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大县城建设专项法律顾问费项目的结果公告
安全审计IPSec/SSL数据库的脆弱性扫描产品内容安全网络型脆弱性扫描防火墙动态脚本文件审计记录法律顾问费安全路由器基础平台数据复制产品身份鉴别与访问网站恢复产品正版软件节能产品静态网页文件评估审计与监控智能卡芯片与外界信息交换入侵检测系统计算机垃圾邮件进行识别分析自动恢复过滤安全隔离线路选择器数据安全其它被集成或内置了的COS邮件服务器数据的备份安全操作系统技术资料边界主机型脆弱性扫描产品软硬件持续数据保护信息系统的各种日志实行采集审计对象的产品网络访问控制智能卡芯片操作系统安全数据库系统安全隔离与文件单向传输数据备份与恢复嵌入式软件反垃圾邮件软件网络安全隔离卡WEB应用的脆弱性扫描产品反垃圾邮件网关网络脆弱性扫描反垃圾邮件系统安全数据交换
金额
56万元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2/06/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404312022ccs00030
预算金额59万元
招标公司沁源县司法局
招标联系人申女士0355-7836148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万羽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先生0355-3156886
中标公司山西振坤律师事务所56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1404312022CCS00030
二、项目名称:大县城建设专项法律顾问费项目
三、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山西振坤律师事务所
成交供应商地址:长治市高新区英雄北路148号
成交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1140000790232673G
成交金额:56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标的名称:大县城建设专项法律顾问费项目
服 务 期:12个月
服务质量:合格
服务承诺:合格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孝平,陈静,白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 [2002]1980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文件之规定执行,收费84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沁源县司法局
地 址:山西省长治市沁源县沁河镇齐泉东街4号
联系方式:申女士 0355-78361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购代理机构: 山西万羽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长风街131号华德中心广场A座405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355-31568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18303551224
附件信息:
大县城建设专项法律顾问费项目6.15.doc大县城建设专项法律顾问费项目6.15.doc
218K
项目名称:大县城建设专项法律顾问费项目项目编号:1404312022CCS00030一、项目基本情况大县城建设专项法律顾问费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6月28日上午10: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项目概况第一部分磋商公告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合同履行期限:12个月采购需求:大县城建设专项法律顾问费项目,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采购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详见采购文件)预算金额:590000元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时间:2022年6月16日至2022年6月22日三、获取采购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律师且具备律师执业证。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五、开启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截止时间:2022年6月28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四、响应文件递交售价:免费方式: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在线获取
1.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未按本项目公告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得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七、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公告期限地点:长治市潞州区东外环路盛钰商务楼3楼305室开启时间:2022年6月28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联系方式:申女士0355-7836148地址:山西省长治市沁源县沁河镇齐泉东街4号名称:沁源县司法局1.采购人信息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2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
3.项目联系方式电话:0355-3156886联系人:张先生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长风街131号华德中心广场A座405号采购代理机构:山西万羽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一、总则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电话:18303551224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内容\n | \n说明与要求\n |
\n1\n | \n项目名称\n | \n大县城建设专项法律顾问费项目\n |
\n2\n | \n项目编号\n | \n1404312022CCS00030\n |
\n3\n | \n预算金额\n | \n590000元\n |
\n 4\n | \n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n | \n本次磋商供应商应提交以下资格证明文件,其中加★项为实质性响应条款,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无效\n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n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n3、★保证金转账凭证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明;\n4、★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n5、★项目负责人律师执业证;\n6、★长治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n |
\n5\n | \n供应商应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n | \n本次供应商应提交下列商务技术文件,其中加★项为实质性响应条款。 \n1、★报价函; \n2、★报价一览表;\n3、项目班子配置表;\n4、近五年同类项目合同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的; \n5、服务方案;\n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 \n |
\n6\n | \n保证金金额及交纳要求\n | \n本项目保证金金额为:壹万元人民币,以银行转账(从基本账户转出,现金不受理)形式交纳以开标前转入(备注:转账时在备注栏里注明项目名称)。\n开户名称:山西万羽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n开户银行:长治银行营业部\n账 号:5033659000012\n行 号:313164000276\n退还方式:通过转入账户全额退还\n响应文件中“保证金凭证”处应放置转账凭证及开户许可证明扫描件\n |
\n7\n | \n响应文件\n有效期\n | \n90日历天(从提交响应文件日起计算)\n |
\n8\n | \n响应文件份数\n | \n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U盘)\n |
\n9\n | \n服务期\n | \n12个月\n |
\n10\n | \n服务承诺\n | \n合格\n |
\n11\n | \n磋商过程中\n可能实质性\n变动内容\n | \n 磋商文件中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中技术、服务要求等相关内容及第五部分合同条款中相关内容\n |
\n12\n | \n评审小组构成\n | \n3人,由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专家库管理系统随机抽取。\n |
\n13\n | \n现场踏勘\n | \n自行踏勘\n |
\n14\n | \n开启的时间和地点\n | \n开标方式:现场开标\n时 间:2022年6月2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n地 点:长治市潞州区东外环路盛钰商务楼3楼305室\n |
\n14\n | \n电子平台事宜\n | \n1.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未按本项目公告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得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n2.1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n2.2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n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电子化交易流程操作指南:“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获取;\n2)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事项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n3)供应商应安装“山西政府采购电子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请供应商自行前往“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获取并安装;\n4)如有疑问,可致电技术支持热线:400-881-7190。\n2.3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供应商可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模块对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若在规定时间内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则投标无效。\n2.4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全部注册步骤并成为正式供应商。 \n |
\n15\n | \n政府采购政策\n | \n1、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报价要求:\n(1)须按照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及提供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小微企业认定材料,监狱企业参加报价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n(2)小、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报价货物的6%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中小微企业货物/承担的工程/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n(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n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报价的要求:\n(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n(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n |
\n16\n | \n其他事项\n | \n购买磋商文件后如对磋商文件中认为有不合理、不清楚以及有疑义并需要修正的地方,请在规定日期前以电子形式告知,以便统一上网公告更正,如不提交电子材料视同完全同意磋商文件所有条款。本项目投标(响应)方式为在线投标响应。\n |
2.3“潜在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合格供应商。2.2“服务”指本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需应该履行的承诺和义务。2.1“货物”指磋商文件中所述所有货物。2.定义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磋商活动的全过程。1.适用范围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3.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2.4“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要求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律师且具备律师执业证。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磋商文件的内容二、磋商文件5.1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代理机构将以电子或以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送达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收到通知的供应商应以电子方式立即予以回复确认。因登记有误或传真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代理公司将不承担责任。5.通知4.1供应商应当承担参与本次磋商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报价费用
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第四部分评审方法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一部分磋商公告;6.1磋商文件由下列七部分内容组成:
7.1供应商澄清要求的提交:任何已获取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均可对磋商文件以电子形式向代理公司进行澄清。7.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6.2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果不能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不能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报价被拒绝或无效报价处理。第八部分相关附件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第六部分合同原则;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7.6更正公告或变更公告的内容是磋商文件的必要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7.5更正公告或变更公告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日前发出,并将以电子形式通知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7.4如延长报价截止时间和公开报价时间,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7.3代理公司有权对磋商文件中的相关事项,用更正公告的方式进行必要的修改,并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7.2代理公司对澄清的处理原则:认为需要澄清的,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
公司简介;(1)资格证明文件部分(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报价的文件。)9.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8.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8.1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等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函件,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8.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保证金转账凭证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明。*长治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项目负责人律师执业证(须加盖电子公章);*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须加盖电子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见“响应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见“响应文件格式”);
响应方案;近五年同类型业绩;项目班子配置表;*报价一览表(见“响应文件格式”);*报价函(见“响应文件格式”);(2)商务、技术部分(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能够证明其提供的服务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
9.5报价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交纳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供应商的响应文件。9.4保证金9.3响应文件按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页码(响应文件中复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响应文件一起逐页编排页码)。9.2响应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并结合供应商须知中第9条进行编制。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
(5)供应商对报价若有说明应在开标一览表显著位置注明,只有唱出的报价优惠承诺才会在磋商时予以考虑。(4)供应商要按服务内容填写服务分项报价表其他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电子签章。(3)本次磋商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2)供应商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开标一览表。(1)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填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均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服务内容、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招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须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对于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服务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以实际报价为准)。
10.5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10.4报价一览表须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10.3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10.2供应商照搬照抄磋商文件商务、技术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电子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有权作无效报价处理。10.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应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10.响应文件填写说明
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0.9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单位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10.8供应商应保证响应文件内容严格一致;10.7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电子签章。因响应文件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0.6为提倡诚实信用的报价行为,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响应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供应商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不能确定”的字样。
13.1供应商须将响应文件所有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提交。须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13.响应文件的标记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2.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电子签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印章,否则将做无效报价处理。12.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款规定。12.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
(1)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标记的;15、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14.2参加报价的供应商代表须在(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供应商可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模块对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若在规定时间内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则投标无效。14.1响应文件须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送达。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上传、签到的响应文件,代理公司将拒绝接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1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签到核实13.2如果供应商未对响应文件进行标记,对由此带来的问题和后果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7)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评审后,认为在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方面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6)未按磋商小组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5)提交的响应文件有效期短于磋商文件规定有效期的;(4)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或未通过响应文件有效性审查的;(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上传的响应文件;(2)未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电子签章的;
16.2供应商参加磋商会议的代表必须在供应商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16.1采购代理机构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公开磋商会议,采购人代表、供应商委托代理人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16.第一轮公开报价本次磋商采取一轮磋商、二轮报价方式进行五、采购程序(8)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
17.2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磋商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作为评审专家参加评审,采购单位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评审,采购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评审。17.1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结合本磋商项目的特点组建磋商小组,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磋商小组由3人组成,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17.组建磋商小组16.5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对第一轮报价做记录,并在第一轮公开报价后要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供应商委托代理人在记录上电子签章确认。16.4报价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当众宣读供应商名称、报价、服务周期以及采购机构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供应商若有报价和优惠未被唱出,应在主持人征求澄清说明时及时声明或提请注意,否则采购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16.3第一轮公开报价前,由签到供应商委托代理人查验响应文件上传情况并当众报告查验结果,确认无误后由主持人解密文件。
19.第一轮磋商(技术磋商)(2)磋商小组依据磋商要点,结合供应商陈述情况,与供应商进行技术磋商。供应商须结合磋商文件要求,对所报价项目向磋商小组进行技术陈述。供应商须结合磋商文件商务要求,对所报价的项目服务承诺、业绩、信誉、企业经营状况等向磋商小组进行商务磋商。(1)供应商向磋商小组作技术和商务陈述;18.1磋商小组按照各供应商签到顺序,与各供应商分别进行第二轮磋商(技术磋商)。具体步骤为:18.磋商程序
(4)长治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3)项目负责人律师执业证;(2)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1)保证金转账凭证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明;评审工作开始后,磋商小组须对各磋商响应文件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是否符合采购人的要求进行审核。19.1资格性审查
2)响应文件有关内容未按规定加盖供应商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电子签章的,或有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但未随响应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的;1)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标记的;磋商小组须审查每份磋商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供应商如出现下列任何条款,均视为审查不合格。内容包括:19.2符合性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步评审。(5)供应商全权代理人参加本项目磋商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全权代理人身份证(正反两面的复印件加盖参加磋商供应商电子签章);
19.4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对已通过符合性审核的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在评审后由工作人员汇总,归纳各专家审核意见。19.3磋商小组在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核之后,应该对审核情况做详细记录。6)其他内容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5)响应文件中未附保证金凭证的扫描件。4)响应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3)未响应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19.7磋商文件的变动和响应文件的重新提交19.6.2磋商小组结合供应商的陈述情况,与供应商进行磋商澄清,供应商应就磋商内容电子答复。供应商须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及响应文件的响应情况,就国家政策及对本项目的理解、拟完成的服务成果、质量保证措施、完成时间、报价组成说明等向磋商小组进行陈述。19.6.1供应商向磋商小组作响应性陈述;19.6必要时,磋商小组可按照各供应商签到顺序,与各供应商分别面对面的进一步进行磋商。具体步骤为:19.5供应商应针对磋商小组提出的磋商要点进行书面答复。
20.第二轮报价19.8参加磋商供应商的澄清文件是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19.7.4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所引起价格的变化不能超出政府采购预算。19.7.3对磋商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19.7.2除服务要求、合同草案条款等方面以外,不得改变磋商文件其他要求。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19.7.1根据第一轮磋商的情况,磋商小组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实质性变动,进一步明确或修正采购的具体要求。变动的要求如下:
21.4最终报价逾时不交的,可视同供应商自动退出磋商,采购人应当退还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21.3最终报价以书面形式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电子签章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电子送交磋商小组。21.2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21.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2家。21.最后报价的确定20.1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可继续进行有关事项的磋商。
23.详细评审22.3如磋商小组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有权拒绝。22.2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小组通知的内容和时间做出书面答复,该答复经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委托代理人的电子签章认可,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拒不按照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磋商小组可以拒绝。22.1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该要求应当采用电子形式,并由磋商小组专家共同签章。22.报价澄清21.5各供应商最终报价作为综合评审中报价得分的评分依据。
25.1磋商会议之后,直到授予成交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25.评审过程保密24.2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2名及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确定名次。24.1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24.确定成交人磋商小组只对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进行评价和比较;评审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具体评审原则、方法和成交条件详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评审标准和办法”。
(2)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7.1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除:27.采购项目废除条件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做拒绝磋商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磋商小组均有权决定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磋商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26.关于供应商非实质性响应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28.2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做未成交原因的解释。28.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供应商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8.成交通知六、签订合同27.2废除后,采购机构应当将废除原因通知所有供应商,并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废除后,磋商小组应做出相应报告。
30.2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成交供应商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30.1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30.签订合同代理报酬根据中标金额,支付标准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文件之规定执行,请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支付。29.成交服务费28.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32.披露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对本采购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31.保密七、保密和披露30.4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合同或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报采购代理机构备案。30.3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除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外,其他情形将被视为严重违约。
34.质疑33.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3.询问八、询问和质疑32.2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成交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成交人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成交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32.1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
34.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集中采购机构可不予受理:34.5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时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按照一式二份提供。34.4质疑应严格按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电子公章。34.3供应商认为其报价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成交信息公告正式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34.2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商务、技术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磋商信息公告正式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4.1磋商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
34.7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做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5)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4)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诉讼程序的;(3)质疑函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电子公章的;(2)质疑未按格式要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35.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成交无效,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依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出处理。九、供应商违规处罚34.9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进行投诉。34.8供应商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事项。(7)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6)成交后未按本磋商文件要求签约或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的;(5)在磋商期间,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的;(4)公开报价后供应商撤回其报价的;(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2、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人,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1、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磋商小组所有成员的分值计算得出的算术平均值(计算得分值保留两位小数)。汇总得分第四部分评标办法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内容\n | \n评审标准\n | |
\n分值构成\n(100分)\n | \n商 务 评 审: 30 分\n技 术 评 审: 60 分\n报 价 评 审: 10 分\n | |
\n一、商务部分(30分) (由评标委员会共同认定)\n | ||
\n同类项目业绩(10分)\n | \n供应商近五年完成的同类型项目业绩证明每提供一项得2分,最高得10分。\n包含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等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n | |
\n服务实施团队\n(20分)\n | \n供应商具备良好的实施团队保障:每提供一个相关专业的项目负责人律师执业证加2分最高得20分。\n提供证书扫描件等有效的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n | |
\n二、技术部分(60分) (由评委独立认定)\n | ||
\n技术服务方案\n(40分)\n | \n(1)对项目的理解和认识,进行横向比较;一般0-4分,良4-7分,优7-10分;\n(2)项目技术方案,针对磋商项目的特点编制技术方案的合理性、科学性及可行性;进行横向比较;一般0-4分,良4-7分,优7-10分;\n(3)项目重点、难点问题,针对本项目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分析及提出相应的手段和措施以及有价值的建议、意见及其处理措施的合规性、科学性、合理性、适用性;进行横向比较;一般0-4分,良4-7分,优7-10分。\n(4)项目实施计划安排及保证措施;横向比较;一般0-4分,良4-7分,优7-10分。\n | |
\n培训方案\n(10分)\n | \n供应商须针对本项目提供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的技术培训。评审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培训方案进行综合评价,优秀的得7-10分,良好得4-7分,一般的得0-4分。\n | |
\n售后服务\n(10分)\n | \n供应商须针对本项目提供高质量、高效率的售后服务。评审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价,优秀的得7-10分,良好得4-7分,一般的得0-4分。\n | |
\n三、价格部分(10分)(按公式计算)\n | ||
\n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n投标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n |
服务承诺:合格服务质量:合格服务地点:业主制定地点服务期限:12个月预算金额:590000元项目名称:大县城建设专项法律顾问费项目
第六部分合同原则4、服务团队需指定一名工作对接人员,需指派至少一名律师到现场驻场工作。3、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2、服务团队中的全体律师需有较高政治素质,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1、服务团队需要三名以上专职律师组成,需提供项目负责人律师执业证基本信息和律师年度考核备案页的复印件。
甲、乙双方根据组织谈判的谈判结果和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并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件签订本合同。地址:法定代表人:乙方(卖方)(服务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甲方(买方)(采购单位):采购合同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一致。2、合同范围和条件:(3)响应报价表;(4)响应过程答疑函;(1)合同条款;(2)服务需求一览表;《成交通知书》及下列采购、响应文件中的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合同文件:
乙方指定收款账户信息:4、合同金额:(大写),(小写)。3.2著作权及使用权3.1服务内容服务内容及版权:
\n\n\n\n\n\n\n\n\n\n\n\n\n\n项目名称\n | \n服务内容\n | \n数量\n | \n服务期限\n |
\n | \n | \n | \n |
6、履行时间、服务地点、方式5、付款方式:联行行号:银行账号:乙方开户行:乙方开户名称:
7.1甲方的权力7、甲方的权力义务6.3履行方式:甲方为乙方完成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外,其余工作由乙方自行完成。6.2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服务期限为年,具体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6.1履行时间:合同签订后,日内开始提供服务。
2、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用。1、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开户信息。7.2甲方的义务3、甲方有权在乙方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损害或可能损害公共利益、公共安全情形时终止本合同。2、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本项目进行监督和检查,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约定的内容加以整改。甲方不因行使该监督和检查权而承担任何责任,也不因此减轻或免除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1、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了解项目进度,并要求乙方提供项目相关资料。
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项目地点、服务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符合要求的服务。8.2乙方的义务2、乙方有权自甲方处获得与提供本合同项下服务相关的开户信息。1、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服务费用。8.1乙方的权利8、乙方的权力义务
9.2甲方不能及时支付款项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按本款第(1)条规定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9.1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时间提供服务,甲方可以要求乙方缴纳违约赔偿金,赔偿费应按服务总价计价金额每迟交一周0.5%计收。但违约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迟交服务计价金额的5%。如果乙方在达到最高限额后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9、违约责任4、乙方应接受并配合甲方或甲方组织的对本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与检查,对于甲方指出的问题,应及时作出合理解释或予以纠正。3、乙方承诺根据本合同提供的服务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均已取得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2、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本合同项下的服务项目转包给第三方承担。
12.1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并对甲方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信息和资料提供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12、保密条款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11、转让合同谈判时约定。10、验收
14.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权威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寄给或送给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持延续120天以上,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4.1如果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地震和政策变化以及其它经甲、乙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14、不可抗力履约合同时发生的纠纷,甲、乙双方应在公平、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原则指导下解决。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13、合同纠纷的解决12.2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知识产权,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乙方交付的具有知识产权性质的成果文件、资料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索赔,但甲方依据相关法定职责对外公开的除外。
16.1本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签合同的。16、合同的终止15.3本合同未尽事宜,以竞争性谈判文件为准。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对其条款进行更改。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甲、乙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15.2本合同一式陆份,以中文书写。甲方两份、乙方两份、采购代理机构、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5.1合同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开始生效。15、合同生效
17.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及乙方银行账户信息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17.2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17.1本合同所有附件及相关文件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相关文件与本合同存在不一致的,则以本合同为准。17、其他16.3受国家政策或法律法规变动影响,经双方协商终止本合同的。16.2乙方服务能力丧失,致使本合同服务无法正常提供的。
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注:本合同条款仅供参考,甲乙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日期:日期:电话:电话:甲方代表:乙方代表: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封面格式二、响应文件格式及编排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本磋商文件的相关要求编制及提交响应文件,未按要求编制及提交响应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有可能被按无效处理,并须承担由此带来的相应后果。一、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须知
年月日供应商单位全称:(加盖单位公章)件文应响
4、保证金转账凭证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明;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1、公司简介资格证明文件部分目录
1、报价函(见“响应文件格式”);商务、技术文件部分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7、长治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6、项目负责人律师执业证;5、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说明:响应文件须按上述内容编制。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5、服务方案;4、近五年同类型业绩;3、项目班子配置表(见“响应文件格式”)2、报价一览表(见“响应文件格式”);
单位性质: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1、公司简介一、资格证明文件部分
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年龄:职务:姓名:性别: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地址:
日期: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供应商(公章):特此证明。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住址)的(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采购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3、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附后)
供应商全称(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7、长治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6、项目负责人律师执业证;5、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4、保证金转账凭证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明;(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附后)
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全称)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为此:(采购人名称):报价函(格式)1、报价函二、商务、技术文件部分
7、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6、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文件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5、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4、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3、提供报价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正本、副本。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
13、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中《合同条款》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12、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内容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提供。11、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包括磋商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0、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目磋商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9、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8、如果在磋商后规定的投磋商有效期内撤回报价,我方的磋商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5)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磋商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14、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供应商代表联系电话:(办公)(移动)供应商代表姓名:电话:传真:地址:邮编:所有有关本磋商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报价一览表2、报价一览表注: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报价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从而导致该报价被拒绝。日期: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供应商(公章):
注:“分项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减内容进行填报。货币:人民币/元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项目名称\n | \n报价\n | |
\n | \n | \n | |
\n | \n | \n | |
\n | \n | \n | |
\n | \n | \n | |
\n总报价(大写): ¥:\n | |||
\n备 注\n | \n服 务 期:\n | ||
\n备 注\n | \n服 务 承 诺:\n | ||
\n备 注\n | \n服 务 质 量:\n |
(二)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备注:本表后附除项目负责人外的人员证件。(一)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项目班子配置表3、项目班子配置表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职务\n | \n姓名\n | \n证书名称\n | \n级别\n | \n证号\n | \n专业\n |
\n | \n |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 \n | \n | \n | \n | \n |
\n姓名\n | \n \n | \n性别\n | \n \n | \n年龄\n | \n \n | ||||||
\n职务\n | \n \n | \n职称\n | \n \n | \n学历\n | \n \n | ||||||
\n参加工作时间\n | \n \n | \n专业\n | \n \n | ||||||||
\n近五年已成项目情况\n | |||||||||||
\n委托人名称\n | \n项目名称\n | \n服务范围\n | \n合同金额\n | \n签订时间\n |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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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第八部分相关附件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5、服务方案(自拟)4、近五年同类型业绩备注:本表后附项目负责人证件、业绩(须包括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及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页)
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偏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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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长治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附件二长治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日期: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供应商(公章):
一、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单位(本人)郑重承诺,我单位(本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采购文件、本承诺函的条件:为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形象,本单位(本人)自愿作出以下承诺:联系地址和电话: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供应商名称(自然人姓名):
(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网站不存在失信惩戒、重点关注和风险提示信息;(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负责人、本人(签字或电子印章):供应商(电子章):二、我单位(本人)保证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其他机关的审查和处罚。(九)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八)未曾作出虚假政府采购承诺;(七)未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小微企业声明函(如适用填写)附件三: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应真实、有效、如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注:1.供应商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未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响应)处理。日期:年月日
附件四:日期:供应商(盖章):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2、本公司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
附件五:日期:供应商(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填写)
正版软件承诺(如适用填写)附件六:本文件有规定允许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外产品的除外。本项目采购标的物中如包含《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供应商必须投报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明细表》(如适用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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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七:日期:年月日企业名称:(盖章)特此声明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本公司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
投标保证金退还信息确认表附件八:以下产品为信息安全产品,如有涉及的内容,投标文件中时须提供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信息安全产品说明(如适用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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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边界\n安全\n | \n1)防火墙\n | \n防火墙产品是指一个或一组在不同安全策略的网络或安全域之间实施网络访问控制的系统。\n适用的产品范围为:(1)以防火墙功能为主体的软件或软硬件组合;(2)其它网络产品中的防火墙模块;不适用个人防火墙产品。\n |
\n边界\n安全\n | \n2)网络安全隔离卡与线路选择器\n | \n网络安全隔离卡是指安装在计算机内部,能够使连接该计算机的多个独立的网络之间仍然保持物理隔离的设备。安全隔离线路选择器是与配套的安全隔离卡一起使用,适用于单网布线环境下,使同一计算机能够访问多个独立的网络,并且各网络仍然保持物理隔离的设备。\n适用的产品范围为:(1)安全隔离计算机;(2)安全隔离卡;(3)安全隔离线路选择器。\n |
\n边界\n安全\n | \n3)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产品\n | \n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产品是指能够保证不同网络之间在网络协议终止的基础上,通过安全通道在实现网络隔离的同时进行安全数据交换的软硬件组合。\n适用的产品范围为:(1)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产品;(2)安全隔离与文件单向传输产品。\n |
\n通信安全\n | \n4)安全路由器\n | \n安全路由器是指为保障所传输数据完整性、机密性、可用性,应用于重要信息系统的,具备IKE密钥协商能力,端口IPSec硬件线速加密能力的路由器。 \n适用的产品范围为分:集成了IPSec/SSL,以及防火墙、入侵检测、安全审计等一种或多种安全模块的路由器,仅接入公用电信网的路由器除外。\n |
\n身份鉴别与访问\n控制\n | \n5)智能卡COS\n | \n智能卡芯片操作系统(COS-Chip Operating System)是指在智能卡芯片中存储和运行的、以保护存储在非易失性存储器中的应用数据或程序的机密性和完整性、控制智能卡芯片与外界信息交换为目的的嵌入式软件。\n适用的产品范围为:(1)采用接触或/和非接触工作方式的智能卡的COS;(2)其它被集成或内置了的COS。\n |
\n数据安全\n | \n6)数据备份与恢复产品\n | \n数据备份与恢复产品是指实现和管理信息系统数据的备份和恢复过程的软件。\n适用的产品范围为:独立的数据备份与恢复管理软件产品,不包括数据复制产品和持续数据保护产品。\n |
\n基础平台\n | \n7)安全操作系统\n | \n安全操作系统是指从系统设计、实现、使用和管理等各个阶段都遵循一套完整的系统安全策略,并实现了GB 17859-1999 《计算机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划分准则》所确定的安全等级三级(含)以上的操作系统。\n适用的产品范围为:(1)独立的安全操作系统软件产品;(2)集成或内置了安全操作系统的产品。\n |
\n基础平台\n | \n8)安全数据库系统\n | \n安全数据库系统是指从系统设计、实现、使用和管理等各个阶段都遵循一套完整的系统安全策略,并实现GB 17859-1999 《计算机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划分准则》所确定的安全等级三级(含)以上的数据库系统。\n适用的产品范围为:(1)独立的安全数据库系统软件产品;(2)集成或内置了安全数据库系统的产品。\n |
\n内容安全\n | \n9)反垃圾邮件产品\n | \n反垃圾邮件产品是指对按照电子邮件标准协议实现的电子邮件系统中传递的垃圾邮件进行识别、过滤的软件或软硬件组合。\n适用的产品范围为:(1)透明的反垃圾邮件网关;(2)基于转发的反垃圾邮件系统;(3)与邮件服务器一体的反垃圾邮件的邮件服务器;(4) 安装于已有邮件服务器上反垃圾邮件软件。\n |
\n评估审计与监控\n | \n10)入侵检测系统(IDS)\n | \n入侵检测系统指通过对计算机网络或计算机系统中的若干关键点收集信息并对其进行分析,发现违反安全策略的行为和被攻击迹象的软件或软硬件组合。\n适用的产品范围为:(1)网络型入侵检测系统;(2)主机型入侵检测系统。\n |
\n评估审计与监控\n | \n11)网络脆弱性扫描产品\n | \n网络脆弱性扫描产品指利用扫描手段检测目标网络系统中可能被入侵者利用的脆弱性的软件或软硬件组合。\n适用的产品范围为:网络型脆弱性扫描产品;不适用:主机型脆弱性扫描产品;数据库的脆弱性扫描产品;WEB应用的脆弱性扫描产品。\n |
\n评估审计与监控\n | \n12)安全审计产品\n | \n安全审计产品指能够对网络应用行为或信息系统的各种日志实行采集、分析,形成审计记录的软件或软硬件组合。\n适用的产品范围为:将主机、服务器、网络、数据库及其它应用系统等一类或多类作为审计对象的产品。\n |
\n应用安全\n | \n13)网站恢复产品\n | \n网站恢复产品是对受保护的静态网页文件、动态脚本文件及目录的未授权更改及时地进行自动恢复的软件或软硬件组合。\n适用的产品范围为:针对静态网页文件、动态脚本文件及目录进行自动恢复的产品。\n |
\n为了能及时退付投标保证金,请参加的投标方/供应商,请将保证金按下表信息填写。我方将依据此信息确认内容真实准确退款保证金 ,投标方/供应商填写以下信息,错误而导致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自行承担。\n | ||
\n项目名称\n | \n | |
\n项目编号\n | \n | |
\n投标方/供应商名称\n | \n | |
\n联 系 人\n | \n | |
\n联系电话\n | \n固话: 手机:\n | |
\n保证金递交\n金额/方式\n | \n¥: 元\n | |
\n发票类型\n | \n□增值税普通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n | |
\n保证金退款信息\n | \n付款单位\n | \n |
\n保证金退款信息\n | \n账 号\n | \n |
\n保证金退款信息\n | \n行 号\n | \n |
\n保证金退款信息\n | \n开 户 行\n | \n |
日期:年月日投标方/供应商:(盖章)2、此表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递交代理公司,不需要装订在投标文件中。说明:1、此表后附“供应商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基本开户许可证明”、“保证金银行缴纳回执”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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