企业名称(盖章):
3、栏目4“单价”为综合单价,包含货物所有隐含的内容,如运输费、保险费、管理费和利润等。2、栏目7“政策功能编码”是指货物的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节能标志认证证书号、两型产品编号(货物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的,只填写一种)。说明:1、本表用于计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应享受的政策功能价格扣除。提供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清单表附件8-3
本公司对本表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
1 | 2 | 3 | 4 | 5 | 6 | 7 |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价 | 总额 | 货物制造商名称 | 政策功能编码 |
节能产品 | ||||||
小计 | / | / | / | / | / | |
环境标志产品 | ||||||
小计 | / | / | / | / | / | |
两型产品 | ||||||
小计 | / | / | / | / | / |
不要求提供八、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七、经销、或代理货物、或为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材料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名称(单位章):4、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或者提供的内容不真实的,评审时本表所有优惠不予以考虑。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盖单位章):报价一览表附件9—1:
序号 | 项目名称 | 政府采购编号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代理编号 | ||
1 | 货物名称 | |||
2 | 规格型号 | |||
3 | 交货期 | |||
4 | 总报价(人民币) | 大写:人民币 元整小写:人民币 元整 | ||
5 | 备 注 |
报价金额合计:大写:人民币元整小写:人民币元整包号:金额单位:元项目名称:分项价格表附件9-2: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序号 | 货物名称 | 型号规格 | 品牌 | 制造厂商名称 | 中小企业 | 数量 | 单价 | 合计 | 政策功能编码 | 备注 |
包合计 | / | / | / | / | / | / | / |
5、栏目10“政策功能编码”是指产品的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节能标志认证证书号、两型产品编号(产品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的,只填写一种)。4、栏目6“中小企业”是指货物制造厂商为“中型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填写中型或小型、微型)。3、栏目3、4、5、6、10为货物的制造商信息。2、本表为合同包内所有货物的报价明细表。栏目8“单价”为综合单价,包含货物所有隐含的内容,如运输费、保险费、管理费和利润等。“包合计”及“报价金额合计”应与附件9-1《报价一览表》“总报价”一致。1、投标人的单价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单价限价、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最高限价,否者视为无效投标。说明:
3、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的需在最后报价中提供相应的清单表,否则不予扣除。2、投标单位需准备最后报价文件(自行保管,不与响应文件一起递交),格式按附件9-1、9-2。1、最后报价按第二章谈判须知第30条规定提供,格式按附件9-1、9-2。说明:十、最后报价九、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直饮水设备采购项目(政府采购编号:CSCG-202208240001、委托代理编号:湘智采字[2022]第0176号)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经谈判小组认真评定,确定贵单位为项目的成交人,有关情况如下。湖南和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成交通知书
采购项目 | 项目名称 | 直饮水设备采购项目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成交单位 | 成交金额(大写) | 陆拾肆万玖仟元 | 成交金额(小写) | 649000元 |
成交单位 | 联系人 | 廖冬平 | 联系电话 | 13873177155 |
成交单位 | 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文艺路街道解放中路18号0栋1407房 | ||
采购单位 | 联系人 | 彭学良 | 联系电话 | 0731-85501944 |
采购单位 | 地址 |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中路168号 |
2022年9月14日经办人(签字):智埔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盖章)特此通知请贵单位收到本通知后20日内(2022年10月4日前),速与采购人联系,签订合同。
本通知一式叁份,成交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各壹份。
湖南和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八、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
1、报价一览表
报价一览表
CSCG-202208240001
政府采购编号
序
项目名称直饮水设备采购项目
号
采购代理编号湘智采字[2022]第
0176号
1货物名称直饮水系统
精格牌直饮水系统1套、原水箱1个、净水箱2个、不锈钢管道1批、精
规格型号格牌终端机208台、机房装修1项、新风系统1套、大1.5P空调1台、视
2
频监控系统1套
3交货期签订合同后25个日历日内完成所有设备的安装及验收,正式开始供水
大写:人民币陆拾萬玖任
元整
总报价(人民币)
小写:人民币¥649000.00元整
4
5备注提供三年的运营维护服务
供应商(盖单位章):湖南和润新德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宝
日期:2022年9月日
地址:长沙市芙蓉区解放中路华侨大厦1407室
湖南和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分项价格表
分项报价表
项目名称:直饮水设备采购项目
包号:1
金额单位:元
12
序号 | 货物名称 | 3型号规格 | 4品牌 | 5制造厂商名称 | 6中小企业 | 7数量 | 89101单价合计政策功能备注 |
1 | 中央制水设备 | YLR-JG-C303(NF) | 精格 | 广州市精格净水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 小型 | 1套 | 编码纳滤工艺,所有涉水部件及222540222549内部管道均为不锈钢304材 |
2 | 原水箱 | 2m | 新泉沐 | 长沙市新泉深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 小型 | 1个 | 质1200012000304不锈钢材 |
3 | 净水箱 | 4m | 新泉沐 | 长沙市新泉沐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 小型 | 2个 | 质1900038000304不锈钢材 |
4 | 不锈钢管道、配件及阀门 | DN15-32 | 海通 | 广东海通实业有限公司 | 小型 | 1批 | 质120000120000卫生级304不 |
5 | 终端机 | YLR-JG-13 | 精格 | 广州市精格净水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 小型 | 208台 | 锈钢47097760CQC18701一开一常温 |
机房装修洁净泵房和润湖南和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小型地址:长沙市芙蓉区解放中路华侨大厦1407室 | 1项 | 2026142680026800饮水机房装修达到学校的直 |
6
65
湖南和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要求 | |||||
7 | 新风系统 | TKJ-(KL-A)-350-YD-SR350 | 卡洛尼 | 卡洛尼环境技术(中山)有限公司 | 1套1580015800 |
8 | 大1.5P空调 | KFR-35W/(35563)FNhAd-B1JY01 | 格力 |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1台CQC2070134003400256625 |
9 | 视频监控系统 | 海康威视 |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1套1280013800 | |
10 | 三年售后服务 | (1、含所有耗材更换、日常检修等:2、水质检测:3、含不可1项9990099900预计费用) | (1、含所有耗材更换、日常检修等:2、水质检测:3、含不可1项9990099900预计费用) | (1、含所有耗材更换、日常检修等:2、水质检测:3、含不可1项9990099900预计费用) | (1、含所有耗材更换、日常检修等:2、水质检测:3、含不可1项9990099900预计费用) |
包合计 | 7 | // |
报价金额合计:大写:人民币陆拾夏事玖元整小写:人民币¥64900000
元整元整
说明:
1、投标人的单价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单价限价、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最高限价,否者视为无效投标。
2、本表为合同包内所有货物的报价明细表。栏目8“单价”为综合单价,包含货物所有隐含的内容,如运输费、保险费、管理费和利润等。“包合
计”及“报价金额合计”应与附件9-1《报价一览表》“总报价”一致。
3、栏目3、4、5、6、10为货物的制造商信息
4、栏目6“中小企业”是指货物制造厂商为“中型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填写中型或小型、微型)。
5、栏目10“政策功能编码”是指产品的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节能标志认证证书号、两型产品编号(产品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两型产品的,只填写一种)。
地址:长沙市芙蓉区解放中路华侨大厦1407室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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