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大成工程-竞争性磋商-2024-DCZX063-2024年东部、后坑基地地磅维护保养及后坑基地垃圾量智能管理系统维护-采购公告
获取标书剩余时间3
金额
70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11/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dczx063
预算金额70万元
招标联系人庄工0592-2200403
招标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黄女士19996817395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18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25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2024年东部、后坑基地地磅维护保养及后坑基地垃圾量智能管理系统维护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5号外贸大厦11楼1101-1103室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DCZX063
项目名称:2024年东部、后坑基地地磅维护保养及后坑基地垃圾量智能管理系统维护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2024年东部、后坑基地地磅维护保养及后坑基地垃圾量智能管理系统维护,一项。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三)“信用承诺制”要求: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六)信用记录要求:(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磋商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磋商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5)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磋商小组查询结果为准。(七)单位负责人授权书;(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磋商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磋商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3)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授权书及供应商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无需提供授权书,但应提供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授权书。 (5)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授权书应为原件。(八)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提供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标的清单”所列的采购标的符合以下资格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1)①供应商提供的所有采购标的均为中小企业承接的服务,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提供本单位承接的服务,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承接的服务,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说明:①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第五章的格式提供证明材料。②项目属性、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以及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其他要求详见第三章“采购标的清单”及其说明。】二、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无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1日  至 2024年11月1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5号外贸大厦11楼1101-1103室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方式:(1)现场购买(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5号外贸大厦11楼1101-1103室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2)邮寄购买(如需邮寄,邮费到付,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缺漏或丢失恕不负责) (3)购买磋商文件联系方式:黄女士,19996817395;购买磋商文件联系邮箱: xmdacheng2024@163.com。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5号外贸大厦11楼1101-1103室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2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5号外贸大厦11楼1101-1103室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文件工本费及采购代理服务费缴交账户:
开户名: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税保支行
账 号:3515 0198 6601 0000 0643
(2)采用邮寄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应将已填写完整相关内容的《磋商文件获取联系表》发至邮箱xmdacheng2024@163.com,并致电黄女士19996817395,确认是否收到《磋商文件获取联系表》、磋商文件工本费,《磋商文件获取联系表》格式可在本公告的附件中下载。(注:《磋商文件获取联系表》中附《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流程》)
(3)未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不能转让。
(4)若为第二次及以后的采购,前次已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仍应重新购买磋商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厦门市环境卫生中心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禾祥西路51号之三环卫大厦        
联系方式:庄工,0592-22004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5号外贸大厦11楼1101-1103室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联系方式:张帆,15905938586(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帆
电 话:  15905938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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