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州第十一中学鼓楼校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 2022-08-08 |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省福州第十一中学
乙方:福州融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0]HMZB[GK]2022012的福建省福州第十一中学鼓楼校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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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 (元) |
1-1 | C1204 物业管理服务 | 物业管理服务 | 福建省福州第十一中学鼓楼校区物业服务 | 安防管理、卫生保洁管理、水电设施设备管理、绿化养护管理、房屋建筑管理、防疫消杀服务、及物业移交服务、重大活动保障等工作 | 1(项) | 根据招标文件对安防管理、卫生保洁管理、水电设施设备管理、绿化养护管理、房屋建筑管理、防疫消杀服务、及物业移交服务、重大活动保障等工作的要求执行 | 858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捌拾伍万捌仟元整(¥858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劳动路18号;
4.3交付条件: 合同签订后按约定提供服务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福州第十一中学为全日制完全中学,位于福州市鼓楼区劳动路18号。现有在校学生近2000人,教职员工近150人,36个教学班。 基本情况如下: 5.1.1学校占地面积约26亩,建筑使用面积16271平方米,现有5栋教学办公楼、1个停车场、1个雨盖操场、室外道路、花园、操场、绿化地等公共区域。 5.1.2绿化养护面积(见校总评图)。 5.1.3校园内主入口1个,停车场入口1个,有各类监控探头、监控系统、监控中心、室内消防栓、室外消防栓、手持灭火器等。 5.1.4电气部分:配电房1间,供给对象为建筑用电,以及路灯广播系统、空调、风扇、监控、网络设备等。 5.1.5给水系统:生活用水储水箱3个,消防储水池2个,泵房1个。 5.2.服务范围 项目内容包括安防管理、卫生保洁管理、水电设施设备管理、绿化养护管理、房屋建筑管理、防疫消杀服务、及物业移交服务、重大活动保障等工作。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招标文件要求。。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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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8.33 | 按月结算物业管理服务费(月物业管理费=本项目中标总额/12个月-未提供服务项费用)。在采购人每次付款前,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如未提供或提供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中标人亦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服务。 |
2 | 8.33 | 按月结算物业管理服务费(月物业管理费=本项目中标总额/12个月-未提供服务项费用)。在采购人每次付款前,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如未提供或提供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中标人亦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服务。 |
3 | 8.33 | 按月结算物业管理服务费(月物业管理费=本项目中标总额/12个月-未提供服务项费用)。在采购人每次付款前,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如未提供或提供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中标人亦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服务。 |
4 | 8.33 | 按月结算物业管理服务费(月物业管理费=本项目中标总额/12个月-未提供服务项费用)。在采购人每次付款前,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如未提供或提供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中标人亦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服务。 |
5 | 8.33 | 按月结算物业管理服务费(月物业管理费=本项目中标总额/12个月-未提供服务项费用)。在采购人每次付款前,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如未提供或提供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中标人亦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服务。 |
6 | 8.33 | 按月结算物业管理服务费(月物业管理费=本项目中标总额/12个月-未提供服务项费用)。在采购人每次付款前,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如未提供或提供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中标人亦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服务。 |
7 | 8.33 | 按月结算物业管理服务费(月物业管理费=本项目中标总额/12个月-未提供服务项费用)。在采购人每次付款前,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如未提供或提供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中标人亦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服务。 |
8 | 8.33 | 按月结算物业管理服务费(月物业管理费=本项目中标总额/12个月-未提供服务项费用)。在采购人每次付款前,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如未提供或提供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中标人亦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服务。 |
9 | 8.33 | 按月结算物业管理服务费(月物业管理费=本项目中标总额/12个月-未提供服务项费用)。在采购人每次付款前,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如未提供或提供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中标人亦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服务。 |
10 | 8.33 | 按月结算物业管理服务费(月物业管理费=本项目中标总额/12个月-未提供服务项费用)。在采购人每次付款前,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如未提供或提供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中标人亦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服务。 |
11 | 8.33 | 按月结算物业管理服务费(月物业管理费=本项目中标总额/12个月-未提供服务项费用)。在采购人每次付款前,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如未提供或提供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中标人亦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服务。 |
12 | 8.37 | 按月结算物业管理服务费(月物业管理费=本项目中标总额/12个月-未提供服务项费用)。在采购人每次付款前,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如未提供或提供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中标人亦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服务。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自2022年 7月 14 日起至2023年 7月 13 日。
10、违约责任
10.1 甲方与乙方任何一方均不得无故单方面提前终止合约,若需终止的,应提前60日书面通知对方,并应向对方一次性支付合同约定的2个月物业服务费作为违约金。因此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其所受的经济损失。 10.2 甲方违反规定,使乙方未完成合同约定的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的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应予适当赔偿。 10.3 乙方的物业管理服务未能达到规定的物业年度考核,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从乙方未支付的物业服务费中扣除相应的金额。 10.4 乙方应按投标文件所响应的人员配置,足额配齐上岗员工;物业主任的上岗(变更)应向甲方(业主)报批,其余岗位人员的上岗(变更)应向甲方报备。各岗位人员应相对固定,每人工作三个月内不得更换(除非被甲方辞退),超出三个月确实需要调离的,需先书面报告甲方并征得同意后,所有工种的人员每月调换最多不超过3人(含3人)。否则每超出1人扣乙方物业服务费1000元;超出2人扣3000元;超出3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0.5 乙方更换人员时,应确保本岗位工作的连续性和稳 定性,若发现有缺岗、顶岗现象,甲方有权从未支付的物业服务费中扣除该岗位的缺岗和顶岗人的月工资,直至人员补齐为止。 10.6 若由于乙方失职造成失窃或消防安全问题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责任事故的,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10.7 本项目采用壹年一招,合同一年一签的方式。甲方在每个服务年度结束前对乙方的服务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10.8 乙方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起2日内安排物业主任等管理人员进驻现场熟悉主要设施设备的操作规程及运行状况,以保证物业交接工作的顺利进行。 10.9在合同执行期间,乙方须同时接受甲方的监督。甲方将对乙方的履约情况进行检查考评。若发现有未履约或未完全履约情形的,第一次将予以警告,并限期整改;第二次后,视情况,酌情在年物业服务费的5%内扣减相关款项;多次未履约或未完全履约,甲方有权扣减相关款项目并终止合同。。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序号 部门 岗位 人数(人) 备注 1 办公室 物业经理 1 2 保安部 保安员 9 3 工程部 维修工(兼勤杂工) 1 4 水电工 1 5 环境部 保洁员 6 其中,中午及晚自习2名保洁轮休留守,兼顾带班人员 6 绿化员(兼勤杂工) 1 14.1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14.1.1.安防管理 14.1.1.1监控中心的设备、校园监控探头、消防设施等设备管理。 14.1.1.2校园人员、车辆出入管理。 14.1.1.3报刊、邮寄品等物品代收、发管理。 14.1.1.4校园以及校周界治安、交通、消防、财产等安全保障。 14.1.1.5负责大型活动和特殊情况的安全保卫及秩序的维持。 14.1.1.6接受校方职能部门临时调用,业务指导和监督。 14.1.2.水电设施设备管理 14.1.2.1负责编制校区内水电管理等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型维修方案及经费预算。 14.1.2.2 水电管理与维护。负责地下管网、配电房、水泵房、发电机组、各楼水电系统、给排水管网、路灯、风扇、水箱、自来水龙头等公共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建立完整的维修记录和保养记录备查,所涉及的维修材料均由校方提供。 14.1.2.3设施设备管理与维护。负责公共设施设备小额维修项目(指单项维修材料预算造价500元以下)门、窗、课桌椅、黑板、窗帘等公共设施的管理与维护,建立完整的维修记录和保养记录备查,所涉及的维修材料均由校方提供。 14.1.2.4每日对校区的用水、用电、给水设备、排污设备及管道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并记录。 14.1.3.卫生保洁管理 14.1.3.1校园公共场所保洁:包括①校园道路、广场、停车场、运动场所、公共楼梯、过道;②校内污水、雨水管道;③二次供水箱、二级生化池;④宣传栏(牌);⑤校舍屋顶;⑥校园定期进行消毒和灭虫除害、投放鼠药;⑦垃圾收集点卫生并做好每天校内的垃圾分类和清运工作;⑧校内水沟;⑨值班室、水泵房、配电间、监控中心;⑩公共卫生间等公共区域。 14.1.3.2部分功能性场所保洁:包括①校领导及各行政办公室;②一层多媒体教室、图书馆会议室、党群活动室;③学术报告厅等公共区域。 14.1.4.绿化养护和勤杂事务管理 14.1.4.1负责制定各类植物日常培育、养护方案以及校园绿化规划。 14.1.4.2负责各类植物的浇水、施肥、松土生长的养护工作。 14.1.4.3负责各类植物的修剪、移栽、补种的整形美化工作。 14.1.4.4负责各类植物的病虫害防治的养护工作。 14.1.4.5负责绿地内的杂草、枯枝、落叶等杂物垃圾的清理保洁工作。 14.1.4.6负责学校课桌椅等物品搬运、学校场地布置、学校仓库整理等校内勤杂事务。根据校内实际情况下,完成学校临时性工作。 14.1.5.房屋建筑管理 14.1.5.1负责编制建筑物及其公用设施设备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计划。 14.1.5.2负责对建筑物进行全面巡查,发现建筑物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及时报告学校并做好记录,根据学校的安排协助做好维修工作。 14.1.5.3 保证建筑物内外整洁、有序,无乱张贴、涂鸦、印迹、污染、无随意堆放杂物等现象。 14.1.5.4房屋及公用设施、设备的档案或资料存放有序、保持完好。 14.2物业管理服务要求 14.2.1.乙方总体要求 14.2.1.1做好物业前期移交,接管、验收工作以及合同期满相关移交、清算工作。 14.2.1.2应用电脑保管和建立本项目完整的档案,保存好各类图纸及技术资料、数据和档案。 14.2.1.3根据物业服务内容制定的各项服务标准并挂牌上墙,保证24小时服务电话畅通,并有专职管理人员处理各项咨询、投诉、保修,在2小时的时间内给予解决。 14.2.1.4管理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岗位证书,从业人员须提供身份证。 14.2.1.5管理及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文明用语,不在校园公共场所吸烟等,服务主动、热情。 14.2.1.6 管理服务人员应遵纪守法,遵守校方的规章制度,搞好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工作,共同维护校园安定、稳定。 14.2.1.7 不得开展物业管理服务之外的其他经营性活动(包括饮食服务、代购代销商品等)。 14.2.1.8 乙方应按照国家劳动法规定的法律法规,为本项目所有在聘人员缴纳各类社会保险费和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并承担物业管理和服务中所形成劳动关系、劳动纠纷及其他所造成的事故责任及安全责任等,并赔偿由此造成的各项损失,并自行解决与从 业人员之间产生的一切劳动纠纷。 14.2.1.9乙方负责学校的钥匙管理,根据校方的需求,做好教室及办公室的开关门、开关灯。同时做好校园的巡查工作,及时进行设备报修、卫生、安全等日常管理工作,确保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 14.2.1.10 乙方必须密切配合新生报到、入学典礼、毕业典礼、校运会、科艺节、社团节、班班有歌声、双休日、晚自习、家长会、校内各项考试等学校各项工作,事先做好物质、场地的保障,如:场地布置、横幅悬挂、茶水服务、卫生清洁、桌椅搬移、水电保障等工作。 14.2.1.11 制定防台风、防汛防洪、突发性事件、停电等应急预案。若停电,确保半小时内学校主要场所供电。 14.2.1.12负责做好重要来宾到访、检查团检查以及学校临时性事件的物质保障和场地布置工作。 14.2.1.13 寒暑假及其他节假日期间,妥善安排好全校各处重要财产的安保工作。 14.2.1.14乙方必需积极配合完成学校承接的本系统或外系统的各项考务(含双休日),做好供应茶水、水电、卫生、搬移桌椅等后勤保障。 14.2.1.15乙方的相关人员必需能熟练掌握我校“易维保”--物业管理维修系统的使用。 14.2.1.16乙方必需配备有打扫卫生以及水电施工所必需的专业的工具,如:清污器、吸水器、清洗剂、打草机、修剪刀、电工笔等。 14.2.1.17乙方人员必需服从学校主管部门的工作调遣,完成临时性的非违纪、非专业技术岗位的工作安排。 14.2.1.18学校有组织晚自习、家长会等夜间加班工作时,物业经理不在现场的,乙方需配备一名校内临时管理人员,做好晚间学校物业管理工作。 14.2.2.安防部门要求 14.2.2.1保安员必须取得保安员证。保安公司应该为保安员配备相应的保安防暴器械8件套(防暴头盔、防刺背心、防割手套、橡胶警棍、强光电筒、自卫喷雾剂等),并要求保安员每日例行检查、维护、保养防暴器械,以便应对突发暴力事件。 14.2.2.2启用安防监控系统,实施24小时监控,并做好校园监控设施设备的巡检工作。 14.2.2.3落实安全防护岗位责任制,实行365天*24小时值班制度,不仅做好来客来访登记,而且每日间隔2小时就安排人员进行全校巡逻,及时发现、排除安全隐患以及学生破坏公物等违纪现象(尤其是制止学生在卫生间破坏公物的现象),确保校内及校门口无发生偷盗、交通、治安等事件。 14.2.2.4严格管控进出学校的车辆,做好车辆的引导等管理工作,同时完成报刊、信件、邮寄品的代收、代发(每天及时为校领导送报纸、信件等)。 14.2.2.5严格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定期对服务人员进行消防培训,合理、规范使用校方提供的各种安防设备,并做好使用、保养工作。安防人员每天必需检查消防栓、安全出口指示灯、应急灯、灭火机等消防设施和器材,并进行签名登记,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消防器材可随时启用。 14.2.2.6对火灾、治安、公共卫生、交通、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有应急预案,配合校方开展各类安全、文明宣教活动。协助学校定期开展的消防演练活动。 14.2.2.7 未按照合同的约定做好学校安全防范和秩序维护,造成师生人身、学校财产安全损害的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4.2.3.水电工程部门要求 14.2.3.1制定房屋等公物以及水电年度维修、养护的计划。 14.2.3.2建立规范完善的水电运行制度和设备维修保养制度,配备与设备相适应的持证上岗水电工,实行24小时运行和维修值班制度,及时排除故障。 14.2.3.3供电系统管理。要按照国家和电力行业制定的有关供用电的规程和制度,加强供电和用电的运作管理,制定现场安全操作规程,保证供用电安全。24小时运行值班,并做好巡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相关部门同时做好供、停电信息公布。 14.2.3.4供水系统管理。加强供水系统(市政进水管网、校内管网、水泵房、加压变频泵、蓄水池、储水箱等)的运行巡查、维护管理工作,及时进行计费用水的抄报、供水信息的公布,保证正常供水。 14.2.3.5日常水电维修和管理,并建立维修的台帐,保证设施设备运行正常。如:路灯、楼道灯、教室电灯、电源插座、电源开关箱、风扇、水箱、自来水龙头、水管、浮球、自动打铃器等,随时坏随时换(修)。维修材料均由校方提供,维修工时费用由乙方承担。 14.2.3.6日常零星修缮和管理,并建立维修台帐,保证设施设备运行正常。负责公共设施设备小额零星维修(指单项维修材料预算造价500元以下)如:课桌椅、办公桌椅、黑板、门、锁、窗、窗帘等,维修材料均由校方提供,维修工时费用由乙方承担。 14.2.3.7设备房的警戒标志、制度、操作程序齐全规范,空间整洁、通风、无冒、滴、漏和鼠害现象。 14.2.3.8 与安防部门配合,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 14.2.3.9 接到急修通知10分钟到达现场,及时维修,修复不超过4小时。若超出维修能力或服务范畴,应及时向学校总务部门反馈。 14.2.3.10学校系公共场所,需进行防雷检查、测试,费用由校方提供。 14.2.4.卫生保洁部门要求 14.2.4.1参照《福州市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及指导性收费标准》中一级卫生保洁标准,制订卫生保洁服务工作条例,做好规定服务范围内的卫生保洁、垃圾的收集、分类和清运工作。 14.2.4.2校园内设有垃圾收集点,不允许在校内分捡垃圾,垃圾应及时清理。每日清洗1次垃圾桶并套上垃圾袋,摆放在指 定位置,桶外壁干净无垃圾粘着物。 14.2.4.3加强二次供水管理、保证水质符合卫生防疫要求。二次供水水箱、水池按规定每学期至少清洗、消毒一次,定时巡查,确保水质符合卫生部门的要求。每季度至少将水样送检一次,并公布送检结果。 14.2.4.4建立消杀工作管理制度,根据季节变换和实际情况,适时投放消杀药物,做到楼内无鼠迹,环境基本无蚊蝇、蟑螂、白蚁等害虫,每季度校园全面消毒一次(尤其中高考前),消杀的药品由校方负责。 14.2.4.5 楼道地面:每日清拖1次,每隔2小时保洁1次,每月冲洗1次。做到无烟头、无废纸、无果皮、无口香糖、无积水、无尘土、无痰迹等污物。 14.2.4.6 公共墙面:内墙面每周清洁2次,清除各种乱张贴物。做到天棚、墙角、墙面无灰尘、无蜘蛛网、无球印、无脚印、无乱张贴物等污物(各功能室柱面墙面,如一层多媒体、报告厅等)。 14.2.4.7卫生间:每天清拖3次,并进行不间断的保洁。做到干净、无臭味、无积水、无污渍、无蜘蛛网、便具无积垢、挡板光洁、镜子明亮、洗手台洁净。每半月定期用稀盐酸洗刷大小便池一次,做到无臭味、无尿碱、无水锈等。及时更换垃圾篓的垃圾袋,卫生间内挂置卫生球或燃卫生香。 14.2.4.8玻璃门窗:每日用清洁毛巾擦拭,每周用清洁剂彻底清洗1次。做到玻璃明亮、整洁。 14.2.4.9 楼梯扶手:每日用清洁毛巾擦拭1次。做到无尘、无明显污染。 14.2.4.10 楼梯梯级:每天清拖1次,每月冲洗1次。做到无垃圾、无杂物、无明显污迹。 14.2.4.11工作牌、标:每周清洗擦拭1次。做到无明显积尘、无破损。 14.2.4.12绿地:每日清扫1次。做到草坪无杂物、无枯枝烂叶、无废纸屑等。 14.2.4.13 操场、道路:每日清扫2次,每隔 2 小时保洁1次。做到无垃圾、无杂物、明显污迹、无积水、路边无杂草等。 14.2.4.14宣传墙面:每周擦拭1次。做到整洁,无乱张贴、无乱涂画和破损。 14.2.4.15雨、污水管道:每季度检查1次,每年疏通1次。化粪池及时清掏,由乙方提出申请清掏,费用由校方支付。 14.2.4.16 窨井:每季清掏1次。做到无堵塞、溢出现象。 14.2.4.17 学校有组织晚自习、家长会等夜间加班工作时,卫生保洁部门至少需要两位员工工作顺延。待晚自修结束后,做好当天的垃圾分类清理工作,以及卫生间等相关卫生工作。 14.2.4.18 校级领导办公室、党群活动室、图书馆会议室必须由专人负责保洁。室内沙发、地板、窗户、茶几等每天至少擦一遍,做好桌椅无明显灰尘,地板无杂物。每日在领导上班前应将饮用水杯、烟缸、桌面饰物等要擦洗干净,桌面光亮。 14.2.4.19 做好各处室办公室的保洁。办公桌椅、地板、门窗必须每天擦洗一次。 14.2.4.20 做好报告厅、一层多媒体教室等会议室的保洁。每两天清扫一次,保持洁净。遇到会议时,会前会后均要做好全面的保洁。 14.2.4.21 负责全校窗帘的拆洗和安装,窗帘每年暑假清洗一次。 14.2.4.22 卫生保洁所涉及到的耗材类材料均由中标人提供。 14.2.4.23 进行保洁巡查,无明显暴露垃圾、卫生死角等现象,保证校园环境干净整洁。 14.2.4.24 投标人须自备高压水枪对路面地板、钢化玻璃面、遮雨棚每二周冲洗一次。 14.2.5.绿化勤杂部门要求 14.2.5.1具有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校园绿化养护管理工作,校园四处设有提示爱护绿化的宣传牌。 14.2.5.2做好校园乔灌木、苗木等绿色植物保护、养管、补种、保暖工作。根据气候状况和季节,对花草、树木施肥和土,做到树木基本无倾倒,花草树木无枯枝,无虫害侵蚀,保持良好的观赏效果。 14.2.5.3认真完成校园乔灌木、绿篱等绿色植物修枝、剪枝工作,不断提升绿色植物观赏价值,树木按不同形态修剪,发现枯萎的植物(枯枝)应及时清理、清运,不得在绿地内堆积,不得就地焚烧。 14.2.5.4草坪生长整齐,无杂草,高度不应超过5公分,超过时应及时进行修剪,每年要修剪3-5次,并及时清运修剪的杂草。日常要及时清除草坪及植物(环境)杂草,有效控制杂草孳生。 14.2.5.5 做好病虫害巡查、防治,在师生不在校的时间段内,按要求完成喷洒农药工作。 14.2.5.6 每年台风前,应对乔木合理修剪,加固护树桩或支架。台风后,应无条件加派人员全力配合校方清运断枝、落叶等。 14.2.5.7 不定期对鱼池和旱喷广场换水清洗,打捞池内的垃圾。 14.2.5.8兼职负责学校勤杂工作,如:会场布置、横幅悬挂及摘除、搬移桌椅等公物。完成学校简单维修工作,以及学校临时性安排的工作。 14.3物业管理服务岗位设置 根据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要求,拟设以下工作人员: 14.3.1.物业经理(1名):男女不限,50周岁以下,5年以上物业经理工作经验,大专(含)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决策能力,熟练掌握电脑管理系统和档案管理系统,能接受晚间值班工作。 14.3.2.水电维修工(2名):男,50周岁以下,有水电工作和零星维修的经验,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能接受晚间值班工作。 14.3.3.安防人员(9人):男,50周岁以下,均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保安证,有保安工作经验,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4.卫生保洁员(6人):法定退休年龄以下,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工作认真负责,吃苦耐劳,从事过保洁工作的优先。 5.绿化勤杂员(1人):男,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具有绿化专业技术,人员工作认真负责,吃苦耐劳。 备注: ①同一人员若持有多个职称、岗位证书,乙方须明确标明其岗位,不允许一人多岗,否则后果自负。 14.4岗位职责 14.4.1.项目经理岗位职责 14.4.1.1组织、领导全体员工完成项目物业中心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 14.4.1.2制订各项规章制度、各岗位职责、工作标准; 14.4.1.3根据公司的管理目标编制项目物业管理方案; 14.4.1.4负责实施员工管理目标责任制; 14.4.1.5检查指导各岗位的工作,督促员工切实履行各岗位职责,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14.4.1.6努力学习与物业管理有关的业务知识和技能,熟悉物业结构和师生基本情况; 14.4.1.7负责与外部的协调工作,加强合 作与交流; 14.4.1.8定期检查和总结工作,努力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14.4.1.9负责员工的政治思想工作,教育员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 14.4.1.10树立“服务第一、师生至上”的思想,做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14.4.1.11年终认真总结全年工作,接受公司及师生年度任期考核; 14.4.1.12处理投诉,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4.4.2.保洁人员岗位职责 14.4.2.1具体负责全校卫生保洁区以及卫生间的卫生。 14.4.2.2随时保洁,要做到无积便、无污垢。夏季无蚊蝇。 14.4.2.3不定期清除大道两旁垃圾箱内的垃圾,并做好校内垃圾分类工作。 14.4.2.4每天巡视校园,清除卫生包干区的废纸、污物,保持校园的整洁。 14.4.2.5负责做好指 定办公室卫生保洁、内务整洁。不定期地做好功能室的卫生工作。 14.4.2.6卫生负责人参与组织全校的卫生大扫除。 14.4.2.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14.4.3.水电工岗位职责 14.4.3.1对公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的管理和维修保养,协助专业施工保修人员在保修期内对有关设施设备进行定期维修保养,并建立设施设备的档案和台帐,保证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14.4.3.2设施设备标志齐全规范,责任人明确,操作维护人员严格设施设备操作流程及保养规范。 14.4.3.3设备房保持整洁、通风、无泡、冒、滴和鼠害现象。 14.4.3.4水泵及发电机运行状态好,正常运转。 14.4.3.5确保各教室、宿舍、会议室、功能性场馆的设施、设备完好,保障学校日常教育教学正常运作。 14.4.3.6日常水电维修和管理,并建立维修的台帐,保证设施设备运行正常。如:路灯、楼道灯、教室电灯、电源插座、电源开关箱、风扇、水箱、自来水龙头、水管、浮球、自动打铃器等,随时坏随时换(修)。维修材料均由校方提供,维修工时费用由乙方承担。 14.4.3.7出现故障及时维修,对师生报送的维修内容一小时内响应,并妥善处理完成。若超出维修能力或服务范畴,将及时向学校总务部门反馈。 14.4.3.8接到急修通知10分钟到达现场,及时维修,修复不超过4小时。 14.4.3.9路灯、楼道灯完好率99%。公共场所、办公室、教室、宿舍照明设备随时坏随时换(修)。 14.4.3.10负责对蓄水池、水管、电线、开关、电扇、教室门窗、发电机、电铃等进行再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14.4.4.安防员岗位职责 14.4.4.1保安人员必须维护学校各项管理制度,具有高度责任心,敢于揭露、阻止破坏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人和事。在执行学校规定时,应坚持原则、态度诚恳、文明执法,严禁与校内外人员发生有损我校形象的行为,由于工作失职造成守护目标损失的,应追究工作人员责任。 14.4.4.2遵守工作时间,要求二十四小时在校值班,如有特殊事情要离校处理,须经学校分管副校长同意后安排代班员并进行交接后方可离开。 14.4.4.3保安要严格值班制度,严守岗位,逢周末、节假日,应进行值班巡逻,负责学校校舍、财产安全管护工作。 14.4.4.4学校大门必须严格按规定时间开、关,做好门卫室的监控值班及记录工作。 14.4.4.5落实学校门岗管理工作的相关制度,做好来访登记、学生请假、迟到登记、检查学生仪容仪表、疏导交通维持校门畅通、车辆停放指引、紧急情况处置、迎接上级领导等工作。学生进校后,一般不准随便出校门,学生有事出校门时,必须经所在班级班主任批准,手执经班主任或老师批准的请假条并进行核实后才能放行,放行后应做好请假外出学生的登记及请假条的归档工作。不见有签字的请假条或没有核实一律不得放学生出校,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当值保安负责。 14.4.4.6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必须办理登记手续并联系相关人员,查验后方可放行。经学校相关领导或相关人员允许进入的,保安应验明来人身份;校外人员来访本校学生的,保安在验明来访人身份后,于下课时间安排学生由保安人员陪同在保安室会见;家长到校接送子女,只得送至学校大门,无特殊情况不得进入学校;坚决阻止校外不法分子进入校内寻衅滋事,如有需要,报地方派出所处理。 14.4.4.7机动车未经允许不得入内,进出校门车辆必须低速行驶。配送车辆在上下课时段不允许进出校门。外来车辆无特殊情况不得进入学校,如有公务必须出示证件,保安应进行登记验证。自行车出入校门必须自觉下车,并按要求停放在规定位置。 14.4.4.8校内外不准设摊,不准放个体商贩入内买卖。物业人员不得在执勤区域售卖任何物品,不得以收取学生资金而进行任何有偿服务(如充电、电吹风吹发、提供热水等)。 14.4.4.9不准家禽、宠物入校。 14.4.4.10认真做好门卫室、监控室、保卫科的清洁卫生,保持门卫室、监控室、保卫科的规范;注意个人形象,谈吐文明,自觉维护学校形象。 14.4.4.11维护校门前的治安秩序,如发现异常情况或特别紧急情况应立即向学校领导、当地派出所报告,熟记有关特种电话号码。 14.4.4.12非安保人员不得在门卫室长时间闲谈,影响值勤工作,更不得在门卫室喧哗、吵闹,若发生此类情况,保安人员有权制止。 14.4.4.13注意用电安全,不得私改室内线路,不得使用未经学校允许的电器; 注意个人身体健康,定期进行体检,不得隐瞒病情,如身体状况不适于保安工作,应及时报告学校,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14.4.4.14熟悉火警,急救等紧急措施,发生事故及时报告。 14.4.4.15保安工作接受学校领导、综治处人员的管理监督。 14.4.4.16 24小时对校园进行定时巡逻并做好记录。在学生下课期间对地面学生进行安全巡视,监督学生的行为举动,纠正学生的不文明行为,上课期间巡视校园,检查有无在校园游荡的学生,并做好规劝及记录工作。 14.4.4.17及时摸排学校各方面的安全隐患并做好记录及上报工作 14.4.4.18认真检查消防设施、水电使用情况并做好记录,各功能场馆设备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解决问题,认真做好巡查记录。 14.4.4.19特殊时间点(如运动会、高考、中考等)必须服从学校安排,参加保卫工作(不计工资)。因学校重要会议、大型活动、基建施工等需要,学校执行临时特别管理制度,物业人员应配合执行。 4.20假期的定时、定点值班、保卫、巡逻,做好相关记录。 14.4.5.绿化员、勤杂工岗位职责 14.4.5.1根据不同季节特点、各类花木生长规律,不失时机地搞好花木 管理,认真做好花木移栽、修剪、除草、施肥、繁殖、翻土、防冻、 治虫等工作。 14.4.5.2绿地、花草、树木种植搭配适宜,花园内无杂草、无枯枝烂叶 和垃圾。 14.4.5.3各类树木无枯萎,树叶生长茂盛,树形修剪美观整洁。 14.4.5.4草坪、水池整洁,无垃圾杂物现象。 14.4.5.5在现有条件下,尽力自繁花木,保证校园布置活动场所之用。 14.4.5.6管理好农药、灭“四害”药物,严格按程序和使用说明进行喷 洒、投放。 14.4.5.7管理好机械设备和工具,维修简单的校内维修。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机械。 14.4.5.8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如勤杂事务等)。 14.4.5.9负责学校勤杂工作,如:会场布置、横幅悬挂及摘除、搬移桌椅等公物,整理仓库等。完成学校简单维修工作,以及学校临时性安排的工作。 14.5物业管理服务考核 14.15.1月考核 14.15.1.1乙方派驻福州第十一中学的物业经理等人员的配置数应和招标文件上一致,不得变更,若发现有缺岗、顶岗现象,甲方有权从未支付的物业费中扣除该岗位的缺岗和顶岗人的月工资,直至人员补齐为止。每天到岗人员要及时签到,签到表按月工资保存在总务处。 14.15.1.2乙方派驻福州第十一中学的物业经理三个月内不得更换,若需变更应向甲方报批,其余岗位人员的变更应向甲方报备。每人工作3个月内不得更换(除非被甲方辞退),超出3个月确实需调离的,需先书面报告甲方并征得同意后,所有工种的人员每月调换最多不超过3人(含3人),否则每超出1人扣物业服务费1000元。 14.15.1.3安防员、水电工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持相关资格证上岗,如甲方发现乙方在未知情况下,私自使用无证人员顶岗的,乙方承担所有由此引发的责任,并扣罚物业服务费每人次1000元。 14.15.1.4在服务期间,如因乙方的水电工操作失误对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的,如遇停电、水管爆裂等事故,甲方可视情轻重扣500元-2000元。 14.15.1.5对甲方提出的维修任务及交办的任务,没及时完成造成投诉的,将视情节轻重扣罚50元-1000元。 14.15.1.6乙方的卫生保洁、绿化养护工作不到位,经甲方指出还未及时整改的,每发现一次将从物业服务费中扣罚50元-300元。 14.15.1.7若发现乙方的工作人员在当班期间喝酒、脱岗或睡岗,将从物业服务费中视情节轻重扣罚300元-500元。 14.15.1.8在服务期间如因乙方的工作疏忽或维修不及时造成甲方资源浪费或安全责任事故的,将视情节轻重扣罚物业服务费3000元-5000元。 14.15.2年度考核 14.15.2.1若发现乙方将本项目转包他人或挂靠他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4.15.2.2若因乙方人员脱岗、睡岗等玩忽职守造成失窃、消防安全责任事故、管理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向乙方追究法律责任及赔偿损失。 14.15.2.3乙方应为投标文件响应的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并提供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凭据给甲方,若无法提供或提供材料不足,甲方有权解除物业服务合同。 14.15.2.4服务期间,甲方将按照以下考核办法对乙方进行考核,若乙方年度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从物业服务费中扣除相应的金额赔偿,情节严重的情况下将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考核指标及评分依据 序号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及指标 分数 计分方法 一 基础管理 1、抽查人员是否在岗。 10 抽查时人员不在岗,一次减1分。 2、各项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管理、技术、应变、协调能力是否符合岗位要求。 10 无证上岗,技术水平、处理能力、应变能力、协调能力差,每发现一处扣2分 3、是否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管理制度、突发事件应急流程、各岗位工作标准、考核办法。 10 每发现一处不完整或不符合扣2分。 二 保安 做好学校的安防管理工作。 15 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1分。 三 保洁 所有保洁区域的保洁工作符合各区域标准要求。 15 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1分。 四 绿化养护 定期施肥、浇水、除草、并及时的修枝整形。 15 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1分。 五 设备维护 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15 未做好相关记录,每发现一处扣1分 六 服务满意度 采购人对工作满意度程度。 10 每发现投诉一次扣1分。 注:每月平均考核总分≥90分的视为考核合格,予以发放当月服务费;85≤每月平均考核总分<90分,视为基本合格,扣罚当月服务费10%;每月平均考核总分<85分,视为不合格,扣罚当月服务费50%。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
甲方: | 福建省福州第十一中学 | 乙方: | 福州融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州市鼓楼区劳动路18号 | 住所: | 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工业区金榕南路1号3号楼1层201室 |
单位负责人: | 王恩奇 | 单位负责人: | 黄金兴 |
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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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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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
87510601 |
联系方法: | 18960712640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五一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35050187620700000940 |
签订地点: 福州市
签订日期:2022年08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