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石家庄分行外包服务项目(1-4标段)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6/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石家庄乐宇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晓丽0311-85880482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11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26
公告正文
业主单位: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石家庄分行 | 招标代理: | 石家庄乐宇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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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06-04 09:00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06-26 09:30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石家庄分行外包服务项目(1-4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石家庄分行外包服务项目(1-4标段)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石家庄分行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概况: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石家庄分行外包服务项目(1-4标段)。本项目共分四个标段,每个标段选择二家中标人。一标段为大堂经理助理(引导员);二标段为个贷助理、抵押办证辅助、系统运行维护外包岗位;三标段为现金清分岗位、档案辅助服务人员;四标段为营销辅助和操作辅助人员(驾驶员)。(2)、标段划分:共四个标段。一标段:大堂经理助理(引导员);二标段:个贷助理、抵押办证辅助、系统运行维护外包岗位;三标段:现金清分岗位档案辅助、服务人员;四标段为营销辅助和操作辅助人员、驾驶员。(3)、服务期限:签订框架服务协议,协议期限两年,如双方均无异议可以续签一年。 2.2招标范围:包括大堂经理助理(引导员、个贷助理、抵押办证辅助、档案辅助、系统运行维护外包、现金清分、营销辅助和操作辅助、驾驶员等岗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依法设立并有效续存,三年内没有被有关部门因服务质量问题予以行政处罚或禁入的记录。(2)具备两年以上相关金融机构行业服务经验,且各类外包服务人员1000人以上,并能够在全省提供外包服务,有较强的管理能力,能够快速提供符合相关资质要求的外包服务人员。 3.1.2其他要求:三标段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现金整点清分处理服务或类似服务范围,与监管机构有较强的沟通能力,近两年内上交人行现金无差错、上缴假币浓度为0者优先考虑。三年内(从2021年5月1日起至今)投标人及其关联实体(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子公司,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与串通投标相关的违法记录,也未从事过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行为。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6-04至2024-06-11,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石家庄市槐安东路152号金源商务广场B座1814室 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携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审原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到石家庄市槐安东路152号金源商务广场B座1814室 获取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6-26 09:30 ,地点为 石家庄市槐安东路152号金源商务广场B座1814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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