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京哈高速沈山改扩建工程第九合同段项目经理部安全防护用品竞争性谈判谈判公告
金额
53000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6/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3000万元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22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京哈高速沈山改扩建工程第九合同段项目经理部安全防护用品竞争性谈判谈判公告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京哈高速沈山改扩建工程第九合同段项目经理部安全防护用品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文件编号:ZTSJWZJT-JHGSSFB-2024-02(二次)

1.项目概况
本项目承建北京至哈尔滨高速公路绥中(冀辽界) 至盘锦段改扩建工程路面施工图设计第9标段,路线全长27.78km,合同金额约5.3亿元。线路位于锦州市凌海市和盘锦市。采用原有双侧六车道拓宽的方式,扩建为整体式双向十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路基宽度55.0m,设计速度120km/h。项目主要负责主线沥青路面加铺与加宽新建、主线旧路病害处理,总合同工期52个月,分为四个阶段施工。路面项目开工日期:2023年5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7月31日,路面施工39个月。
2.竞争性谈判采购内容
物资品种、包件划分详见附表1。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竞争性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附表1。
3.2 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竞谈。
3.3 供应商必须提供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竞谈物资,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符合国家产业、环保等政策,且始终与竞谈承诺一致。
3.4供应商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必须及时开具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票据,作为货款结算支付的凭据。
3.5本次竞争性谈判物资一包一投,供应商按包件分别编制响应文件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谈判供应商的资质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评审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5.潜在谈判供应商的征集
5.1.本次竞争性谈判通过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公告,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所需物资。
6.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6.1本次竞争性谈判文件不收取竞谈文件费用,仅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以电子版方式发布。
6.2潜在供应商请于2024年6月15 日24时00分前(北京时间,下同)进行响应以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竞谈文件以上传的PDF版本为准)。操作流程如下:
6.2.1潜在供应商需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认证通过并开通平台服务功能后才能购买采购文件(客服热线4006010100)。潜在供应商请在获取采购文件的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入“供方交易系统(二期)登录”--在“我的交易”中点击“最新商机(公告)”--在对应项目点击展开包件,选中包件点击 “响应”按钮--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点击“确定”即可响应成功,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供应商简易操作指南》。
6.3本次竞谈按包件收取成交人成交服务费,成交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在合同签订前缴纳。
6.3.1每包件成交服务费按中标金额的0.1%收受,上限不超过1万元。
6.3.2中标人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不接受现金)缴纳成交服务费至指定账户(账户信息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并在汇款单上注明:招标编号+包件号+成交服务费,汇款单位名称与中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
7.竞谈文件的递交
7.1 本次竞谈响应文件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线上递交。供应商无须到竞谈现场递交纸质响应文件。
7.2 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2 日上午09时30分(即为开启响应文件时间)。供应商须于截止时间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行报价并上传响应文件
7.3供应商逾期未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传电子版响应文件或未在电商平台报价的均视为主动放弃竞谈。
8.竞谈
8.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6月22 日上午9时30分。
8.2响应文件开启方式本次竞谈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在线开启响应文件。
8.3竞谈时间:2024年6月22 日上午930分。
8.4竞谈方式:本次竞谈进行线上谈判,谈判供应商无须到竞谈现场参加谈判,竞谈通过电话进行,开启竞谈后招标人通知谈判供应商,届时请谈判代表持授权文件参与。
9.竞谈注意事项:
9.1本次竞争性谈判只对响应此次竞谈并已经获取采购文件和足额缴纳谈判保证金的供应商进行。
9.2请各供应商密切关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述安排如有变化,采购单位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10. 采购单位信息
110.1采购单位: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京哈高速沈山改扩建工程第九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宋俊 联系电话:15956508867
地址:辽宁省盘山县太平镇(中铁四局项目部)

10.2采购单位: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京哈高速沈山改扩建工程第九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宋俊 联系电话:15956508867
地址:辽宁省盘山县太平镇(中铁四局项目部)

10.3报名联系人:崔工
联系电话: 18756538369






二〇二四年

附表1安全防护用品物资竞争性谈判采购包件划分表

序号

物资
名称

包件号

计量单位

数量

谈判供应商资格条件

谈判保证金(万元)

银行转账

1

安全防护用品

AQFHYP-01


1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投标物资经营范围的生产厂家,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单位成立时间须在2023年3月1日前。
2.生产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厂须具备安全防护用品的生产能力日常库存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财务能力: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具有一般纳税人身份,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2021年至2023年任意连续两年财务会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新成立公司仅需提供成立后年份的财务会计报表及相关资料。投标人须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最近6个月的《税收完税证明》。
4.质量保证能力:提供生产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2022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由专业检验、检测机构(须取得CMA计量认证资质)出具的投标物资有效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两份(其中防撞桶和水马各一份)。
5.供货业绩:投标人提供2022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国家大型基建项目、高速公路、一级公路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如合同协议书)至少三份,且每份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
6.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22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022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对方单方终止合同;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四局集团列入“物资供应商日常不良行为信用评价结果名单”、“分级管理名录”并处于限制交易期内;具有履行后续合同的能力并提供供货业绩中对应使用单位出具的良好履约情况证明两份;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以上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7.其他:无

2

说明:竞争性谈判物资的具体规格、交货地点、需求时间详见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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