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疆警察学院附属保安学校教材征订及伴随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49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5/01/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jzz2025002
预算金额49万元
招标公司新疆警察学院附属保安学校
招标联系人王女士0991-7984964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正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先生0994-2323082
标书截止时间2025/01/26
投标截止时间2025/02/05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新疆警察学院附属保安学校教材征订及伴随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昌吉市北京南路华东实业12楼12-11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2月05日 12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ZZ2025002
项目名称:新疆警察学院附属保安学校教材征订及伴随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第一包:新疆警察学院附属保安学校教材征订及伴随服务项目(公共课、思政课教材及伴随服务)
预算金额(元):49万元。
采购内容:公共课、思政课教材及伴随服务。
合同履约期限: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第二包:新疆警察学院附属保安学校教材征订及伴随服务项目(专业课教材及伴随服务)
预算金额(元):49万元。
采购内容:专业课教材及伴随服务。
合同履约期限: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是、否),行业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
2.本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 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10%后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投标报价扣除。
3.投标企业属于中小企业的,请根据所投标项标的具体情况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未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企业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供应商应提供合格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供应商提 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合格或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不得享受相关中小微企业扶持政策。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 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同时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财政政策。
5.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和本招标文件要求,供应商应提供合格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提供的监 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合格或未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不得享受相关中小微企 业扶持政策。
6.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要求, 供应商应提供合格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合格或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不得享受相关中
小微企业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2)具备图书及声像等出版物的经销权;(3)具备国家相关主管部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发行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4)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5)提供依法缴纳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的凭据;(6)提供2022年或2023年度第三方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资产负债表 (2024年新成立的公司可不提供但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7)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证明;(8)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 gsx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经营异常名录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并提供投标单位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记录,如三年内有不良记录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9)供应商应确保为学校供应经过相关主管部门、出版社的合格教材,为学校供应的教材符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符合自治区相关文件要求;(10)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1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21日 至 2025年01月26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昌吉市北京南路华东实业12楼12-11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2月05日 12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昌吉市北京南路华东实业12楼12-11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2月05日 12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昌吉市北京南路华东实业12楼12-11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警察学院附属保安学校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开泰北路5428
联系方式:王女士0991-79849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正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昌吉市北京南路华东实业12-1室
联系方式:周先生0994-23230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 0991-7984964
新疆警察学院附属保安学校教材征订及伴随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昌吉市北京南路华东实业12楼12-11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2月05日 12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ZZ2025002
项目名称:新疆警察学院附属保安学校教材征订及伴随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第一包:新疆警察学院附属保安学校教材征订及伴随服务项目(公共课、思政课教材及伴随服务)
预算金额(元):49万元。
采购内容:公共课、思政课教材及伴随服务。
合同履约期限: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第二包:新疆警察学院附属保安学校教材征订及伴随服务项目(专业课教材及伴随服务)
预算金额(元):49万元。
采购内容:专业课教材及伴随服务。
合同履约期限: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是、否),行业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
2.本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 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10%后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投标报价扣除。
3.投标企业属于中小企业的,请根据所投标项标的具体情况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未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企业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供应商应提供合格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供应商提 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合格或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不得享受相关中小微企业扶持政策。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 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同时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财政政策。
5.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和本招标文件要求,供应商应提供合格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提供的监 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合格或未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不得享受相关中小微企 业扶持政策。
6.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要求, 供应商应提供合格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合格或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不得享受相关中
小微企业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2)具备图书及声像等出版物的经销权;(3)具备国家相关主管部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发行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4)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5)提供依法缴纳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的凭据;(6)提供2022年或2023年度第三方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资产负债表 (2024年新成立的公司可不提供但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7)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证明;(8)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 gsx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经营异常名录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并提供投标单位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记录,如三年内有不良记录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9)供应商应确保为学校供应经过相关主管部门、出版社的合格教材,为学校供应的教材符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符合自治区相关文件要求;(10)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1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21日 至 2025年01月26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昌吉市北京南路华东实业12楼12-11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2月05日 12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昌吉市北京南路华东实业12楼12-11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2月05日 12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昌吉市北京南路华东实业12楼12-11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警察学院附属保安学校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开泰北路5428
联系方式:王女士0991-79849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正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昌吉市北京南路华东实业12-1室
联系方式:周先生0994-23230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 0991-7984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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