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桓台县镇(办)城乡环境大整治第三方测评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复查服务项目
购买服务计划项目编码:RCZB-20220523
项目编号、标包:RCZB-20220523
二、项目金额(人民币,单位万元):29.3万元
三、购买服务内容:对桓台县镇(办)城乡环境大整治第三方测评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四、对服务提供方资质要求及应提交材料:
(一)资格审查时须查询意向承接主体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接主体,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 (2)信用记录截止时点:资格审查前三年内,如有上述失信等行为,拒绝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查询的时间节点包含,开标前、确认中标前、签订合同前)。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将与本次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一并进行保存。 (4)资格审查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审查,如有上述失信等行为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拒绝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二)请各意向承接主体准备以下资料参加资格审查,其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意向承接主体信用承诺书原件留存备案,其余资料原件资格审查后返还,复印件备案。以下复印件均须加盖意向承接主体公章。 (1)《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如法定代表人参加会议,须提供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被授权代表参加会议,须提供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②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意向承接主体信用承诺书(意向承接主体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做出虚假承诺,意向承接主体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以上资格审查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资格审查现场必须一次性出示,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接收二次递交(因年审等原因不能出具原件的,必须提供发证机关出具的证明原件,不能出具的视为无效投标)。
五、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1、时间:2022-05-27至2022-05-27(北京时间)。
2、地点: 意向承接主体请于2022年5月26日17:00前到鑫晟泰项目管理(山东)有限公司(淄博市高新区齐鲁电商谷E座607室)获取竞争性评审文件,逾期将无法获取。逾期未获取评审文件视为放弃,如参与投标报价,将被拒绝。现场获取需携带资料:获取竞争性评审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①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②法人身份证。150.00元/套。
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吕女士
联系方式:0533-3910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