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关于福州文体产业开发运营有限公司安检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公告-FJGC-G-2016-QY045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16/08/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jgc-g-2016-qy045
预算金额113万元
招标联系人黄坚13950494145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林丽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州文体产业开发运营有限公司的委托,就福州文体产业开发运营有限公司安检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FJGC-G-2016-QY045)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FJGC-G-2016-QY045

项目名称:福州文体产业开发运营有限公司安检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联系人:张林丽

联系方式:0591-8339331083393312

二、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福州文体产业开发运营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建新南路福湾斗门福州海峡奥体中心综合馆

采购人联系方式:黄坚/13950494145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1、项目用途:安检

2、简要技术要求:

(1)通道式X光机:通道尺寸:650×500(W×H)(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件B)

(2)金属探测安检门:通道尺寸()2000()×700()×500()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件B)

(3)手持金属探测器:坚固耐用, 一米 高度自由落体无损伤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件B)

3、合同履行日期: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日内全部安装并调试完毕。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古田路中美大厦24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林丽/0591- 8339331083393312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 2016 0805

中标日期: 2016 0830

总中标金额:113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序号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中标金额(万元)

1

深圳市天和时代电子设备有限公司

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白泥坑旗丰数字科技园A3

113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刘思得、陈润生、黄心正、林平、黄日建(招标人代表)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包号

中标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1

通道式X光机

AT6550

10

100,000

1-2

金属探测安检门

AT300

20

5,000

1-3

手持金属探测器

AT2008

40

750

服务要求:中标供应商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合格的产品,承诺自验收合格后免费保修36个月;免费保修期自验收合格签名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须按合同条款提供免费服务,每半年应不少于一次保养。非因操作不当造成要更换的零配件及仪器设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包修、包换。更换零部件应当为原厂生产。


六、其它补充事宜

1、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

1.1投标人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须知前附表第2项号条款)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情况如下:

(1)北京航星机器制造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未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复印件,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中注明:“本函有效期为2个月,复印件无效”,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北京航星机器制造有限公司提供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无效,不符合投标资格的第 3.1.2 3.1.53.1.7条款的规定,资格性审查不合格,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经评标委员会评议,深圳市柏晟智能自动化有限公司、深圳市天安伟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天和时代电子设备有限公司的投标资格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2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 17.2.2 条款)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各合格投标人的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1.3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17.5条款)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报价部分进行审查,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各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报价部分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2、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情况:

2.1深圳市天和时代电子设备有限公司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文件的规定,并按“各行业划型标准” 的指标内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符合招标文件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条款规定,本项内容给予价格扣除。价格扣除如下:该公司的投标总价为1,130,000元,其中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报价为1,130,000元,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给予小型、微型企业产品6%的价格扣除幅度,价格扣除后的最终报价为1,062,200元。

3、公告期限为本公告之日起1个工作日。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016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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