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山区桃源街道平山民企科技园第1栋物业公开招租项目
金额
107.68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1/0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南山区桃源街道平山民企科技园第1栋物业公开招租项目
正常
1076837.28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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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桃源街道平山民企科技园第1栋物业公开招租项目
1076837.28元/月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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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进场招租 房产建筑物 工业
18566.16平方米
计租面积
5.00年
出租期限
竞争性谈判
交易方式
出租方性质:
集体企业租赁
标的位置:
丽山路民企科技园
出租方:
深圳市平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出租用途:
工业
交易保证金:
10000000 元
公告起始时间:
2024-01-08 09:00:00
公告期满时间:
2024-01-12 18:00:00
立即报名
项目联系方式
陈小姐-
13790752069
王先生-
15626125253
- 项目概述
- 招租公告
- 结果公示
- 其他公告
- 变更公告
南山区桃源街道平山民企科技园第1栋物业公开招租项目
民企科技园1栋-01
基本属性
面积数量 18566.16平方米
装修情况 -
出租用途工业
地址丽山路民企科技园
交易属性
招租底价1076837.28元/月
出租期限5.00年
出租递增每三年递增一次,递增10%
优先承租权是
招租方性质集体企业租赁
免租期限2个月(不含在租赁期内)
交易保证金10000000 元
权属情况其它权属证明
标的物介绍
物业位于丽山路民企科技园、计租量18566.16平方米、其它权属证明、租赁用途为办公,厂房,其他、租金底价为1076837.28元/月、出租期限:5.00年、月租金为:1076837.280000元/月、目前在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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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未开始南山区桃源街道平山民企科技园第1栋物业公开招租项目
发布时间:2024-01-05 11:41:15打印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JC1Z2400023 | 项目名称 | 南山区桃源街道平山民企科技园第1栋物业公开招租项目 |
起始日期 | 2024年01月08日 09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4年01月12日 18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 在租 | 地址 | 丽山路民企科技园 |
面积/数量 | 18566.16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其它权属证明 |
资产性质 | 土地、房租建筑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是 |
招租信息
出租期 | 5年 | 免租期 | 2个月(不含在租赁期内) |
签订合同期限 | 《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10个工作日 | 招租底价 | 1,076,837.28元/月;(含税) |
租金的递增 | 每三年递增一次,递增10%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是否允许承租方进行二次装修 | 是 | 资产用途限定 | 办公,厂房,其他(工业) |
履约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需在公告期届满前交纳招租保证金人民币1000万元(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意向承租方如被确认为承租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租赁合同签订后,凭出租方开具的租赁押金收据原路原额返还;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在交易结果公示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招租保证金原路原额返还; 2、按时交纳租金、保证金等各项费用; 3、承租方负责物业使用期间的消防安全; 4、到期退租,承租方应按时缴清租金及各项费用; 5、物业由承租方负责装修并承担所有费用; 6、承租方装修前必须向出租方报备并获得出租方同意,且不得损害房屋主体结构,影响房屋使用安全; 7、物业使用前承租方自费、自行办理好相关政府要求的物业用途、消防、经营等证照和批文; 8、承租方承租物业,其从事的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发展规划要求,不能从事违法经营活动; 9、在承租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将物业整体转租或部分分租他人; 10、租赁押金:3个月租金(以最终成交价计算,签订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 11、意向承租方在报名前应全面知悉物业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租赁面积、先修情况等); 12、其他费用:管理费5元/㎡/月,水费、电费以水务局、供电局实际收费为准; 13、其他条款见出租方提交至交易机构的租赁合同参考版本,出租方有权在签订租赁合同之前对不影响租赁合同实质性条款作适当的调整; 14、承租方对上述物业现状及当地政策充分知情,并无任何异议。 | ||
其他补充说明 | 1、物业位于南山区桃源街道平山一路111号民企科技园第1栋,物业合计18766.16㎡(面积以出租方实际测绘面积为准),其中一楼部分出租方预留200㎡自用,本项目计算租金面积为18566.16㎡。物业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房产,有权属说明,来源合法,不存在产权争议纠纷,物业按现状出租。目前租赁期限至2024年4月20日; 2、承租方应按照《付款通知书》要求向交易集团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金额依据《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资产租赁和土地合作开发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1〕100 号)标准执行。 |
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
交易方式变更说明 | 1.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交易; 2.公告期满,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采取协议租赁,但租赁价格不得低于招租公告中设定的招租底价; 3.公告期满,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不延长公告期限,信息公告到期自行终结。 |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意向承租方须符合下列条件(不含个体工商户): 1、企业营业执照未被吊销或注销(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为准); 2、企业无经营异常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信息(以工商信息查询单为准); 3、企业认缴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含本数); 4、企业依法注册登记不少于10年(含); 5、企业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为准); 6、企业在深圳市范围内正在运营管理的工业/办公/厂房物业建筑面积不低于30000平方米(含本数); 7、企业自2020年起至公告发布之日,不得有因民间借贷、租赁合同、劳动纠纷成为被告(被申请人)的诉讼及仲裁记录(原告已撤诉案件不计算在内,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信息为准); 8、企业自2020年起至公告发布之日,未受到国家机关行政处罚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信息为准); 9、企业2021年、2022年、2023年纳税金额总额合计不低于750万元(含本数)。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企业需提交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核原件);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单; 3、工商信息查询单(备注:需打印基本信息、许可经营信息、变更信息、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信息); 4、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为准); 5、企业在深圳市范围内正在运营管理的工业/办公/厂房物业建筑面积不低于30000平方米(含本数)的证明文件(提供在有效期内的物业租赁合同或其他证明文件,租赁用途为工业/办公/厂房); 6、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的信息查询单; 7、企业2021年、2022年、2023年纳税证明文件; 8、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9、授权参加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10、《意向承租方登记表》、《承诺函》(此两项模版由交易机构提供)。 | ||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4年01月12日 18时00分00秒 |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南山分公司 | 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沙河西路3185号深圳交易集团总部大楼27楼 |
联系人 | 陈小姐;王先生 | 联系方式 | 13790752069;15626125253 |
出租方信息
名称 | 深圳市平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保证金
金额 | 10,000,000元 | ||
收款信息 |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 | ||
交易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4年01月12日 18时00分00秒 |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 1、意向承租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承租资格,所交纳招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1.1、被确认为最终承租方后,不按约定时间内签定租赁合同的; 1.2、与其他意向承租方进行串通报价或联合统一报价影响公平公正的; 1.3、提供虚假主体材料和证明文件等材料的; 1.4、交纳招租保证金后单方撤回申请或不参加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南山分公司组织的交易活动的; 1.5、不按约定向交纳交易服务费的; 1.6、存在其他违约情况的。 2、本次公开招租的行为是参照《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深南府办规集资〔2018〕1号)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负责交易程序的组织工作。 3、出租方在交易公告及交易文件中关于招租物业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方保证本次招租的物业是指集体所有、受托管理或掌握实际控制权的,按法律法规可用于租赁的物业。 4、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物业的现状(包括租赁物业的计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可能存在的偏差)及当地法律法规政策对租赁物业的要求和规定,意向承租方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充分了解租赁物业的现状及当地法律法规政策对租赁物业的要求和规定,视为意向承租方同意承租租赁物业可能存在瑕疵及所存在瑕疵造成的风险和损失,意向承租方不得要求出租方承担责任或减少租金。 5、承租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法规,依法纳税,必须以承租方的名义按本招租信息内容为准办理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办妥各项审批手续。获准营业时,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消防、环保、卫生等相关审批验收文件复印件提交给出租方。 6、承租方需完成本物业消防手续,并由承租方承担费用,报名参加物业招租的承租方不得以租赁物业消防未验收、主体未验收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的要求; 7、如需装修及改建的报批、验收等手续及有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承租方装修及改建必须达到政府或出租方标准或要求,并及时将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验收合格文件复印给出租方。 8、若物业因城市建设规划或城市更新改造需要拆迁,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协议,承租方应无条件配合,且不得以此为由向出租方主张赔偿或补偿,因政府征收或城市更新造成承租方的一切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9、水电设施等以现状移交,承租方不得以水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 10、租赁物业租赁期限至2024年4月20日,如新承租方(非原承租方)获得标的承租资格,物业交付时间为2024年4月21日。若原承租方违约未能按期搬迁并向出租方交还租赁物业的,出租方将通过法律途径收回租赁物业后再交付给本次招租的新承租方使用,新承租方同意出租方延迟交付租赁物业,租金从实际交付新承租方之日起计算; 11、承租方应在获取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后的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放弃成交资格,所交纳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出租方有权重新出租物业,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12、意向方应充分对出租的物业进行现场踏勘、测量、确认现场情况,标的物业按现状进行出租。物业计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偏差的,不影响出租物业的成交租金金额。 13、本次招租物业合计18766.16㎡(面积以出租方实际测绘面积为准),其中一楼部分出租方预留200㎡自用,本项目计算租金面积为18566.16㎡。 |
公告附件列表:
附件1:意向方报名资料.doc
附件2:竞争性谈判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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