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污泥运输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8/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jxh-gk-2024-015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翔晖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毛晓露0591-8738599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污泥运输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FJXH-GK-2024-015
2、项目名称: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污泥运输招标项目
3、招标货物(服务)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详见招标内容一览表
招标内容一览表
合同包 | 服务名称 | 品目号 | 服务内容 | 暂估数量 (吨) | 最高运输单价限价(元/吨·公里) | 服务范围 | 服务期限 |
1 | 污泥运输 | 1 | 含水率约60%或80%污泥运输,服务内容要求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约73584 | 1.5 | 洋里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1月30日止 |
2 | 约66000 | 祥坂 | |||||
3 | 约60791 | 榕北(浮村) | |||||
4 | 约540 | 桂湖 | |||||
5 | 约40150 | 连坂厂三期 | |||||
注: (1)本次采购服务项目为运输单价采购,运输污泥数量为暂定数,不作为招标人污泥运输量的保底承诺,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生产需求调整运输的污泥数量。投标人在投标前应充分考虑上述风险,若招标人实际运输数量未达到或超过预估数量的,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实际运输结算费用以中标单价为准,招标数量以招标人提供的实际污泥量为准。本次服务单程运距是指对应污水厂地址到污泥处置点的运输行驶路线的距离,污水厂地址到污泥处置点距离为120公里(含)以内,当单程运距>30公里时,污泥运输服务费=合同单价×实际运输污泥量×实际单程运距;当运距≤30公里时,污泥运输服务费=每吨污泥运输费用×实际运输污泥量,其中每吨污泥运输费用=固定成本(20元/吨)+合同单价×实际单程运距。 投标人报价应综合考虑单程运距(含变更)可能存在的因素和不确定性。所投污泥运输单价不得超过最高单价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本次最高限价为含9%增值税率的价格,因此投标人报价应为含9%增值税率的价格。合同履行期间,若遇国家增值税率下调,则中标人应按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按原适用税率开具相应发票,若未能开具原适用税率相应发票的,招标人有权拒绝付款或扣回相应税点的单价。 (2)投标人的报价(单价报价)应包括本招标项下的污泥运输费、高速路段过路费、车辆维修维护费、设施费用、保险、劳务、管理、利润、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金以及各品目含的全部风险和责任等所有相关因素涉及的全部费用,报价还应考虑:品目号1(洋里)、品目号2(祥坂)、品目号5(连坂厂三期)的污泥产生点装车相关的装载机油费及维护保养等费用,其中品目1的装载机由招标人提供,品目2及品目5的装载机由中标人自行提供,并承担相关费用;品目号3、4配置司机及车辆在招标人污泥生产点等待因素(污泥不落地情况)。合同签订后,中标人每年需承担由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污泥运距测量费用,出具核定报告。投标人在投标前可自行前往现场勘察,现场勘察所涉及的费用和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在委托服务期限内,中标人不得中途提高污泥运输费;否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罚,并追究法律责任。 (4)本项目按合同包进行评标与授标。投标人可对招标项目一览表所列的合同包进行投标,投标人必须对同一个合同包中的全部服务进行投标,不得仅对合同包中的部分服务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投标人所投服务技术性能应符合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 (6)投标人投标时须详细标明投标服务的技术性能以及对应的详细说明。 (7)投标人中标后不得擅自转让、处置招标人授予的污泥运输权;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服务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8)委托服务合同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1月30日止,若因国家政策、监管部门要求、污泥处置工艺、地点等原因发生变化,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污泥运输数量、单程运距进行调整或终止合同,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委托服务期满后,招标人或政府相关主管部门还未确定新的污泥运输单位前,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在原合同其他条款保持不变的情况下,相应的顺延合同服务期并与原污泥运输单位签订补充合同,原污泥运输单位应予以同意,否则招标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 |
二、资格标准: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的国内企业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投标人提供合格有效的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的复印件)。
(3)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的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5)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污泥运输能力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具备公路道路货物运输资质及拟投入本项目的投标人自有的自卸货车且不少于8辆,须提供有效的运输资质证书及自有自卸货车的行驶证、道路运输证、保险合同复印件。
(6)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根据招标人确定污泥处置点及运输路线,取得相关部门污泥运输车辆通行证及报备的意见,并在中标合同签订后具备可立即接收及运输招标人污泥的能力(包含运输车辆、GPS定位等设备设施、服务人员等),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针对以上内容进行书面承诺,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7)投标人承诺拟为本项目投入不少于2辆装载机(铲车),且提供不少于两名具备有效装载机操作证的工作人员,投标时须提供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5、投标人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声明函。
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是否符合资格标准中第3条、第4条、第5条要求的明确声明,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6、投标代表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
7、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7.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①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②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①、②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须附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提供的资信证明为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均可,无论其是否注明“复印无效”等相关内容)。
7.2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7.3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8、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最新、清晰、有效,并加盖公司公章,原件备查。未达到以上资格标准要求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以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4年8月2日至2024年8月9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福建省翔晖招标有限公司现场购买。
2、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含电子版和纸质版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3、 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24年8月23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按下述地址送至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236号永富楼2层福建省翔晖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 开标时间、地点:2024年8月23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在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236号永富楼2层福建省翔晖招标有限公司公开开标。
5、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有效签署的原件并加盖公章)提交到福建省翔晖招标有限公司。
6、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补充),福建省翔晖招标有限公司会通过福建省国资平台(https://ygcg.fjcqjy.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bulletin.cebpubservice.com)等有关网站上通知,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7、 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应填写《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方为有效登记,且购买招标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一致,本招标公司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且可以不予以书面通知招标文件更改补充内容等(如果有的话)。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翔晖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236号永富楼2层 邮编:350012
联系电话:0591-87385992 传 真:0591-87383777
联系人:毛晓露 电子信箱:fjsxhzb@126.com
购买标书及服务费汇入帐户: | 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省翔晖招标有限公司 | 开户名称: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广达支行 |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福州分行营业部 |
账 号:35050187000700000435 | 账 号 :591903762910801 |
注:1.投标人认真审查清楚相应账号,投标保证金缴错账号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转账单或电汇单上需注明“具体招标编号(合同包号)+保证金”。 |
特别提示
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所填写的信息须为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具有任何误导性。潜在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将自行承担因对全部招标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采购公告附件: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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