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王艾迪18611500918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曹新颜0311-8695806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北医科大学新校区公共教学楼(A、B座)建设项目 已由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冀发改社会【2022】140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河北医科大学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有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北医科大学、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建筑智能化工程(暂估价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地点:正定新区起步区,梦龙街以东,太行北大街以西,安济路以南,华光路以北。
2.1.2建设规模:图纸及清单范围内电话系统、网络设备、网络布线工程、信息引导与发布系统、多媒体会议(含智慧班牌)及教学系统、公共广播系统、安全防范系统、供电设备及配电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入侵报警系统、电子巡查系统、建筑设备管理系统(含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建筑能效监管系统、实验室温湿度监控系统、智能照明系统)、五方对讲系统(仅敷设管线),及弱电桥架(含洞口封堵)、配线、部分配管、强弱电箱采购安装、弱电设备接地连接及弱电机房内等电位联结系统的采购及安装等整体项目。
2.1.3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1.4质量标准:合格。
2.1.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1.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2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
2.2.1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2.2.2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②拟派项目经理资质要求:应当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1.3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下的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在2024年8月2日上午00:00至2024年8月8日下午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陆“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和“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补遗、修改等文件。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资料,未获取到完整的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8月26日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或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医科大学、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中山东路361号、河北省石家庄市正定新区
联系人:王艾迪、邵博、李群
联系电话:0311-86266499、18611500918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
联系人:曹新颜、聂帅鹏、智聪博、孟琪
电话:0311-86958060
电子邮箱:hxzb2024@126.com
开户名称: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新华路支行
账号:913003010028858902
电话:0311-86958928(财务部)
官方网址:www.hbhxzb.com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正定新区建设局
电话:0311-83706692
电子邮箱:/
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电子招标、投标、开标的流程详见“招标通”操作手册,“招标通”联系方式:400-0311-616。
1、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主体注册咨询电话:0311-89668589。完成后绑定CA数字证书,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CA办理业务咨询电话:0311-82971337。并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未在有效时间内进行注册登记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技术支持电话:0311-89868327。
2、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3、根据《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列入我市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企业实施惩戒措施的通知》,被列入石家庄市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企业名单的投标单位,将否决其投标。
4、本次招标采用“双盲”评审。
5、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可免费查看、下载招标文件。
6、接收异议的渠道和方式:线上: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提出。线下:招标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艾迪、邵博、李群 0311-86266499、18611500918;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曹新颜、聂帅鹏、智聪博、孟琪 0311-86958060。
7、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付费主体:所有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收费标准:一档:概算价范围<500万的收费金额800元,二档:500万≤概算价范围<1000万的收费金额1000元,三档:1000万≤概算价范围<2000万的收费金额1000元;特殊情况:特殊标段视项目情况收费。
招标文件如下:
给投标人-建筑智能化工程(暂估价项目)-招标文件-暂定稿-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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