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海口市文明中路158号上坡公寓A栋第五层及401、403房整体打包招租 | |||||||||||
项目编号 | XZ202404HN2048 |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终止挂牌 |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4年4月18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年5月6日 | |||||||||
标的简况 | ||||||||||||
标的坐落 | 海口市文明中路158号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招租楼层 | 招租面积 (㎡) | 竞租保证金 (元) | 评估价 (元/月) | 挂牌底价元/月租金 | ||||||
1 | 海口市文明中路158号上坡公寓A栋第五层及401、403房整体打包招租 | 4、5 | 471.3 | 11600 | 5800 | 5800 | ||||||
租赁期限租金支付 | 租赁期限:5年;租金按月度交纳,每月10日前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当月租金。 | 租金递增方式 | 自第3年起每一年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2% | |||||||||
装修期限 | 免租装修期为1个月,含在租赁合同期内。 | 承租押金(元) | 11600 | |||||||||
标的状态 | 闲置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否 | |||||||||
房屋现状 | 建筑物约建于1992年,整体维护保养和成新率较差,物业管理水平一般,结构为钢混结构、总楼层为8层,层高约3米,一面临支路,采光痛风情况一般,外墙为方块墙砖,楼梯房,整体建筑设计为口字型,中间为天井。标的包共有5套房产组成,分别为401、403、501、502和503房,面积分别为114.3㎡、82㎡、114.3㎡、78.7㎡、82㎡,房屋证载用途为住宅。房屋内部简单装修,较为老旧。所在区域商业氛围较好,商业聚集程度较高,交通方便,附近有学校、医院、银行和超市等,基础设施配套完善,生活便捷度高。 | |||||||||||
租赁期 限用途 | 房屋用途:办公、住宅等。 | |||||||||||
重大事 项说明 | /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见上表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1月31日 | |||||||||||
评估机构 | 海南世宏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 |||||||||||
招租方基本情况 | ||||||||||||
出租方 情 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四川省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12510000MB1158985P 注册地:广东省广州市 法定代表人:王德胜 经济类型:参公事业单位 | ||||||||||
出租方承诺 | 本次招租的房屋权属关系清晰,对该房屋具有完全处置权,招租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 |||||||||||
出租方 决策文件 | 川机管函【2024】第178号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 |||||||||||
承租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承租方资格及相关条件 | 1、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自然人均可申请参加竞租,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本项目按现状进行招租,需缴纳相应的保证金。公告期内须将保证金转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账户,确认为承租方后,保证金用于支付交易服务费,多退少补。 3、确认为新承租方后5个工作日内按招租方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文本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违约。 4、承租方若对房屋进行改造,不得破坏原有的建筑主体结构,装修方案须通过招租方审核并报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装修期为1个月,免收租金。 5、房屋的清场工作由招租方负责。自合同履行之日起,凡涉及用水、用电相关问题均由承租方负责办理,招租方协助,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6、未经招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将承租的商铺转租、分租、转让、转借或调换使用。 7、承租方不得使用该房屋从事违法行为。 8、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 | |||||||||||
标的交割 | 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办理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成交后按合同约定支付。 | |||||||||||
特别告知 | 1、本项目招租为现状招租,以每个标的为单位进行,本项目房屋面积以测量报告的面积为准,如房产测量报告载明的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招租成交价格。 2、租赁期内若因政府征收、收购、拆除租赁物及自然灾害、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招租方不予以补偿,其全部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招租方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 |||||||||||
其他相关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竞价规则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根据报价结果,按高低排序前两名,价高优先,依次递补原则确定承租方。若只有一个竞租人参加竞价,由意向竞租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若产生报价最高前两名:最高报价者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次高者自动成为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以上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不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2、意向承租资格经我所审核通过后,竞租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承租人。 3、竞价成交后应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按所报价格及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招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支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 4、竞租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有关《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重要提醒:请竞租人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可能影响网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 |||||||||||
现场展示 | 海口市文明中路158号上坡公寓A栋 | |||||||||||
报名时间 | 2024年4月18日至 2024年5月6日 | |||||||||||
报名手续 | 竞租人须在2024年5月6日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www.hncq.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交易保证金缴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2.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竞租成功的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支付交易服务费及租赁押金,多退少补,竞价未成功的竞租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产交所指定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租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2、竞租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招租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租人提出承租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动态报价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租人在内的各竞租人均不出价的; (4)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存在不按公告约定与招租方签约的; (5)竞租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6)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 (7)未按照公告规定支付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 (8)竞租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 |||||||||||
服务费 | 本次交易服务费为5年总租金的2.5%,由承租方承担。 | |||||||||||
竞价安排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时间 |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 加价 幅度 | 延时竞价周期 | |||||||
1 | 海口市文明中路158号上坡公寓A栋第五层及401、403房整体打包招租 | 4月18 日9:00 | 5月7日9:00 | 100元 | 120秒 | |||||||
附件下载 | 1、《承租申请表》 2、《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 3、《房屋租赁合同》 | |||||||||||
咨询电话 | 项目咨询、报名咨询:交易二部麦先生 66558007、陈先生66558033 技术支持:信息部刘先生 66558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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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海口市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受理大厅4号窗口 | |||||||||||
其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