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上海音乐学院零陵路校区学生琴房人体感应设备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金额
11.3万元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4/05/2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按照本院采购制度要求,现就上海音乐学院零陵路校区学生琴房人体感应设备采购项目,以校内比选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零陵路校区学生琴房人体感应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内容:零陵路校区学生琴房人体感应设备采购
项目预算:含税价11.3万元
交付地址:上海音乐学院零陵路校区
二、合格的报价人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2.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能提供良好的维修技术和售后服务。
三、项目投标书须包含以下内容
1. 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2. 相关承诺:投标承诺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等(详见附件)
3. 近三年(自2021年1月1日起至今)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官方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上截图时间必须在比选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6. 工程服务、会议策划、设计类项目请提供施工方案、策划方案及设计方案等相关方案(工程服务类必须)
7. 产品报价及产品介绍
8. 售后服务承诺及保养维修
9. 产品交货期或工程工期等
10. 同类项目近三年业绩(自2021年1月1日起至今)
11.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12. 如以分支机构(分公司/分所)名义报价的,须提供总公司(总部/总所)授权函
注:以上资料一式三份(一正、二副)必须加盖公章密封并注明项目名称,若未胶装、未密封视为无效投标书。
相关承诺附件:
投标承诺函
致:
本公司 (公司名称)参加 (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现承诺:
1、我公司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由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我公司在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中不存在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亦不存在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单位存在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利害关系;
3、我公司参加本次采购项目前未参与本采购项目的前期咨询论证,不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4、我公司承诺在本项目中不与其他供应商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方或评标委员会行贿。
5、其他承诺:(可根据项目情况补充)
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公司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我公司在参加本次投标活动中,作为如下承诺:
一、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未挂靠、借用资质进行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提供的相关文件均真实、有效。
若查实我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上述承诺不属实,则招标人有权取消我公司的投标及中标资格,且我公司将无条件承担由此给本次招标带来的一切后果(包括经济损失)。
特此声明。
企业名称(公章):
日期:
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
我方 (供应商名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规定条件,具体包括:
1.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特此声明。
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四、标书递交地址及截止日期
截止时间:2024年5月30日下午16:00
递交地点:上海音乐学院(徐汇区汾阳路20号门口)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53307148
五、开标事宜另行规定
六、招标需求及要求:
(一)技术要求
在零陵路校区琴房预约使用过程中,发现预约后不使用或提前结束使用而未取消预约的现象,为了提高琴房的使用效率,为学生营造更好的练琴条件,拟引入物联网传感技术,对琴房使用进一步实施智能化管理,通过在琴房安装人体感应设备,实时监测琴房内是否有人,并将数据实时传输到教学场地管理系统中,以实现琴房使用状态的自动更新和实时监控。
本项目拟为零陵校区教学楼11-13层共计238间学生琴房采购1套人体感应设备管理系统以及238个人体感应设备。
1. 人体感应设备技术参数要求:支持可以调整感应的参数,包括但不限于距离、灵敏度、无人持续时间及光感等,以适应不同场景下的应用需求。
2. 数据传输要求:人体感应设备需实时将有人或无人的状态变化通过校园内网(无线网)发送至指定配套的人体感应设备管理系统服务器。系统管理服务器的参数应支持后期更改,以便根据实际需求进行灵活配置。
3. 监测范围标准:以人体感应设备本身为中心,以锥形方式发散检测,确保能准确检测到距离设备中心4-6米以内的人体存在。
4. 电源规格:人体感应模块设备需配备稳定的电源供应,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
5. 设备外形:小巧轻便,易于安装和部署。
6. 人体感应设备管理系统要求:所有人体感应设备产生的数据需由人体感应设备管理系统综合管理,系统需满足琴房使用管理业务场景,可根据管理方要求,实现参数任意调整,数据与教学场地管理系统的指定对接传输。 人体感应设备管理系统需部署在校园内网虚拟机。系统性能参数: 最大连接数:500订阅者/发布者(受网络带宽和主机性能影响),消息吞吐量:500 TPS(受网络带宽和主机性能影响)。
7. 与教学场地管理系统接口对接:为确保教学场地管理系统的高效运行和智能化管理,人体感应设备将与教学场地管理系统进行接口对接。通过对接,人体感应设备管理系统能够根据规则实时将琴房使用状态传输至教学场地管理系统,确保数据的实时性和准确性。接口对接将实现以下功能:(1)实时数据传输:人体感应设备管理系统与教学场地管理系统之间将建立稳定的数据传输通道,确保琴房信息的实时更新和同步。(2)数据同步更新:当人体感应设备管理系统检测到琴房使用状态的变化时,将立即通过接口将更新后的数据传输至教学场地管理系统,以便客户端能够及时获取最新信息。
8. 其它要求:(1)模块应具备良好的稳定性和耐用性,能够在各种环境下长时间稳定运行。(2)供应商应基于现场实际情况,提供安装和集成服务,确保系统可在交付后随时投入正常使用。(3)供应商应提供必要的现场培训、技术支持和壹年内的免费线上服务或上门售后服务(服务形式视具体问题而定),确保项目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能够及时得到解决。
本项目采购需求清单如下:
采购需求清单
(二)商务要求
1. 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2024年6月29日至8月28日
2. 交付(实施)的和地点(范围):上海音乐学院零陵路520号
3.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作为预付款;项目实施完成、通过验收,且审价结束后,根据审价结果付剩余款项
4. 包装和运输: 供应商负责将设备送货上门, 并承担运输过程中的一切风险和费用
5. 售后服务:项目验收合格后提供壹年免费上门服务,包括设备故障排查、系统维护、技术咨询等
6. 报价清单:根据采购需求清单进行报价,可按照实际情况修改格式。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零陵路校区学生琴房人体感应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内容:零陵路校区学生琴房人体感应设备采购
项目预算:含税价11.3万元
交付地址:上海音乐学院零陵路校区
二、合格的报价人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2.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能提供良好的维修技术和售后服务。
三、项目投标书须包含以下内容
1. 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2. 相关承诺:投标承诺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等(详见附件)
3. 近三年(自2021年1月1日起至今)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官方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上截图时间必须在比选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6. 工程服务、会议策划、设计类项目请提供施工方案、策划方案及设计方案等相关方案(工程服务类必须)
7. 产品报价及产品介绍
8. 售后服务承诺及保养维修
9. 产品交货期或工程工期等
10. 同类项目近三年业绩(自2021年1月1日起至今)
11.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12. 如以分支机构(分公司/分所)名义报价的,须提供总公司(总部/总所)授权函
注:以上资料一式三份(一正、二副)必须加盖公章密封并注明项目名称,若未胶装、未密封视为无效投标书。
相关承诺附件:
投标承诺函
致:
本公司 (公司名称)参加 (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现承诺:
1、我公司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由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我公司在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中不存在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亦不存在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单位存在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利害关系;
3、我公司参加本次采购项目前未参与本采购项目的前期咨询论证,不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4、我公司承诺在本项目中不与其他供应商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方或评标委员会行贿。
5、其他承诺:(可根据项目情况补充)
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公司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我公司在参加本次投标活动中,作为如下承诺:
一、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未挂靠、借用资质进行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提供的相关文件均真实、有效。
若查实我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上述承诺不属实,则招标人有权取消我公司的投标及中标资格,且我公司将无条件承担由此给本次招标带来的一切后果(包括经济损失)。
特此声明。
企业名称(公章):
日期:
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
我方 (供应商名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规定条件,具体包括:
1.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特此声明。
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四、标书递交地址及截止日期
截止时间:2024年5月30日下午16:00
递交地点:上海音乐学院(徐汇区汾阳路20号门口)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53307148
五、开标事宜另行规定
六、招标需求及要求:
(一)技术要求
在零陵路校区琴房预约使用过程中,发现预约后不使用或提前结束使用而未取消预约的现象,为了提高琴房的使用效率,为学生营造更好的练琴条件,拟引入物联网传感技术,对琴房使用进一步实施智能化管理,通过在琴房安装人体感应设备,实时监测琴房内是否有人,并将数据实时传输到教学场地管理系统中,以实现琴房使用状态的自动更新和实时监控。
本项目拟为零陵校区教学楼11-13层共计238间学生琴房采购1套人体感应设备管理系统以及238个人体感应设备。
1. 人体感应设备技术参数要求:支持可以调整感应的参数,包括但不限于距离、灵敏度、无人持续时间及光感等,以适应不同场景下的应用需求。
2. 数据传输要求:人体感应设备需实时将有人或无人的状态变化通过校园内网(无线网)发送至指定配套的人体感应设备管理系统服务器。系统管理服务器的参数应支持后期更改,以便根据实际需求进行灵活配置。
3. 监测范围标准:以人体感应设备本身为中心,以锥形方式发散检测,确保能准确检测到距离设备中心4-6米以内的人体存在。
4. 电源规格:人体感应模块设备需配备稳定的电源供应,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
5. 设备外形:小巧轻便,易于安装和部署。
6. 人体感应设备管理系统要求:所有人体感应设备产生的数据需由人体感应设备管理系统综合管理,系统需满足琴房使用管理业务场景,可根据管理方要求,实现参数任意调整,数据与教学场地管理系统的指定对接传输。 人体感应设备管理系统需部署在校园内网虚拟机。系统性能参数: 最大连接数:500订阅者/发布者(受网络带宽和主机性能影响),消息吞吐量:500 TPS(受网络带宽和主机性能影响)。
7. 与教学场地管理系统接口对接:为确保教学场地管理系统的高效运行和智能化管理,人体感应设备将与教学场地管理系统进行接口对接。通过对接,人体感应设备管理系统能够根据规则实时将琴房使用状态传输至教学场地管理系统,确保数据的实时性和准确性。接口对接将实现以下功能:(1)实时数据传输:人体感应设备管理系统与教学场地管理系统之间将建立稳定的数据传输通道,确保琴房信息的实时更新和同步。(2)数据同步更新:当人体感应设备管理系统检测到琴房使用状态的变化时,将立即通过接口将更新后的数据传输至教学场地管理系统,以便客户端能够及时获取最新信息。
8. 其它要求:(1)模块应具备良好的稳定性和耐用性,能够在各种环境下长时间稳定运行。(2)供应商应基于现场实际情况,提供安装和集成服务,确保系统可在交付后随时投入正常使用。(3)供应商应提供必要的现场培训、技术支持和壹年内的免费线上服务或上门售后服务(服务形式视具体问题而定),确保项目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能够及时得到解决。
本项目采购需求清单如下:
采购需求清单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金额 |
1 | 人体感应设备管理系统 | 1 | 套 | | |
2 | 人体感应设备 | 238 | 个 | | |
3 | 铜芯护套线 | 1900 | 米 | | |
4 | 线槽 | 1900 | 米 | | |
5 | 拖线板 | 238 | 个 | | |
6 | 安装辅材 | 1 | 批 | | |
7 | 安装调试费 | 1 | 项 | | |
(二)商务要求
1. 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2024年6月29日至8月28日
2. 交付(实施)的和地点(范围):上海音乐学院零陵路520号
3.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作为预付款;项目实施完成、通过验收,且审价结束后,根据审价结果付剩余款项
4. 包装和运输: 供应商负责将设备送货上门, 并承担运输过程中的一切风险和费用
5. 售后服务:项目验收合格后提供壹年免费上门服务,包括设备故障排查、系统维护、技术咨询等
6. 报价清单:根据采购需求清单进行报价,可按照实际情况修改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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