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鸿基水岸(A、B地块)一期监理
金额
142.2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17/01/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1128220161213230
预算金额142.2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朝阳市燕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罗广文
公告正文
工程编码 21128220161213230
工程名称 鸿基水岸(A、B地块)一期监理
建设单位 开原市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工程类别 监理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所在区域 铁岭市·开原市 建设地点 滨水新城九州街以东、扬州街以西、青岛路以北
拟中标单位
标段名称 拟中标单位 项目负责人 中标价 暂估价 暂列金额 中标范围和内容 标段建筑面积㎡
鸿基水岸(A、B地块)一期监理 大连建实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罗广文 1422000.0000 0.00 0.00 监理招标; 98209.00
中标候选人情况
排序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投标报价 评审得分 其它情况
第一名 大连建实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罗广文 1422000.00 94.32
第二名 铁岭正信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屈英文 1429200.00 90.04
第三名 铁岭市建筑设计院 李宏 1420000.00 89.21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 废标原因
报价修正情况
修正内容 修正原因
公示开始时间 2017年01月16日 公示截止时间 2017年01月19日
填报单位 朝阳市燕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填报日期 2017年01月16日
备注说明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1.lnzb.cn/lnzbtb/SSO/Login.aspx?Type=tbdw
2.异议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异议】
3.投诉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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