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武汉迅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人)的委托,对人防设计院项目保洁、秩序维护专项委托进行国内询比,现发布询比采购公告邀请符合要求的单位参选。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人防设计院项目保洁、秩序维护专项委托
1.2项目采购人:武汉迅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3项目概况:武汉市人防建筑设计研究院总建筑面积6947.39㎡,需要保洁、秩序维护专项服务的楼层为-1层、8-11层公共区域,室内建筑面积3120㎡,广场建筑面积约2000㎡,绿化面积1100方,1-7层、设施设备区域及消防监控室不在保洁、秩序维护专项服务范围。
1.4询比范围:包括公共绿化修剪,养护,施肥,打药等日常养护和周期养护及卫生清洁;服务范围内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的清洁,垃圾清运(装修垃圾及潲水除外,不含垃圾桶、地毯、地垫、防滑牌、钩背箱等物品);大楼外围24小时门岗值守;停车场车辆进出管理;物业服务档案和物业档案的管理;负责项目管辖范围所有办公、商业、生活垃圾的清运及垃圾分类工作,并运送至政府相关部门指定的垃圾收集点。
1.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1.6本项目投资额:约31万元
1.7资金来源:自有
1.8服务期: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具体进场时间和人数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参选人资格要求
(1)参选人应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参选人近3年(2018年12月至今)承担过单个合同内总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办公楼同时含保洁安保服务的项目业绩;
(3)在信用中国网站有失信记录或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依法依规被限制参选资格的参选人将被拒绝参加本次询比(以本公告发布时间之后查询结果为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参选(如同时参与本项目并均符合公告要求,按资格预审申请书递交登记时间较早的优先入围);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资格审查
3.1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合格制资格预审,通过资格预审的参选人均为合格参选人。
3.2 资格审查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时间:2021年12月22日17时—2021年12月25日17时(休息日正常上班)。
3.3 资格审查及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地点:中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07号凯信大厦1号楼2105室)。
3.4 相关要求:
凡符合本公告要求并有意向参加本项目的参选人,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于“资格审查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时间:2021年12月22日17时—2021年12月25日17时”将下列证件资料复印件,复印件内容应与其原件对应一致、清晰可辨、内容完整并逐页加盖公章胶装成册(即资格预审申请书)递交采购人和代理机构进行资格审查。提交的所有审查资料都需年审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关键内容无法辨认、资料不齐、未按要求装订将导致资格预审不合格,未按要求进行资料审核或逾期递交的参选人,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1)参选申请书(格式自定,格式中应有公司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2)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4)业绩证明文件:合同(合同复印件至少包括合同协议书和能反映合同服务范围的条款、表格等);
(5)参选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站相关信用查询截图(需体现查询时间);
(6)关联单位情况说明(列明单位负责人与参选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单位名称、与参选人单位存在控股与被控股关系的单位名称以及与参选人单位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单位名称);
(7)参选人资格审查承诺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参选人所提供的全部审查资料复印件内容与相对应的原件内容一致、真实有效、无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如所提供的审查资料有弄虚作假或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的,将取消其参选资格;②参选人为非联合体参选。
4.询比公告发布时间和媒介
4.1询比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12月22日17时—2021年12月25日17时
4.2本次询比公告在《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https://www.wuhanrt.com/public_forward.aspx)上发布。
5.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武汉迅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中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联 系 人:徐工 |
联 系 人:柯泽 |
电 话:027-83488826 |
电 话:027-837414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