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大庆炼化公司加热炉烟气氮氧化物升级治理项目用低氮燃气燃烧器采购(第二次)招标公告
金额
225.45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4/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org160120230429-001
预算金额225.45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大庆炼化公司招标中心
代理联系人孟庆磊04595615517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06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ORG160120230429-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大庆炼化公司加热炉烟气氮氧化物升级治理项目用低氮燃气燃烧器采购(第二次) ,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 燃气燃烧器103套,详见技术规格书。
2、技术要求:详见附件《技术规格书》。
3、交货期: 2023年8月10日前全部到货
4、交货地点:  大庆炼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库房
5、本次招标项目为二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总价(含增值税、含运费及相关费用到货价):2254500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与投标(以评标当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查询为准),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除国内大型生产加工集团及所属单位之外,同一法人代表或股东、高管(包括董事、监事)的两个及以上企业不得参与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以评标当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查询为准)。
4、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招标产品被处罚的投标无效(复查合格的除外)。
5、在中国石油能源一号网系统中供应商状态显示非正常的(评标时查询,请投标人在开标前自行核实)投标无效。
6、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失信信息公告”中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无效(投标人失信行为以评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失信信息公告查询为准,《投标人失信行为分类、等级划分与记分标准》详见招标文件附件,请投标人详细阅读)。
7、投标人须提供绿色低碳承诺书,承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避免出现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环境事项,同时承诺包装物采取保护标的物并有利于节约资源、减少污染的包装方式(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投标人须提供投标真实性承诺,投标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等全部投标响应内容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如经招标人核查,投标文件存在弄虚作假情形,将按照大庆炼化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实施细则》予以失信分扣罚,同时按照中国石油及大庆炼化公司相关制度(规定)予以考核处罚。
9、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10、投标时须提供有效的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扫描件,证书认证范围须包含燃烧器或石化加热炉配件等相关产品的制造或生产。
11、投标时须提供由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出具的燃烧器型式试验证书及低NOx气体燃烧器型式试验报告,型式试验证书认证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前,型式试验报告中须包含燃烧器名称为低NOx气体燃烧器(或低氮气体燃烧器等能够确认与此次采购物资同类物资的名称),结论中,折算烟气中NOx含量低于80mg/m3。
12、投标人本企业应具有管式炉燃烧器热态模拟测试装置,试烧炉应不少于3 台,投标时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当日)后,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投标被授权人,与3台试烧炉的清晰合照,并附设备铭牌的清晰照片,所有照片应显示拍摄时间、位置水印等信息。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投标被授权人身份以投标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的响应为准。
招标人保留中标后现场考察核实的权利,如现场考察核实与投标不一致,则不与其签订合同,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13、业绩要求(以下业绩要求必须全部满足):
1)业绩时间:合同签订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2)业绩销售方:投标人
3)业绩标的物及数量:管式炉燃气燃烧器业绩合同不少于2份,累计数量不低于200台。
4) 业绩应用效果:与业绩相对应的燃烧器投用后,加热炉尾气氮氧化物低于80mg/m3(折算值)、一氧化碳低于50mg/m3(折算值)。
5)业绩证明文件形式:
合同及相关技术附件原件的扫描件;同时提供与合同相对应的由用户或第三方监测机构出具的全部加热炉烟气监测报告,监测报告中体现氮氧化物低于80mg/m3(折算值)、一氧化碳低于50mg/m3(折算值)。
业绩证明文件不清晰或提供的内容不全,评标委员会有权判定为无效业绩。
14、投标人须提供技术承诺书(满足招标文件格式要求)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3-04-30 14:00:00至   2023-05-06 23:59:59,登录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1.1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1.2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购买招标文件采用在交易平台网上支付的模式(仅支持非昆仑银行账户的个人网银支付),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
1.3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5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规定的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和本项目标书费缴纳2项工作后,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23-05-22 09:00:00(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七、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人在开标前,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电汇或网银支付形式(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为准。)支付 4万元人民币的资金作为投标保证金,昆仑银行将依此向大庆炼化公司招标中心提供投标保证金担保明细。(投标人须注意,投标保证金汇入昆仑银行指定账户后,还须进入该项目主控台,将投标保证金分配至本项目方为提交成功。)
账 户 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开 户 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95379-1-9-9
八、发票领取
1、发票开具时间:招标文件发票开具时间以招标项目开标时间为准,开标时间在上月26日到当月25日的,发票在次月5日之前开具(遇节假日顺延)。
2、发票抬头:发票信息由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自行填写,并自动带入开票软件,请投标人认真核对发票信息, 以免发票开具后无法变更给您带来麻烦。
3、发票领取:
业务办理时间:每周一(工作日)09:00-11:00,其他时间恕不受理。
发票领取方式:快递邮寄/现场领取(疫情期间不接受现场领取发票)。
快递邮寄:请投标人在发票开具之后将公司名称、邮寄地址(必须注明所在省、市、区(县)及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内容(由于信息不全造成邮寄丢失后果自负),发送至发票联系人邮箱,邮件名称填写为“申请邮寄发票”,我们将在邮寄信息审核通过后的7个工作日内将开具好的发票委托快递以费用到付方式寄出。
现场领取:每周一(工作日)09:00-11:00请投标人到大庆炼化公司综合楼一楼大厅集中办理领取业务,其他时间领取恕不接待(疫情期间不接受现场领取发票)。
4、发票联系人:孟庆磊    联系电话:0459-5615712
电子邮箱:mengqinglei@petrochina.com.cn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中国石油大庆炼化公司
邮政编码:163411
招标代理机构:大庆炼化公司招标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中国石油大庆炼化公司综合楼招标中心
邮政编码:163411
项目联系人: 王纪文
电话: 04595615517
电子邮件: wangjw-dl@petrochina.com.cn
系统联系人:吕鸣/孟庆磊
电话:0459-5615713/0459-5615712
电子邮件:lvming-dl@petrochina.com.cn/ mengqinglei@petrochina.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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