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内蒙古霍林郭勒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国道334线及省道101线与国道207线之间运输灰土专用车道建设信号灯及电子警察工程项目结果公告
金额
134.05万元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8/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LGLZCS-G-H-240046
预算金额134.05万元
招标联系人-15148781428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路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先生19147157512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HLGLZCS-G-H-240046

二、项目名称:国道334线及省道101线与国道207线之间运输灰土专用车道建设信号灯及电子警察工程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国道334线及省道101线与国道207线之间运输灰土专用车道建设信号灯及电子警察工程项目):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评审方法 是否价格扣除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通辽市信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批发城浙江名品市场4号楼2层39号 综合评分法 1,340,565.00元 77.5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国道334线及省道101线与国道207线之间运输灰土专用车道建设信号灯及电子警察工程项目):

货物类(通辽市信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1 其他网络设备 国道334线及省道101线与国道207线之间运输灰土专用车道建设信号灯及电子警察工程项目 海康威视及其他 定制 1.00(项) 1,340,565.0000 1,340,565.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曲蕾林丽丽李曾瑞吴雪冰张健男(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内工建协[2022]34号文件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国道334线及省道101线与国道207线之间运输灰土专用车道建设信号灯及电子警察工程项目): 2.010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积极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标(成交)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可凭借采购合同申请“政采贷”扶持政策,“政采贷”政策合同融资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切实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政府采购项目已开通合同融资渠道,供应商中标(成交)后可通过中标(成交)合同向相关银行发起无抵押无担保融资申请,银行根据企业中标(成交)信息发放贷款,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问题。相关资料可查阅(http://39.104.85.103/zcdservice/zcd/neimeng)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内蒙古霍林郭勒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地址:霍林郭勒市

联系方式:151487814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内蒙古路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霍林郭勒市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霍林郭勒市河东北十街2号4号楼-2-604

联系方式:191471575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5148781428

内蒙古路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21日


相关附件:
国道334线及省道101线与国道207线之间运输灰土专用车道建设信号灯及电子警察工程项目报价明细附件.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通辽市信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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