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血液透析用制水设备热消毒装置及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成交公告
金额
27.78万元
项目地址
海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6/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nyf2024-127
预算金额27.78万元
招标联系人林工
招标代理机构海南宇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高女士0898-32851150
中标公司杭州天创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广州琨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7.7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HNYF2024-127(招标文件编号:HNYF2024-127)
二、项目名称: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血液透析用制水设备热消毒装置及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州琨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棠东官育路22号A103房(不可作厂房使用)
中标(成交)金额:27.78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伍强、陈斌斌、陈兆坤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以中标成交金额为计费基数,参考原国家计委颁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改委办公厅颁发的《国家发改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规定标准收取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单位收取。(代理服务费不足6000.00元的,按6000.00元计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6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该设备为医院正在使用的关键医疗设备,属于国家颁发的6845体外循环Ⅱ类医疗器械。而本次升级所需部分,国家药监总局并未设独立的注册项目,即无独立资质。因此本次升级部分不能作为独立的产品购置、运行,只能属于原有设备的延续。
为保证兼容特殊性,新增模块必须与现有设备的软件、硬件、通信等完全兼容,以确保设备整体运行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只有原设备厂家能够提供完全匹配且经过严格测试的模块,以保障医疗工作的连续性。且该升级模块所涉及的技术规格具有独特唯一性,原厂家拥有其核心专利和技术规格,原设备操作系统与将要升级部分操作系统的匹配是其他供应商无法提供与之等同的产品。
原设备厂家对设备的性能、特点最为熟悉,能提供更加专业和高效的安装、调试及后续维护服务。
从长远来看,采用原厂家升级该模块,能够避免因不同厂家产品适配问题导致的额外成本和潜在风险,同时也有利于提升设备的整体使用效率和效益。
综上,为保障设备功能完整和先进性能,故本项目选择单一来源可以确保整个升级过程的顺利进行以及后续长期的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且经市场调研,本项目拟采购的化学消毒升级热消毒及PEX透析输出管网、透析终端单元“U”型无死腔套件升级用于适配本院设备名称为血液透析用制水设备,此为专机专用升级特定模块,目前市场上只有杭州天创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能满足提供,而广州琨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为杭州天创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华南地区总代理商,全权负责华南地区客户的销售、售后服务及技术支持。故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血液透析用制水设备热消毒装置及系统升级改造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经专家组论证,建议此项目以单一来源方式实施采购。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
地址:海口市琼山区建国路15号
联系方式:林工0898-366639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宇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南宝路39号中洋花苑3号楼502房
联系方式:高女士0898-328511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女士
电 话: 0898-32851150
二、项目名称: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血液透析用制水设备热消毒装置及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州琨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棠东官育路22号A103房(不可作厂房使用)
中标(成交)金额:27.78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1 | 广州琨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1、热消毒装置;2、U型无死腔套件 | 1、杭州天创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杭州天创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TCH-X2000;2、DN25-U | 1、1套;2、17套 | 1、213200.00元/套;2、3800.00元/套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伍强、陈斌斌、陈兆坤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以中标成交金额为计费基数,参考原国家计委颁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改委办公厅颁发的《国家发改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规定标准收取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单位收取。(代理服务费不足6000.00元的,按6000.00元计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6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该设备为医院正在使用的关键医疗设备,属于国家颁发的6845体外循环Ⅱ类医疗器械。而本次升级所需部分,国家药监总局并未设独立的注册项目,即无独立资质。因此本次升级部分不能作为独立的产品购置、运行,只能属于原有设备的延续。
为保证兼容特殊性,新增模块必须与现有设备的软件、硬件、通信等完全兼容,以确保设备整体运行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只有原设备厂家能够提供完全匹配且经过严格测试的模块,以保障医疗工作的连续性。且该升级模块所涉及的技术规格具有独特唯一性,原厂家拥有其核心专利和技术规格,原设备操作系统与将要升级部分操作系统的匹配是其他供应商无法提供与之等同的产品。
原设备厂家对设备的性能、特点最为熟悉,能提供更加专业和高效的安装、调试及后续维护服务。
从长远来看,采用原厂家升级该模块,能够避免因不同厂家产品适配问题导致的额外成本和潜在风险,同时也有利于提升设备的整体使用效率和效益。
综上,为保障设备功能完整和先进性能,故本项目选择单一来源可以确保整个升级过程的顺利进行以及后续长期的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且经市场调研,本项目拟采购的化学消毒升级热消毒及PEX透析输出管网、透析终端单元“U”型无死腔套件升级用于适配本院设备名称为血液透析用制水设备,此为专机专用升级特定模块,目前市场上只有杭州天创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能满足提供,而广州琨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为杭州天创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华南地区总代理商,全权负责华南地区客户的销售、售后服务及技术支持。故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血液透析用制水设备热消毒装置及系统升级改造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经专家组论证,建议此项目以单一来源方式实施采购。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
地址:海口市琼山区建国路15号
联系方式:林工0898-366639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宇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南宝路39号中洋花苑3号楼502房
联系方式:高女士0898-328511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女士
电 话: 0898-3285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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