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定制送餐车询价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3/05/0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各潜在供应商:
因工作需要,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需定制一批不锈钢送餐车,现特邀请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前来参与询价,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采购人: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金紫山院区)。
二、项目名称: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定制不锈钢送餐车询价采购
三、项目概况
四、供应商条件
(一)供应商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五、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元(大写:壹万捌仟肆佰元整)。
六、质保期:1年
七、公告发布时间
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023年5月4日)起3个工作日。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及截止时间:2023年5月9日北京时间9:00-9:30
开标时间:2023年5 月9日北京时间9:30
开标地点及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金紫山院区办公楼一楼会议室(地址:重庆市江北区金紫山102号),逾期递交的将不予接受。
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二种要件,其竞标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并交纳投标保证金。
九、询价有关说明
凡有意参加询价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在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官方网站(www.cqsjwzx.com)上下载查看本项目需求文件以及变更公告等招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查看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实质性要求内容。
十、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300元(大写:叁佰元整)
(二)保证金递交:本项目保证金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同时提交。保证金(现金)装入信封后自行密封并加盖供应商鲜章。
(三)保证金退还方式
开标结束后退还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合同签订后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十一、履约担保
(一)担保形式:银行转帐
(二)担保金额:中标金额的5%。
(三)提交时间:中标公示结算后 10 日内且在签订合同前提交到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退还方式:质保期满,如果产品无质量问题,中标人提出付款申请并将相关票据交给采购人后,采购人在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十二、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材料费、制造费用、服务费、人工费及提供服务所需的设备或货物购买(制造)费、安装调试费、辅材费、差旅费、产品运输费及各种应纳的税费等所有费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十三、成交规则
在符合本项目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的前提下,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十四、付款方式
货物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向采购人开具正规发票,采购人以转账方式向中标人支付实际结算全部货款。
十五、投标报价文件内容要求
投标报价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报价函
(二)供应商必须提供以下材料(装袋后密封袋口,密封处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单位负责人委托他人投标的,须提供单位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十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
联系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 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金紫山102号
附:餐车图片详情请访问原网页!
因工作需要,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需定制一批不锈钢送餐车,现特邀请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前来参与询价,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采购人: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金紫山院区)。
二、项目名称: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定制不锈钢送餐车询价采购
三、项目概况
四、供应商条件
(一)供应商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五、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元(大写:壹万捌仟肆佰元整)。
六、质保期:1年
七、公告发布时间
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023年5月4日)起3个工作日。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及截止时间:2023年5月9日北京时间9:00-9:30
开标时间:2023年5 月9日北京时间9:30
开标地点及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金紫山院区办公楼一楼会议室(地址:重庆市江北区金紫山102号),逾期递交的将不予接受。
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二种要件,其竞标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并交纳投标保证金。
九、询价有关说明
凡有意参加询价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在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官方网站(www.cqsjwzx.com)上下载查看本项目需求文件以及变更公告等招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查看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实质性要求内容。
十、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300元(大写:叁佰元整)
(二)保证金递交:本项目保证金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同时提交。保证金(现金)装入信封后自行密封并加盖供应商鲜章。
(三)保证金退还方式
开标结束后退还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合同签订后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十一、履约担保
(一)担保形式:银行转帐
(二)担保金额:中标金额的5%。
(三)提交时间:中标公示结算后 10 日内且在签订合同前提交到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退还方式:质保期满,如果产品无质量问题,中标人提出付款申请并将相关票据交给采购人后,采购人在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十二、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材料费、制造费用、服务费、人工费及提供服务所需的设备或货物购买(制造)费、安装调试费、辅材费、差旅费、产品运输费及各种应纳的税费等所有费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十三、成交规则
在符合本项目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的前提下,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十四、付款方式
货物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向采购人开具正规发票,采购人以转账方式向中标人支付实际结算全部货款。
十五、投标报价文件内容要求
投标报价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报价函
(二)供应商必须提供以下材料(装袋后密封袋口,密封处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单位负责人委托他人投标的,须提供单位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十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
联系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 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金紫山102号
附:餐车图片详情请访问原网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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