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汉油田分公司2024年-2025年江汉盐化工聚乙烯桶、聚丙烯桶框架采购协议聚丙烯中空容器招标公告
金额
40.35万元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7/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i1300000001126718001
预算金额40.35万元
招标联系人周梅
招标代理机构香河县帝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雷航13477525862
中标公司河北旷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40.35万元
中标联系人武艳凯
公告正文
香河农商银行金隆支行维修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香河农商银行金隆支行维修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I1300000001126718001
公示名称:香河农商银行金隆支行维修项目
公示编号:I1300000001126718001001001
公示内容:
1.中标候选人名单
2.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4.3 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 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8月15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 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4年8月15日9时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购买招标文件后,尽快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填报并提交。
7.投标说明
一、授权委托书中提供委托代理人的手机号(备注:可在委托代理人签字后附加手机号码),需安排委托代理人在线 处理解密及答疑等相关事宜,请务必保持电话畅通。。二、投标保证金相关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项。若框架 协议项目入围供应商采用在线支付、银行网银或柜台付款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需在线(http://ec.sinopec.com)确认保 证金转为中标服务费预收款(请在收到中标结果后尽快完成确认工作,否则无法签订合同)。不同招标项目不同投标单位 会生成不同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请严格按支付页面提供的账号和要求支付。投标人若参加重招项目,仍需重新完成报 名流程(标书费是否支付以系统为准),由于重招项目生成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不同,保证金需重新支付。采用投标保 函支付的,需提前与招标中心沟通保函递交事宜。银行保函受益人为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武汉招标中心(以此为 准),纸质保函的递交和领回都必须与招标机构当面交接,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成功的,可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三、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三、初步评审审查标准”为资格审查项目,均为否决条款,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未 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全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四、平台所有信息和附件都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 标人须全部下载、认真阅读并按照要求全部响应招标文件正文和附件。初步评审审查标准(即资格审查条件)和详细评审 审查标准(即详细评审表),对同一类评审因素的具体要求可能不一样(如对业绩年限、数量等要求),请分别按要求响 应。五、投标人如有澄清询问,后附有澄清函模板。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 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 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建议每日登陆平台查看一次。六、标书费发票为电子普通发票,一般是在购买标书一周后开具,系 统将自动发送至投标单位填写的联系人邮箱,请确保所填信息准确无误,也可直接登录http://ec.sinopec.com自行下载,若状态显示为已开票,即可下载。若在购买标书后两周内未收到标书费发票,请发送邮件(写明招标编号,投标单位全称 等)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七、特别说明:仅在出现法律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时,相关投标保证金不 予退还。招标文件中描述与此不一致的,以此为准。八、如因工作原因未能及时接听您来电,请发邮件至
wzleih@sinopec.com或拨打招标中心固定咨询热线电话027-88108233。投标人购买标书后放弃投标的,售卖截止后 3 日 内将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函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截图发至项目投标咨询联系人邮箱wzleih@sinopec.com 九、根据《中 国石化物资采购招标投标诚信管理办法》,招标机构对以下行为计入“投标信用评价”,并在后续招标评标中予以体现。(二)未按规定时间之前缴纳中标服务费欠款的。(三)未按规定提交《放弃投标声明》且不参与投标,导致影响中石 化采购进度的。(四)不按规定提出异议或投诉,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十、本次招标采用 发票信息核验功能,所有要求提供涉及“发票”的(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评审及详细评审要求的业绩发票、设备发票、提供发 票复印件、提供发票查询截图等),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 “第一步:维护和选择发票”和“第二步:在投标文件 中引用发票”功能提供的发票信息。操作方法请参照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首 页“帮助中心-操作指引”中“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操作手册-投标工具”,投标人操作完成后应自行检查,确保发 票信息在投标文件具体评审项响应界面完整体现。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关于投标发票要求的条款。
(可能对发票有其他要求)
8.联系方式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汉油田分
招标人: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武汉招标中心
联系人:周梅 联系人:雷航
电话: 13477525862
电子邮件: zhoumei.jhyt@sinopec.com
电话: 17396156015
电子邮件: wzleih@sinopec.com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 2024 年 7 月 29 日
标段:香河农商银行金隆支行维修项目 | |
所属专业:建筑业/房屋建筑业 | 所属地区:廊坊市-香河县 |
开标时间:2024-07-26 | 开标地点:香河县帝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公示开始日期:2024-07-29 | 公示截止日期:2024-07-31 |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单位名称 | 投标价格(单 位:元) | 评标价格(单 位:元) | 质量标准 | 工期(交货期) |
1 | 河北旷越建设工程有 限公司 | 403541.01 | 403541.01 | 合格 | 60日历天 |
2 | 炬阳建设集团有限公 司 | 406701.82 | 406701.82 | 合格 | 60日历天 |
3 | 林汇建设有限公司 | 407211 | 407211 | 合格 | 60日历天 |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单位名 称 | 项目负责人姓 名 | 职称 | 相关证书名称 | 相关证书编号 |
1 | 河北旷越建设工程 有限公司 | 武艳凯 | 工程师 | 注册二级建造 师 | 冀213202138081 |
2 | 炬阳建设集团有限 公司 | 宋娜娜 | / | 注册二级建造 师 | 豫241171712041 |
3 | 林汇建设有限公司 | 陈改 | / | 注册二级建造 师 | 豫2410910134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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