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鞍山市应急管理局防汛救援应急物资及设备装备购置计划(第一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328.62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11/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4-210300-14495
预算金额328.62万元
招标公司鞍山市应急管理局
招标联系人-0412-5892237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马志强024-31338828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28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11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鞍山市应急管理局防汛救援应急物资及设备装备购置计划(第一批)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1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300-14495
项目名称:鞍山市应急管理局防汛救援应急物资及设备装备购置计划(第一批)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286200
最高限价(元):3286200
采购需求:查看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是否为核心产品 | 是否为经过审批采购的进口产品 |
1 | 吨袋 | 2000个 | 否 | |
2 | 铁锹(尖锹) | 1300把 | 否 | |
3 | 铁锹(平锹) | 500把 | 否 | |
4 | 12平帐篷 | 140顶 | 否 | |
5 | 雨衣(套) | 300套 | 否 | |
6 | 雨鞋 | 300双 | 否 | |
7 | 2000立移动水泵车 | 3台 | 否 | |
8 | 1000立移动水泵车 | 14台 | 是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7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辽财采〔2021〕153号文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辽财采〔2021〕153号文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0日14时30分至2024年11月28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2月11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400”电话或“业务咨询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按照辽财采函〔2021〕363 号文件要求,我省政府采购推行电子评审,取消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在网上按政策要求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进行线上报名、并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报价及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按照相关政策和要求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同时应于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交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承诺书格式自拟,在投标(响应)文件中体现),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本项目接收备份文件电子邮箱:68464248@qq.com。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本项目无报名环节,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会议时间及本项目的相关事宜是否有变化,请拟参加开标的投标人自行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更正公告中的相关信息。
4.本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鞍山市公共资源服务平台发布,如不一致,以辽宁政府采购网为准。如因供应商未及时关注导致的一切后果,后果自行承担。
5.其它具体事项详见招标文件。
6.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鞍山市应急管理局
地 址: 鞍山市铁东区千山中路26号
联系方式:0412-58922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天津南街46号城开中心T3座2301室
联系方式:024-31338828
邮箱地址:zzgjdl@cntcitc.com.cn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皂君庙支行
账户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34935602829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志强、陈宇飞
电 话:024-31338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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