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四川省宜宾环球格拉斯玻璃制造有限公司 格拉斯资(2023)05号废模具
金额
2480.00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12/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r2023sc1004787
预算金额2480.00元
招标联系人何曼秋
招标代理机构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
代理联系人李女士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四川省宜宾环球格拉斯玻璃制造有限公司 格拉斯资(2023)05号废模具

发布时间:2023-12-20 09:05:19 来源:西南联交所 浏览次数:  


标的名称 四川省宜宾环球格拉斯玻璃制造有限公司 格拉斯资(2023)05号废模具
项目编码 GR2023SC1004787 转让底价 2,480 元/吨
价格说明 不含税2480元/吨,标的预估重量为73吨,预估成交总价按照73吨*成交挂牌价格计算,最终成交价以五粮液汽车衡计量单计算,即“净重”重量×成交单价。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23-12-20
是否联合转让 挂牌截止日期 2024-01-03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是否涉及优先权 不涉及
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资产概况

一、该批废旧物资为四川省宜宾环球格拉斯玻璃制造有限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模具,约73吨,挂牌不含税单价2480/吨,实际处置数量以五粮液汽车衡计量单“净重”数量为准。

二、该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交易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6:00时,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7:00时。意向投资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即可参与报价,延时报价期120秒,加价幅度为27/吨。

三、现场勘查地点:四川省宜宾环球格拉斯玻璃制造有限公司。联系人:何曼秋,联系电话: 19981557447

转让方承诺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其他事项

1.本网站项目信息同步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官网(www.swuee.com)展示;

2.本网站披露的与竞价相关的“最小加价幅度”、“保留价”等参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四川省宜宾环球格拉斯玻璃制造有限公司
转让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15007958172917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在地区 四川 宜宾市 翠屏区
住所/注册地址 四川省宜宾市临港经开区长江北路西段附三段17号324室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吕延智
注册资本 20,000 万人民币
所属行业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经营规模 大型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1500MA62A0WM8P
批准单位名称 四川省宜宾环球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件类型 其他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环球集团格拉斯公司零星废旧物资处置审批表
批准日期 2023-11-22
批准文号 审批表编号:2023-5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 2,480 元/吨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
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确认已收到应结算交易价款、转让方、受让方签字盖章确认的《五粮液汽车衡计量单》、双方应付的服务费用并出具《交易鉴证书》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交易价款划转。

二、转、受双方于成交次日起  5  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三、付款期限: 一次性付款:《交易合同》签订后,废旧物资处置实际结算金额按五粮液汽车衡计量单计算,即受让方以“净重”重量×成交单价计算得出的确定金额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进行结算。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

2、具有相应有效的经营资质证照(证明文件: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具有废旧物资回收、再生资源回收或者直接回收再利用资质;(营业执照范围涵盖物资回收、再生资源回收;再利用单位提供再利用说明)“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等重大违法行为名单。

报名提交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

2、具有相应有效的经营资质证照(证明文件: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具有废旧物资回收、再生资源回收或者直接回收再利用资质;(营业执照范围涵盖物资回收、再生资源回收;再利用单位提供再利用说明)

4、“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等重大违法行为名单。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一、本次处置资产为四川省宜宾环球格拉斯玻璃制造有限公司废模具,处置底价以公司实物资产处置底价定价审批为准和通过审批的《资产处置审批表》明细表为参考,标的实物资产在现场以实际交割数量为准,不影响本次成交金额。

二、本次转让的标的不涉及抵押、担保、租赁,标的实物资产在现场以现状进行实际交割,不影响本次成交金额。

本次公开转让标的约73吨,一次性整体处置,挂牌价为不含税单价,转让方与受让方完成标的交付并且转让方收到受让方以实际称重数量支付的价款后,转让方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 13%,以转让方财务开具的发票为准,税费由受让方承担。交付地点;四川省宜宾环球格拉斯玻璃制造有限公司。

三、意向受让方可通过照片、视频等方式对标的物现状、范围等进行确认;若意向受让方需前往标的现场查证标的物,请事前与转让方联系。意向受让方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人员授权委托书”前往现场查证。意向受让方到现场查证标的物后,需与转让方现场签订《标的确认书》对标的物现状、范围等进行确认(盖章确认)。

意向受让方凭《标的确认书》方可到交易所报名参与受让。四、受让方应于《产权处置协议》签订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预估成交总价至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转让方、受让方的最终结算金额以五粮液汽车衡计量单计算,即“净重”重量×成交单价;最终结算金额与受让方已缴纳的预估成交金额有出入时,按照“多退少补”原则,根据《五粮液汽车衡计量单》“净重”重量×成交单价计算得出的确定金额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进行结算。

五、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后,受让方须承担标的清理、清运、装卸(上下车费用、运输等责任及相关费用)。

六、意向受让方报名前,须悉知转让方拟订的《产权处置协议》、《相关方安全责任书》、《相关方环保能源管理协议》并接受其中条款。在《产权处置协议》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与转让方签署《相关方安全责任书》、《相关方环保能源管理协议》并向转让方指定账户交纳履约保证金壹万元整,该保证金待所有废旧物资完成清理、装卸、清场等施工作业且无安全事故、无争议后予以全额无息原渠道退还。

七、受让方进入转让方厂区区域无条件遵守转让方厂区相关规定,服从现场管理,并在处置装运期间及结束后,按要求清理、清洁现场。

八、受让方须承诺:

1.在处置(再利用)此批废旧物资时,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处置单位资产管理、环保、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现场管理等相关规定,如受让方处理不当造成的环境污染、安全事故等,均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包含由此给转让方造成的损失)。

2.受让方须承诺在装运期间,只装运合同约定的废旧物资,不得错装、混装、未计量或计量舞弊便将物资运离四川省宜宾环球格拉斯玻璃制造有限公司。

九、受让方在装卸(运输)作业期间必须做好安全防范措施,佩戴好安全防护用具,转让物资的拆装、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损毁、灭失的风险,装卸运输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以及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并不限于拆除、建渣清运、倒场、环境保护费、清场、运输、人工、装卸等)和安全责任、消防责任、环保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因施工对转让方造成的损失由受让方负担。

十、受让方须将废旧材料必须全部直接清运回受让方公司进行综合利用,不得在处置清运过程中进行倾倒、丢弃、遗漏、抛撒或转让给第三方。

十一、拆除标的资产需政府相关行政部门审批的,受让方应按照政府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批准手续;拆除上述资产需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资格的,受让方需具备相应资质、资格或聘请具备相应资质、资格的公司依法拆迁。否则,由受让方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十二、受让方拆卸标的物需要进行动火切割作业必须按转让方规定到转让方安全管理部门办理相关安全备案手续后方可进场作业(包括但不限于:动火许可证,具备电焊、氧割作业操作证),否则造成的后果由受让方全部承担。

十三、受让方收到转让方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负责当批次交易标的物从转让方装卸、运离并清场,转让方负责完成现场物资的点交;约定的标的交付期限届满后,转让方不对转让标的物负保管义务,转让标的物所可能涉及的损毁、灭失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十四、本次转让资产存在的瑕疵和其他问题,请意向受让方慎重对待、认真调研,谨慎参与受让。意向受让方在受让前应自行或聘请专家对标的及标的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成交后,不论标的存在任何问题,均由受让方自行承受,转让方免责。

十五、转让方不保证本次转让实物的质量、重量、规格、尺寸、完整及性能等,意向受让方在参与受让前必须充分了解转让标的的全部瑕疵,一旦成交,受让方不得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进行资产交接。受让方在拆除、吊装和运输标的物时,不得以任何理由损坏、破坏、搬离、拆卸除标的物以外的任何设施、设备(含房屋建筑物、构筑物等),如有损坏,将照价赔偿。拆除标的物由此产生的房屋、人身安全问题由受让方自行负责。

十六、此次产权交易中涉及的税、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交易服务费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

十七、其他事项详见《产权处置协议》等文件。

十八、看货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何曼秋

电话:19981557447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不参与
保证金条款 交纳金额 5 万元
保证金说明 ——
交纳截止时间 2024-01-03 16:00:00
交纳注意事项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 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账号 7411010182600211211
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确认受让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受让方经本所确认为受让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受让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受让方经本所确认为受让方后,受让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受让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转让方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受让方和转让方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转让方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披露附件
名称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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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10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 动态报价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 李女士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13508188448
项目报名联系人 史女士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028-86123311
交易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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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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