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837.61万元
招标联系人孙工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薛工020-8329271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南部物流枢纽
期建设项 清
项 程初
服务
招标人:广荤宀商二咨洪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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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3 年9月
中国南部物流枢纽三期建设项目(广清园项目一期工程
初步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国南部物流枢纽三期建设项目已通过清远市清城区行政审批局立项备案(广 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码 2112-441802-04-01-535876),本次开展中国南部物流枢 纽三期建设项目(广清园项目一期工程初步设计服务)招标项目,项目业主为广东 广商公路港物流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 为广东广商公路港物流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初步设 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概况
2.1.1 招标项目名称:中国南部物流枢纽三期建设项目(广清园项目一期工程 初步设计服务)。
2.1.2 工程建设地点: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中国南部物流枢纽第三期。
2.1.3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约 23.6 万平方米,项目规划分三期建 设,各期主要建设内容为 51 万吨粮食仓储设施、1.17 万吨储备油罐和罐装生产线、日处理小麦 800 吨高档专用面粉生产线、日处理稻谷 500 吨大米生产线、年 3 万吨 植物油中小灌装生产线、374 吨/天食品生产车间、6 万份/天预制菜生产车间、综合 办公楼及配套附属设施等,致力打造具备智能粮食仓储、加工、交易等多功能的大 型智能化粮油食品产业园。
本次招标为一期项目,估算总投资约 16 亿元,建设内容如下:
①仓储设施:立筒仓 29.86 万吨(按小麦计)、楼房仓 21.25 万吨(按小麦计),总仓容 51 万吨;
②辅助设施及配套工程:综合业务楼(含展厅和交易中心,总建筑面积约为 15380.95 平方米)、设备用房、消防水池 A、辅助用房 A、暂存间、市政道路、外电 1
外水接入、排污设施等室外工程。
注:最终以政府部门批复的为准。
2.1.4 规划用地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 441802202100061 号) 2.1.5 项目批准文件: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码
2112-441802-04-01-535876。
2.1.6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1.7 投资总额:项目估算总投资约 16 亿元,其中,工程费用 85002.68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11298.28 万元,预备费 14036.69 万元。
2.1.8 标段划分:本项目设 1 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及招标内容:
2.2.1 招标范围及招标内容:根据基础资料等要求,完成项目建设范围所涉及建 设内容的初步设计工作。
2.2.2 设计工作范围:
完成项目建设范围所涉及建设内容的初步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① 根据批准后的设计方案完成所有专业的初步设计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规划 用地范围内的总图、工艺、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通风与空调、装饰装修(含 室内外)、建筑智能化系统、消防、景观园林、绿色建筑、燃气、电梯、钢结构、室外道路、交通组织设计、装配式设计、海绵城市设计、管线综合设计等; ② 初步设计文件完成后,送甲方审查认可,并协助甲方按规定报政府主管部门 审查,并按审查意见修改初步设计文件,直至审查通过。
③ 卸粮坑基坑支护设计(达到施工图设计深度)。
④提交的初步设计文件取得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同意批文,并按本合同条款规定 提供初步设计成果后,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初步设计概算等文件的编制并获得政 府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3. 投标限价
3.1 最高投标限价总价:837.61 万元(含概算编制费)。
投标人的投标总价超过上述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无效标。
3.2 设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投标人自主报价,投标报价不得高于设计费的最 高投标限价;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总价包干,不因设计工作量调整及工程造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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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化而变化。设计费已包含了后续项目变更的设计工作量,项目概算内产生的变更 调整不再另行增加设计费。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投标人签订合同,并且对投标 人不满意。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条。
4.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①、②项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商物粮行业)甲级资质或商物粮行业(粮 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并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 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要求。
注:(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 设部令第 160 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 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 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 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 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 号)填写。
(2)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 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 号)、《住房和城 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 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 号)执行。
(3)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 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 通知》(粤建规范〔2021〕1号,详见链接:
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 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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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 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 进行合作设计。
4.4 投标人须在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 业企业诚信档案》,且信用等级不得为C级或D级,本项目所需资质须已录入该档 案;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为该档案在册人员(提供投标人清远市建设行 业市场监管和诚信管理系统有效期、企业基本信息、企业资质信息、从业人员 状况的网页截图)。对未能在线办理《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诚信档 案》人员信息变更的企业,按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5月30日发布的“关 于阶段性调整《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诚信档案》企业信息登记及人 员信息变更办理要求的通知”的规定提供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在广东省 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人员信息截图。
4.5 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备案的业务范 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 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 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1〕1号)确定)。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满 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执业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4.6 投标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未实行注册执业制 度的专业(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附件 1《本项目拟投入的人员 基本情况表》)。
4.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以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 质或工程设计(商物粮行业)甲级资质或商物粮行业(粮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的 成员单位为牵头单位,联合体组成单位最多 2 家,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 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 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 无效。联合体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8 信誉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内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未被查询到有行贿犯罪记录4
投标人按要求提供。2、查询要求:①“裁判日期”选项统一以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 年的同一日为开始日、以招标公告发布日的前一日为终止日进行查询,若企业成立 不足三年的,按成立日期算起;②以“当事人”为选项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 目负责人进行查询;③“案由”选项中投标人查询“单位行贿罪”一项罪名,法定 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查询“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三项罪 名。④“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必须单独检索,不允许单位与个人、或两人以上(含两人)同时检索。⑤如检索出现姓名相同但非本人的结果,需出具 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函(格式自拟)>。
4.9 其他要求:
4.9.1 投标人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 一种情形(根据《投标人声明》进行评审,投标人须按《投标人声明》规定的 格式填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9.2 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本项目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 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5.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设经济补偿。
6.发布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获取:
6.1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23 年 月 日 时 分至 2023 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下同)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月 日 时 分至 2023 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6.2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 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视为送达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 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6.3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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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月 日 时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 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 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 时间为准。
7.2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 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7.3 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
投标文件光盘(备用)递交时间:2023 年 月 日 时 分至 2023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 号)第 开 标室。
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 2023 年 月 日 时 分至 2023 年 月 日 时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 作。
(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 是否可以读取。)
7.4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5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开标,在交易平台上公开进行。开标开始时间:2023 年 月 日 时 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邀请所有投标人准时在线 参加开标。投标人参与电子开标的具体操作详见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指引。
7.6 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投标登记的申请单位不足 3 名时,招标人有权: (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投标登记时间。在延期投标登记时间内,已投标登记申 请单位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投标登记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 与投标登记。
(2)依法重新招标。
备注:本项目具体的招投标活动日程安排及场地安排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站中“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公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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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 次 招 标 公 告 同 时 在 : 广 州 公 共 资 源 中 心 交 易 网 站 ( 网 址 :http://www.gzggzy.cn ) 、 广 东 省 招 标 投 标 监 管 网 ( 网 址 :http://zbtb.gd.gov.cn/#/index ) 中 国 招 标 投 标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 网 址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网址:http://ygcg.gzggzy.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9.其它事项
9.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9.2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投标人自行收集。
9.3 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 作指引。
9.4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 截止时间 10 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东广商公路港物流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工
电话:020-83197621
地址:广东省清远市人民二路二十三号卓越大厦 504 号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 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 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9.5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现场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9.6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 绝一年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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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9.7 前期服务机构名称:河南工大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单位)。
注: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 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或下载)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广东广商公路港物流投资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地址:511518、广东省清远市人民二路二十三号卓越大厦 504 号 联系人:孙工
电话(手机)号码:020-83197621
传真号码: /
电子邮箱: /
招标代理名称: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地址:510630、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 111-113 号白云大厦 16 楼 联系人:薛工、曾工
电话(手机)号码:020-83292716、83292786
传真号码:020-83644132
电子邮箱:913030019@qq.com
交易服务机构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邮政编码、地址:510630、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 号 4 楼 电话(手机)号码:020-28866000
传真号码:020-28866095
网址:http://www.gzggzy.cn
招标管理机构名称: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邮政编码、地址:511500、清远市新城东二号区建设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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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号码:0763-3370322
传真号码: /
网址: /
2023 年 09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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