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DYXCQ[TP]2022016(1)
二、项目名称:东兰综合交易中心物业管理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福建融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州市台江区上海街道交通路158号万科广场B1地块S2#、S3#、S5#2层04办公
中标(成交)金额:123.1296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福建融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物业管理服务 |
本次采购的服务为东兰综合交易中心物业管理,属于物业管理行业。东兰综合交易中心物业管理位于宁德市闽东路北侧、和畅路西侧宁德市东兰综合交易中心,目前管理面积约132亩。含仓储、专项市场、二手车交易市场、办公楼及附属楼等。具体详见谈判文件。 |
供应商必须保证提供的所有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如因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货物或工程违反国家相关规定而产生的纠纷和责任,均由供应商负全责。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还要负赔偿责任。具体详见谈判文件。 |
服务期限原则上为2年,服务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后且正式开始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之日起计算。双方在合同签订后,成交人必须在合同执行日(或双方约定的时间)前三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交接的准备工作,并确保能按期履行合同。 |
验收标准按符合国家或行业或地方标准、谈判文件、响应文件等有关部分内容进行验收。具体详见谈判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可利、李雅、郑守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成交总金额100万元以下按金额的1.5%收取;100万元~500万元部分,按金额的0.8%收取;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685037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经谈判小组成员对谈判文件及评审结果的认真审核评定,宁德市嘉福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未按要求缴纳谈判保证金,资格性审查不通过;宁德市至恒物业有限公司未按要求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的相关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资格性审查不通过;其余供应商资格性与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德市二手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路正大西路1号
联系方式:王先生 0593-29835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闽东东路15号金禾商务中心12楼有信业务室
联系方式:彭女士 0593-22926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女士
电 话:0593-2292676
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2022年7月28日
附件:202207281139299.doc202207281139299.doc
更多信息请点击http://www.ndcqjy.com/cn/cjgglist/1048查看明细 | 描述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参照《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中关于“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 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 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规定。本项目采购包一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
谈判保证金账户 |
开户名称: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开户帐号:0000024507886012 |
服务费专户 |
开户名称: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开户银行:邮储银行宁德市东侨开发区支行开户帐号:935001010003468889 |
特别提示 |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谈判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采购包:***)的谈判保证金”等字眼。 |
采购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服务时间 | 品目单价 | 允许进口 | 采购包预算金额 | 保证金 |
1 | 1-1 | 物业管理服务 | 2年 | 840000元/年 | / | 1680000 | 17000 |
项号 | 条款号 | 编列内容 | ||||||||||||||||||||||||||||
1 | 3.2.1 |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见谈判文件第一章“采购公告/采购邀请书”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明细描述a1谈判响应声明(投标函)a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5、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电子响应文件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的扫描件。a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a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开户许可证(基本开户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亦可)和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a5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a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a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场所)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1、供应商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2、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的名单、联系方式及相关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a8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要求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重大违法记录”指报价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报价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a9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若有)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报价供应商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响应无效。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响应无效。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a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报价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a10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报价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一章及第五章规定提供。a11投标保证金特定条件: 包:1明细描述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照《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中关于“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 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 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规定。本项目采购包一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响应)处理。※谈判文件第五章对法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已有详细规定和要求,供应商按照第五章要求提供,并按要求对文件进行签署、盖章等,否则按报价无效处理。 | 明细 | 描述 | a1谈判响应声明(投标函) | a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5、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电子响应文件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的扫描件。 | a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供应商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 a4财务状况报告 | 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开户许可证(基本开户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亦可)和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 a5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 a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 a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场所)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 1、供应商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2、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的名单、联系方式及相关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 | a8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要求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重大违法记录”指报价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报价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 a9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若有) | 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报价供应商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响应无效。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响应无效。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a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报价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 a10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 报价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一章及第五章规定提供。 | a11投标保证金 | 明细 | 描述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参照《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中关于“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 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 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规定。本项目采购包一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 ||
明细 | 描述 | |||||||||||||||||||||||||||||
a1谈判响应声明(投标函) | ||||||||||||||||||||||||||||||
a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5、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电子响应文件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的扫描件。 | |||||||||||||||||||||||||||||
a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供应商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 |||||||||||||||||||||||||||||
a4财务状况报告 | 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开户许可证(基本开户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亦可)和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 |||||||||||||||||||||||||||||
a5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 |||||||||||||||||||||||||||||
a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 |||||||||||||||||||||||||||||
a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场所)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 1、供应商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2、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的名单、联系方式及相关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 | |||||||||||||||||||||||||||||
a8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要求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重大违法记录”指报价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报价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 |||||||||||||||||||||||||||||
a9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若有) | 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报价供应商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响应无效。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响应无效。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a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报价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 |||||||||||||||||||||||||||||
a10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 报价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一章及第五章规定提供。 | |||||||||||||||||||||||||||||
a11投标保证金 | ||||||||||||||||||||||||||||||
明细 | 描述 |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参照《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中关于“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 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 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规定。本项目采购包一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 |||||||||||||||||||||||||||||
2 | 3.2.2 | 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不接受 | ||||||||||||||||||||||||||||
3 | 9.1 | 响应文件有效期: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起90个日历日。 | ||||||||||||||||||||||||||||
4 | 10.1 | 提交谈判保证金:本项目的谈判保证金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保证金须以供应商名义,通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转账等形式提交,保证金到账(保函提交)截止时间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一致;采用转账方式的,以是否到达以指定银行账户的到账时间为准。其他约定:无。 | ||||||||||||||||||||||||||||
5 | 10.3.1 | 谈判保证金退还的其它要求:无。 | ||||||||||||||||||||||||||||
6 | 11.1 | 响应文件的份数(1)纸质响应文件 ①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3份。②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无病毒,递交后概不退还))1份。 | ||||||||||||||||||||||||||||
7 | 是否允许成交人进行分包:不允许 | |||||||||||||||||||||||||||||
8 | 本项目确定采购包1成交人数为1家 | |||||||||||||||||||||||||||||
9 | 14.4 | 谈判过程中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无。 | ||||||||||||||||||||||||||||
10 | 22.2 | 信息公告指定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2)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网站,网址www.ndcqjy.com。※上述指定媒体的有关信息若不一致,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 ||||||||||||||||||||||||||||
11 | 23.1 | 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采购单位监督部门。 | ||||||||||||||||||||||||||||
12 | 最高限价:本项目采购包一采购人预算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如供应商的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供应商可依据市场行情和自身情况,自由竞价。 | |||||||||||||||||||||||||||||
13 | 24.1 | 履约保证金: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 ||||||||||||||||||||||||||||
14 | (响应)报价无效条款:(1)本章表1报价(响应)无效的规定;(2)本章第1节中的第5.1.3,以及第2节中的第7.1、7.2、9.1、10.2、11、12.2、14.2、14.8条;(3)本章评定成交的标准和方法及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报价无效的规定。 | |||||||||||||||||||||||||||||
15 | 25 | 根据采购项目特点或政策需要补充的其他新增内容:(一)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代理费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总金额100万元以下按金额的1.5%收取;100万元~500万元部分,按金额的0.8%收取;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成交人应及时以转帐或电汇付款方式一次性将招标代理服务费汇入对应账户。(二)质疑受理的其它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质疑人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二(多)次质疑不予受理。质疑书应按宁德市政府采购质疑投诉有关文书范本的通知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编制提供(下载网址: http://218.5.222.40/350900/article/9b8e96e277e341d2bc6beb55fdf99545/a5a8907c7c4211e9ae760cda411dbbf4/)。(三)其他要求:各投标人要密切关注各地的疫情防控特别是现场准入、管理要求,防止影响自身参加投标。 | ||||||||||||||||||||||||||||
16 | 评审的标准和方法: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专项附件“评审的标准和方法”。 | |||||||||||||||||||||||||||||
17 |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否。 |
一、中小企业优惠政策:(一)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财库〔2020〕46号)文件精神,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依据该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二)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该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三)中小企业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出具该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章),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四)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五)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二、监狱企业优惠政策:根据财库【2014】68号文《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在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一)根据财库〔2017〕141号文《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在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章)并加单位公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优惠政策。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谈判文件其他之处存在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为准。 |
明细 |
服务期限、交付条件、交付地点、支付方式、履约保证金等商务条件不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 |
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有任一项负偏离的。 |
虚假承诺、声明、响应或提交其他虚假材料等。 |
除竞争性谈判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竞争性谈判未列明的情形,供应商未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
不符合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 |
服务内容 | 服务标准 |
人员要求 | (1)设立专业安防人员,安防人员上岗前要进行业务培训;(2)身体素质好、思想觉悟高,应变能力强的保安人员,应积极维持园区公共秩序和做好日常安全保卫工作及财产的看护;(3)执勤保安应着保安服,按季节变化及时进行换装,保安服不得与便服混穿,不同季节的保安服也不得混穿;执勤保安应配置强光手电、每个岗亭配备一支防暴钢叉等。着装统一、工作认真、文明执勤,遇有险情,在接到警报后立即到达现场。(4)身体健康、有亲和力,无犯罪记录,无酗酒等不良嗜好。(5)成交人应按照相关规定合法合理安全用电,防止因用电失误导致的各项突发事件的发生。成交人拟派的保安员在劳动生产及执勤工作中产生的人身伤害事故、安全事故由成交人自行负责。 |
入户巡查 | 制定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日查计划表、复查计划表及月汇总表。每天入户安全检查不少于10户,每月完成1次全面排查。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对存在隐患的商户发放限期整改通知单;每周按计划开展复查,确认完成当月全面排查工作。 |
门岗 | (1)门岗整洁,专人24小时值勤; |
门岗 | (2)对外来人员及车辆进行验证和登记,维持园区有序停车以及消防、人行通道畅通。 |
巡逻岗 | 加强日常巡视,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每小时巡查1次;制定排班表、白班巡逻路线图及夜班巡更路线图。每60分钟巡逻一次,及时发现险情并处置,维护园区秩序。做好交接班记录、巡逻处置记录及巡更系统记录。禁止入场经营者占用公共场所,在通道堆放货物,巡查人员发现有乱摆、乱放的入场经营者应及时劝阻,并监督其将货物清理干净。对正在装修的入场经营者加强管理,禁止其在施工过程中违章作业,确保市场安全。巡查人员发现问题或接到入场经营者反映问题时,及时协调有关部门解决问题,为入场经营者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当天发现的问题当天解决,不能解决的要说明原因,做好巡查记录,并及时汇报。(7)每天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开、关门。做好日常检查工作,检查记录要存档。 |
技防设施和救助(监控岗) | 配备有安全电子监控的设施,实施24小时监控并及时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做好监控记录。 |
车辆管理 | 对外来车辆进行验证和登记,引导车辆有序停放;保持人行通道、消防通道的畅通。 |
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 | 对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有应急预案,并形成文字材料存档。每年组织至少2次消防安全演练。发生事故时要第一时间报告有关部门并告知采购人,同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 |
其它 | 物业服务企业应自觉接受当地公安机关对其安全防范工作的指导和督导。 |
项目 | 服务内容 | 服务标准 |
办公楼 | 地面 | 每日清扫、拖洗各1次;保持地面无杂物、污渍。 |
办公楼 | 洗手间 | 每日上午上班前清洁一次,;日常保持地砖无水渍、污渍、无异味。 |
办公楼 | 接待室、会议室 | 日常保持整洁,重要活动、会议须全面清洁。 |
办公楼 | 垃圾收集 | 垃圾日产日清,及时清理走廊上的垃圾杂物。 |
园区公共区域 | 道路地面 | 每日清扫2次,每小时跟踪保洁1次;保持物业区域内无废弃物,地面无杂物、污渍。 |
园区公共区域 | 沟渠、池、井等 | 雨、污水井每月检查一次,公共雨、污水管道每年疏通一次;发现异常及时清疏,确保下水道畅通;消防池每月检查一次,每半年清掏一次,发现异常及时清掏。 |
园区公共区域 | 垃圾桶 | 每天清洁2-3次,每周消毒1次。 |
园区公共区域 | 消毒灭害 | 公共区域每月消杀1次。 |
服务内容 | 服 务 要 求 |
文件管理 | 管理资料:日常巡查(入户、清洁、维修、秩序维护)记录、值班记录,设备保养记录、检查记录、车辆管理记录、监控记录等存档并报备采购人。 |
服务时间 | 与采购人正常工作时间同步,开通24小时服务电话。 |
其它 | 其他采购人安排的相关工作 |
岗号 | 名称 | 人员配置 | 工作职责 |
1 | 现场经理 | 1人 | 主要负责采购人的安全管理工作,处理突发事件,监督检查保安队员和保洁人员的工作情况,协助各岗位维护园区秩序。 |
2 | 保安队长 | 1人 | 主要负责采购人的安全管理工作,处理突发事件,监督检查保安队员的工作情况。 |
3 | 安保人员(含巡逻岗) | 9人 | 主要负责采购人的公司本部和代管园区的门口进出车辆,以及园区秩序等安保工作。 |
4 | 保洁岗 | 5人 | 主要负责采购人的公司本部和代管园区公共区域两处的保洁工作。 |
5 | 水电维修岗位 | 1人 | 主要负责采购人的公司本部和代管园区的公共部分水电、消防等设施设备检查和维修。 |
6 | 合计 | 17人 |
采购包 | 首次报价 | 交货期/工期/项目完成时间/服务时间 | 谈判保证金 | 备注 |
* | 金额:大写金额: | |||
… | ||||
… | ||||
… | ||||
… |
采购包 |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价 | 最后报价(元) |
最后报价(大写) |
供应商其他补充承诺事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要求 | 供应商对是否符合要求做如实声明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谈判文件对合格供应商的一般规定 | 供应商对是否违反一般规定做如实声明 |
供应商应当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已经自觉检查并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规定,主动回避相应利害关系。 | |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之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 |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
要求:真实、有效、清晰 |
人员 | 联系方式 | 学历证书/职称证书 | 备注 |
附后 | |||
... | ... | ... | ... |
采购包 | 章节条目号 | 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技术和服务要求 | 响应文件响应承诺 | 是否偏离及说明 |
采购包 | 章节条目号 | 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要求 | 响应文件响应承诺 | 是否偏离及说明 |
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 ||||||
采购包 | 品目号 | 产品名称 | 最后报价单价(现场) | 数量 | 最后报价总价(现场) | 认证种类 |
* | *-1 | |||||
* | … | |||||
备注 | a 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合计最后报价总金额: ;b 本采购包最后报价总价: ;c 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合计最后报价总金额占本采购包最后报价总价的比例(以%列示): 。 |
考核内容 | 考核方法 | 扣分项 | 分数 | |
安全管理考核 | 安全 相关 台帐 | 工作日抽 查 | 1、未设立安全台账 | 2分 |
安全管理考核 | 安全 相关 台帐 | 工作日抽 查 | 2、设立台账但未及时记录更新 | 2分 |
安全管理考核 | 安全 相关 台帐 | 工作日抽 查 | 3、上级工作人员发现安全问题但台账未记 | 3分 |
安全管理考核 | 通知 单情况 | 工作日抽查 | 1、台账记录安全隐患但未及时发送通知单告知 | 2分 |
安全管理考核 | 通知 单情况 | 工作日抽查 | 2、已发通知单但未督促整改落实 | 2分 |
安全管理考核 | 隐患 整改 情况 | 工作日抽 查 | 1、发送通知单限期整改,到期未整改 | 2分 |
安全管理考核 | 隐患 整改 情况 | 工作日抽 查 | 2、发送通知单限期整改,到期未整改也未反馈 | 2分 |
安全管理考核 | 安全 事故 | 全天候 | 1、物业公司未尽职发生一般安全事件(造成1万至10万经济损失且无人员伤亡),约谈物业公司负责人。 | 10分 |
安全管理考核 | 安全 事故 | 全天候 | 2、物业公司未尽职发生安全事故(10万以上经济损失、火灾,或有人员伤亡安全责任事故)并解除物业公司合同,由物业公司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20分 |
注:若因物业公司未尽职,导致安全事故发生,并造成经济损失及人员伤亡的,相关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均由物业公司承担,与采购人无关。 |
考核内容 | 考核 方法 | 扣分项 | 分数 | |
日常管理考核 | 检查 日常 管理 台账 | 工作 日抽 查 | 1、未设立日常管理台账 | 2分 |
日常管理考核 | 检查 日常 管理 台账 | 工作 日抽 查 | 2、设立台账但未及时记录更新 | 2分 |
日常管理考核 | 检查 日常 管理 台账 | 工作 日抽 查 | 3、上级工作人员抽查发现日常管理问题但台账未记 | 5分 |
日常管理考核 | 环境 卫生 | 工作 日抽 查 | 1、道路垃圾堆放现像,或主干道垃圾清理不及时 | 2分 |
日常管理考核 | 环境 卫生 | 工作 日抽 查 | 2、未及时督促承租户清理承租地块支路卫生,及垃圾桶未及时清理 | 2分 |
日常管理考核 | 环境 卫生 | 工作 日抽 查 | 3、主干道存在占道经营现象 | 2分 |
日常管理考核 | 环境 卫生 | 工作 日抽 查 | 4、花草树木杂乱、出现大范围枯死现象 | 2分 |
日常管理考核 | 车辆 疏导 | 工作 日抽 查 | 1、车辆进入园区现场,未告知限速要求 | 2分 |
日常管理考核 | 车辆 疏导 | 工作 日抽 查 | 2、大型车辆进入园区现场,未登记装载信息,未靠边纵向卸货 | 2分 |
日常管理考核 | 车辆 疏导 | 工作 日抽 查 | 3、园区现场车辆堵塞现象,物业人员未到场疏导 | 4分 |
日常管理考核 | 基础 设施 设备 维护 | 工作 日抽 查 | 所管辖物业配套设施、设备完好率(含我司提供物业开办设(备)>98%(日常使用中,设备正常损耗除外),发现故障未及时处理、反馈,影响正常使用 | 10分 |
考核内容 | 考核 方法 | 扣分项 | 分数 | |
费用收缴 | 场地租金 | 到期检查 | 1、向园区现场承租户收取合同规定的租金、按季度收缴,到期未100%完成收缴的 | 8分 |
费用收缴 | 物业费 | 到期检查 | 1、向园区现场承租户收取规定的物业费金、按月收缴,每月20日止未100%完成收缴的 | 6分 |
费用收缴 | 水电费 | 到期检查 | 1、向园区现场承租户收取规定的水电费、按月收缴,每月20日止未100%完成收缴的 | 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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