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乌鲁木齐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北段)平九区间~南中区间沿线道路及地面附着物工后恢复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7/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新疆乌京铁建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张亚璇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雯0991-4312550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20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31
公告正文
乌鲁木齐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北段)平九区间~南中区间沿线道路及地面附着物工后恢复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乌鲁木齐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疆乌京铁建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新疆乌京铁建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平九区间~南中区间沿线道路及地面附着物工后恢复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欢迎有意向且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乌鲁木齐市。
2.2建设规模:约2514.45m。
2.3工程概况: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2 号线一期工程(北段)(包括但不限于平九区间、平川路站、马料地站、南农区间、农业大学站、南梁坡站(含碾南区间风井)、南中区间、碾子沟站、中桥站等站点)恢复工程,道路长度约2514.45m。
2.4招标范围及内容:
2.4.1招标范围: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北段)(包括但不限于平九区间、平川路站、马料地站、南农区间、农业大学站、南梁坡站(含碾南区间风井)、南中区间、碾子沟站、中桥站等站点)恢复工程设计,主要包括施工围挡范围内以及地铁施工影响的道路、交通、道路照明及其他相关市政道路附属设施恢复设计。
2.4.2招标内容: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方案研究、概算编制(含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的编制、相关配套工程的设计、招标配合、施工配合、工程测量、地形图的获取及相关后续服务(含施工招标配合服务、施工现场以及缺陷责任期配合服务)、竣工验收、审计配合、尾工及结算、质保期等各阶段相关工作等。
2.4.3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任务书》。
2.5本次招标划分1个合同段。
2.6设计周期:
总设计周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本项目完成之日止。
方案设计: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天内完成方案设计;
招标图设计:自方案设计完成之日起10天内完成招标图设计;
施工图设计:自方案设计完成之日起15天内成施工图设计;
施工配合:自项目开工之日起,至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应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证书有效。
3.2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证书之一,且证书合格、有效: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3投标人近五年至少完成一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注:类似项目指投资估算2400万元(含)以上的道路工程)。
3.4项目负责人要求:应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至少担任过1项类似项目设计负责人职务。
3.5没有被处于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最近三年内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十年内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和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不给予 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14日至2023年8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00
时至19:00 时(北京时间),持营业执照(须为三证合一)和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至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苏州东街58号阳光嘉苑1栋2单元802室 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8月3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益民大厦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15标书送达室(乌鲁木齐水磨沟区会展大道益民大厦辅楼)。
5.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wlmq.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除此以外的其他媒介(含网站)转载或发布的招标公告,如果致使投标人投标无效,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8.联系方式
日期: 2023 年7月14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乌鲁木齐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疆乌京铁建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新疆乌京铁建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平九区间~南中区间沿线道路及地面附着物工后恢复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欢迎有意向且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乌鲁木齐市。
2.2建设规模:约2514.45m。
2.3工程概况: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2 号线一期工程(北段)(包括但不限于平九区间、平川路站、马料地站、南农区间、农业大学站、南梁坡站(含碾南区间风井)、南中区间、碾子沟站、中桥站等站点)恢复工程,道路长度约2514.45m。
2.4招标范围及内容:
2.4.1招标范围: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北段)(包括但不限于平九区间、平川路站、马料地站、南农区间、农业大学站、南梁坡站(含碾南区间风井)、南中区间、碾子沟站、中桥站等站点)恢复工程设计,主要包括施工围挡范围内以及地铁施工影响的道路、交通、道路照明及其他相关市政道路附属设施恢复设计。
2.4.2招标内容: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方案研究、概算编制(含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的编制、相关配套工程的设计、招标配合、施工配合、工程测量、地形图的获取及相关后续服务(含施工招标配合服务、施工现场以及缺陷责任期配合服务)、竣工验收、审计配合、尾工及结算、质保期等各阶段相关工作等。
2.4.3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任务书》。
2.5本次招标划分1个合同段。
2.6设计周期:
总设计周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本项目完成之日止。
方案设计: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天内完成方案设计;
招标图设计:自方案设计完成之日起10天内完成招标图设计;
施工图设计:自方案设计完成之日起15天内成施工图设计;
施工配合:自项目开工之日起,至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应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证书有效。
3.2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证书之一,且证书合格、有效: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3投标人近五年至少完成一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注:类似项目指投资估算2400万元(含)以上的道路工程)。
3.4项目负责人要求:应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至少担任过1项类似项目设计负责人职务。
3.5没有被处于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最近三年内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十年内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和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不给予 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14日至2023年8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00
时至19:00 时(北京时间),持营业执照(须为三证合一)和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至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苏州东街58号阳光嘉苑1栋2单元802室 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8月3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益民大厦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15标书送达室(乌鲁木齐水磨沟区会展大道益民大厦辅楼)。
5.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wlmq.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除此以外的其他媒介(含网站)转载或发布的招标公告,如果致使投标人投标无效,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乌京铁建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卫星路西黄山街南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B栋 联系人:张亚璇 电 话:0991-6783202 | | 代理机构: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乌市新市区苏州东街58号阳光嘉苑1栋2单元8层 联系人:刘雯、王军凯 电 话:0991-4312550、18560049991 传 真:0991-4312550 |
日期: 2023 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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