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西高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地面生产安全、环保零星措施工程
金额
385万元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12/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xzc高峰(gc)202312004
预算金额385万元
招标联系人徐工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龙工0772-262519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12
公告正文

广西高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地面生产安全、环保零星措施工程

发布时间 2023-12-28 08:00: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高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地面生产安全、环保零星措施工程,招标人为广西高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广西高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地面生产安全、环保零星措施工程

项目招标编号:HXZC高峰(GC)202312004

建设地点:广西河池市南丹县大厂镇高峰公司办公区、公共区、生产区等

建设规模:不可预测的地面生产安全、环保零星措施(生产类单项工程预算为20万元以下,非生产类在10万元以下),包括地面工业厂房及设施维修、公共设施维修、生产措施、安环措施、其它零星措施等(具体范围以招标人下发的单个小型(零星)项目业务联系单、现场指令的内容为准,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工程(£控制价 ?估算价 □概算价):暂定385万元(本金额仅做参考,招标人不承诺最低合同金额,合同金额可能为0-385万元之间,具有不确定性,结算金额按合同约定的结算原则进行结算,以经甲方审核的结算金额为准,投标人需自行考虑合同金额风险,进行投标报价)

承包期限:12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具体单个小型(零星)项目工期以招标人单独发放的开工通知书为准,中标人应无条件服从。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含补遗)及工程量清单单价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具体范围以招标人下发的单个小型(零星)项目业务联系单、现场指令的内容为准,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本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

3.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3.3 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以评标阶段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4 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及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审慎交易名单”。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28日至2024年1月5日,每日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现场报名不含法定节假日、公休日),进行现场或网上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月5日17时30分。

4.1 现场报名:潜在投标人到广西柳州市桂中大道9号华锡大厦2301室营销管理部进行报名,请提交联系人、电子邮箱、联系电话及报名资料(投标人的资格文件(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材料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

4.2 网上报名:潜在投标人报名时,请将联系人、电子邮箱、联系电话及报名资料(投标人的资格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等发至电子邮箱:(gxhxzbb@163.com),电子邮件标题按以下标题格式发送:投标报名-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报名者,我方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报名者提供的电子邮箱。

5.2 如潜在投标人未提供联系方式和准确的邮箱地址造成无法联系或招标文件无法传送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月12日9时00分。

6.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1)现场递交:派人递交至广西柳州市桂中大道9号华锡大厦北侧附楼一楼招标室(华锡大厦停车场入口右前方约100米)。

2)邮寄:将投标文件邮寄至广西柳州市桂中大道9号华锡大厦2301室营销管理部,联系方式:龙工 0772-2625195。以邮寄方式递交的,须在邮件外包装注明项目招标编号(因未标注或标注不清使得招标人不能分辨具体项目投标资料的,招标人有权拒收)。邮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参加现场开标活动,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同时需确保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通讯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小时内保持畅通。

6.3 逾期送(寄)达的或者未送(寄)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招标网、广西招标采购网等媒体上发布。

9.履约要求

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条款规定履约,如未按中标通知书期限签订合同的,按招标人有关管理规定将列为不守信企业,一年内不得参加华锡范围内所有项目的招投标。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广西高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址:河池市南丹县大厂镇

联系人:徐工   电话:0778-7500366

招标组织机构: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营销管理部

   址:柳州市桂中大道9号华锡大厦2301室

人:龙工 黄工        话:0772-2625195

电子邮箱: gxhxzbb@163.com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