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青海粒粒康生态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旅游扶贫资产收益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青海省
发布时间
2021/11/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青海海际公招(货物)2021-104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海际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1/11/01
投标截止时间2021/11/16
公告正文

青海粒粒康生态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旅游扶贫资产收益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青海粒粒康生态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旅游扶贫资产收益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青海海际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130号金座美仑3号楼21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11月16日 13: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青海海际公招(货物)2021-104

项目名称:青海粒粒康生态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旅游扶贫资产收益项目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 》(财库〔2006〕90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企业基本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上一年度(2020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纳税和社保缴纳凭证)。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 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并附上“信用中国”完整的《信用信息报告》);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6.其他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2)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26日至2021年11月01日 ,每天上午09:00至12:00 ,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青海海际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130号金座美仑3号楼21楼)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元):5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6日 13: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海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一(乐都区)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6日 13:00

开标地点:海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一(乐都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

(2)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3)本项目招标公告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青海项目信息网》同时发布。

(4)公告期限:自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5)公告内容以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2021年10月25日

(来源:青海市政府采购网)


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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