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襄汾县公安局竞争性谈判襄汾县公安局天眼维护采购设备耗材项目二次的结果公告
进入/离开区域侦测快速抓拍网络存储机动车抓拍自动对车辆牌照进行识别内置扬声器视频流输入信息资料高频段毫米波雷达人脸抓拍道路监控MJPEG安装合格货物双端荧光灯RS-485场景变更侦测超大光圈镜头电热水器语音对讲车辆检测人员聚集侦测台式计算机个人电脑3D数字降噪功能车型识别功能高灵敏度感器1Vp-p复合输出网络机箱天眼维护区域入侵侦测快速移动侦测音频抖降侦测背光补偿硬盘管理混行检测网线规范编制越界侦测视频设备交换机组织相关培训车身颜色识别制冷压缩机强制节能产品行人抓拍监视器监理售后服务补光灯输出控制雷达音频输入调试正版操作系统微卡非机动抓拍便携式计算机响应文件物品遗留/拿取侦测恢复场地设备耗材进入区域侦测备用电脑录像机项目管理空调机组抓拍人脸抓拍非机动车Smart侦测RJ4510M/100M自适应以太网口视频输出专用制冷空调设备抓拍机动车跟踪柔光灯补光针式打印机机动车辆抓拍Smart事件模式正版软件报警输出商务条款电源液晶显示器报警输入网桥网络接口高清拾音物品遗留侦测音频异常侦测3C插头水嘴运动人脸进行检测摄像机人脸比对停车侦测麦克风内插线徘徊侦测货物进场枪机车辆主子品牌识别功能镇流器CMOSSD卡扩展NAS最佳抓拍平板式微型计算机验收电视设备车牌识别便器收发器USB接口音频抖升侦测强光抑制目标检测激光打印机分离器物品拿取侦测人体抓拍设计音频输出
金额
26.88万元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2/10/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410232022atp00321
预算金额21.16万元
招标公司襄汾县公安局
招标联系人许先生0357-3622345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嘉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许峰13008036886
中标公司山西鸿远智能工程有限公司26.8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1410232022ATP00321
二、项目名称:襄汾县公安局天眼维护采购设备耗材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中标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襄汾县公安局天眼维护采购设备耗材项目(一)二次 | 1 | 套 | 268850 | 山西鸿远智能工程有限公司 | 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尧庙镇滨河南路平阳国际C座7层 | 91141002MA0KY74U0M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2 | 襄汾县公安局天眼维护采购设备耗材项目(二) 二次 | 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单价 | 规格型号 |
1 | 襄汾县公安局天眼维护采购设备耗材项目(一)二次 | 1 | 277710 |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周晓红,庞盛,董海峰(采购人代表)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襄汾县公安局
地 址:襄汾县公安局
联系方式:0357-36223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嘉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碧桂园小区11号楼1单元302室
联系方式:130080368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峰
电 话:13008036886
附件信息:
1_第2次襄汾县公安局天眼维护设备及耗材项目.docx1_第2次襄汾县公安局天眼维护设备及耗材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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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8日山西嘉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编号:竞争性谈判文件维护设备及耗材项目襄汾县公安局天眼
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41第四部分评审标准和评定方法35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14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第一部分竞争性谈判公告2目录
1.项目编号:一、项目基本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山西嘉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对下述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第一部分竞争性谈判公告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55第六部分采购合同范本51
项目名称:襄汾县公安局天眼维护采购设备耗材项目(一)第一包:本项目共2包:4.预算金额:492490元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2.项目名称:襄汾县公安局天眼维护设备及耗材项目
6.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5.采购需求:具体以第五部分采购需求为准。预算金额:211640元项目名称:襄汾县公安局天眼维护采购设备耗材项目(二)第二包:预算金额:280850元
三、获取采购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请于谈判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进入山西省政府采购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使用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磋商文件。(1)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完成注册,已完成注册的请跳过此步骤;4.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按照以下步骤免费获取磋商文件:3.获取方式:只允许在线获取。2.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1.时间:2022年10月9日至2022年10月11日,每天上午00:00时至12时,下午12:00时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的,否则视为无效响应。递交地点: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完成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4日9时00分1.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四、响应文件提交5.售价:免费获取
地点:山西嘉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临汾市尧都区规划四街与西延大道交叉口西南角碧桂园小区11号楼1单元302室)时间:2022年10月1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五、开启递交地点:山西嘉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临汾市尧都区规划四街与西延大道交叉口西南角碧桂园小区11号楼1单元302室)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4日9时00分2.纸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如有)
3.本次谈判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上发布。2.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1.各市场参与主体应通过交易平台关注澄清公告、变更公告、终止公告等有关公告,此类公告不再书面进行通知。各市场参与主体因自身原因未关注到此公告并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七、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公告期限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电话:13835799889联系人:董先生地址:襄汾县迎宾路北名称:襄汾县公安局1.采购人信息
电话:13008036886项目联系人:许先生3.项目联系方式地址:临汾市尧都区规划四街与西延大道交叉口西南角碧桂园小区11号楼1单元302室名称:山西嘉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电子响应须知附表注:本表内容与供应商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本项目预算金额 | 预算总金额:492490元第一包:预算金额:280850元第二包:预算金额:211640元注:各包供应商提交的报价不得超过该包预算金额,否则响应无效。 |
2 | 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 | 是 |
3 | 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 | 否 |
4 | 响应文件份数及解密时间 | 供应商需在政采云系统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1份;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即为解密开始时间,解密时长30分钟。解密截止时间未进行解密的,视为未递交响应文件。注:供应商需自备电脑进行解密(可远程解密)。供应商携带的个人电脑出现故障或因特殊原因未携带个人电脑的,可使用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备用电脑,但出现不利于供应商的任何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5 | 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文件(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影印件;(2)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或影印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文件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18个月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扫描件或影印件(提供审计报告正文,审计报告正文需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及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以出报告日期为准),或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18个月内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出报告日期为准),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扫描件或影印件;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文件供应商响应文件须提供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函(见‘响应文件格式’);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文件(1)纳税凭据:供应商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次依法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相应证明或第三方代缴凭证(如银行代扣凭据)或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或零纳税申报表等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影印件;(2)社会保险缴纳凭据:供应商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次缴纳任意一种社会保险的凭据(如社保缴纳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或第三方代缴凭证(如银行代扣凭据等)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影印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材料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见‘响应文件格式’);6.谈判保证金提交凭证须提供谈判保证金提交凭证扫描件或影印件。7.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此项内容不需要供应商提供。(1)查询地址:“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2)查询截止时间: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止时间为响应文件开启当日;(3)查询内容:“信用中国”网查询失信黑名单记录情况;“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或其他信用信息记录;注:(1)第1-6项资格证明文件,若有一项未提供或无效,将导致其不具备谈判资格,且不允许在开启后补正。(2)第7项查询结果中供应商存在失信记录情形的,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查询记录与其他评审资料一并保存。 |
6 | 供应商应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 |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见‘谈判文件格式’);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见‘谈判文件格式’)若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可不提供;★3.报价函(见‘谈判文件格式’);★4.报价一览表 (见‘谈判文件格式’);★5.商务条款响应表(见‘谈判文件格式’);★6.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见‘谈判文件格式’);7.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日前三年内的类似项目合同案例列表及相关证明资料(见‘谈判文件格式’);8.采购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运行性能的详细描述或同报价货物型号一致的产品彩页;9.技术方案描述(格式自拟);10.服务方案(格式自拟);11.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格式自拟)加★的商务、技术文件若有一项未提供或无效,将导致其不具备谈判资格,且不允许在开启后补正。 |
7 |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 | 1.采购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采购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2.采购货物中如含“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以及便器、水嘴等”,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必须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3.采购货物中如含有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项目中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4.采购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供应商参加本次谈判活动,如涉及上述1-4项要求,均应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将导致响应无效。5.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谈判:须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并依据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应当对符合《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6.残疾人福利单位参加本项目谈判:依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7.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谈判: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8. 联合体参加本项目谈判:如本项目为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相应的扣除。注:1.如本项目(包)是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或残疾人企业或监狱企业或需要由联合体响应的采购项目,本项第5-8项应作为资格证明文件与本表第5项内容一并提交,否则响应文件无效。2.格式见第七部分 |
8 | 谈判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
9 | 谈判小组成员构成 | 本采购项目的谈判小组成员由3人组成,其中评审专家2人,采购人代表1人。 |
10 | 确定成交供应商 | 本项目采用最低评审价法,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
11 | 现场勘查 | 谈判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如需要,书面通知。 |
12 | 标前答疑 | 谈判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如需要,书面通知。 |
13 | 谈判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谈判文件第五部分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第六部分合同范本中相关内容,对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签字确认。 |
14 | 本项目所属行业 | 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本项目属 工业 行业。 |
15 | 谈判保证金金额及要求 | 第一包保证金金额:(大写)肆仟元整 (小写)¥4000.00第二包保证金金额:(大写)肆仟元整 (小写)¥4000.00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谈判保证金须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的数额提交,采用网上银行、支票、汇票、本票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采用网上银行、支票、汇票、本票提交的,须从供应商的对公账户转出,并确保在响应文件开启之前到账。收款单位全称:山西嘉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 户 行:山西尧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东支行账 号:601131010300000073227注:(1)未按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或未足额提交谈判保证金或未在开启时间之前到账的,均将被视为无效响应。(2)供应商提交谈判保证金时,可在凭单用途栏中注明项目编号(可简写),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序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 | 响应文件编制 | 1.供应商应使用政采云系统的响应文件编制工具,按照操作手册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使用数字证书(CA)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签字、签章。同时使用数字证书(CA)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2.在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需对应系统中每个模块要求,形成独立的PDF格式文件,按照指定对应模块,逐条完成上传,保存后提交。如:上传营业执照和开户许可证,要把营业执照和开户许可证形成独立PDF格式文档,在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模块处完成上传。3.电子响应文件所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均随响应文件统一编排页码进行上传。 |
2 | 电子响应文件解密 | 1.在谈判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会在政采云系统发出解密指令,供应商在收到解密指令后,须使用加密响应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对已递交(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可远程解密)。2.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间:30分钟。3.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流程:使用用户名密码或电子CA登录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开标评标→找到对应项目→解密→输入CA密码→开始下载→解密完成。4.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包括以下情形:(1)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使用非本次谈判加密用CA数字证书解密的;(3)供应商使用的CA数字证书属于注销或无效或损坏的。 |
3 | 其他 | 1.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全过程,均采用电子形式进行,纸质文件只作为存档备案使用。2.提供纸质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电子文档1份(载体为U盘,word)。3.供应商递交打印胶装密封的纸质文件一正一副,在每一份纸质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封面下方要求的位置填写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同时在该处签署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的签名或加盖本人名章。响应文件侧面加盖骑缝章。4.供应商须将纸质文件所有正、副本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密封提交。密封皮上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并注明“谈判开启前不得启封”字样。5.供应商应保证纸质响应文件内容与电子版响应文件内容严格一致,纸质响应文件副本与正本内容严格一致,副本可由正本复印而成。6.纸质响应文件请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现场递交或者快递方式递交。 |
2.2代理机构:指在采购人委托的范围内依法开展谈判活动,组织本次谈判活动的执行机构,即:“山西嘉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1采购人:指进行本次谈判活动的单位。即:“襄汾县公安局”。2.定义本谈判文件适用于本次谈判活动的全过程。1.适用范围一、总则
2.8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应谈判文件的条件和要求,按规定编制并按时递交的文件。2.7谈判文件:是采购代理机构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采购人采购需求制定的向潜在供应商发出并告知项目需求、谈判活动规则和合同条件等信息的要约文件,是本项目谈判活动的主要依据,对谈判活动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2.6服务:指谈判文件规定的供应商为完成采购项目所需承担的全部义务。如按要求完成货物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履行售后服务、提供信息资料、组织相关培训及本谈判文件和合同中规定由供应商承担的其他义务。2.5货物:指供应商按谈判文件商务技术要求,向采购人有偿提供的各种物品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4潜在供应商:指符合本谈判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2.3供应商:指符合本谈判文件规定向按期提供响应文件参加谈判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若《谈判公告》接受联合体参加的:3.4关于是否允许联合体谈判(见前附表第3项)。3.3关于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谈判(见前附表第2项)。3.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谈判标。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采购货物的供应商。需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5项要求提供有效资格证明文件。3.合格供应商的条件
(6)联合体参加的,应以主体方名义提交谈判保证金(如有),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5)下载谈判文件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主体方名义下载。(4)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谈判协议并在响应文件内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主体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谈判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参加谈判活动,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谈判。联合谈判协议格式见本谈判文件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3)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提供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5项中1-6条要求的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谈判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1)两个以上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
3.6关于中小微企业参与谈判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子项目的谈判活动。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3.5关于关联企业(9)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8)联合体中任意一方为中小企业的,该方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7)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同一项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业绩等有关打分内容根据共同谈判协议约定的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责任,确定一方打分,不累加打分;评审标准无明确或难以明确对应哪一方的打分内容按主体方打分。
4.合格的货物分公司作为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应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或扫描件或影印件及法人企业授权书,法人企业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法人企业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3.7关于分公司参加谈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微企业是指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供应商。中小微企业参与谈判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6谈判要求5.1供应商应承担准备和参与谈判有关的所有费用,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谈判费用4.3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4.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应当符合谈判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4.1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应当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合法权利。
8.1本次谈判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8.解释权7.1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代理机构将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政采云系统中发出(视同书面通知),因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或无法查看,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不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谈判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7.通知6.2采购代理机构或者采购人可以在谈判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勘查或者召开标前答疑会。是否组织现场勘查或者召开答疑会的,详见供应商前附表第11、12项。而无论采购代理机构是否安排踏勘现场,潜在供应商均应当将相关的因素作为谈判响应所应当考虑或依据的因素。6.1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所需服务与技术方案被采购人采用时,成交供应商应负责免费将采购人所需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位置,免费进行安装、调试、培训,并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相关条款。
第一部分谈判公告;9.1谈判文件由下列七部分内容组成:9.谈判文件的内容二、谈判文件8.3本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解释。8.2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解释为准。
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第六部分合同范本;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第四部分评审标准和评定方法;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0.3供应商澄清、询问时间及方式:任何已下载了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均应在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询问,并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下同)送达代理机构。10.2澄清修改的补充文件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10.1澄清或修改时间及处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下同)之前,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其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所澄清或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个工作日前,以公告形式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发布变更公告。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0.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9.3除非特殊要求,谈判文件不单独提供本谈判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9.2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果没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谈判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有可能被确定为响应无效。
11.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要时谈判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否则,产生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1.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国法定计量单位。11.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商务、技术文件和资料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就有关谈判的所有往来函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11.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三、响应文件10.4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一旦对谈判文件做出澄清或修改,即发生效力,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
本次谈判,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及供应商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中的加“★”项、商务技术要求中加“★”指标或关键技术指标、政策性要求中国家强制性因素若有缺失或无效或商务技术文件未实质上响应谈判文件要求,将作无效报价处理。商务、技术文件:指供应商提交的能够证明其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和提供的货物符合本谈判文件规定和政策性要求的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谈判的文件。12.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两部分组成。12.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供应商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如供应商参加多包谈判的,要求按包分别独立制作响应文件。本谈判文件第七部分已提供“响应文件格式”的,需按照格式要求编制和上传(供应商可以对所提供的格式进行扩展,但不得更改格式内容),没有提供格式的,供应商自拟。12.2.2格式要求响应文件规格幅面(A4);按照谈判文件第七部分格式要求和系统中的编排顺序,统一编目、正序编排页码(响应文件中扫描件或影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响应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供应商承担。12.2.1编排要求12.2响应文件其他要求
12.3谈判保证金系统中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须使用数字电子CA(单位、法人或个人)进行加密。12.2.3.2响应文件加密本次谈判须提交的响应文件份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3.1响应文件的份数12.2.3响应文件的份数、加密
12.3.4.2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2.3.4.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12.3.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12.3.3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2.3.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的,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谈判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2.3.1供应商应提交的谈判保证金金额和提交方式详见前附表第5项第6条。未按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响应无效。
12.4.1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货物价格、将成交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所发生的运费及安装、调试、验收、技术培训、保险、售后服务以及相关税费等所有费用。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2.4谈判报价12.3.5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报价。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谈判的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12.3.4.5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2.3.4.4谈判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的12.3.4.3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13.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本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应对本谈判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13.响应文件填写说明12.4.5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以所有供应商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供应商。12.4.4本次谈判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12.4.3供应商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内容分别填报,不得拆包分项报价。12.4.2供应商应按报价要求的内容及其他事项认真填报“报价一览表”。
14.1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8项。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响应无效。14.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3.5为提倡诚实信用的谈判行为,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响应文件中按照谈判文件要求,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内容。一旦在评审中被发现存在重大偏离或被认定为属于重大偏离,则谈判小组有权决定对该响应予以拒绝。13.4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提交资料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3.3供应商必须对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并接受谈判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13.2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第七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响应文件,其响应文件有可能被拒绝。
15.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按照谈判文件要求进行签署,否则将按响应无效处理。15.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电子CA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印章,否则将按响应无效处理。15.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款规定。15.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14.3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可要求供应商将响应文件有效期延长一段时间,这种要求和供应商的答复以书面形式进行。供应商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谈判保证金。同意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时,本须知关于谈判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规定仍适用。14.2谈判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17.1采购代理机构在开启时间止发出解密指令,供应商接到解密信息后,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加密电子文件时的电子CA进行解密(可远程解密)。17.响应文件解密16.1供应商应当在谈判文件要求的首次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未完成解密的,视为供应商退回响应文件。四、响应文件的退回15.5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5.4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供应商盖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授权代表签署。
18.3在响应文件解密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已解密的响应文件(含补充、修改)进行撤回。18.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否则,按无效处理。18.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内容需在“政采云系统”中加密上传,未进行上传的补充、修改内容无效。18.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7.3在响应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后完成解密的供应商不足法定谈判家数时,不得进行下一步评审程序。17.2解密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将无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除特殊情形需请示财政部门采用其他方式外,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解密。
19.4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发出响应文件解密指令。19.3谈判小组成员和参与采购人代表不得参加谈判会议开启活动。19.2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供应商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19.1代理机构按谈判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地点主持谈判文件开启会议。谈判活动现场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应当清晰可辨,音像资料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存档。19.响应文件开启及其有关事项开启
20.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谈判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项目特点组建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三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0.组建谈判小组五、谈判程序和要求19.7供应商未参加开启活动的,视同认可开启结果。19.6开启过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主动提出回避。19.5本项目实行密封报价,不进行公开唱标。
20.7无法及时补足谈判小组成员时,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谈判活动,封存所有响应文件及评审资料,重新组建谈判小组进行谈判。原谈判小组所做出的谈判意见无效。20.6谈判中因评审专家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谈判小组成员组成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代理机构应当补足后继续谈判。被更换的谈判小组成员所做出的谈判意见无效。20.5评审专家由采购代理机构从山西省政府采购专家库管理系统中,通过随机抽取方式产生。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20.4谈判小组成员名单在评审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20.3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20.2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审,法律规定的情形除外。
21.4对资格性审查合格的3家及以上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商务技术文件进行审查,根据审查结果(评审意见不一致时,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确定其是否对谈判文件的商务技术要求做出了实质性响应。21.3根据资格证明文件审查结果(评审意见不一致时,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各供应商是否具备谈判资格。21.2依据谈判文件中规定“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谈判小组成员按分包顺序对每包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符合性进行独立审查。21.1谈判小组成员首先对谈判文件进行符合性、合理性审查,并签字确认。如谈判文件内容中存在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或歧视性等条款,应当向采购代理机构说明,并停止本项目评审。21.评审20.8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谈判小组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谈判文件一并存档。
B.未按谈判文件的规定签署、盖章的;A.未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6项中带*号的商务技术文件及商务技术指标要求中带“*”商务技术要求或关键技术指标作出实质性响应的;21.8未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对谈判文件的主要商务技术条款、条件和要求等未完全实质上响应或者响应不一致,存在限制了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的权利与义务,纠正这些内容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21.7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与谈判文件的主要商务技术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经谈判小组成员认定完全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21.6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内容应当在“政采云系统”中提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电子CA章,并在政采云系统中进行回复。谈判小组成员根据回复内容,判断其是否实质上响应谈判文件要求。21.5在审查过程中,除资格证明文件外谈判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的商务技术存在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过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1.9谈判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G.不符合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F.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E.不符合谈判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D.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报价的;C.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
21.10如多家供应商提供相同品牌相同型号的产品参加同一政府采购项目竞争的,应当按一家供应商认定。评审时,应取其中通过资格审查后的报价最低一家为有效供应商;报价相同时,由谈判小组集体决定。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进行符合性审核。(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
22.谈判(询标)21.15响应文件评审结束,对未实质上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1.14谈判小组各评审专家在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之后,与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3家及以上供应商进行谈判(询标)。21.13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的判定,除项目需对文件中无法用文字表述的其他特殊要求(如需对样品、演示内容等)作为实质性审查内容外,只依据供应商在“政采云系统”中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21.12如果未对谈判文件商务技术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谈判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再对响应文件进行任何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从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21.11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作为关键核心部分的单一产品品牌、型号均相同且报价占项目总报价50%以上(含本数,下同)的,视为提供的是同品牌同型号的产品;多家供应商中,有一家供应商的报价达到50%以上,提供同品牌同型号产品的供应商均按一家供应商认定。
(2)未在答复函中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电子CA章的;(1)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对询标函所有内容做出答复函的,22.4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响应无效:22.3在谈判(询标)过程中做出的实质性变动内容,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组长将实质性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系统”给各供应商发出询标函。各供应商在接到询标函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政采云系统”提交加盖供应商电子CA章的对询标函所有内容作出的答复函。22.2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询标)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需经采购人代表签字确认。22.1谈判小组成员与3家及以上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就本次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通过“政采云系统”分别进行谈判(询标)。
23.1.1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等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向所有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开启第二次报价通知,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在“政采云系统”中提交第二次(最终)报价。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23.1报价原则23.最终报价(5)存在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内容等情形。(4)谈判小组对答复内容经过评审后认为其没有对谈判内容作出实质性响应的;(3)未按谈判小组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
23.2.2对最终报价存在明显不合理的,谈判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过“政采云系统”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3.2.1根据本文件第四部分“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对最终报价进行符合性审查。23.2报价审核23.1.4提交的最终报价须加盖电子CA章,并在政采云系统上传。23.1.3供应商在提交最终报价函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最终报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谈判的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在“政采云系统”中提交最终报价的,视为退出最终报价。23.1.2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的,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在“政采云系统”中提交最终报价。
(3)未按最终报价函要求进行填报或最终报价函填报不完整,存在可空项、漏项、缺项的;(2)未在最终报价函中加盖电子CA章的;(1)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的;23.3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响应无效:23.2.4经审查,合格供应商数量符合法定供应商家数时,对符合政策性要求优惠的各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按照谈判文件中确定的优惠率,对其最终报价进行调整后,形成各供应商最终评审价格。23.2.3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家数不足法定供应商数量的,需依法重新组织谈判活动或终止谈判活动。
24.2.3谈判小组成员对推荐顺序有异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谈判活动继续进行。24.2.2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方案、服务等因素的优劣进行排名。24.2.1谈判小组依据23.2.4确定的最终评审价格,按照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序;24.1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需遵循下列原则24.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4)谈判小组成员对各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进行合理性审核,如谈判小组成员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谈判小组成员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
(一)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活动的具体方法和相关情况;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26.1谈判小组根据谈判记录和谈判情况及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26.编写评审报告25.1本次谈判项目,授权谈判小组按照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优先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5.确定成交供应商
27.评审复核26.2评审报告应当由谈判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谈判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谈判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出具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五)提出成交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和理由。(四)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各供应商的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谈判情况、报价情况等;(三)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谈判小组成员名单;(二)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及响应文件解密情况;
28.2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谈判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谈判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谈判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谈判现场。28.1在谈判期间,任何人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响应内容及服务方案和其他信息。28.谈判过程保密27.3采购人、代理机构发现谈判小组未按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谈判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相关部门。27.2除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和价格计算错误外,代理机构或者采购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27.1谈判小组要对评审数据进行校对、核对。
30.谈判项目终止29.1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或无效响应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谈判或其它后续程序的,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代理机构均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29.关于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28.5谈判结束后,参与评审的所有人员不得带走与相关规定要求违背的任何资料。28.4在谈判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谈判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责任。28.3谈判开始,直到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谈判的有关资料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与谈判无关的人员透露。
六、签订合同30.2在谈判活动中因重大变故,谈判任务取消的,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应当终止谈判活动,通过发布终止项目公告的方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谈判任务取消原因报送相关部门。(三)在谈判过程中符合谈判文件资格性符合性要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具体要求的情形除外。(二)出现影响谈判公正、公平行为的;(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谈判方式适用情形的;30.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应当终止谈判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谈判活动:
(四)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三)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二)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一)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31.1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发布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谈判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包括:31.成交公告与成交通知
32.成交服务费31.5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谈判活动。拒绝签订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谈判活动。31.4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31.3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1.2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做未成交原因的解释。(五)谈判小组成员名单。
33.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及其相关承诺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谈判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谈判内容、服务及技术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33.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谈判内容、服务、技术要求等事项签订采购合同。33.签订合同30.2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成交服务费。请供应商在测算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32.1采购项目成交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缴纳,成交服务费参照《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34.2参加谈判过程的有关人员对谈判情况以及在谈判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34.1供应商自获取谈判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对本谈判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谈判获得的信息向第三方外传。七、保密和披露33.5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合同或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报代理机构备案。33.4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否则,应承担赔偿责任。33.3除谈判文件要求可以转包、分包情形外,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权决定按照成交供应商成交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
35.3供应商对谈判文件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谈判程序环节的质疑。35.2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条款或商务、技术要求有异议的,应当在开启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35.1谈判程序受相关规定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八、询问和质疑34.4在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规定的情形下,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成交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谈判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成交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34.3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部门或评审的有关人员披露。
35.7.2质疑项目名称、编号、包号;35.7.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35.7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35.6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35.5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谈判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谈判文件提出质疑的,在获取谈判文件或者谈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35.4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谈判过程、成交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35.8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5.7.6提出质疑的日期。35.7.5必要的法律依据;35.7.4事实依据;35.7.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35.9.5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35.9.4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谈判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的;35.9.3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35.9.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35.9.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35.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
35.10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35.9.10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35.9.9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35.9.8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条款或技术要求有异议,未在开启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供应商已经参与报价,而于开启后对谈判文件提出质疑的;35.9.7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35.8.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程序的;
35.13.2对谈判过程、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规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谈判活动。35.13.1对谈判文件提出的质疑,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谈判活动;否则应当修改谈判文件后重新开展活动。35.13采购人、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谈判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质疑答复人名称;答复质疑的日期。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5.12质疑答复应当包含以下内容:35.11供应商对谈判过程、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以组织原谈判小组协助答复质疑。
36.2在谈判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6.1开启后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供应商撤回其响应文件;36.供应商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谈判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同时代理机构将提请相关监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作出处理。九、违约处罚35.14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部门投诉。质疑答复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相关部门。
(二)采购人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谈判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的;(一)未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谈判需求的;37.采购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36.5成交供应商未按谈判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36.4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36.3成交供应商未按本谈判文件规定签约;
(五)在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的;(四)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三)违反评审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二)接受供应商提出的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的情形除外;(一)确定参与评审至评审结束前私自接触供应商;38.谈判小组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二)未按照规定进行资格预审的;(一)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在所代理的谈判项目中参与谈判活动的,为所代理的谈判项目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提供咨询的;39.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相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谈判小组成员有前款第一至五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七)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六)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
(八)违反本办法规定进行重新评审或者重新组建谈判小组进行评审的;(七)未按照规定退还谈判保证金的;(六)未按照规定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和组织评审的;(五)擅自终止谈判活动的;(四)未按规定对谈判文件、评审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的;(三)违反规定确定谈判文件售价的;
40.1采购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采购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40.进口货物及政府采购政策要求十、政策性要求评审内容及标准(十一)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情形。(十)未妥善保存谈判采购文件的;(九)开启前泄露已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的名称、数量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谈判活动情况的;
41.1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谈判:41.依据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如果供应商或所提供的货物满足下述要求并经谈判小组全体成员集体认定通过,予以考虑执行。40.4采购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未附有效认证证书,将有可能导致响应文件无效。40.3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中如包含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采购货物中如含“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以及便器、水嘴等”,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提供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40.2国家强制产品
41.4联合体参加本项目谈判: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41.3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谈判:依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41.2残疾人福利单位参加本项目谈判:须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除上述内容外,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审查的内容。说明:一、资格性审查要求第四部分评审标准和评定方法如本项目要求有联合体参加谈判的,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应提供谈判联合体各方的资格。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价格扣除。
序号 | 类型 | 审查要求 | 要求说明 |
1 | 营业执照 | 对供应商提供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 | 1.提供供应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文件。2.提供供应商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3.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 |
2 | 财务报告 | 对供应商提供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符合性进行审查 | 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18个月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提供审计报告正文,审计报告正文需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及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以出报告日期为准),或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18个月内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出报告日期为准),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 |
3 | 基本资质 | 对供应商提供的具有履行合同能力证明文件的完整性、符合性进行审查 | 1.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能力证明文件。2.证明文件内容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 |
4 | 基本资质 | 对供应商提供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的完整性、符合性进行审查 | 1.纳税凭据:供应商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次依法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相应证明或第三方代缴凭证(如银行代扣凭据)或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或零纳税申报表等证明材料;2.社会保险缴纳凭据:供应商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次缴纳任意一种社会保险的凭据(如社保缴纳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或第三方代缴凭证(如银行代扣凭据等)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3.以上证明材料内容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 |
5 | 基本资质 | 对供应商提供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材料的完整性、符合性进行审查 | 1.提供供应商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证明文件2.证明文件内容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3.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息记录情况或其他信用信息记录;查询记录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
6 | 基本资质 | 对供应商提交的谈判保证金的符合性进行审查 | 1.提供谈判保证金提交凭据;2.谈判保证金须按照谈判文件前附表要求在递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前足额提交。否则,响应无效。 |
7 | 采购政策 | 供应商为小微企业 | 1.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谈判:须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并依据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应当对符合《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残疾人福利单位参加本项目谈判:依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3.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谈判: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4. 联合体参加本项目谈判:如本项目为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相应的扣除。 |
三、报价审核的内容及标准2.响应文件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等存在前后不一致情形的,可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做出澄清;如响应文件中所涉及内容全部与谈判文件不一致,按无效响应处理。1.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内容,经谈判小组共同认定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将导致响应无效。说明:二、符合性审查要求
序号 | 类型 | 要求 | 要求说明 |
1 | 商务资信 | 对供应商提供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的符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 | 1.提供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2.证明文件内容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 |
2 | 商务资信 | 对供应商提供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证明文件的符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 | 1.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证明材料。2.证明文件内容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是否按谈判文件要求格式提供;内容是否完整、有效;响应文件有效期是否符合谈判文件要求;授权人签署是否在授权书有效期内;是否按谈判文件要求对其进行了签署、盖章等。 |
3 | 商务资信 | 对供应商提供的报价函的符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 | 1.提供报价函;2.报价函内容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 |
4 | 报价 | 对供应商提供的谈判报价一览表的符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 | 1.提供报价一览表;2.审查报价一览表,内容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3.报价一览表存在漏项、缺项、错项;存在有超出预算金额等情形的,响应无效;4.报价有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的,响应无效。 |
5 | 商务资信 | 对供应商提供的商务条款响应表的完整性、符合性进行审查 | 1.提供商务条款响应表;2.响应表内容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3.对照本文件第五部分的要求对响应文件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查。未全部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无效。 |
6 | 技术 | 对供应商提供的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的完整性、符合性进行审查 | 1.提供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2.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内容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3.对照本文件第五部分“技术要求”中标“*”的内容和响应文件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查,或谈判小组共同认定属于响应文件存在重大偏离的情况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符合性响应的做无效投标处理。 |
序号 | 类型 | 要求 | 要求说明 |
1 | 报价 | 响应文件报价审核 | 审查供应商报价存在有超出预算金额的,响应无效。 |
5.所投报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将可能导致响应无效。4.承诺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为正版软件。3.供应商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性采购产品以外的其他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应给与优先考虑。2.采购货物中如含“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以及便器、水嘴等”,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提供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1.采购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采购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四、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评审内容及标准
(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谈判时,享受15%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2)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与评审。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应当对符合《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1)须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并依据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6.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
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未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不得参加谈判。五、无效报价的情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8.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二、服务要求:4、质保期:一年3、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款100%。2、交货地点:襄汾县公安局。1、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供货,达到验收标准。一、商务要求:
第二包:襄汾县公安局天眼维护采购设备耗材项目(二)第一包:襄汾县公安局天眼维护采购设备耗材项目(一)技术要求:质保期一年,免费技术培训及售后,质保期内提供7*24小时服务,接到通知后需1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到达服务现场,12小时内排除的故障,质保期内无条件免费保修;质保期过后,提供终身售后服务。
序号 | 产品名称 | 技术参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电源 | 安装方式:壁挂式 颜色:黑色 线长:40mm纹波/噪声:120mVp-p 输入接口:3C插头输入规格: AC180V~260V,50Hz,0.6A输出接口形式:5.5x2.1x11mm输出规格:DC12V/2A 输出功率:24W Max产品尺寸(mm):133(L)*80.0(W)*33.0(H)一般规格工作温度和湿度:0℃~40℃,湿度10%~90%(无凝结) | 100 | 个 | 符合天眼设备技术要求 |
2 | 网线 | 类别:超五类 线径:0.5 长度:305米/箱外皮颜色:黑色 | 30 | 箱 | 符合天眼设备技术要求 |
3 | 千兆8口交换机 | 8个10/100/1000M电口;非管理;外置电源DC:5V2A;交换容量1.6Gbps | 50 | 台 | 符合天眼设备技术要求 |
4 | 千兆5口交换机 | 5个10/100/1000M电口;非管理;外置电源DC:5V1A;交换容量10Gbps | 50 | 台 | 符合天眼设备技术要求 |
5 | 分离器 | 室外48V国标POE分离器 | 150 | 个 | 符合天眼设备技术要求 |
6 | 收发器 | A端:1个千兆SC光口;1个千兆RJ45网络口B端:1个千兆SC光口;1个千兆RJ45网络口波长:A端:1550nm;B端:1310nm 电源规格:DC:5V2A;传输距离:3KM | 200 | 对 | 符合天眼设备技术要求 |
7 | 网桥 | 工作频段:5.8GHz;网络接口:2个100MRJ45;发射功率:26dbm;供电模式:24VPOE/DC:12V;出厂配对;内存:128M,闪存:8M支持Open System,WEP,WPA-PSK,WPA2-PSK等多种加密方式802.11a/n和NV2 TDMA技术为其实现高速、远程、稳定的无线数据传输提供了技术保障 1公里之内带18个200万的摄像机 2-4公里之内带9个200万摄像机 | 40 | 对 | 符合天眼设备技术要求 |
8 | 5口poe交换机 | 4个百兆POE电口+2个百兆电口;交换容量1.2Gbps,持POE/POE+供电-POE输出最大功率75W,单口最大功率30W;最远传输距离:250M;供电脚位:12+36-;支持POE智能供电 | 100 | 台 | 符合天眼设备技术要求 |
9 | 8口poe交换机 | 8个百兆POE电口+2个百兆电口;交换容量2Gbps,持POE/POE+供电-POE输出最大功率120W,单口最大功率30W;最远传输距离:250M;供电脚位:12+36-;支持POE智能供电 | 100 | 台 | 符合天眼设备技术要求 |
10 | 电源线 | 导体类型:无氧铜 护套类型:PVC 线缆芯数:2 芯线缆类型(电源线):RVV 屏蔽性能:非屏蔽 标称截面 | 51 | 盘 | 符合天眼设备技术要求 |
11 | 16平铝电源线 | 导体类型:无氧纯铝 护套类型:PVC 线缆芯数:2芯 线缆类型(电源线):BLVV 屏蔽性能;非屏蔽 标称截面 | 60 | 盘 | 符合天眼设备技术要求 |
12 | 设备箱 | 400*300*200不锈钢 | 100 | 个 | 符合天眼设备技术要求 |
序号 | 产品名称 | 技术参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智能球形摄像机 | 要求具备人脸、人体抓拍并关联输出功能,支持指哪抓哪、多场景轮巡抓拍、远距离卡口抓拍模式;要求支持人脸人体车辆同时抓拍,人脸人体关联输出,并实现对人脸、人体、车辆结构化属性特征信息提取前端建模比对:要求前端存储>15万张人脸图片并进行建模,对场景中抓拍的人脸进行比对并输出结果。支持GB35114安全加密。摄像机通过标定校准可检测当前镜头方向与地平面夹角,并根据夹角变化自动调整倍率在丢包率设置为20%且网络直连的环境下,网络延时设置为200ms,带宽限制为1Mbps情况下,画面预览正常不卡顿,且云台响应客户端控制命令的延时时间不大于200ms摄像机可在预览画面及抓拍图片中叠加人员和车辆的移动轨迹,轨迹颜色支持红色、黄色、蓝色、绿色及紫色,轨迹末尾具有一个方向箭头,指向目标离开的方向,抓拍图片大小不大于500KB传感器类型: 1/1.2" CMOS 最低照度:彩色:0.0005Lux @ (F1.6,AGC ON),黑白:0.0001Lux @ (F1.6,AGC ON), 0 Lux with IR。宽动态: 支持焦距: 7.5- 300mm,40倍及以上光学变倍红外照射距离: ≥250m要求支持防补光过曝水平范围: 360°垂直范围: -20°-90°,需可自动翻转,水平速度: 水平键控速度:0.1°-210°/s,速度可设;水平预置点速度:280°/s垂直速度: 垂直键控速度:0.1°-150°/s,速度可设;垂直预置点速度:250°/s主码流帧率分辨率: 50Hz:25fps(3840×2160);60Hz:24fps(3840×2160)视频压缩标准:支持 H.265,H.264,MJPEG等网络存储: NAS (NFS, SMB/ CIFS)网络接口: RJ45网口,自适应10M/100M网络数据SD卡扩展: 最大支持256G报警输入: 不低于7路报警输入报警输出: 不低于2路报警输出音频输入: 至少1路音频输入音频输出: 至少1路音频输出支持RS485接口电流及功耗: DC:36 V,1.67A/AC:24 V,3A,62W max工作温湿度: -40℃-70℃;湿度小于95%防护等级: IP67 | 3 | 台 | 符合GB/T28181-2016技术要求 |
2 | 微卡 | 要求1/1.8英寸以上,800万像素CMOS智能高清摄像机。要求采用高频段毫米波雷达,不受雨、雾、大风、灰尘、光照等影响。支持多目标的位置、车道、速度、方向等信息检测。要求支持H.265或H.264编码,最大输出HD 3840 × 2160@25fps实时图像,超低延时,超低码率。要求不低于128G TF卡本地存储,支持抓拍图片断网续传。要求支持3D数字降噪功能。要求支持机动车辆抓拍,内置车牌识别、车身颜色识别、车型识别功能,车辆主子品牌识别功能。要求支持非机动车(二轮车、三轮车)抓拍,支持输出骑车人员人脸小图及人体多项属性。要求支持行人抓拍,支持输出行人对应的人脸小图,同时检测多类人体属性。需具有防尘、防水滴、防浪涌等功能。传感器类型:1/1.8\" CMOS需具备相关功能:曝光速度,AGC控制,白平衡方式控制功耗:≤20W电源:100VAC~240VAC;频率:48Hz~52Hz工作湿度:5%~95%@40℃,无凝结工作温度:-30℃~70℃接口要求:通讯接口:具有至少1个RS-485接口,具有至少1个RS-232接口,具有至少1个RJ45 100M自适应以太网口镜头接口类型:CS触发输出:1路F+F-输出接口,可作为补光灯输出控制雷达速度精度:≤±0.1m/s作用距离:≤50m性能特点:空间分辨率高、穿透能力强,不受光照、可见度、恶劣气候等自然条件的影响 测速范围:≤250 km/h调制波形:FMCW扫频带宽:150MHz水平角:-22 - +22°速度分辨率:0.35m/s俯仰角:-10° - +10°抓拍功能图片分辨率:不低于3840×2160图片格式:JPEG智能功能智能识别:目标检测:机动车抓拍,非机动抓拍,行人抓拍,人脸抓拍;机动车特征检测:车牌识别、车身颜色识别、车型识别、车辆主子品牌等特征检测;非机动车特征检测:性别,拎东西,背包,衣袖,裤裙,戴帽子,戴口罩,发型,骑车,年龄段,身体朝向,骑车人数,上身颜色,下身颜色;行人特征检测:性别,拎东西,背包,衣袖、裤裙、戴帽子,戴口罩,发型,年龄段,身体朝向,上身颜色、下身颜色;人脸抓拍:支持对区域内行人人脸进行检测、跟踪、抓拍、评分、筛选,输出最优的行人脸抓拍图片;最大可支持40个人脸目标同时检测、跟踪和抓拍,支持人脸去误抓设备外形内部组件:防护罩,镜头,电源适配器外部辅件:自带安装万向节功能特性雷达传感器和视频传感器检测到目标后,可使两个传感器的检测结果匹配到同一个目标最小照度:彩色:0.001Lux@(F1.2,AGC ON)黑白:0.0001Lux@(F1.2,AGC ON)在夜间环境照度较低的情况下,通过雷达视频融合检测车辆目标,抓拍率不低于99%支持对雷达参数进行设置,包括检测速度、原点坐标、车道数、车道宽度、方向、架设高度、距离修正参数、角度修正参数支持目标可视化,预览画面可分别展示雷达检测目标框、视频检测目标框,并以不同的颜色区分快门:1s~1/100,000s图像设置:饱和度,亮度,对比度,白平衡,增益通过软件可调压缩输出码率:32 Kbps~16 Mbps支持协议:ISAPI,GB28181视频压缩标准:H.264;H.265;MJPEG帧率:25fps视频分辨率:不低于3840×2160存储功能:TF卡存储,USB存储 | 3 | 台 | 符合GB/T28181-2016技术要求 |
3 | 网络摄像机 | 要求具有双镜头相机、高性能GPU模块,要求采用深度学习算法,实现全结构化数据精准采集,具备多场景数据融合分析能力,实现全方位态势感知。要求支持智能资源模式切换:全结构化(默认)、人脸抓拍、人脸比对、道路监控、Smart事件。人体抓拍:抓拍人体:支持运动方向、上衣颜色、下装颜色、性别、戴眼镜、背包、拎东西、戴帽子、戴口罩、上衣类型、下装类型、发型、骑行状态、载人状态、骑车类型等属性识别2。抓拍人脸:支持性别、年龄、年龄段、戴眼镜、戴口罩、戴帽子等属性识别3.抓拍非机动车:支持上衣颜色、下装颜色、性别、戴眼镜、年龄段、背包、拎东西、戴帽子、上衣类型、下装类型、戴口罩、发型、非机动车类型,帽子款式等属性识别4.抓拍机动车:支持车牌号码、车牌类型、车辆类型、车身颜色、车辆品牌等属性识别人脸抓拍:1.可以对运动人脸进行检测、跟踪、抓拍、评分、筛选,输出最优的人脸2.可以人脸去误报、快速抓拍人脸3.可以快速抓拍和最佳抓拍两种模式,4.支持人脸去重人脸比对:1.要求前端人脸比对2.要求不少于10个人脸库的管理,最多15万张人脸的导入3.要求不同人脸库不同时间布防,4.要去非授权名单比对成功报警输出5.要求人脸瞳距20像素以上的人脸检测6.要求人脸快速比对,最佳比对方式设置道路监控:1.车辆检测:要求支持车牌识别并抓拍,车牌号码/车身颜色/车辆类型/车辆品牌2.混行检测:要求能够检测正向或逆向行驶的车辆以及行人和非机动车,自动对车辆牌照进行识别,可以抓拍无车牌的车辆图片3.Smart事件模式:支持越界侦测,区域入侵侦测,进入/离开区域侦测,徘徊侦测,人员聚集侦测,快速移动侦测,停车侦测,物品遗留/拿取侦测,场景变更侦测,音频陡升/陡降侦测,音频有无侦测,虚焦侦测支持GB35114安全加密传感器类型: 通道1:1/1.8\" CMOS;通道2:1/1.8\" CMOS最低照度: 通道1:彩色:0.0005 Lux @(F1.2,AGC ON),0 Lux with Light ;黑白:0.0001 Lux @(F1.0,AGC ON),0 Lux with IR通道2: 彩色:0.0003 Lux @(F1.0,AGC ON),0 Lux with Light ;黑白:0.0001 Lux @(F1.0,AGC ON),0 Lux with IR宽动态: 120 dB调节角度: 通道1:T向 ± 10°;通道2:不支持焦距&视场角: 通道1: 10~50 mm:水平视场角:9°-29°,垂直视场角:5°-16°,对角视场角:10°- 33° 通道2: 4 mm:水平视场角:大于90°,垂直视场角:大于47°,对角视场角:大于115°补光灯类型: 混合补光补光距离: 通道1:普通监控:不小于80 m,人脸抓拍/识别:不小于15 m ;通道2:普通监控:不小于30 m最大图像尺寸: 通道1:2688 × 1520;通道2:2688 × 1520视频压缩标准: H.265、H.264、MJPEG网络存储: 支持Micro SD/Micro SDHC/Micro SDXC卡,要求具有断网本地存储及断网续传,NAS在IE浏览器下,具有设备重启和布防动态报警数据感知与记录功能,布防动态报警数据包括异常掉线、历史布防、实时布防等多种类型;可记录报警的开始时间、结束时间、布防类型、报警链路地址、端口、链路续传。视频输出: 1 Vp-p复合输出网络: 至少1个RJ45 10 M/100 M/1000 M自适应以太网口音频: 至少2个内置麦克风,2路输入(Line in);1个内置扬声器,1路输出(Line out)支持硬件微引导程序、uboot、OS、应用软件逐级校验功能,非法篡改的uboot、OS、应用软件固件包,不能通过命令行、浏览器、客户端方式进行升级。报警:至少 3路输入,至少2路输出(报警输出最大支持AC24 V或DC24 V,1A)RS-485: 至少1个RS-485电源输出: DC12V,接口类型: 内插线存储温湿度: -30 ℃~60 ℃,湿度小于95%(无凝结)启动和工作温湿度: -30 ℃~60 ℃,湿度小于95%(无凝结)功耗: AC:24 V,功耗:不高于34 W供电方式: AC:24 V ± 20%防护: IP67 | 10 | 台 | 符合GB/T28181-2016技术要求 |
4 | 录像机 | 音频解码格式:G.711ulaw;G.71lalaw;G.722;G.726;AAC 音频输出;1路,RCA接口(线性电平,阻抗:1KQ)语音对讲输入:1个,RCA接口(电平:2.0Vp-p,阻抗:1KQ)硬盘管理盘位:至少2个SATA接口单盘容量:最大支持8TB 录像管理 录像/抓图模式;手动录像、定时录像、事件录像、移动侦测录像、报警录像、动测或报警录像、动测且报警录像 回放模式:要求具备即时回放、常规回放、事件回啟、标签回放、智能回放、外部文件回放、日志回放备份模式:常规备份、事件备份、剪辑备份视频接入路数:16具备网络校时、ADP、PPPOE、DHCP外部接口 网络接口最低要求:1个RJ4510M/100M/1000M自适应以太网口 USB接口:1个USB2.0后置,1个USB3.0电源规格:DC12V40W功耗(不含硬盘):≤15W 工作温度:-10℃ - +55℃ 无冷凝。机箱:1U | 30 | 台 | 符合GB/T28181-2016技术要求 |
5 | 硬盘 | 容量:4T数据最大传输速率:150MB/s工作状态温度(°C,底座铸件上):0到65非工作状态温度(”C,底座铸件上):从-40到70 | 30 | 块 | 符合GB/T28181-2016技术要求 |
6 | 监视器 | 显示尺寸:不小于21寸物理分辨率:1920x1080背光源类型:E-LED 亮度:250cd/m2可视角:178° 音视频输入接口:VGA X 1,HDMI1.4X1 电源:12VDC 功耗: ≤22W待机功耗≤0.5W 工作温度:0℃~40℃ 无冷凝 | 20 | 台 | 符合GB/T28181-2016技术要求 |
7 | 枪机 | 要求全彩级高灵敏度感器,F1.0超大光圈镜头,为智能应用提供更清晰的视频流输入最高分辨率可达2560 × 1440 @25 fps支持Smart侦测:场景变更侦测,区域入侵侦测,越界侦测,进入区域侦测,离开区域侦测,物品遗留侦测,物品拿取侦测,徘徊侦测,停车侦测,人员聚集侦测,快速移动侦测,音频异常侦测,音频抖升侦测,音频抖降侦测支持背光补偿,强光抑制,3D数字降噪,120 dB宽动态支持柔光灯补光,照射距离最远可达30 m支持最大256 GB卡要求至少1个内置麦克风,高清拾音至少1路报警输入,至少1路报警输出1路音频输入1路音频输出要求符合IP66传感器类型:1/1.8\" CMOS最低照度:彩色:0.0005 Lux @(F1.0,AGC ON),0 Lux with Light宽动态:120 dB焦距&视场角:2.8 mm,水平视场角:105.7°,垂直视场角:57.3°,对角视场角:124.9°4 mm,水平视场角:88.7°,垂直视场角:44.7°,对角视场角:107.5°6 mm,水平视场角:54.8°,垂直视场角:29.2°,对角视场角:64.2°8 mm,水平视场角:40.7°,垂直视场角:22.9°,对角视场角:46.6°景深范围:2.8 mm:3.0 m~∞4 mm:4.6 m~∞6 mm:9.6 m~∞ 8 mm:16.9 m~∞补光灯类型:柔光补光距离:不小于30 m支持防补光过曝最大图像尺寸:2560 × 1440视频压缩标准:H.265、H.264等网络接口最低要求:1个RJ45 10 M/100 M自适应以太网口SD卡扩展:可支持256 GB音频:支持1个内置麦克风 | 100 | 台 | 符合GB/T28181-2016技术要求 |
供方:需方:第六部分采购合同范本3.如供应商投标货物与以上各项的技术参数无法对应,可选择相近参数的产品,但不能改变其技术性能,需在招标货物技术偏离表备注中标明。若以上要求中个别参数为独家所有,则自动变为参考参数。以上技术描述中如涉及品牌型号的,仅供参考,供应商可选择不低于此型号技术性能要求的其它产品投标。2.采购人按照《政府采购法》41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45条、87号令74条、财库(2016)205号文件等的规定编制项目履约验收标准。1.技术参数中标注“※”号的为核心产品,技术参数前加‘*’号的参数指标为主要技术指标(符合性审查内容);未加‘*’号的参数指标为一般性技术指标(评审考量内容)。
注:具体项目需求的货物的技术参数和附件情况见技术协议供方向需方提供如下货物:一、设备条款供方在年月日由山西嘉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采购方式为:竞争性谈判的采购项目中的项目第包货物成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项目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合同编号: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元) |
1 | |||||
... |
合同质保金汇款信息:货款支付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小写):¥人民币(大写):二、合同总金额
注:汇款时请备注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行号:账号:开户银行:收款单位:汇款项目名称:合同质保金
1、货物安装完毕后日内甲乙双方共同组织验收,并签署验收单。但检验工作的完成并不表示确认乙方所供货物合格,如乙方所供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要求的,检验工作完成后,甲方仍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及赔偿责任。六、验收五、交货售后服务所有相关事宜均由供方承担。在免费售后服务期间,拒绝或延迟服务等原因而使甲方增加的费用,由供方承担。本次中标(成交)货物的售后服务除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生产厂家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享受如下服务:(可另附页)四、售后服务及承诺
3、集中验收通过后及时办理付款手续。2、货物安装完成后及时进行验收工作。1、负责提供工作场地,协助供方办理有关事宜。七、需方责任3、经双方验收,若不符合验收标准,由甲方下达整改单,乙方整改后再次组织验收,直到货物达到验收标准。2、验收标准:符合本合同附件《技术参数》的约定,并实现《技术参数》中约定的各项功能。
九、违约责任3、保证货物的售后服务,严格依据响应文件及相关承诺。2、负责货物进场、安装到位、调试正常、恢复场地等。1、提供全部合格货物,符合相关质量检测标准。八、供方责任4、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
6、合同执行过程中,供、需双方中一方要求中止或变更合同,需书面通知对方(公函、电报、传真----下同),对方接通知后应在十五天内以书面形式答复对方是否同意(逾期不答复视为同意)。如同意,双方应共同协商因此而产生的有关价格等问题。如不同意,提出方应向对方赔偿因上述变化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具体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办理。5、因需方错告或变更到货地点而给供方造成的损失,由需方负担。4、供方逾期交付货物时,每逾1日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3‰的滞纳金。逾期交货超过30天后,需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3、供方不能交付货物时,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2、供方所交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需方有权拒收。同时,供方向需方支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1、需方无正当理由拒付货物款的,需方向供方赔偿合同总额2%的违约金。
1、合同经过供、需双方代表签章后即行生效。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供需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署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十一、争议解决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十、不可抗力
3.报价人所作的其他承诺2.响应文件1.谈判文件十三、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另附)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2、本合同一式柒份,供方叁份,需方叁份,采购代理机构备案壹份。
经费(项目)负责人:电话:地址: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需方(章):供方(章):4.附件:技术要求
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帐号:电话:银行行号:开户银行:
5.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4.谈判小组将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判定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3.本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并按“政采云系统”中规定的要求,形成独立的PDF格式文件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供应商承担。一、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须知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响应文件(正/副)本响应文件封面格式6.全部文件应按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要求提交。
资格证明文件目录目录格式二〇二二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全称:(盖章)
6.谈判保证金提交凭证……………………………………………………………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材料…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文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文件………………………………………
5.商务条款响应表………………………………………………………………4.报价一览表……………………………………………………………………3.报价函…………………………………………………………………………2.法定代表人(代表人)授权委托文件………………………………………1.法定代表人(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
11.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10.服务方案……………………………………………………………………9.技术方案描述…………………………………………………………………8.采购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运行性能的详细描述或同报价货物型号一致的产品彩页…………………………………………………………………………………7.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日前三年内的类似项目合同案例列表及相关证明资料6.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文件(2)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或影印件(须加盖供应商数字证书电子CA章);(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影印件(须加盖供应商数字证书电子CA章);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12.政策性要求…………………………………………………………………
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襄汾县公安局: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承诺函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文件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18个月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扫描件或影印件(提供审计报告正文,审计报告正文需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及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以出报告日期为准),或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18个月内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出报告日期为准),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扫描件或影印件(须加盖供应商数字证书电子CA章);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日期: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章)特此声明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谈判活动,在参加本次谈判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在谈判前查询了本公司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信用信息,其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均为0记录;查询了本公司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为0记录。襄汾县公安局:供应商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材料(2)社会保险缴纳凭据:供应商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次缴纳任意一种社会保险的凭据(如社保缴纳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或第三方代缴凭证(如银行代扣凭据等)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影印件(须加盖供应商数字证书电子CA章)。(1)纳税凭据:供应商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次依法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相应证明或第三方代缴凭证(如银行代扣凭据)或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或零纳税申报表等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影印件(须加盖供应商数字证书电子CA章);
6.谈判保证金提交凭据(须加盖供应商数字证书电子CA章);日期: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章)特此声明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格式商务、技术文件
地址:单位性质:
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
年龄:职务:姓名:性别:
供应商名称:(盖章)特此证明。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正反面扫描件或影印件。日期: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章)特此声明本授权书于年月日起生效。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住址)的(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代理机构名称:
2.若供应商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可不提供。1.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内容的修改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从而导致该响应文件被拒绝;注: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正反面扫描件或影印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响应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天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全称)授权(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职务)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谈判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为此:代理机构名称:报价函3.报价函格式
8.保证遵守谈判文件的规定。7.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谈判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文件商务和技术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并接受谈判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时,谈判将被拒绝。4.按响应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3.提供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正本、副本。
14.我方承诺接受谈判文件中《采购合同范本》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13.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响应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并保证供货质量。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1.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谈判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接受可选择性报价。9.如果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我方的谈判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5)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4)向采购人、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的;15.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相关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1)违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10)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9)未按谈判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8)成交后未按谈判文件、响应文件及相关承诺规定签约或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的;(7)未经代理机构同意,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6)在谈判期间,影响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正常履行职责的;
E-mail:供应商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办公)(移动)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电话:传真:地址:邮编:所有有关本谈判项目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
4.1报价一览表4.报价一览表格式注: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报价函内容的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从而导致该响应文件无效。日期: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章)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
总报价(元) | 大写 |
总报价(元) | 小写 |
交货时间 | |
质保期 |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4.2分项报价表日期: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章)货币:人民币/元包号: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品牌 | 规格型号 | 产地及制造商全称 | 单价 | 总价 |
1 | ||||||||
2 | ||||||||
3 | ||||||||
... | ||||||||
总报价:(大写) (小写)¥ |
包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商务条款响应表5.商务条款响应表格式
序号 | 项目 | 谈判文件商务要求 | 响应文件的对应响应 | 说明 |
1 | ||||
2 | ||||
3 | ||||
... |
项目名称: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6.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格式日期: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章)包号:项目编号: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谈判文件技术规范、要求 | 响应文件对应规范 | 偏离情况 | 备注 |
1 | |||||||
2 | |||||||
3 | |||||||
... |
8.采购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运行性能的详细描述或同报价货物型号一致的产品彩页供应商应将案例的证明材料按顺序附后。合同扫描件或影印件应提供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备注:前三年内类似项目合同案例列表7.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日前三年内的类似项目合同案例列表及相关证明资料
使用单位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 | 联系人 | 电话 | 备注 |
(1)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格式(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如本项目所投产品中不涉及强制节能产品,此表可不提供)(一)环保节能产品证明材料(如不涉及,此函可不提供)12.政策性要求11.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10.服务方案(格式自拟)9.技术方案描述(格式自拟)
2.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1.采购货物中如含有强制节能产品的,须如实填写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注:“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以及便器、水嘴等”,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必须提供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
包号 | 产品名称 | 制造商 | 产品型号 | 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号 | 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 认证机构名录 |
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本公司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正版软件承诺(二)正版软件承诺格式(如不涉及,此函可不提供)3.所投报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有效认证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附后。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三)中小企业声明及证明文件材料(如不涉及,此函可不提供)日期:供应商名称:(盖章)特此声明
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供应商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如不涉及,此函可不提供)日期:
质疑投标人:一、质疑投标人基本信息附件1:质疑函范本相关附件注: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代理机构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日期: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质疑事项1: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采购文件获取日期:采购人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事项2法律依据:事实依据:
(本表应附在响应文件最后一页,以保证及时退还各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附件2:谈判保证金退还信息表日期:签字(签章):公章:请求: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谈判保证金退还信息表
名 称 | 内 容 | 备 注 |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
包号 | ||
供应商名称 | ||
开户行 | ||
账号 | ||
大额支付行号 | ||
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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