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聊城市技师学院食堂扶梯平台和支架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4.92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0/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yzb2023-gg-1019-2
预算金额14.92万元
招标公司聊城市技师学院
招标联系人布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晟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谷丰18678520966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26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1. 采购人:聊城市技师学院
地址:聊城市高新区光岳南路199号
联系人:布老师 联系方式:18363599866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晟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聊城市利民东路66号
联系人:谷丰 联系方式:18678520966
二、采购项目名称:聊城技师学院食堂扶梯平台和支架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YZB2023-GG-1019-2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四、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3年10月20日09时00分至2023年10月2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现场报名
3.地点:山东晟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聊城市利民东路66号)
4.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5.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证及安全考核(B证)及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到场的需提供法人身份证);
获取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磋商小组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五、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10月30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山东晟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磋商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10月30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山东晟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七、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谷丰 联系电话:0635-8229176
八、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磋商文件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十一、本项目质疑投诉单位:山东晟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质疑投诉单位地址:聊城市利民东路66号
联系电话:0635-8229176
注: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19日
地址:聊城市高新区光岳南路199号
联系人:布老师 联系方式:18363599866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晟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聊城市利民东路66号
联系人:谷丰 联系方式:18678520966
二、采购项目名称:聊城技师学院食堂扶梯平台和支架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YZB2023-GG-1019-2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序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预算价(元) |
1 | 聊城技师学院食堂扶梯平台和支架建设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项目说明)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相应的经营范围,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供应商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49211.92 |
四、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3年10月20日09时00分至2023年10月2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现场报名
3.地点:山东晟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聊城市利民东路66号)
4.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5.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证及安全考核(B证)及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到场的需提供法人身份证);
获取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磋商小组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五、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10月30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山东晟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磋商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10月30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山东晟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七、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谷丰 联系电话:0635-8229176
八、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磋商文件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十一、本项目质疑投诉单位:山东晟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质疑投诉单位地址:聊城市利民东路66号
联系电话:0635-8229176
注: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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