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社矿固体垃圾分拣清运处置
项目编号 | JZEG-FF-25-G1-F-0002049 | 采购经理 | 史天星-15188838217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5-01-20 12:00 | 报价截止时间 | 2025-01-20 13:01 |
采购明细信息:
物资编码 | 物资名称 | 生产厂家(品牌) | 规格型号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交货期 | 备注 |
1 | 大社矿固体垃圾分拣清运处置 | 大社矿固体垃圾分拣清运处置 | 1080 | 吨 | 按合同约定 |
项目要求:
1.保证金金额:0元
2.商务条款:1、本采购无预付款,按合同约定开票挂账后,矿依据财务业务流程支付款项;2、所报价为税前价(含运费、装卸费等费用);3、服务时间:按合同约定;4、服务地点:峰峰集团大社矿;5、供应商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经营资质、履约能力及有效资证。
3.技术条款:1、升井后的垃圾由服务方派人负责分拣、清运工作;矿方按每罐1吨固体垃圾计算日产生数量,经甲乙双方确认后登记在册;服务方对固体垃圾分拣后,将拣出的有利用价值的废旧物资全部交给矿方并按要求码放整齐,分拣中如未按矿方要求分拣或未按规定放置,按矿方相关管理规定接受处理和处罚;矿方负责验收服务方分拣质量,验收合格后,由服务方对分栋后的固体垃圾进行处理。 2、服务方负责承担固体垃圾清理处置所需的运输车辆及维修、设备、人员、加油及人工费用等。 3.服务方运输及日常工作应严格遵守矿方厂区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环保、卫生及其他工作不受影响,服务方自愿接受以上有关规定,若有违反,按矿方相关管理规定接受处理和处罚。 4.服务方在处理标的物和生产运输过程中,必须提高安全意识,注意过往行人及车辆,保证自身及他人安全,若转运、分拣、清理过程中出现的一切伤亡、非伤亡事故、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故由服务方负责,矿方概不负责。 5、确标后可即刻开始分拣处置,不得耽误生产需要否则按矿方相关管理规定接受处理和处罚。
4.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0元
5.报名要求:1、报名厂商需具备合法有效的经营资质、经营范围和履行合同的能力(报名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2、厂商报名资质审核由前审改为后审,因开标现场资质审核不符被否决的,报价资格将自动取消,其低价不中标属于正常范畴。3、与大社矿发生过诉讼的供应商不予通过;3、厂商中标后,非不可抗拒原因弃标的,再次报名将不予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