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临沂市】沂水县顺天河路(沂蒙山路至黄山路)两侧建筑外观改造规划设计项目
金额
29.9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9/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yzczb-ys-2024-141
预算金额29.9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临沂智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升全1890549872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沂水县顺天河路(沂蒙山路至黄山路)两侧建筑外观改造规划设计项目
购买服务计划项目编码:LYZCZB-YS-2024-141
项目编号、标包:LYZCZB-YS-2024-141
二、项目金额(人民币,单位万元):29.9万元
三、购买服务内容:
沂水县顺天河路(沂蒙山路至黄山路)两侧建筑外观改造规划设计服务。
四、对服务提供方资质要求及应提交材料:
资质要求::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或五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带有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②供应商需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级资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资金、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所提供服务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法规和产业、行业标准;③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④近三年来无重大违法行为,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信息平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活动;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应提交的材料:①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或五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带有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资质证书;③近三年来无重大违法行为的书面声明;④非失信被执行人、非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非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书面声明。以上资料原件核验,复印件装订成册,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一式两份。注:获取评审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意向承接主体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审现场资格审查为准。
五、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1、时间:2024-09-20至2024-09-26(北京时间)。
2、地点: 临沂智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沂水县城东派出所北,雪山河路4-8号)
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升全
联系方式:18905498722
项目名称:沂水县顺天河路(沂蒙山路至黄山路)两侧建筑外观改造规划设计项目
购买服务计划项目编码:LYZCZB-YS-2024-141
项目编号、标包:LYZCZB-YS-2024-141
二、项目金额(人民币,单位万元):29.9万元
三、购买服务内容:
沂水县顺天河路(沂蒙山路至黄山路)两侧建筑外观改造规划设计服务。
四、对服务提供方资质要求及应提交材料:
资质要求::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或五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带有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②供应商需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级资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资金、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所提供服务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法规和产业、行业标准;③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④近三年来无重大违法行为,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信息平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活动;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应提交的材料:①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或五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带有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资质证书;③近三年来无重大违法行为的书面声明;④非失信被执行人、非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非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书面声明。以上资料原件核验,复印件装订成册,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一式两份。注:获取评审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意向承接主体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审现场资格审查为准。
五、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1、时间:2024-09-20至2024-09-26(北京时间)。
2、地点: 临沂智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沂水县城东派出所北,雪山河路4-8号)
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升全
联系方式:18905498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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