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网一体化)特许经营项目2024-2025年绩效考核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3.92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8/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znzx-2024-067
预算金额3.92万元
招标公司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规划建设部
招标联系人-15656610116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江之南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胡工19956603660
中标公司安徽京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3.92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网一体化)特许经营项目2024-2025年绩效考核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ZNZX-2024-067
二、项目名称: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网一体化)特许经营项目2024-2025年绩效考核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京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池州市石台县仁里镇人民南路19号(印象石台新天地8幢)601室
中标(成交)金额:392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网一体化)特许经营项目2024-2025年绩效考核
服务范围: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网一体化)特许经营项目2024-2025年绩效考核服务
服务要求:1.应满足采购人在服务工作内容中约定的相关工作,按时、按质完成上述工作。2.服务工作及工作成果应满足采购人对本项目的需求,相关成果文件包括评估报告及绩效考核服务等均需通过采购人的认可。3.成果文件上应当加盖工程咨询单位公章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专用章。工程咨询单位对咨询质量负总责。主持该咨询业务的人员对咨询成果文件质量负主要直接责任,参与人员对其编写的篇章内容负责。4.服务质量及工作成果应满足国家财政部、住建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对水环境综合治理绩效考核的相关要求。5.服务工作及相关工作成果应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和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管。
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两年;
服务标准:合格。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费定额收取1500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规划建设部
地址: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管委会
联系方式:156566101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江之南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管委会Z2#4楼
联系方式:19956603660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工
联系方式:19956603660
一、项目编号:JZNZX-2024-067
二、项目名称: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网一体化)特许经营项目2024-2025年绩效考核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京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池州市石台县仁里镇人民南路19号(印象石台新天地8幢)601室
中标(成交)金额:392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网一体化)特许经营项目2024-2025年绩效考核
服务范围: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网一体化)特许经营项目2024-2025年绩效考核服务
服务要求:1.应满足采购人在服务工作内容中约定的相关工作,按时、按质完成上述工作。2.服务工作及工作成果应满足采购人对本项目的需求,相关成果文件包括评估报告及绩效考核服务等均需通过采购人的认可。3.成果文件上应当加盖工程咨询单位公章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专用章。工程咨询单位对咨询质量负总责。主持该咨询业务的人员对咨询成果文件质量负主要直接责任,参与人员对其编写的篇章内容负责。4.服务质量及工作成果应满足国家财政部、住建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对水环境综合治理绩效考核的相关要求。5.服务工作及相关工作成果应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和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管。
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两年;
服务标准:合格。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费定额收取1500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规划建设部
地址: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管委会
联系方式:156566101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江之南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管委会Z2#4楼
联系方式:19956603660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工
联系方式:19956603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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