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辽宁特色农产品央视广告投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08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依托中央广播电视总台2024“品牌强国工程·美丽中国典范”辽宁专案项目,2024年在CCTV-1和CCTV新闻频道并机播出的《新闻联播》前(18:58-19:00之间,《新闻联播》前,倒三位置)(CCTV-1/新闻各1次/天)不少于22天,不少于44次,每次15秒。在CCTV-1和CCTV新闻频道并机播出的《朝闻天下》E时段6:45/7:45(CCTV-1/新闻各2次/天)不少于80天,不少于320次,每次15秒。在CCTV-1和CCTV新闻频道并机播出的《新闻30分》12:00-12:30中插(CCTV-1/新闻各1次/天),不少于80天,不少于160次,每次15秒。在CCTV-4频道播出的《中国新闻18点》中插,不少于60天,不少于60次,每次15秒。
2.中标供应商按照采购方要求,采用采购方提供的宣传片,履行央视报批手续按照排期顺利播出。
3.中标供应商承诺投放期间免费更换宣传片,要保证有足够胜任相关工作的人员,播放的宣传片由采购方提供。
4.中标方应设专人监督宣传片投放状态,根据采购方要求提交所对应日期的宣传片投放视频;每月提交一次媒体投放监测报告。
5.对错播、漏播或其他原因导致的无法投放情况,中标方应按“错(漏)一补一”的原则,为采购方予以顺延宣传片总投放日期。
6.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8月至2024年12月期间。具体时间段以合同签订为主。
7.付款方式及条件:
①付款时间: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支付总金额的75%;签订合同的2月内,再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2%;10月底前全部余款支付完毕。具体支付时间以财政审核结果和支付等流程运转时间为准。
②付款方式:采购方各单位分别向中标供应商汇款。
③中标供应商按照采购方通知,开具合法有效的广告代理行业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方收到发票后5日内,在本条第①款约定时限内完成付款。
④采购方各单位具体投放资金分配为:沈阳市农业农村局200万元、营口市海洋与渔业局200万元、北票市农业农村局200万元,其余资金由辽宁省农业农村厅支付。
8. 履约地点:以合同签订为主。
9.验收:
验收标准:按照辽财采【2017】603号文件执行
验收程序:按照辽财采【2017】603号文件执行
验收报告:按照辽财采【2017】603号文件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一、项目预算:20万元
二、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4年9月30日前
三、服务地点:按招标人要求。
四、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30日内付清全款。
五、招标项目内容及服务要求:
(一)、项目概况:
制作两版各15秒的辽宁农产品高清广告宣传片,供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广告投放使用。
(二)摄制及成片要求
1、摄制技术要求
(1)、供应商需对其设计拍摄方案拥有完全自主创意,独立完成影片脚本的策划、创意、编排,不得盗用、抄袭第三方,其设计拍摄方案受到来自第三方的侵权诉讼或索赔,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
(2)、摄像设备、航拍设备不少于4套,应使用4K摄像机、航拍机进行拍摄,4K60p/120p超采,确保素材品质及调色空间。
(3)、摄制组人员配备完整,不少于10人,要有完整的流程架构,分导演组、摄影组、制片组、美术组、道具组、后期组
(4)、专业配音演员配音专业、流畅、风格鲜明;音乐无版权争议,具备音效制作能力;
2、成片要求
(1)、成片:视频成片画幅为16:9,压缩标准H.264,视频格式MP4,分辨率要求达到2K 25fps(25帧/秒);量化8bit或10bit;色域BT.709;视频规格达到省级以上电视媒体高清技术规范。
(2)、视频素材资料达到中央级主流媒体播出指标,且无版权争议。
(3)、视频播放适用范围:成片符合电视媒体、网络媒体、移动端、户外LED、楼宇广告屏幕播放标准。
(三)、服务要求
1、为保证本项目能够按时、顺利完成。要求投标单位要有良好的服务意识,项目团队要能够随时沟通,并响应采购单位的需求。
2、宣传片制作完成后,提供后期维护、更新及数据建档保存。素材备份为两份,采购方一份,供应商保存一份,以便长期服务和了解、熟悉客户需求,并保证客户资料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四)、其他要求
1、广告宣传片完整版权归采购方所有。
2、供应商单位应保证所提供宣传片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凡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的,均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3、对于宣传片中的涉及到的地点、演员及上镜人物,须告知采购方审阅,经确定后方可使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验收:
验收标准:按照辽财采【2017】603号文件执行
验收程序:按照辽财采【2017】603号文件执行
验收报告:按照辽财采【2017】603号文件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