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扬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扬州市五月文旅微推广活动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4/2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扬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扬州市五月文旅微推广活动项目
预算金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项目需求详情
扬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现对扬州市五月文旅微推广活动项目进行招标采购,现邀请具有相关资质和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扬州市五月文旅微推广活动项目
最高限价:人民币免费注册即可查看元
服务期限:2023年 5月 1日- 5月 31日
二、项目具体要求
1、开展至少5场微型演出,丰富假日文旅业态。
2、开展扬州文旅咨询服务。
3、面向游客设置扬州文旅资源宣传推介点。
三、投标单位应具备资格条件
1.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2.有依法缴纳税收良好记录;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有可提供);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报价文件的组成
1.①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②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信用证明材料复印件;
2、采购报价表(需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注:询价采购文件要求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正副本密封在同一标袋内,封袋上应写明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供应商名称、所有询价文件必须在封袋上加盖投标供应商单位公章及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印鉴或签字。
五、报价时间及地点
2023年4月27日10点前将报价文件送达扬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二楼会议室(扬州市邗江区秋雨东路29号)。
开标时间:2023年4月28日10点30分,市文广旅局二楼会议室。
六、成交、合同签订
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采购人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当在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地点和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并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服务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更改采购人确定的合同条示款和内容。
本采购文件如后附“合同(格式)条款”的,采购人有权根据需要作出变更和修改。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服务名称、数量、合同价款、服务时间、地点、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
若成交供应商未能按上述规定签约,采购人将有充分理由取消该中标决定,并有权追究供应商的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将按国家有关规定另选成交人或重新采购。
对未能中标的报价供应商,采购人无任何义务和责任对其未能中标的原因作出说明和解释,报价供应商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服务周期:31天
报价方式:价格
评选方式:价格最低
服务地址: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秋雨东路29号
需求文件:
联系人:
报名结束时间:2023-04-27 10:00:00
发布时间:2023-04-24 19:20:20
采购编号:JSYZC089999Z20231273098
采购单位:扬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本级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3家流标。
允许1家中选
是否需要上传响应文件:是
供应商资格: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需求:无。
三、特定的资格要求:无。
异议处理项: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400-023-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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