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淮安市中心城区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一期(Epc)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7/0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淮安市中心城区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一期(EPC)
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安市中心城区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淮安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淮安市中心城区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核准的批复(淮审批投资复〔2022〕1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淮安市城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企业及财政补助(其中中央预算资金9875万元)(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淮安市中心城区(清江浦区、淮阴区、淮安区、洪泽区、开发区、工业园区、生态文旅区);
2.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3工程规模:项目总投资额约3.8亿元,项目拟对淮安市中心城区(包括清江浦区、淮阴区、淮安区、洪泽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生态文旅区)建筑区划内居民共有的老化燃气立管、庭院管道和设施进行更新改造,同时更换居民户内燃气橡胶软管、加装燃气安全装置等设施。
2.4招标范围:淮安市中心城区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一期(EPC)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且不限于工程初步设计概算审核、预算编制审核、清单控制价编制审核、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竣工结算阶段的工程结算审核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造价咨询服务)。
2.5服务期:约270日历天(服务周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竣工结算审计完成并出具完整的审计报告,向招标人移交全部审计资料为止)。
2.6合同估算价:127.68万元。
2.7质量标准: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全面复核误差)误差率应控制在(±)2%以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土建或安装专业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原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
3.3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 为本项目的监理单位、项目管理单位,施工单位以及为本项目提供代理、设计服务的;
C 与本项目的监理单位、项目管理单位、代理机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D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F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G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H 投标人近3年内(截止到投标截止日期)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从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 投标人近2年以来(截止到投标截止日期)没有发生过因弄虚作假被市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处罚、通报、曝光等情况。
3.6 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职工,需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投标人自2022年6月份以来连续6个月及以上为其缴纳的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
3.7 投标人不得在近两年内(截止到投标截止日期)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由建设单位及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进入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用信息-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标投标行政处罚公示版块查询行政处罚情况并予以应用。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本工程严格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7月10日至2023年7月26日。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单位登录(电子交易登录入口)→建设工程,使用经认证的CA锁进入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会员系统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实行电子化招标投标,不接受现场报名。(投标工具使用费100元及手续费5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 7 月27日 9 时 30分,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电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会员系统上传。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uaian.gov.cn/EpointWeb/)同时发布。
9、联系方式:
①招标人:淮安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人:季先生、郑先生
联系电话:0517-83520370、0517-83662686
联系地址:淮安市青年路1号
②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淮安市木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517-83787515
联系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李集新村15幢5楼501室
招标文件正文.pdf
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安市中心城区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淮安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淮安市中心城区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核准的批复(淮审批投资复〔2022〕1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淮安市城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企业及财政补助(其中中央预算资金9875万元)(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淮安市中心城区(清江浦区、淮阴区、淮安区、洪泽区、开发区、工业园区、生态文旅区);
2.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3工程规模:项目总投资额约3.8亿元,项目拟对淮安市中心城区(包括清江浦区、淮阴区、淮安区、洪泽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生态文旅区)建筑区划内居民共有的老化燃气立管、庭院管道和设施进行更新改造,同时更换居民户内燃气橡胶软管、加装燃气安全装置等设施。
2.4招标范围:淮安市中心城区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一期(EPC)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且不限于工程初步设计概算审核、预算编制审核、清单控制价编制审核、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竣工结算阶段的工程结算审核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造价咨询服务)。
2.5服务期:约270日历天(服务周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竣工结算审计完成并出具完整的审计报告,向招标人移交全部审计资料为止)。
2.6合同估算价:127.68万元。
2.7质量标准: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全面复核误差)误差率应控制在(±)2%以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土建或安装专业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原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
3.3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 为本项目的监理单位、项目管理单位,施工单位以及为本项目提供代理、设计服务的;
C 与本项目的监理单位、项目管理单位、代理机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D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F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G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H 投标人近3年内(截止到投标截止日期)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从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 投标人近2年以来(截止到投标截止日期)没有发生过因弄虚作假被市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处罚、通报、曝光等情况。
3.6 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职工,需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投标人自2022年6月份以来连续6个月及以上为其缴纳的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
3.7 投标人不得在近两年内(截止到投标截止日期)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由建设单位及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进入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用信息-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标投标行政处罚公示版块查询行政处罚情况并予以应用。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本工程严格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7月10日至2023年7月26日。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单位登录(电子交易登录入口)→建设工程,使用经认证的CA锁进入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会员系统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实行电子化招标投标,不接受现场报名。(投标工具使用费100元及手续费5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 7 月27日 9 时 30分,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电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会员系统上传。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uaian.gov.cn/EpointWeb/)同时发布。
9、联系方式:
①招标人:淮安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人:季先生、郑先生
联系电话:0517-83520370、0517-83662686
联系地址:淮安市青年路1号
②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淮安市木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517-83787515
联系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李集新村15幢5楼501室
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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