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装备第一机械厂储运公司钢管、卷板厂内汽车运输业务招标(二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渤海装备第一机械厂储运公司钢管、卷板厂内汽车运输业务(二次)招标(招标编号:BHZB-FW-2022217-1),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渤海石油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第一机械厂,储运公司承担青县园区内钢管、卷板厂内短途倒运,本项目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本项目为第一机械厂下属的储运公司钢管、卷板厂内汽车运输业务招标。本次招标为定商定价定履行期限不定量形式,工作量预计:钢管厂内倒运数量约为90万吨(三年),卷板倒运量约为40万吨(三年),预估数量不作为结算依据,以实际发生量为准。履行期限为:2023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储运公司钢管、卷板厂内汽车运输业务。
2.2服务地点: 河北省沧州市青县渤海装备青县产业园区内 。
2.3服务期: 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4付款方式:月度结算。乙方每月25日前指派专人与甲方核对上月工作量,双方确认无误后,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交与甲方,甲方在30日内以电汇方式全额付款。
2.5履约保证金:中标人须缴纳履约保证金壹万元人民币。
2.6标包划分:本项目招标共一个标包。设行最高投标限价,钢管厂内运输行最高投标为2.64元/吨(不含税价格),卷板厂内运输行最高投标为1.2元/吨(不含税价格)。详见下表:
标包一: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预估数量 |
行最高投标限价(元/吨) |
1 |
钢管运输 |
计划配置车辆6台 |
吨 |
900000 |
2.64元/吨 |
2 |
卷板运输 |
计划配置车辆1台 |
吨 |
400000 |
1.2元/吨 |
注:
(1)行最高投标限价为运输包干单价,是指:车辆只在青县园区内运输钢管、卷板产品,由某一指定库区或车间装钢管、卷板运输到另一指定库区或车间卸车,只以运输的钢管、卷板吨位计价,车辆行驶公里数等其它因素不做核算。
(2)运输包干单价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高于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人结算方式满足招标文件的填写“响应”;不满足的填写:“不响应”。如不响应,此标包投标报价无效。
(4)七台车中六台车用于钢管运输,一台车用于卷板运输。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为有能力完成上述招标全过程工作的承包商,须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相关会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企业没有处于被接管、破产或关、停、并、转状态。
3.3业绩要求:提供2020年至今钢管汽车运输业绩汇总表 ,汇总表后附相应的合同及发票扫描件。
3.4信誉要求: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附网站下载信用信息报告);同时,投标人如为中石油集团公司库内供应商,应处于没有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油停止交易资格的状态(附能源一号网网站截图及查询网址)。
3.5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 √不接受。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2年11月23日11:00:00 时至2022年11月28日23:59:59 时,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报名购买电子招标文件。
- 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 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1000 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5.1.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2年12月0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潜在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按项目提交40000元(肆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 投标小知识可同时关注微信公众号“能源一号网官方服务号”。
6、投标保证金缴纳流程
6.1投标人从企业基本账户(以在该平台注册时填写的基本账户为准)将所需投标保证金转至平台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 2100 1718 5000 0010
银行行号:3132 6501 0019
开户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4006696569
6.2转账成功后,平台自动存入投标人平台电子钱包。
6.3投标人登录平台,进入所投项目主控台,选择“递交投标保证金”,将项目或标段所需投标保证金从电子钱包分配至所投项目或标段。
6.4平台规定: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分配至所投项目或标段,方可认定投标保证金缴纳成功。
6.5投标保证金退还:评标结果确定后,未被列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由招标组织部门将其保证金解冻,并退回投标人在昆仑银行设立的账户(钱包)中,中标候选人需待中标人合同签订后方可执行退款流程。
7、招标服务费
7.1 本项目收取招标服务费,招标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
7.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应向招标采购中心一次性支付相应的招标服务费。
7.3 本项目招标服务费按项目缴纳:标包一2万元。
7.4招标服务费缴纳账户:
开户银行:建行青县石油支行
开户名称:中国石油集团渤海石油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第一机械厂
账 号:13001697236050500562
联行行号:105143200606
备注:(请在备注栏注明招标项目编号)
同时,将招标服务费汇款凭证发送邮箱:271130882@qq.com,并电话通知项目负责人。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集团渤海石油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第一机械厂招标采购中心
地 址:河北沧州青县东环路102号
项目负责人:张梅梅
电 话:0317-2577777/15028626447
10.标书费和招标服务费发票领取事项
1. 标书费和招标服务费开票信息内容以投标人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注册的信息为准,如因信息有误造成的开票信息错误,由投标人承担相应责任。
2. 标书费统一开电子发票,并发送至投标人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填写的邮箱地址。
3. 招标服务费开具增值税纸质发票。需邮寄的,请按点击下方链接或扫描二维码填写发票邮寄的相关信息,发票开具后我方将按所填写的相关信息办理到付邮寄业务,请各投标人注意查收。信息填写必须准确,项目招标编号以招标文件封面招标编号“BHZB -…-…”格式内容为准,如因信息有误造成的邮寄问题,由信息填报人承担相应责任;未进行填报的,视为自行领取,招标中心仅代替保管一年。
4.招标服务费发票邮寄信息填写链接和二维码:http://ml10nlv0818n5hox.mikecrm.com/bQzPbcl
渤海装备第一机械厂储运公司钢管、卷板厂内汽车运输业务(二次)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BHZB-FW-2022217-1.doc渤海装备第一机械厂储运公司钢管、卷板厂内汽车运输业务(二次)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BHZB-FW-2022217-1.doc
投标人须知.rar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预估数量 | 行最高投标限价(元/吨) |
1 | 钢管运输 | 计划配置车辆6台 | 吨 | 900000 | 2.64元/吨 |
2 | 卷板运输 | 计划配置车辆1台 | 吨 | 400000 | 1.2元/吨 |
序号 | 类别 | 失信行为代码 | 失信行为描述 | 等级 | 失信记分 | |
序号 | 类别 | 失信行为代码 | 失信行为描述 | 等级 | 基础分 | 加重分 |
1 | 弄虚作假 | SX-T-XJ-01-B | 投标人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以他人名义投标。 | 严重 | 8 | 0~2 |
2 | 弄虚作假 | SX-T-XJ-02-B | 投标人将资格、资质证书等出借、出租、转让他人或为其他单位提供图章、图签。 | 严重 | 8 | 0~2 |
3 | 弄虚作假 | SX-T-XJ-03-B | 投标人使用伪造、变造的资格、资质证书或者许可证件等。 | 严重 | 8 | 0~2 |
4 | 弄虚作假 | SX-T-XJ-04-B | 投标人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信用状况、票据或业绩等。 | 严重 | 8 | 0~2 |
5 | 弄虚作假 | SX-T-XJ-05-B | 投标人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简历、资格证书、劳动关系证明、社保证明等。 | 严重 | 8 | 0~2 |
6 | 弄虚作假 | SX-T-XJ-06-B | 投标人配合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实施虚假招标。 | 严重 | 8 | 0~2 |
7 | 弄虚作假 | SX-T-XJ-07-B | 投标人在有关部门处理异议(投诉)、查办案件调查有关情况时,提供虚假情况或者作伪证。 | 严重 | 8 | 0~2 |
8 | 弄虚作假 | SX-T-XJ-08-B | 投标人存在出资不实(未如数如期缴纳出资设立公司)或抽逃出资(验资后未经法定程序抽回出资)的情形。 | 严重 | 8 | 0~2 |
9 | 弄虚作假 | SX-T-XJ-XX-X | 投标人发生的其他弄虚作假行为。 | 根据具体性质和情节轻重确定等级并记基础分 | 0~2 | |
10 | 串通投标 | SX-T-CT-01-B | 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 严重 | 8 | 0~2 |
11 | 串通投标 | SX-T-CT-02-B | 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约定中标人。 | 严重 | 8 | 0~2 |
12 | 串通投标 | SX-T-CT-03-B | 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 严重 | 8 | 0~2 |
13 | 串通投标 | SX-T-CT-04-B |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 严重 | 8 | 0~2 |
14 | 串通投标 | SX-T-CT-05-B |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 严重 | 8 | 0~2 |
15 | 串通投标 | SX-T-CT-06-B |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 严重 | 8 | 0~2 |
16 | 串通投标 | SX-T-CT-07-B |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 严重 | 8 | 0~2 |
17 | 串通投标 | SX-T-CT-08-B |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 严重 | 8 | 0~2 |
18 | 串通投标 | SX-T-CT-09-B |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 严重 | 8 | 0~2 |
19 | 串通投标 | SX-T-CT-10-B | 开标前,投标人从招标人处获取其他投标人及投标文件有关信息。 | 严重 | 8 | 0~2 |
20 | 串通投标 | SX-T-CT-11-B | 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获得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 严重 | 8 | 0~2 |
21 | 串通投标 | SX-T-CT-12-B | 投标人按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要求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 严重 | 8 | 0~2 |
22 | 串通投标 | SX-T-CT-13-B | 投标人按招标人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 严重 | 8 | 0~2 |
23 | 串通投标 | SX-T-CT-14-B | 投标人按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要求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 严重 | 8 | 0~2 |
24 | 串通投标 | SX-T-CT-15-B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开标后不告知招标人,影响公平竞争的。 | 严重 | 8 | 0~2 |
25 | 串通投标 | SX-T-CT-16-B | 经信息化数据分析判定投标人之间存在计价锁号相同或MAC地址相同。 | 严重 | 8 | 0~2 |
26 | 串通投标 | SX-T-CT-XX-X | 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为谋求中标排斥其他投标人或者损害招标人利益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 严重 | 8 | 0~2 |
27 | 中标违约 | SX-T-WY-01-C | 中标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影响其履约能力而不告知招标人。 | 较重 | 4 | 0~2 |
28 | 中标违约 | SX-T-WY-02-B | 中标人放弃中标;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 严重 | 8 | 0~2 |
29 | 中标违约 | SX-T-WY-03-B | 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中标人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 | 严重 | 8 | 0~2 |
30 | 中标违约 | SX-T-WY-04-B | 中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规定对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分包人再次分包的;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分包人;不具备资格条件而接受分包的承包人。 | 严重 | 8 | 0~2 |
31 | 中标违约 | SX-T-WY-XX-X | 投标人发生的其他中标后违约行为。 | 根据具体性质和情节轻重确定等级并记基础分 | 0~2 | |
32 | 干扰招标 | SX-T-GR-01-E | 投标人打听应保密的招标相关信息。 | 较轻 | 1 | 0~2 |
33 | 干扰招标 | SX-T-GR-02-E | 投标人私自向第三方泄露招标文件中涉及招标人秘密信息。 | 较轻 | 1 | 0~2 |
34 | 干扰招标 | SX-T-GR-03-D | 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撤销投标文件。 | 一般 | 2 | 0~2 |
35 | 干扰招标 | SX-T-GR-04-C | 投标人明显不符合招标公告中公开的资格条件却参加投标,否决其投标后致有效投标不足三家。 | 较重 | 4 | / |
36 | 干扰招标 | SX-T-GR-05-C | 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的。 | 较重 | 4 | 0~2 |
37 | 干扰招标 | SX-T-GR-06-C | 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等重大变化,不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不及时告知招标人。 | 较重 | 4 | 0~2 |
38 | 干扰招标 | SX-T-GR-07-C | 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等状态不及时告知招标人。 | 较重 | 4 | 0~2 |
39 | 干扰招标 | SX-T-GR-08-C | 投标人干扰开标、评标工作正常秩序。 | 较重 | 4 | 0~2 |
40 | 干扰招标 | SX-T-GR-09-B | 投标人用威胁、恐吓或其他非法手段诋毁、阻止或排挤其他投标人公平竞争。 | 严重 | 8 | 0~2 |
41 | 干扰招标 | SX-T-GR-10-B | 投标人用威胁、恐吓或其他非法手段诋毁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 | 严重 | 8 | 0~2 |
42 | 干扰招标 | SX-T-GR-11-B | 投标人以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等手段谋取中标。 | 严重 | 8 | 0~2 |
43 | 干扰招标 | SX-T-GR-12-B | 投标人通过行政审批部门以任何形式指定或变相指定其提供中介服务的情形。 | 严重 | 8 | 2 |
44 | 干扰招标 | SX-T-GR-13-B | 投标人存在公职人员在其机构持股分红、占有财物、违规兼职取酬、报销费用,或勾结中介服务机构套取国家资金等情形。 | 严重 | 8 | 2 |
45 | 干扰招标 | SX-T-GR-XX-X | 投标人发生的其他干扰招标工作的失信行为。 | 根据具体性质和情节轻重确定等级并记基础分 | 0~2 | |
46 | 不当异议(投诉) | SX-T-YT-01-D | 异议人(投诉人)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仅凭主观臆断提出异议(投诉)。 | 一般 | 2 | / |
47 | 不当异议(投诉) | SX-T-YT-02-C | 投标人对同一招标人或招标专业机构,6个月内达到2次及以上,或一年累计3次及以上无效异议(投诉)的,包括对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的异议(投诉)。 | 较重 | 4 | / |
48 | 不当异议(投诉) | SX-T-YT-03-C | 投标人不按法律法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时间、程序或其它要求提出异议(投诉),受理调查后,异议(投诉)不成立。 | 较重 | 4 | 0~2 |
49 | 不当异议(投诉) | SX-T-YT-04-C | 异议(投诉)处理部门在调查有关情况时,投标人不配合调查处理。 | 较重 | 4 | 0~2 |
50 | 不当异议(投诉) | SX-T-YT-05-C | 投标人对已查明的事实不接受,反复异议(投诉)。 | 较重 | 4 | 0~2 |
51 | 不当异议(投诉) | SX-T-YT-06-B | 投标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投诉);投标人假冒他人名义提出异议(投诉)。 | 严重 | 8 | 0~2 |
52 | 不当异议(投诉) | SX-T-YT-XX-X | 投标人发生的其他恶意异议(投诉)行为。 | 根据具体性质和情节轻重确定等级并记基础分 | 0~2 | |
53 | 其他 | SX-T-QT-XX-X | 投标人发生的其他失信行为。 | 根据具体性质和情节轻重确定等级并记基础分 | 0~2 | |
以上六类失信行为造成以下结果的,直接认定为特别严重失信行为,失信行为代码最后一位为A | ||||||
54 | / | SX-T-TB-01-A | 给招标人造成100万元及以上经济损失的。 | 特别严重 | 10 | / |
55 | / | SX-T-TB-02-A | 导致招标项目延期,严重影响项目实施的。 | 特别严重 | 10 | / |
56 | / | SX-T-TB-03-A | 给招标人信誉、形象等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 | 特别严重 | 10 | / |
57 | / | SX-T-TB-XX-A | 造成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 | 特别严重 | 10 |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招标人 | 见招标公告 |
1.1.3 | 招标机构 | 见招标公告 |
1.1.4 | 招标项目名称 | 见招标公告 |
1.1.5 | 工程项目名称 | 见招标公告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见招标公告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见招标公告 |
1.3.2 | 交货期 | 见招标公告 |
1.3.3 | 交货地点 | 见招标公告 |
1.3.4 | 质量标准 | 详见第五章技术要求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 见招标公告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见招标公告 |
1.4.3 | 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 | 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处理。投标人失信行为分类、等级划分与记分标准详见公告附件。 |
1.9.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 |
1.9.2 |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 时间:/ |
1.9.2 |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 形式:/ |
1.9.3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发出澄清□邮件发送书面澄清 |
1.10.1 | 分包 | ☑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 |
1.11.1 |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
1.11.3 | 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术支持资料 | / |
1.11.4 | 偏差 | ☑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最高项数:/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时间: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或需要招标人澄清回复的,应在投标截止期5日以前一次性全部提出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形式:☑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提出澄清,包括word格式和加盖公章的PDF格式文件□邮件发送书面澄清 |
2.2.2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发出澄清□邮件发送书面澄清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时间:收到招标文件澄清后48小时内回复,没有回复视为确认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形式:☑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查阅澄清□邮件回复确认已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2.3.1 |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发出澄清□邮件发送书面澄清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 时间:收到招标文件修改后48小时内回复,没有回复视为确认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 形式:☑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查阅修改□邮件回复确认已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
2.4 |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 | 应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以前一次性全部提出形式:☑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提出澄清。澄清内容以word版和加盖公章的PDF版的形式提出□邮件发送书面澄清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资料 | 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
3.2.1 |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 ☑一般计税方法□其他:/ |
3.2.3 | 分项报价缺漏项 | ☑不允许□允许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无☑有:见招标公告 |
3.2.5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1. 投标报价为不含税报价。2.投标人投标报价在投标文件编制客户端工具中的投标文件价格文件部分填写。 |
3.3.1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日。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招标公告。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
3.4.4 |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其他:在本项目招标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失信行为。 |
3.5 |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无☑有,具体要求:详见1.4.1 |
3.6.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允许 |
3.7 | 投标文件的编制 |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完成相关操作后,将生成的文件按项目上传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了解详细操作说明请投标人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在操作指南中下载“投标人用户手册”。 投标文件须用中文编写。除在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度量衡单位应使用国际单位制。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组成,投标人须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编写。 (如“投标客户端”要求投标人分别上传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文件,投标人可不区分商务及技术分别上传完整的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清晰可辨认,如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将导致该评分项不得分或投标被否决。 |
3.7.3 |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 投标文件应使用中石油投标文件编制客户端进行编制,投标文件封面应使用投标人办理的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专用U-key加盖电子公章。商务部分、技术部分要求分别编制提交的,应分别盖章。 |
4.1.1(B) | 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 投标文件应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交易平台投标人灌注公章的U-key进行加密。(按照“投标人用户手册”中的操作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信息关联、签章、加密和上传后,上传文件的附件状态应为“验签完成”。点击验签确认,当前状态为“已确认”,且下方出现“撤标”按键,视为成功提交投标文件,其他状态均为投标失败。)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 | 见招标公告。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评审专家4人:含技术评审专家3人,商务评审专家1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6.3.2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 有效投标为3家以上时,推荐前3名为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不足3家,且评标委员会未否决所有投标时,推荐所有有效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
7.1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 |
7.4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否 |
7.4.1 | 授标原则 | ☑(1)招标人根据排名情况,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果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 □(2)其它:/。 |
7.6.1 | 履约保证金 |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现金/保函。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壹万元人民币□不要求。 |
9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否☑是,具体要求:所有招标投标活动均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完成。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
10.1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见招标公告。 |
10.2 | 不参加投标 | 购买招标文件后,投标人如决定不参加投标,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4日以书面形式发来退出函并说明原因。 |
10.3 | 招标文件解释权 | 招标人拥有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盖章 | 投标文件封面按要求加盖电子公章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资格评审标准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一章“招标公告”中“3、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 |
资格评审标准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一章“招标公告”中“3、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 |
资格评审标准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一章“招标公告”中“3、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 |
资格评审标准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一章“招标公告”中“3、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 |
资格评审标准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一章“招标公告”中“3、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 |
资格评审标准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1、3.2.5规定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分项报价缺漏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3规定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最高投标限价 | 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规定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一章“招标公告”第2.1规定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服务地点 | 符合第一章“招标公告”中“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规定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服务期 | 符合第一章“招标公告”中“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规定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付款方式 | 符合第一章“招标公告”中“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规定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技术要求 | 符合第五章“技术要求”规定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日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一章“招标公告“第5.4规定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序号 | 评审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评标依据 |
商务部分(16分) | 投标人业绩 | 10 | 按照2020年至今钢管汽车运输业绩排序,钢管运输量(吨位)最高者得10分,依次扣2分,最低0分。 | 投标人需提供2020年至今钢管运输业绩清单及对应的合同(可只提供合同关键页)和对应结算发票的复印件,以结算发票吨位为准(涉及商业秘密可隐藏)。 |
商务部分(16分) | 响应能力 | 6 | 包括但不仅限于正常生产情况下,保障运输用车方案;运输量剧增情况下,保障运输用车方案。根据投标方承诺保障生产车辆的方案和措施以及响应速度进行对比打分,第一名6分,第二名4分,以此类推,最低0分。 | 提供相应承诺书及证明(格式自拟,可附相应辅助证明) |
技术部分(9分) | 安全制度与措施 | 9 | 提供企业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资质及合理详实的安全管理制度与措施。对投标文件安全管理制度与措施进行对比打分,第一名8分,第二名6分,以此类推,最低0分;投标人有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级证明资质加1分。 | 投标文件中证明材料 |
价格部分 | 投标人报价 | 75 | 以标包有效投标人的最低投标总价作为基准价,各投标人投标报价得分计算公式为:价格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75,得分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字。 | 投标人标包投标总报价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失信行为扣分项 | 0-0.2 | 1.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或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发布的投标人失信信息为准。2.失信权重=商务分值(不含价格分值)*10%3.失信扣分=商务分值*失信权重*失信分/104.详见附件一《失信行为的扣分办法(综合评估法)》。 |
甲 方甲方(章):中国石油集团渤海石油装备制造有 限公司第一机械厂住所:河北省青县东环路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联系人: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税号: 账号: | 乙 方甲方(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联系人: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税号: 账号: |
序号 | 招标文件章节及条款号 | 投标文件章节及条款号 | 偏差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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