嫩江市嫩兴路城市排水设施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3-05-16 14:52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嫩江市嫩兴路城市排水设施建设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嫩江市嫩兴路城市排水设施建设项目已于2023年5月16日09时00分在黑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按招标文件的评标方法和定标方式已完成相关评标工作。
一、项目编号:SZSG1105G230420001001001。
二、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D300管3307米、D600-1500管4456米、检查井105座、双篦式雨水口226座。
三、建设地点:嫩兴路西起15米宽沥青泥路相接(加油站附近)东至站前大街。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质量要求:达到黑龙江省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六、计划工期:222日历天。
七、评标情况:评标专家自黑龙江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在嫩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及招标人代表的监督下,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对有效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4家投标企业均通过初步评审及详细评审。
八、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中标候选人前三名排序为:
第一名:嫩江市众信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投标报价:25760508.89元;项目经理:张艳,证书名称及编号:二级建造师,黑223141424132;
第二名:黑龙江博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投标报价:25890172.83元;项目经理:殷乐,证书名称及编号:二级建造师,黑2232017202308800;
第三名:黑龙江英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投标报价:26105421.68元;项目经理:温邵兰,证书名称及编号:二级建造师,黑223131314813。
九、本项目预中标人为:嫩江市众信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十、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本项目公示期3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如无异议,预中标人即为中标人。
2、提出异议时,应当提交异议文件。异议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提出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3)相应请求及主张;
(4)有效的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5)提出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附授权委托书);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提出异议的,异议文件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提出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十一、监督部门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嫩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456-7502320
招标人:嫩江市排水服务中心
地 址:嫩江市清江路
联 系 人:平先生
电 话:0456-7505718
招标代理机构:黑河同安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黑河市长发街与龙江路交叉口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 0456-8267345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