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22年地下管线数据维护和更新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113.95万元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2/06/2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2022年地下管线数据维护和更新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SHXM-00-20220303-1045
二、项目名称:2022年地下管线数据维护和更新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中标(成交金额)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1 | 2022年地下管线数据维护和更新项目 | 1139549.00元 | 上海山南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 上海市浙桥路289弄1号楼3楼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2022年地下管线数据维护和更新项目 | 2022年地下管线数据维护和更新项目 | 闵行区对外环内未普查区域及外环外市政道路、公路和镇管道路开展地下管线普查,涉及范围包括新虹街道、江川路街道、莘庄镇、浦江镇、梅陇镇、吴泾镇。 本次根据道路掘进计划,对已普查管线范围内新增道路、已完的大、中修道路等进行地下管线普查进行数据维护更新,涉及普查管线约281.37公里,根据实际普查工作量按实结算。 |
普查地下管线进行数据维护和更新 | 2023年03月31日前完成全部管线普查任务及新增道路、大中修路段等数据入库,完成与信息系统的衔接和技术支持并验收合格。 | 中标人提供的最终数据以符合本市城市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验收为准,若与第三方工程监理抽检数据误差超出规定范围,则无条件进行复测,直至符合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富海,肖建明,祖兴和,曹晖,孙海忠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63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闵行区城市综合管理事务中心
地 址:闵行区中春路3999弄88号
联系方式:021-242580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申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380号9楼
联系方式:649852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三鼎
电 话:64985238
附件信息:
附件.doc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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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信息:
2022年地下管线数据维护和更新项目.pdf2022年地下管线数据维护和更新项目.pdf
508.7K
八、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_上海市闵行区城市综
合管理事务中心的2022年地下管线数据维护和更新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
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
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
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2022年地下管线数据维护和更新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
企业为上海山南勘测设计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91人,营业收入为23894.31
万元,资产总额为18597.80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
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接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上海山南期测设
日期:2022.6
上海申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SHXM-00-20220303-1045
2022年地下管线数据维护和更新项目
招标文件
采购人:上海市闵行区城市综合管理事务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申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3月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第四章采购需求
第五章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第六章评标办法
第七章合同格式
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2022年地下管线数据维护和更新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
2022 年地下管线数据维护和更新项目 |
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03-3109:30:00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XM-00-20220303-1045
项目名称:2022 年地下管线数据维护和更新项目 |
预算金额(元):1157648元
最高限价(元):1157648元
采购需求:详见第四章
包名称:2022年地下管线数据维护和更新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157648.00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采购内容为对闵行区2017-2018年(管线长度8254公里,道路长度817公里)以及
2018-2019年(管线长度1125公里,道路长度100公里)年已普查的地下管线进行数据维护
和更新。巩固已普查的数据成果,确保地下管线数据动态更新。根据道路掘进计划,对已普
查管线范围内新增道路、已完的大、中修道路等进行地下管线普查进行数据维护更新,2017
年至2019年普查地下管线长度合计为9379公里,本次工作量按照的地下管线长度9379公
里的3%预估工作量约为地下管线长度281.37公里,预估单价为4114.32元/公里,根据实
际普查工作量按实结算,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2023年03月31日前完成全部管线普查任务及新增道路、大中修路段
等数据入库,完成与信息系统的衔接和技术支持并验收合格。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
品、促进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政策。
3.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 | 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
2)投标人须具备自然资源部颁发的测绘甲级资质证书及以上(含地下管线测量子项)
或住建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中的一项;
3) | 根据财库〔2020〕46 号,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4) |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03-10至2022-03-17,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
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fcg.sh.gov.cn/)网上获取 |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03-3109:30:00
投标地点:本次投标采用网上投标方式,投标人应根据有关规定和方法,在上海政府采购网
(http://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提交。
开标时间:2022-03-3109:30:00
开标地点:本次开标采用电子采购平台网上开标方式,投标人应根据有关规定和方法,在电
子采购平台的电子招投标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
书)参加开标。
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本次开标采用电子采购平台网上开标方式,投标人应根据有关
规定和方法,在电子采购平台的电子招投标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
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书面投标文件及无线上网的笔记本一台(笔记本电脑提前
确认是否浏览器设置、CA证书管理器下载等,确保和CA证书匹配可以正常登陆上海政府
采购网)参加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
(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
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人应根据《上
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
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们”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
求办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上海市闵行区城市综合管理事务中心
地址:闵行区中春路3999弄88号
联系方式:021-242580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上海申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380号9楼
联系方式:649852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三鼎
电话:021-64985238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容提要 | 说明与要求 |
1 | 项目名称 | 2022 年地下管线数据维护和更新项目 |
2 | 项目编号 | SHXM-00-20220303-1045 |
3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4 | *投标文件签收 | 1、 投 标 人 在 电 子 采 购 平 台 的 有 关 操 作 方 法 可 以 参 照 电 子 采 购平台中的“在线服务”等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投标文件,电话 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签收,并及时查看采购人在电子采 购平台上的签收情况,打印签收回执,以免因临近投标截 止 时 间 上 传 造 成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无 法 在 开 标 前 完 成 签 收 的 情形。未签收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未完成。否则,造成投 标人的投标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 对已完成上传投标的项目进行撤销或重新修改,在“投标 管理”菜单中点击左侧导航“已完成投标”内,勾选当前 项目的所有包且投标状态显示为待签收的,点击“撤销” 按钮,并进行确认即可。如投标状态显示为“签收成功” 的,须联系采购代理机构项目业务员,进行撤销签收后, 再进行撤标操作。 |
5 | 采购人 | 采购人名称:上海市闵行区城市综合管理事务中心 地址:闵行区中春路 3999 弄 88 号 联系人:唐轶风 电话:021-24258011 传真:021-24258011 |
6 | 采购代理机构 |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申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 380 号 9 楼 联系人:徐三鼎 电话:64985238 传真:64888687 |
7 | 合同签约及履约地 点 | 闵行区,具体履约地点按照采购需求约定执行 |
8 | 项目采购资金 | 预算金额总计:1157648; |
9 | 招标范围 | 涵盖本项目采购内容能投入正常使用的所有工作。 |
10 | 合同履约期限(交 货期、工期、服务 期限等)要求 | 具体履约期限按照采购需求约定执行 |
11 | 合同履约完毕交接 方式 | 验收通过 |
12 | 资金来源 | 区财政预算 |
1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详见招标公告 |
14 | 联合体投标 | 本项目 □是 ■ 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15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期结束后 90 日历日 |
16 | 投标保证金 | 不收取 |
17 | 履约保证金 | 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价的 10%。(注:履约保证金不超过 中标合同金额的 10%) ■不提供 |
18 | 现场踏勘 | 本项目 □是 ■ 否 安排现场踏勘 |
19 | 招标文件的询问 | 投标人询问:投标人对采购文件存有疑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 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询问沟通。 询问方式:以书面形式(必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传真至 021-64888687,传真后电话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
20 | 招标文件澄清 | 澄清、修改方式:均按《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 (沪财采〔2012〕22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答疑会:本项目□是 ■ 否 召开答疑会 |
21 | 评标办法 | □ 最低评标价 ■ 综合评分法 |
22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 会确定中标人 | ■ 是 □ 否 |
23 | 投 标 截止时间 | 详见招标公告 |
24 | 开标地点及时间 | 详见招标公告 |
25 | 开标签到解密 | 1.投标截止,电子采购平台显示开标后,开标主要流程为签到、 解密、唱标和签名,每一步骤均应按照电子采购平台的规定进 行操作。投标人进行签到操作,投标人签到完成后,由采购人 解除电子采购平台对投标文件的加密。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 使用数字证书对其投标文件解密。签到和解密的操作时长分别 |
为半小时,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签到或解密操作, 逾期未完成签到或解密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因 系统原因导致投标人无法在上述要求时间内完成签到或解密 的除外。 2.如电子采购平台开标程序有变化的,以最新的操作程序为 准。 | 为半小时,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签到或解密操作, 逾期未完成签到或解密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因 系统原因导致投标人无法在上述要求时间内完成签到或解密 的除外。 2.如电子采购平台开标程序有变化的,以最新的操作程序为 准。 | 为半小时,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签到或解密操作, 逾期未完成签到或解密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因 系统原因导致投标人无法在上述要求时间内完成签到或解密 的除外。 2.如电子采购平台开标程序有变化的,以最新的操作程序为 准。 | 为半小时,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签到或解密操作, 逾期未完成签到或解密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因 系统原因导致投标人无法在上述要求时间内完成签到或解密 的除外。 2.如电子采购平台开标程序有变化的,以最新的操作程序为 准。 | 为半小时,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签到或解密操作, 逾期未完成签到或解密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因 系统原因导致投标人无法在上述要求时间内完成签到或解密 的除外。 2.如电子采购平台开标程序有变化的,以最新的操作程序为 准。 | 为半小时,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签到或解密操作, 逾期未完成签到或解密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因 系统原因导致投标人无法在上述要求时间内完成签到或解密 的除外。 2.如电子采购平台开标程序有变化的,以最新的操作程序为 准。 | 为半小时,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签到或解密操作, 逾期未完成签到或解密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因 系统原因导致投标人无法在上述要求时间内完成签到或解密 的除外。 2.如电子采购平台开标程序有变化的,以最新的操作程序为 准。 | 为半小时,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签到或解密操作, 逾期未完成签到或解密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因 系统原因导致投标人无法在上述要求时间内完成签到或解密 的除外。 2.如电子采购平台开标程序有变化的,以最新的操作程序为 准。 | 为半小时,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签到或解密操作, 逾期未完成签到或解密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因 系统原因导致投标人无法在上述要求时间内完成签到或解密 的除外。 2.如电子采购平台开标程序有变化的,以最新的操作程序为 准。 | 为半小时,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签到或解密操作, 逾期未完成签到或解密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因 系统原因导致投标人无法在上述要求时间内完成签到或解密 的除外。 2.如电子采购平台开标程序有变化的,以最新的操作程序为 准。 | 为半小时,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签到或解密操作, 逾期未完成签到或解密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因 系统原因导致投标人无法在上述要求时间内完成签到或解密 的除外。 2.如电子采购平台开标程序有变化的,以最新的操作程序为 准。 | 为半小时,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签到或解密操作, 逾期未完成签到或解密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因 系统原因导致投标人无法在上述要求时间内完成签到或解密 的除外。 2.如电子采购平台开标程序有变化的,以最新的操作程序为 准。 | 为半小时,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签到或解密操作, 逾期未完成签到或解密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因 系统原因导致投标人无法在上述要求时间内完成签到或解密 的除外。 2.如电子采购平台开标程序有变化的,以最新的操作程序为 准。 | 为半小时,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签到或解密操作, 逾期未完成签到或解密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因 系统原因导致投标人无法在上述要求时间内完成签到或解密 的除外。 2.如电子采购平台开标程序有变化的,以最新的操作程序为 准。 | ||||||||||||||||||
26 | 现场开标注意事项 | 现场开标(若投标人代表至线下开标场所的): 疫情防控期间,请配合采购代理机构做好以下防范工作,否则 将对投标人做不利处理: 所有参会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测量、查看随申码后隔 位就座;现场测温体(额)温不得超过 37.3℃,随申码为绿 色的方可进入现场开标场所。 | 现场开标(若投标人代表至线下开标场所的): 疫情防控期间,请配合采购代理机构做好以下防范工作,否则 将对投标人做不利处理: 所有参会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测量、查看随申码后隔 位就座;现场测温体(额)温不得超过 37.3℃,随申码为绿 色的方可进入现场开标场所。 | 现场开标(若投标人代表至线下开标场所的): 疫情防控期间,请配合采购代理机构做好以下防范工作,否则 将对投标人做不利处理: 所有参会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测量、查看随申码后隔 位就座;现场测温体(额)温不得超过 37.3℃,随申码为绿 色的方可进入现场开标场所。 | 现场开标(若投标人代表至线下开标场所的): 疫情防控期间,请配合采购代理机构做好以下防范工作,否则 将对投标人做不利处理: 所有参会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测量、查看随申码后隔 位就座;现场测温体(额)温不得超过 37.3℃,随申码为绿 色的方可进入现场开标场所。 | 现场开标(若投标人代表至线下开标场所的): 疫情防控期间,请配合采购代理机构做好以下防范工作,否则 将对投标人做不利处理: 所有参会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测量、查看随申码后隔 位就座;现场测温体(额)温不得超过 37.3℃,随申码为绿 色的方可进入现场开标场所。 | 现场开标(若投标人代表至线下开标场所的): 疫情防控期间,请配合采购代理机构做好以下防范工作,否则 将对投标人做不利处理: 所有参会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测量、查看随申码后隔 位就座;现场测温体(额)温不得超过 37.3℃,随申码为绿 色的方可进入现场开标场所。 | 现场开标(若投标人代表至线下开标场所的): 疫情防控期间,请配合采购代理机构做好以下防范工作,否则 将对投标人做不利处理: 所有参会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测量、查看随申码后隔 位就座;现场测温体(额)温不得超过 37.3℃,随申码为绿 色的方可进入现场开标场所。 | 现场开标(若投标人代表至线下开标场所的): 疫情防控期间,请配合采购代理机构做好以下防范工作,否则 将对投标人做不利处理: 所有参会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测量、查看随申码后隔 位就座;现场测温体(额)温不得超过 37.3℃,随申码为绿 色的方可进入现场开标场所。 | 现场开标(若投标人代表至线下开标场所的): 疫情防控期间,请配合采购代理机构做好以下防范工作,否则 将对投标人做不利处理: 所有参会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测量、查看随申码后隔 位就座;现场测温体(额)温不得超过 37.3℃,随申码为绿 色的方可进入现场开标场所。 | 现场开标(若投标人代表至线下开标场所的): 疫情防控期间,请配合采购代理机构做好以下防范工作,否则 将对投标人做不利处理: 所有参会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测量、查看随申码后隔 位就座;现场测温体(额)温不得超过 37.3℃,随申码为绿 色的方可进入现场开标场所。 | 现场开标(若投标人代表至线下开标场所的): 疫情防控期间,请配合采购代理机构做好以下防范工作,否则 将对投标人做不利处理: 所有参会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测量、查看随申码后隔 位就座;现场测温体(额)温不得超过 37.3℃,随申码为绿 色的方可进入现场开标场所。 | 现场开标(若投标人代表至线下开标场所的): 疫情防控期间,请配合采购代理机构做好以下防范工作,否则 将对投标人做不利处理: 所有参会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测量、查看随申码后隔 位就座;现场测温体(额)温不得超过 37.3℃,随申码为绿 色的方可进入现场开标场所。 | 现场开标(若投标人代表至线下开标场所的): 疫情防控期间,请配合采购代理机构做好以下防范工作,否则 将对投标人做不利处理: 所有参会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测量、查看随申码后隔 位就座;现场测温体(额)温不得超过 37.3℃,随申码为绿 色的方可进入现场开标场所。 | 现场开标(若投标人代表至线下开标场所的): 疫情防控期间,请配合采购代理机构做好以下防范工作,否则 将对投标人做不利处理: 所有参会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测量、查看随申码后隔 位就座;现场测温体(额)温不得超过 37.3℃,随申码为绿 色的方可进入现场开标场所。 | ||||||||||||||||
27 | 书面投标文件递交 | 除按《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沪财采〔2012〕 22 号)的相关规定提交投标文件外,在开标时需提交书面投 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书面投标文件为网上投标文 件,标明项目编号、投标项目名称,密封后递交至上海申莘建 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 380 号 9 楼会 议室)。 注:书面投标文件仅供参考,书面投标文件与上海政府采购网上 的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以上海政府采购网上的电子投标文件为 准。 | 除按《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沪财采〔2012〕 22 号)的相关规定提交投标文件外,在开标时需提交书面投 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书面投标文件为网上投标文 件,标明项目编号、投标项目名称,密封后递交至上海申莘建 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 380 号 9 楼会 议室)。 注:书面投标文件仅供参考,书面投标文件与上海政府采购网上 的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以上海政府采购网上的电子投标文件为 准。 | 除按《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沪财采〔2012〕 22 号)的相关规定提交投标文件外,在开标时需提交书面投 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书面投标文件为网上投标文 件,标明项目编号、投标项目名称,密封后递交至上海申莘建 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 380 号 9 楼会 议室)。 注:书面投标文件仅供参考,书面投标文件与上海政府采购网上 的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以上海政府采购网上的电子投标文件为 准。 | 除按《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沪财采〔2012〕 22 号)的相关规定提交投标文件外,在开标时需提交书面投 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书面投标文件为网上投标文 件,标明项目编号、投标项目名称,密封后递交至上海申莘建 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 380 号 9 楼会 议室)。 注:书面投标文件仅供参考,书面投标文件与上海政府采购网上 的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以上海政府采购网上的电子投标文件为 准。 | 除按《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沪财采〔2012〕 22 号)的相关规定提交投标文件外,在开标时需提交书面投 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书面投标文件为网上投标文 件,标明项目编号、投标项目名称,密封后递交至上海申莘建 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 380 号 9 楼会 议室)。 注:书面投标文件仅供参考,书面投标文件与上海政府采购网上 的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以上海政府采购网上的电子投标文件为 准。 | 除按《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沪财采〔2012〕 22 号)的相关规定提交投标文件外,在开标时需提交书面投 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书面投标文件为网上投标文 件,标明项目编号、投标项目名称,密封后递交至上海申莘建 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 380 号 9 楼会 议室)。 注:书面投标文件仅供参考,书面投标文件与上海政府采购网上 的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以上海政府采购网上的电子投标文件为 准。 | 除按《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沪财采〔2012〕 22 号)的相关规定提交投标文件外,在开标时需提交书面投 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书面投标文件为网上投标文 件,标明项目编号、投标项目名称,密封后递交至上海申莘建 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 380 号 9 楼会 议室)。 注:书面投标文件仅供参考,书面投标文件与上海政府采购网上 的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以上海政府采购网上的电子投标文件为 准。 | 除按《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沪财采〔2012〕 22 号)的相关规定提交投标文件外,在开标时需提交书面投 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书面投标文件为网上投标文 件,标明项目编号、投标项目名称,密封后递交至上海申莘建 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 380 号 9 楼会 议室)。 注:书面投标文件仅供参考,书面投标文件与上海政府采购网上 的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以上海政府采购网上的电子投标文件为 准。 | 除按《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沪财采〔2012〕 22 号)的相关规定提交投标文件外,在开标时需提交书面投 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书面投标文件为网上投标文 件,标明项目编号、投标项目名称,密封后递交至上海申莘建 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 380 号 9 楼会 议室)。 注:书面投标文件仅供参考,书面投标文件与上海政府采购网上 的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以上海政府采购网上的电子投标文件为 准。 | 除按《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沪财采〔2012〕 22 号)的相关规定提交投标文件外,在开标时需提交书面投 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书面投标文件为网上投标文 件,标明项目编号、投标项目名称,密封后递交至上海申莘建 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 380 号 9 楼会 议室)。 注:书面投标文件仅供参考,书面投标文件与上海政府采购网上 的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以上海政府采购网上的电子投标文件为 准。 | 除按《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沪财采〔2012〕 22 号)的相关规定提交投标文件外,在开标时需提交书面投 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书面投标文件为网上投标文 件,标明项目编号、投标项目名称,密封后递交至上海申莘建 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 380 号 9 楼会 议室)。 注:书面投标文件仅供参考,书面投标文件与上海政府采购网上 的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以上海政府采购网上的电子投标文件为 准。 | 除按《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沪财采〔2012〕 22 号)的相关规定提交投标文件外,在开标时需提交书面投 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书面投标文件为网上投标文 件,标明项目编号、投标项目名称,密封后递交至上海申莘建 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 380 号 9 楼会 议室)。 注:书面投标文件仅供参考,书面投标文件与上海政府采购网上 的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以上海政府采购网上的电子投标文件为 准。 | 除按《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沪财采〔2012〕 22 号)的相关规定提交投标文件外,在开标时需提交书面投 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书面投标文件为网上投标文 件,标明项目编号、投标项目名称,密封后递交至上海申莘建 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 380 号 9 楼会 议室)。 注:书面投标文件仅供参考,书面投标文件与上海政府采购网上 的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以上海政府采购网上的电子投标文件为 准。 | 除按《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沪财采〔2012〕 22 号)的相关规定提交投标文件外,在开标时需提交书面投 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书面投标文件为网上投标文 件,标明项目编号、投标项目名称,密封后递交至上海申莘建 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 380 号 9 楼会 议室)。 注:书面投标文件仅供参考,书面投标文件与上海政府采购网上 的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以上海政府采购网上的电子投标文件为 准。 | ||||||||||||||||
28 | 其他 | 1、 凡电子招标中需要投标人提供上传证明文件及资料的, 均为原件的扫描件,彩色原件须提供彩色扫描件。 2、 投标文件中签字盖章中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的, 为企业性质是独立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的负责 人。 | 1、 凡电子招标中需要投标人提供上传证明文件及资料的, 均为原件的扫描件,彩色原件须提供彩色扫描件。 2、 投标文件中签字盖章中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的, 为企业性质是独立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的负责 人。 | 1、 凡电子招标中需要投标人提供上传证明文件及资料的, 均为原件的扫描件,彩色原件须提供彩色扫描件。 2、 投标文件中签字盖章中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的, 为企业性质是独立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的负责 人。 | 1、 凡电子招标中需要投标人提供上传证明文件及资料的, 均为原件的扫描件,彩色原件须提供彩色扫描件。 2、 投标文件中签字盖章中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的, 为企业性质是独立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的负责 人。 | 1、 凡电子招标中需要投标人提供上传证明文件及资料的, 均为原件的扫描件,彩色原件须提供彩色扫描件。 2、 投标文件中签字盖章中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的, 为企业性质是独立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的负责 人。 | 1、 凡电子招标中需要投标人提供上传证明文件及资料的, 均为原件的扫描件,彩色原件须提供彩色扫描件。 2、 投标文件中签字盖章中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的, 为企业性质是独立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的负责 人。 | 1、 凡电子招标中需要投标人提供上传证明文件及资料的, 均为原件的扫描件,彩色原件须提供彩色扫描件。 2、 投标文件中签字盖章中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的, 为企业性质是独立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的负责 人。 | 1、 凡电子招标中需要投标人提供上传证明文件及资料的, 均为原件的扫描件,彩色原件须提供彩色扫描件。 2、 投标文件中签字盖章中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的, 为企业性质是独立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的负责 人。 | 1、 凡电子招标中需要投标人提供上传证明文件及资料的, 均为原件的扫描件,彩色原件须提供彩色扫描件。 2、 投标文件中签字盖章中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的, 为企业性质是独立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的负责 人。 | 1、 凡电子招标中需要投标人提供上传证明文件及资料的, 均为原件的扫描件,彩色原件须提供彩色扫描件。 2、 投标文件中签字盖章中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的, 为企业性质是独立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的负责 人。 | 1、 凡电子招标中需要投标人提供上传证明文件及资料的, 均为原件的扫描件,彩色原件须提供彩色扫描件。 2、 投标文件中签字盖章中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的, 为企业性质是独立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的负责 人。 | 1、 凡电子招标中需要投标人提供上传证明文件及资料的, 均为原件的扫描件,彩色原件须提供彩色扫描件。 2、 投标文件中签字盖章中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的, 为企业性质是独立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的负责 人。 | 1、 凡电子招标中需要投标人提供上传证明文件及资料的, 均为原件的扫描件,彩色原件须提供彩色扫描件。 2、 投标文件中签字盖章中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的, 为企业性质是独立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的负责 人。 | 1、 凡电子招标中需要投标人提供上传证明文件及资料的, 均为原件的扫描件,彩色原件须提供彩色扫描件。 2、 投标文件中签字盖章中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的, 为企业性质是独立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的负责 人。 | ||||||||||||||||
29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所属行业 | 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十六)其他未 | 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十六)其他未 | 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十六)其他未 | 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十六)其他未 | 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十六)其他未 | |||||||||||||||||||||||||
29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所属行业 | 列明行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 列明行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 列明行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 |||||||||||||||||||||||||||
29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所属行业 | 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 | |||||||||||||||||||||||||||||
29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所属行业 | 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
30 | 采购项目属性: □货物 □■ 服务 □ 工程 采购 人按照 《政府 采购品 目分 类目录 》确定 采购项 目属性 。按照 《政府 采购品 目 分类目录》无法确定的,按照有利于采购项目实施原则确定。 | 采购项目属性: □货物 □■ 服务 □ 工程 采购 人按照 《政府 采购品 目分 类目录 》确定 采购项 目属性 。按照 《政府 采购品 目 分类目录》无法确定的,按照有利于采购项目实施原则确定。 | 采购项目属性: □货物 □■ 服务 □ 工程 采购 人按照 《政府 采购品 目分 类目录 》确定 采购项 目属性 。按照 《政府 采购品 目 分类目录》无法确定的,按照有利于采购项目实施原则确定。 | 采购项目属性: □货物 □■ 服务 □ 工程 采购 人按照 《政府 采购品 目分 类目录 》确定 采购项 目属性 。按照 《政府 采购品 目 分类目录》无法确定的,按照有利于采购项目实施原则确定。 | 采购项目属性: □货物 □■ 服务 □ 工程 采购 人按照 《政府 采购品 目分 类目录 》确定 采购项 目属性 。按照 《政府 采购品 目 分类目录》无法确定的,按照有利于采购项目实施原则确定。 | 采购项目属性: □货物 □■ 服务 □ 工程 采购 人按照 《政府 采购品 目分 类目录 》确定 采购项 目属性 。按照 《政府 采购品 目 分类目录》无法确定的,按照有利于采购项目实施原则确定。 | 采购项目属性: □货物 □■ 服务 □ 工程 采购 人按照 《政府 采购品 目分 类目录 》确定 采购项 目属性 。按照 《政府 采购品 目 分类目录》无法确定的,按照有利于采购项目实施原则确定。 | 采购项目属性: □货物 □■ 服务 □ 工程 采购 人按照 《政府 采购品 目分 类目录 》确定 采购项 目属性 。按照 《政府 采购品 目 分类目录》无法确定的,按照有利于采购项目实施原则确定。 | 采购项目属性: □货物 □■ 服务 □ 工程 采购 人按照 《政府 采购品 目分 类目录 》确定 采购项 目属性 。按照 《政府 采购品 目 分类目录》无法确定的,按照有利于采购项目实施原则确定。 | 采购项目属性: □货物 □■ 服务 □ 工程 采购 人按照 《政府 采购品 目分 类目录 》确定 采购项 目属性 。按照 《政府 采购品 目 分类目录》无法确定的,按照有利于采购项目实施原则确定。 | 采购项目属性: □货物 □■ 服务 □ 工程 采购 人按照 《政府 采购品 目分 类目录 》确定 采购项 目属性 。按照 《政府 采购品 目 分类目录》无法确定的,按照有利于采购项目实施原则确定。 | 采购项目属性: □货物 □■ 服务 □ 工程 采购 人按照 《政府 采购品 目分 类目录 》确定 采购项 目属性 。按照 《政府 采购品 目 分类目录》无法确定的,按照有利于采购项目实施原则确定。 | 采购项目属性: □货物 □■ 服务 □ 工程 采购 人按照 《政府 采购品 目分 类目录 》确定 采购项 目属性 。按照 《政府 采购品 目 分类目录》无法确定的,按照有利于采购项目实施原则确定。 | 采购项目属性: □货物 □■ 服务 □ 工程 采购 人按照 《政府 采购品 目分 类目录 》确定 采购项 目属性 。按照 《政府 采购品 目 分类目录》无法确定的,按照有利于采购项目实施原则确定。 | 采购项目属性: □货物 □■ 服务 □ 工程 采购 人按照 《政府 采购品 目分 类目录 》确定 采购项 目属性 。按照 《政府 采购品 目 分类目录》无法确定的,按照有利于采购项目实施原则确定。 | ||||||||||||||||
31 | 电子投标特别提醒 请投 标人至“上海 政府采购 网(http://www.zfcg.sh.gov.cn )”---“操作 须 知”下载投标工具。 电子投标软件平台帮助电话 400-881-7190 | 电子投标特别提醒 请投 标人至“上海 政府采购 网(http://www.zfcg.sh.gov.cn )”---“操作 须 知”下载投标工具。 电子投标软件平台帮助电话 400-881-7190 | 电子投标特别提醒 请投 标人至“上海 政府采购 网(http://www.zfcg.sh.gov.cn )”---“操作 须 知”下载投标工具。 电子投标软件平台帮助电话 400-881-7190 | 电子投标特别提醒 请投 标人至“上海 政府采购 网(http://www.zfcg.sh.gov.cn )”---“操作 须 知”下载投标工具。 电子投标软件平台帮助电话 400-881-7190 | 电子投标特别提醒 请投 标人至“上海 政府采购 网(http://www.zfcg.sh.gov.cn )”---“操作 须 知”下载投标工具。 电子投标软件平台帮助电话 400-881-7190 | 电子投标特别提醒 请投 标人至“上海 政府采购 网(http://www.zfcg.sh.gov.cn )”---“操作 须 知”下载投标工具。 电子投标软件平台帮助电话 400-881-7190 | 电子投标特别提醒 请投 标人至“上海 政府采购 网(http://www.zfcg.sh.gov.cn )”---“操作 须 知”下载投标工具。 电子投标软件平台帮助电话 400-881-7190 | 电子投标特别提醒 请投 标人至“上海 政府采购 网(http://www.zfcg.sh.gov.cn )”---“操作 须 知”下载投标工具。 电子投标软件平台帮助电话 400-881-7190 | 电子投标特别提醒 请投 标人至“上海 政府采购 网(http://www.zfcg.sh.gov.cn )”---“操作 须 知”下载投标工具。 电子投标软件平台帮助电话 400-881-7190 | 电子投标特别提醒 请投 标人至“上海 政府采购 网(http://www.zfcg.sh.gov.cn )”---“操作 须 知”下载投标工具。 电子投标软件平台帮助电话 400-881-7190 | 电子投标特别提醒 请投 标人至“上海 政府采购 网(http://www.zfcg.sh.gov.cn )”---“操作 须 知”下载投标工具。 电子投标软件平台帮助电话 400-881-7190 | 电子投标特别提醒 请投 标人至“上海 政府采购 网(http://www.zfcg.sh.gov.cn )”---“操作 须 知”下载投标工具。 电子投标软件平台帮助电话 400-881-7190 | 电子投标特别提醒 请投 标人至“上海 政府采购 网(http://www.zfcg.sh.gov.cn )”---“操作 须 知”下载投标工具。 电子投标软件平台帮助电话 400-881-7190 | 电子投标特别提醒 请投 标人至“上海 政府采购 网(http://www.zfcg.sh.gov.cn )”---“操作 须 知”下载投标工具。 电子投标软件平台帮助电话 400-881-7190 | 电子投标特别提醒 请投 标人至“上海 政府采购 网(http://www.zfcg.sh.gov.cn )”---“操作 须 知”下载投标工具。 电子投标软件平台帮助电话 400-881-7190 | ||||||||||||||||
32 信 用 记 | 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 ”(投标人公司页面)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 投标文件中需加入上述信用信息记录查询页面截图,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 布之日后。 | 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 ”(投标人公司页面)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 投标文件中需加入上述信用信息记录查询页面截图,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 布之日后。 | 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 ”(投标人公司页面)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 投标文件中需加入上述信用信息记录查询页面截图,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 布之日后。 | 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 ”(投标人公司页面)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 投标文件中需加入上述信用信息记录查询页面截图,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 布之日后。 | 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 ”(投标人公司页面)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 投标文件中需加入上述信用信息记录查询页面截图,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 布之日后。 | 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 ”(投标人公司页面)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 投标文件中需加入上述信用信息记录查询页面截图,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 布之日后。 | 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 ”(投标人公司页面)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 投标文件中需加入上述信用信息记录查询页面截图,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 布之日后。 | 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 ”(投标人公司页面)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 投标文件中需加入上述信用信息记录查询页面截图,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 布之日后。 | 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 ”(投标人公司页面)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 投标文件中需加入上述信用信息记录查询页面截图,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 布之日后。 | 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 ”(投标人公司页面)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 投标文件中需加入上述信用信息记录查询页面截图,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 布之日后。 | 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 ”(投标人公司页面)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 投标文件中需加入上述信用信息记录查询页面截图,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 布之日后。 | 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 ”(投标人公司页面)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 投标文件中需加入上述信用信息记录查询页面截图,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 布之日后。 | 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 ”(投标人公司页面)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 投标文件中需加入上述信用信息记录查询页面截图,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 布之日后。 | 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 ”(投标人公司页面)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 投标文件中需加入上述信用信息记录查询页面截图,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 布之日后。 | 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 ”(投标人公司页面)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 投标文件中需加入上述信用信息记录查询页面截图,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 布之日后。 |
录 |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 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 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
33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 《 中华 人 民 共和 国 政 府采 购 法 》第 二 十 二条 规 定 供应 商 参加 政 府 采购 活 动 应当 具 备下列条件(包括联合体各方):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单位必须提供下列资料: 1. 投标人身份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 明; 2. 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 1)供应商是法人的,2020 年度(含)以后任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 开 户 银 行 投 标 截 止 期 前 三 个 月 内 出 具 的 银 行 资 信 证 明 或 专 业 担 保 机 构 出 具 的 资信审查投标担保函; 2 )部分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无法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可以提供银行出 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资信审查投标担保函; 3. 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由政府税收部门开具的,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款所属 时期为投标截止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税收证明;(必 须有税务部门盖章(含电子章)),此期间依法免于纳税的企业可提供税务出具 的相关证明; 4. 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由政府社保部门提供的,投标人依法缴纳时间在投 标截止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投标人 注意: 1、缴纳人员为:本项目拟派负责人 ,缴纳证明中必须体现上述人员名 单。2、缴纳时间不是缴费证明开具时间,而是实际缴纳月份。)。 5. 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必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 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 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根据财库【2022】3 号明确 ,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 200 万元以上的罚款 , 法律 、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 于 200 万元的,从其规定。 7.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本项目要求的由政府行政许可机构颁布的资质资格证明文件; 8. 未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处罚并在处罚有效期内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详见《投 标人声明函》对该项要求)(格式详见附件)。 9. 其它资格要求: 1)投 标人 被列 入失 信被 执行 人、 重大 税收 违法 案件 当事 人名 单、 政 府采 购严 重 违法 失信 行为 记录 名单 及其 他不 符合 《中 华人 民共 和国 政府 采 购法 》第 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
型基本符合要求;运输、安装、培训、质保、售后等与采购需求相关的伴随服务简单提及
但基本响应,不影响项目履约及验收。
(2)响应服务方案简单但基本能符合项目需求,针对性及可操作性差但不影响实施,实施
约束力有待完善。
3.响应得分C档:(得分为评分标准量化到对应分值区间的0%-59.99%,评分办法中有量化
得分标准的按量化标准打分)
对应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货物或服务,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响应性差;
有较多负偏离和缺漏项影响到项目实施;部分内容响应性表述不清晰,难以达到项目采购
的预期目标;
(1)响应货物的技术指标或参数不具体或不明确,部分设备选型不能满足要求,评委无法
作出准确判断;运输、安装、培训、质保、售后等与采购需求相关的伴随服务主要内容缺
漏,影响项目整体实施,
(2)响应服务方案过于简单、有缺漏,可操作性差影响项目整体实施,无承诺或承诺不能
满足项目要求。
4.6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认真审阅投标文件的基础上,按表1的规定,对各有效投标人的
技术标进行独立、客观和公正的打分。
4.7商务标评审
4.7.1在详细评审的商务标评分中,将对所有通过技术评审有效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报
价进行审核,关于计算错误的处理,详见本章相关规定。
4.7.2对投标人在澄清、说明和补正时提供的优惠或让利,评标时一律不予考虑。
4.7.3价格得分计算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
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
其他投标人的商务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商务得分=(评标基准价/经核准的投标报价)×10%×100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若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时,执行以下政策:
—58—
对所有进入商务评审的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
具体如下:
(1)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
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的扣除,用
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扣除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4.8投标人最终得分=技术得分+价格得分
5.其他
5.1投标人不得干扰采购人的评标活动。
5.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投标人如有哄抬、故意压低或相
互串通投标报价以达到排挤其他投标人的目的,从而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合法权益的
情况时,采购人有权取消有关违规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59—
第七章合同格式
包1合同模板:
[合同中心-合同名称]
合同统一编号:[合同中心-合同编码]
合同内部编号:
合同各方:
甲方:[合同中心-采购单位名称]乙方:[合同中心-供应商名称]
地址:[合同中心-采购单位所在地]地址:[合同中心-供应商所在地]
邮政编码:[合同中心-采购人单位邮编]邮政编码:[合同中心-供应商单位邮编]
电话:[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电话]电话:[合同中心-供应商联系人电话]
传真:[合同中心-采购人单位传真]传真:[合同中心-供应商单位传真]
联系人:[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联系人:[合同中心-供应商联系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
本合同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
本合同:
1.乙方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1.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其来源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服务的内容、要求、服
务质量等详见合同附件。
2.合同价格、服务地点和服务期限
2.1合同价格
本合同价格为[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元整([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大写])。
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
它任何费用。
2.2服务地点
—60—
2.3服务期限
本服务的服务期限:[合同中心-合同有效期]。
3.质量标准和要求
3.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制造厂家企业标
准确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
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
3.2乙方所交付的服务还应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4.权利瑕疵担保
4.1乙方保证对其交付的服务享有合法的权利。
4.2乙方保证在服务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
押权、留置权等。
4.3乙方保证其所交付的服务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
利。
4.4如甲方使用该服务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验收
5.1服务根据合同的规定完成后,甲方应及时进行根据合同的规定进行服务验
收。乙方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递交验收通知书,甲方在收到验收通知书后的
10个工作日内,确定具体日期,由双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完成服务验收。甲方
有权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验收,对此乙方应当配合。
5.2如果属于乙方原因致使系统未能通过验收,乙方应当排除故障,并自行承
担相关费用,同时进行试运行,直至服务完全符合验收标准。
5.3如果属于甲方原因致使系统未能通过验收,甲方应在合理时间内排除故障,
再次进行验收。如果属于故障之外的原因,除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外,甲方不
愿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验收,则由乙方单方面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报告提
交甲方,即视为验收通过。
5.4甲方根据合同的规定对服务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取发票并签署验收意见。
—61—
6.保密
6.1如果甲方或乙方提供的内容属于保密的,应签订保密协议,甲乙双方均有
保密义务。
7.付款
7.1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单位:元)。
7.2本合同款项按照以下方式支付。
7.2.1付款内容:(分期付款)
7.2.2付款条件:
[合同中心-支付方式名称]
(1)本合同付款按照上述付款内容和付款次序分期付款。
(2)第一笔付款预付款:在本合同签订且甲方收到乙方按本合同第14条规定提
交的履约保证金和预付款等额的银行保函和收款凭证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
价款;
(3)第二笔服务付款:当乙方提供服务时间达到本合同服务期限二分之一并完
成合同规定的相应服务事项时,甲方收到发票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价款;
(4)第三笔付款服务最终验收付款:当乙方完成合同服务期限内规定的服务事
项后,服务验收单或验收报告出具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剩余合同款项。服
务验收单或验收报告出具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剩余合同款项。
8.甲方(甲方)的权利义务
8.1、甲方有权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享受,对没有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质量或标
准的服务事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加急提供服务,直至符合要求
为止。
8.2如果乙方无法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或者服务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服
务质量或标准的,造成的无法正常运行,甲方有权邀请第三方提供服务,其支付
的服务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乙方不支付,甲方有权在支付乙方合同款项时扣除
其相等的金额。
8.3由于乙方服务质量或延误服务的原因,使甲方有关或设备损坏造成经济损
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经济赔偿。
—62—
8.4甲方在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内有义务为乙方创造服务工作便利,并提供适
合的工作环境,协助乙方完成服务工作。
8.5当或设备发生故障时,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有关发生故障的相关信息,以
便乙方及时分析故障原因,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故障,恢复正常运行。
8.6如果甲方因工作需要对原有进行调整,应有义务并通过有效的方式及时通
知乙方涉及合同服务范围调整的,应与乙方协商解决。
9.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9.1乙方根据合同的服务内容和要求及时提供相应的服务,如果甲方在合同服
务范围外增加或扩大服务内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其相应的费用。
9.2乙方为了更好地进行服务,满足甲方对服务质量的要求,有权利要求甲方
提供合适的工作环境和便利。在进行故障处理紧急服务时,可以要求甲方进行合
作配合。
9.3如果由于甲方的责任而造成服务延误或不能达到服务质量的,乙方不承担
违约责任。
9.4由于因甲方工作人员人为操作失误、或供电等环境不符合合同设备正常工
作要求、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设备损毁,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9.5乙方保证在服务中,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使用含有可以自动终止或妨碍系统
运作的软件和硬件,否则,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9.6乙方在履行服务时,发现存在潜在缺陷或故障时,有义务及时与甲方联系,
共同落实防范措施,保证正常运行。
9.7如果乙方确实需要第三方合作才能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的,
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并由乙方承担第三方提供服务的费用。
9.8乙方保证在服务中提供更换的部件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如果或证实服
务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
同第10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10.补救措施和索赔
10.1甲方有权根据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
10.2在服务期限内,如果乙方对提供服务的缺陷负有责任而甲方提出索赔,乙
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63—
(1)根据服务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买卖双方商定降低服务
的价格。
(2)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天内,根据合同的规定负责采用符合规定的规
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在服务中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
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
(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
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
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的合同款项中扣除
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11.履约延误
11.1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
11.2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服务,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或
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1.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
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
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期提供服务。
12.误期赔偿
12.1除合同第13条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甲
方可以应付的合同款项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
偿费按每(天)赔偿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提
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周
按七天计算,不足七天按一周计算。)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考
虑终止合同。
13.不可抗力
13.1如果合同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
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
13.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
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
—64—
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
13.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
因通知对方。合同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
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
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4.履约保证金
14.1在本合同签署之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一笔金额为元人民币的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应自出具之日起至全部服务按本合同规定验收合格后三十天内有效。
在全部服务按本合同规定验收合格后15日内,甲方应一次性将履约保证金无息
退还乙方。
14.2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支票或者甲方认可的银行出具的保函。乙方提交履约
保证金所需的有关费用均由其自行负担。
14.3如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则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
补偿。履约保证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仍需承担赔偿责任。
15.争端的解决
15.1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
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十天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
门提请调解。
15.2调解不成则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根据其仲裁规则和程序进行仲裁。
15.3如仲裁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
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16.违约终止合同
16.1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在下
列情况下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
服务。
(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65—
16.2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之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17.破产终止合同
17.1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
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
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18.合同转让和分包
18.1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9.合同生效
19.1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并且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19.2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送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
20.合同附件
20.1本合同附件包括:招标(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
20.2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0.3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若合同文件之间有矛盾,则以最新的
文件为准。
21.合同修改
21.1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
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签约各方: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
日期:[合同中心-签订时间],日期:[合同中心-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点:网上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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