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20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2/09/01
投标截止时间2022/09/16
公告正文
永德县永康镇污水处理工程及配套管网工程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永德县永康镇污水处理工程及配套管网工程监理服务
资金来源: 国资 80.0% 自筹 20.0% 贷款 0.0% 外资 0.0%
建设规模: 项目规模近期为 5000m3/d,远期为 10000m3/d,近期污水配套管网约34km.管径 DN300-DN600mm,建成后污水出水达到一级 A 标,年减排 COD180 吨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市政工程 工程类型: 监理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永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2-08-25 09: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永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5308833299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永德县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经办人: 鲁飞
办公电话: 13408896236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经办人: 李依娜
办公电话: 18687842084 移动电话: 18687842084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0900202220301001001
标段名称: 永德县永康镇污水处理工程及配套管网工程监理服务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2-09-01 18: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2-09-16 09:00
开标地点: 开标室一号(永德县)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网上递交
标段合同估算价: 120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永德县永康镇污水处理工程及配套管网工程监理服务的前期勘察、设计、施工阶段、审计及移交阶段、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工作。 其中: A、前期工作阶段:根据合同约定,组建监理机构;编制监理规划、实施细则,具备可操作性,满足项目建设需要;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检测设备及工器具等。参与项目征地拆迁、“三调”工作。 B、勘察、设计阶段的实施:参与图纸会审及技术交底会议,签认会议纪要;审查勘察方案,提出审查意见,并报建设单位;检查勘察单位主要岗位操作人员的资格、所使用设备、仪器计量的检定情况;检查勘察单位执行勘察方案的情况,对重要点位的勘探与测试应进行现场检查;审查勘察单位提交的勘察成果报告,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勘察成果评估报告,同时参与勘察成果验收。审查设计单位提交的设计成果,并提出评估报告;审查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概算,提出审查意见;协助建设单位组织专家对设计成果进行评审等。 C、施工阶段: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投资控制的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严格按监理规范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旁站监理、见证取样等监理工作。负责对工程实施过程产生的造价方面的问题提出专业性处理意见。并负责监理工程范围内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及施工现场协调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综合管网、绿化景观、环境保护、强电弱电等。 D、其他工作及根据监理规范验收标准等需要做好的工作:审核分包单位资格;召开监理例会;审查开复工报审表,签发工程开工令、暂停令和复工令;组织编写监理月报、监理工作总结、组织整理监理文件资料;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拆迁方案及工程量,拆迁工作的应急救援预案,签署审核意见,并对该部分资料进行归档;协助业主制定拆迁补偿办法等。 E、移交阶段:全程组织移交工作,并组织相关单位处理移交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等。 F、工程质量保修期阶段:组织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审核修复方案,监督修复过程并验收,协助审核修复费用等。 (3)风险告知 本项目如需分阶段实施,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要求分阶段工作,以招标人书面要求为准;招标人不承诺项目均能实施,且保留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调整招标范围的权利,所带来的风险各投标人须自行承担,投标人不能因此提出任何索赔。可能产生的风险如下: A、项目因政策性调整、取消; B、个别道路建设时序导致项目周期延长。 C、其他非招标人原因。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永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计划监理工期(日历天): 820
计划工期(日历天): 82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监理资质资质,1个类似项目业绩。(详见招标文件)
拟派项目总监最低资格等级:
拟派项目总监专业: 市政公用工程
其他: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2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2-09-16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 招标公告1.pdf招标公告1.pdf 2022-08-24 20:48:40
2 公告发布登记表(1).pdf公告发布登记表(1).pdf 2022-08-24 20:48:33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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