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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16
公告正文



公告类型:询价 发布时间: 2024-09-30 17:46:10 截止时间:2024-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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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信息编码:HLJDGG20240930044


专业领域:探测与识别


主要内容

小型可见光感知硬件阵列

公告内容:

一、项目概要

在项目试验和验证阶段,需要使用小型可见光感知硬件阵列开展实验测试、算法验证等科研活动项目,根据项目研发内容、阶段计划与指标的要求,我单位对小型可见光感知硬件阵列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

二、主要内容

(一)项目名称: 小型可见光感知硬件阵列

1、技术指标

加★项为必须满足的关键指标。

设备

名称

性能、指标参数

单位

数量

小型可见光感知硬件阵列

一、功能要求:

(1)必须保证所提供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

(2)支持代码版本开发和系统软件版本管理;

(3)★产品须提供产品合格证书。

二、性能指标参数要求:

★1.平台结构:可见光(无红外)、可见光(红外);

★2.平台类型:三轴、快拆结构;

3.尺寸:≤95mm*105mm*130mm

4.航向:n×360°无限位;

4.俯仰:-100°至+100°;

5.横滚:-45°至+45°;

6.最大角速度:≥100°/s;

7.稳定精度:0.5mrad(1°/2Hz)(1σ);

8.角位置精度:≤0.3°;

9.系统类型:陀螺稳定;

10.重量:≤500g;

11.可见光成像分辨率:≥1920×1080 @60fps;

12.可见光成像光学视场角:≥61.2°X36.8°~6.7°X3.8°(4.7mm~47mm);

13.可见光成像图像传感器:国产化,像元尺寸≥2.9μm;

14.红外热成像分辨率:≥640×512@60fps;

15.红外热成像视场角(焦距):≥17.4°×14.1°;

16.跟踪速度:≥40°/s;

17.控制接口:RS232/网络TCP;

18.视频输出:支持以太网;

19.电源接口:12至28V;

20.功耗:Av≤10W,Max≤20W;

21.工作温度:-20℃至+50℃;

22.储存温度:-40℃至+60℃。

三、其他要求:

(1)★提供吊舱控制接口和数据接口API实现和使用方法的C++源代码;

(2)★焦距控制到数值;

(3)★具有地跟态、惯性态、锁定态、跟踪态;

(4)★可在不同焦距下能自动调焦(红外吊舱为定焦、可见光吊舱为自动调焦);

(5)提供技术人员负责安装、售后

(6)吊舱阵列具备模块化、可组合、可拆卸;

(7)吊舱可见光与红外接口一致;

(8)提供地面测试工装一套、提供机载安装碳板;

(9)★质保期要求至少3年;

(10)★带红外功能的吊舱与不带红外功能的吊舱各5台。

10

交付产品清单:

序号

产品

单位

数量

1

小型可见光感知硬件阵列

10

2

减震板

10

3

减震球

60

4

快拆连接件

20

5

交换机

2

6

工装板

2

 

随机交付资料要求:

序号

材料

单位

数量

1

产品合格证

10

2

用户指南/说明书

10

3

检测报告

10

4

通讯协议

10

5

操作软件

10

 

2、供货周期及交货地点

交货日期:采购合同正式签订后30日以内。

交货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3、技术培训要求

(1)提供免费操作维护培训,需至少培训5名操作维护人员,包含对10台小型可见光感知硬件阵列的常规检查,使用操纵和吊舱功能培训;

(2)上述具体培训计划(时间、地点、培训师、内容、培训对象)由中标人根据用户要求制定,经用户同意后组织实施。

4、专利权和保密要求

1.中标人应保证用户在使用其产品或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设计权等相关知识产权。

2.投标人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用户的相关信息和提供的技术文件等。

3.如所投产品如具有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质保、售后服务要求

(1)质保期为调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至少3年,质保期内原厂免费保修,并提供软件免费升级服务,次数不少于1次(支持在线升级)。

(2)投标方应有常用配件库和快速服务保障能力。故障设备、器件要求15工作日内修复并返回,包含原厂工程师的现场安装服务。

(3)在设备使用寿命期内,投标方应保证买方对设备的零配件、易损件的供应。在15天内买到必需的零配件。

★(4)硬盘等存储设备出现故障,需要通过更换方式维修时,用户不退还原硬盘。供货商需要免费提供相同型号和性能的设备,并提供技术支持服务,直到满意用户为止。

(5)质保期满后,设备使用寿命期内提供免费技术支持,终身提供设备成本价格的有偿设备故障维修更换服务。每年服务费标准不高于系统或设备单价的5%,具体收费标准,待质保期满后根据系统实际情况再另行约定。

(6)质保期内提供7×24小时技术服务,售后响应时间小于24小时,一般问题须在3个工作日内解决,重大问题须在5个工作日内解决或提出用户认可的明确解决方案。如遇疫情、地震、洪水等不可抗力带来的特殊情况,中标人需给出用户认可的解决方案。

6、安装调试要求

(1)硬件安装:供货方完成硬件组装和加电前状态检查,确保产品运行正常。

(2)软件安装:供货方负责安装好各种驱动和配套的各种软件包,确保安装的软件可正常运行。

(3)安装调试中所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货方承担。

7、验收步骤和方式

(1)开箱验收:货物到达需求方指定交货地点后,由需求方组织、供货方配合进行开箱验收,双方按照合同对交付产品名称、品牌系列、规格型号、数量、外观完整性、随机交付资料等进行逐一点验和检查。如果发现有与合同规定不符的,应当场向供货方提出,视情采取拒收、限期整改等方式处置,直至供货方整改效果符合合同要求,需求方在开箱验收记录报告上签字认可。供货方负责承担整改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和给需求方带来的一切损失。

(2)质量验收:供货方安装调试完成后,向需求方申请进行质量验收。质量验收由需求方指定地点,供货方提供方案,需求方同意后实施。

1)首先进行产品重量、尺寸和输入输出接口的验收,如果重量、尺寸和输入输出接口等硬件设备不符合要求,则供货方需要免费更换为符合要求的产品;

2)对于中标人交付产品配置的检查,用户通过系统设置菜单或命令逐项检查产品的实际配置;

3)供货方操作小型可见光感知硬件阵列完成开箱开机验证,逐项检验合同中约定的功能和技术指标符合性,重点测试验证加★项关键技术指标符合性,发现质量问题应由供货方负责整改。供货方承担开箱开机验证过程中造成的一切损失。

4)对于其他难以在现场环境进行验收的指标供货方需提供相关产品技术手册等能够证明性能参数达标的相关材料,对于不符合条件的指标,供货方应免费更换,直至供货方整改效果符合合同要求,方形成质量验收合格报告。供货方负责承担整改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和给双方带来的一切损失。

5)验收测试期间,测试产生的费用由供货方承担;意外事故风险损失由供货方承担。

(3)合同验收:质量验收合格、需求方正常使用交付产品一周、供货方完成技术培训后,供货方可向需求方申请进行合同验收。需求方组织有关人员对照合同约定内容,采取资料审查等方式进行验收评审,若验收评审通过,则出具合同验收合格报告作为支付进度款的依据。

(4)质保验收:质保期结束后,供货方可向需求方申请进行质保验收。需求方组织有关人员,听取使用单位、供货单位对质保期内维修及技术服务情况介绍、查验有关资料、核实合同要求等,形成质保验收报告,作为支付尾付款的依据。

8、付款方式

(1)首付款:合同签定后60天内,需求方向供货方指定账户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首付款;

(2)进度款:供货方交付全部产品,安装、调试合格完成合同验收后,供货方提出申请,需求方向供货方支付合同金额的65%作为进度款;

(3)尾付款:质保期满后,凭需求方签章的质保验收报告,需求方向供货方支付合同金额5%尾款。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成立时间须满3年。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不接受转包或分包。


(三)资格预审资质材料内容及要求

1、报价单,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包括全部费用(包含货款、运输、安装调试、培训、验收、质保服务、保险、管理、税务等费用),不再产生其他费用。报价按照具体配置内容及要求,报出各项价格及总价。进口产品报价为出厂价、境内外运输费、保险费、外贸相关手续费用、关税、其它税费及相关伴随费用之和;

2、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后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法人代表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查询截图、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行政处罚”查询截图、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cn/index/supplierBlackList.html)“供应商黑名单”查询截图;

6、投标单位为非产品制造商的需获得投标产品的销售授权书或具有销售代理资质,或其他形式的官方正品证明材料;

7、指标参数应答表;

8、售后服务方案;

9、投标人具有类似产品销售服务经验,至少提供两份近3年(开标日期前三年内)、每份合同金额均不低于20万元人民币的同类产品销售合同相关页复印件。


(四)成交供应商选择方式

项目采购询价项目按照符合采购技术要求且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若出现相同最低报价时,以技术指标优劣排序,且自主可控占比高的优先。

 

(五)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1、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2、递交方式:报价文件密封(盖章)后送(寄)至北京市海淀区厢红旗东门外1号。(务必在文件封面注明项目和单位名称)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大为

电话:13664613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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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4-采购公告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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