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梧州市万秀区龙湖镇新民村崩塌、滑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二期) 更正公告(三)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8/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45040028310021740010013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彭工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梧州市万秀区龙湖镇新民村崩塌、滑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二期) 更正公告(三)

递交时间:2023-08-04 16:32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3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3,452,215.8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广西电子标通用范本评标办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潜在投标人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梧州市万秀区龙湖镇新民村崩塌、滑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二期)

2招标编号:E4504002831002174001001

3、首次公告时间:2023年04月27日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作出如下更正

1、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8.1 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承包人以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的名义,根据相关规定为本项目工程投保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保险费用由承包人在投标报价中予以考虑,发包人不另行支付。

18.3 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必须按相关规定为施工现场从事施工的所有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办理工伤保险或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更正为:

“18.1 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承包人以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的名义,根据相关规定为本项目工程投保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保险费用由承包人在投标报价中予以考虑,结算时须提供保险发票费用凭证,按实结算,超支不补,否则扣除该费用。

18.3 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必须按相关规定为施工现场从事施工的所有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办理工伤保险或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费用由承包人在投标报价中予以考虑,结算时须提供保险发票费用凭证,按实结算,超支不补,否则扣除该费用。

其他所涉及以上变更内容同步修改,特此公告。

 

三、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梧州)网站上发布。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

 

梧州市城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大融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梧州市长洲区三龙大道70号

 

地址:

梧州市西环路上段16号丰业山庄B区41幢

邮编:

543000

 

邮编:

543000

联系人:

彭工

 

联系人:

黄工

电话:

0774-2281026

 

电话:

0774-3888098

传真:

/

 

传真:

/

E- mail:

/

 

E- mail:

gxdrhgc@163.com

网址:

/

 

网址:

/

 

 

招标人:梧州市城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加盖公章)

招标代理:广西大融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加盖公章)

2023年84

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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