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东化公司预付款清收聘请法律服务机构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10/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s【2023】018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博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余静15104639972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31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06
公告正文
东化公司预付款清收聘请法律服务机构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BS【2023】018)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东化公司预付款清收聘请法律服务机构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76万元,招标人为黑龙江龙煤矿业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东化公司预付款清收聘请法律服务机构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东化公司预付款清收聘请法律服务机构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东化公司预付款清收聘请法律服务机构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应
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1资格要求
本次询比采购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相关司法部门颁发的执业许可证,投标人注册律师具有司
法部门颁发的律师执业资格证,并在人员、资金、专业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1.2 信誉要求: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
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5)法律法规或询比采购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2
供应商熟悉关于公司债务清收的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操作。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询比采购。单位负责人为同
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申请,否则,相关
响应文件均无效。
4本项目询比采购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0月27日09时00分到2023年10月31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采购文件采取线上发售方式,供应商无需到达招标代理公司。凡有意参加项
目的,请于上述工作时间,供应商须将单位执业许可证、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供应商
联系表一份(具体格式联系代理公司)等资料加盖公章后彩色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
代理机构邮箱 bsgl0607@163.com; (邮件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单位名称)。招标代理机
构在上述时间内(资料齐全且收到标书款),将以邮件方式向供应商发送采购文件。标书款对
公账户信息如下:帐户名称:黑龙江博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哈尔滨滨江支行,账 号:75990188000100486,询比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
人民币,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06日13时30分
递交方式黑龙江博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209号哈尔滨金融资
本创新大厦)开标大厅。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
购人将予以拒收。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06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黑龙江博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209号哈尔滨金融资
本创新大厦)开标大厅。
七、其他
1.服务期限:自本项目启动至清收结束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技术标准、规范和相关要求。
4.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
布。
5.本次询比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黑龙江龙煤矿业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黑龙江龙煤矿业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37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15604513968
电子邮件:bsgl0607@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博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209号哈尔滨金融资本创新大厦405室
联系人: 余静
电 话: 15104639972
电子邮件: bsgl0607@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