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吉林大学口腔医院事业公用经费项目-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一批(口内扫描仪)
金额
210万元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4/04/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yzb2024-04-04【hw】
预算金额210万元
招标公司吉林大学口腔医院
招标联系人于思跃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建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沙庆非
标书截止时间2024/04/15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29
公告正文
吉林大学口腔医院事业公用经费项目-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一批(口内扫描仪)(招标编号:JYZB2024-04-04【HW】)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吉林大学口腔医院事业公用经费项目-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一批(口内扫描仪)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10 万元,招标人为吉林大学口腔 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相关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吉林大学口腔医院事业公用经费项目-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一批(口内扫描仪);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吉林大学口腔医院事业公用经费项目-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一批(口内扫描仪))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2.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3 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 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2)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备案凭 证,第二、三类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 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4)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通道:“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截止时间:本项目 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期间;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4 月 09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4 月 15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3.1 时间:2024 年 4 月 9 日至 2024 年 4 月 15 日,每天 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3.2 地点:线上获取;3.3 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获取,邮件主 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 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 A4 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的彩色扫描件,按 顺序制作成 1 个 PDF 格式文件,发送至吉林省建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
(2652576500@qq.com)。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采购文件 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文件申领时 间内重新提交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2)《单位负责人证明书》(附单位负责人身 份证)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单位负责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须备注被授权人联系 方式);(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证明材料;3.4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套,售 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4 月 29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与飞跃路交会处上城财富源 A 座 4 楼 448 会议室纸质 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4 月 29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与飞跃路交会处上城财富源 A 座 4 楼 448 会议室
七、其他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吉林大学口腔医院事业公用经费项目-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一批(口内扫描仪)的潜在投标 人应按招标公告中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 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YZB2024-04-04【HW】
项目名称:吉林大学口腔医院事业公用经费项目-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一批(口内扫描仪)预算金额:人民币 210 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 210 万元
采购需求(主要标的):
包号 标的名称 数量(台/套) 简要技术需求 采购预算 备注
1 口内扫描仪
(口腔数字印模仪) 6 相关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35 万元/台 本项目采购产品不接受进 口产品投标。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境外生产企业不适用政府采购中小企业扶 持政策。
注:各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不可超过每个标的项目的采购预算。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 20 天内交货。
交货地点:吉林省长春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3 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 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2)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备案凭 证,第二、三类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4)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通道:“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截止时间:本项目 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期间;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3.1 时间:2024 年 4 月 9 日至 2024 年 4 月 15 日,每天 8:30-11:00,13:30-16:00(北京时 间,节假日除外);
3.2 地点:线上获取;
3.3 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获取,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 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 A4 纸幅面,将 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的彩色扫描件,按顺序制作成 1 个 PDF 格式文件,发送至吉林省建友 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2652576500@qq.com)。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 向供应商邮箱发送采购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 况,供应商可在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单位负责人证明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单位负责 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须备注被授权人联系方式);
(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证明材料;
3.4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套,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 年 4 月 29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4.2 地点: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与飞跃路交会处上城财富源 A 座 4 楼 448 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2>19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三 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调整 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等。
6.2 所有投标文件都应附有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40000 元。投标人应在投 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 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应当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凭证 或票据应与开标一览表分别单独信封密封提交,独立于投标文件之外,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 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到开标地点。
七、公示媒介: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吉林大学口腔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长春市朝阳区清华路 1500 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于思跃、滕云
联系电话:0431-855793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建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与飞跃路交会处上城财富源 A 座 4 楼 453 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沙庆非
联系电话:0431-87658708-608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沙庆非
联系电话:0431-87658708-608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林大学口腔医院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清华路 1500 号
联 系 人:于思跃、滕云
电 话:0431-8557932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建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硅谷大街与飞跃路交汇处上城财富源 A 座 4 楼 452 室 联 系 人: 沙庆非
电 话: 0431-87658708-608
电子邮件: 2652576500@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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