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维西县商贸物流集散中心建设项目(一、二标段)竣工结算及决算审核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6173.11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9/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nls-dq(招)-2024-004
预算金额6173.11万元
招标联系人秦工0887-8629345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联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
代理联系人周工0871-65651961
标书截止时间2024/09/12
投标截止时间2024/09/19
公告正文
维西县商贸物流集散中心建设项目(一、二标段)竣工结算及决算审核竞争性磋商 公告 (招标编号:YNLS-DQ(招)-2024-004)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维西傈僳族自治县 一、招标条件 本维西县商贸物流集散中心建设项目(一、二标段)竣工结算及决算审核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资金,招标人为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开发 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工程结算审核:按《云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 准的通知》(云价综合(2012】66号)执行;(2)财务审核:按云南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 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和《云南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收费标准》(云价收费【2012】4号) 执行。本项目建安工程费约为6173.113531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维西县商贸物流集散中心建设项目(一、二标段)竣工结算及决算审核;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维西县商贸物流集散中心建设项目(一、二标段)竣工结算及决算审核)的投标人资 格能力要求1.磋商申请人应具备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 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联合体参与的, 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磋商申请人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 间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行政处罚信息”查询栏中查询的信 息记录不得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 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 之日止,查询结果以发包人、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联合 体参与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 ②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任意一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 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下同)】,或其基本开户银行2024 年度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担保函或企业自身编制的符合现行会计 制度下的2024年度财务报表【注: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新成立企业不满 一年的,须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2024年度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担 保函或供应商企业自身编制的符合现行会计制度下的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因国家保密 规定不方便提供财务状况信息资料的,提供相关保密规定的证明材料及说明】(联合体参与 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联合体参 与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磋商申请人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 01月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 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或免缴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或说明;因新成立无法开具纳税证明的,应提供证明文件或说明;(联合体参与的,联合体 双方均须提供) ②提供磋商申请人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01月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 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 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或说明;因新成立无法开具纳税证明的,应提 供证明文件或说明;(联合体参与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 5.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 材料;(联合体参与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1与发包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磋商 活动。 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磋商 活动。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7.1资质要求须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合伙制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具有分所 营业执照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支机构,若为分支机构,须提供总公司或总所针对本项目的授权 书及承担分所执业责任的承诺书)执业资格证书;并具有相应的造价咨询或审计能力;(联 合体参与的,由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 注分支机构参与磋商的须提供总所的授权书且一个总所仅能授权一家分所参与磋商,总所 参与磋商的,不得再授权分所。 7.2项目总负责人要求拟派往本项目总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注册造 价工程师或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土建或土木建筑专业),且注册在本单位,并提供劳 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联合体参与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7.3财务项目负责人:拟派往本项目财务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联 合体参与的,由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9月06日09 时00分到2024年09月12日17时00分 时间2024年09月06日至2024年09 月12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 获取方式 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云南联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 司(昆明市铂金大道云南映象城市公园广场1栋612室)方式1、现场获取,凡有意参加本 项目的磋商申请人请持①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 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获取时提供)③法 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获取时提供)、④法定代表人(单位负 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购买磋商采购文件。2、邮箱获取,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磋商申 请人请将①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单 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原件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获取时提供)、③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的原件扫描件)发送至YNLSZBB@163.com(在正文备 注XX单位,XX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开票信息)我公司审核资料齐全后将竞争性磋商 文件发至报名登记的邮箱。售价:¥600.00 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文件费用的缴 纳,只能采用公对公转账(不接受私人对公转账,自然人除外)或者现金缴纳的方式不提 供邮购磋商文件服务。汇款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铂金大道支行;账号: 871902579410703;开户名:云南联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注:①联合体参与报名时仅需 牵头单位报名即可,报名资料中涉及需要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 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等资料,应由成员单位在相应资料上加盖单位红章,最终 由联合体牵头人统一进行签章即可。②分公司(或分所)参与的,须提供总公司或总所(总公 司或总所特指会计师事务所)授权的唯一一个分公司(或分所)授权委托书。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9日09 时30分 递交方式:昆明市铂金人道云南映象城市公园广场1栋612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19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昆明市铂金大道云南映象城市公园广场1栋612室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NLS-DQ(招)-2024-004 2.项目名称:维西县商贸物流集散中心建设项目(一、二标段)竣工结算及决算审核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最高限价):(1)工程结算审核:按《云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建设工程造价 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综合(2012】66号)执行;(2)财务审核:按云南省会 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和《云南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收费标准》(云价收 费【2012】4号)执行。本项目建安工程费约为6173.113531万元。 5.采购内容为维西县商贸物流集散中心建设项目(一、二标段)提供竣工结算审核及财务 竣工决算审核服务,按发包人要求提交相应审核报告及成果资料并配合审计部门完成审计。 以发包人实际委托内容为准,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服务内容及要求”。 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审计工作全部完成,并出具审计报告,移交全部资料至发 包人及项目后评价阶段完成,具体以发包人实际委托为准。 7.质量要求咨询服务应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应确保成果资料完整、 真实准确、清晰有据。 8.服务地点:发包人指定的地点。 9.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 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①须由工程造价咨询机构作为牵头人,会计师事务所作为联合体成员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 体成员不得超过1个,每个联合体成员只能组成一个联合体参与本次磋商; ②磋商申请人的响应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台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③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联合体协议随 响应文件一并提交发包人; ④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发包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 任; ⑤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磋商申请人的身份共同参与。联合体 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 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⑥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本文件中“磋商申请人”一词亦指联合体牵头人(即也代表联合体 的所有成员); ⑦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 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⑧允许会计师事务所(或合伙制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分公司(或分所)与具备工程造价资质的 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且总公司或总所(总公司或总所特指会计师事务所)只能授权唯一一 个分公司(或分所)参与,否则不予认可。 ⑨法律法规关于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规定。 (二)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我 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开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迪庆州维西县保和镇三家村星云路45号 联系人:秦工 电 话:0887-862934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联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昆明市铂金大道云南映象城市公园广场1栋612室 联系人: 周工 电 话: 0871-65651961 电子邮件: YNLSZBB@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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