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内蒙古自治区烟草公司包头市公司员工食堂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350万元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8/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651-24090014
预算金额350万元
招标联系人侯成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薛勇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内蒙古自治区烟草公司包头市公司员工食堂外包项目,招标人为内蒙古自治区烟草公司包头市公司,招标项目资金企业自筹例为100%项目条件,现对内蒙古自治区烟草公司包头市公司员工食堂外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0651-24090014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通过公开招标-常规方式确定1家供应商,项目预算350万元,服务期2年。为全市烟草系统8个员工食堂(市局机关、九原区局、东河区局、土右旗局、固阳县局、达茂旗局、石拐区局、白云区局)提供劳务外包服务,各员工食堂相关情况见下表:

序号

食堂名称

预计用餐

人数

预计需要

工作人员数量

早餐服务

午餐服务

晚餐服务

1

市局机关

90-120

10

 

2

九原

40-50

4

 

3

东河

25-35

2-3

 

4

土右

15-20

2

5

固阳

12-17

2

6

达茂

10-15

1-2

7

石拐

10-15

1

 

8

白云

7-12

1

合计

 

23-24

 

 

2.2招标范围:

(一)负责按照我方用餐标准为全市烟草系统8个员工食堂提供用餐服务(含来客用餐),做好员工食堂环境卫生清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台、地面、灶台、炊具、餐具等,保持好食堂卫生整洁。中标人应当配备足额数量的满足食堂正常运转的工作人员(前表中的预计需要工作人员数量仅供参考)。

(二)员工就餐时间为工作日,早餐8:00─8:50,午餐12:00─12:40,配合对就餐秩序进行维持,监督就餐人员进行刷卡,对未刷卡者进行提醒,发现问题和就餐人员进行沟通处理,确保就餐环境的文明。

(三)投标人报价包括投入本项目服务人员日常管理及相应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社会保险费、意外伤害险、服装费、健康证年检费用、管理费及利润、法定税金等。员工食堂各类设施设备、厨具、水电燃气、易耗品及食材由我方提供,服务人员应当正确使用并爱护相关设施设备、节约水电并做到避免食材浪费。

2.3服务地点:

市局机关:包头市稀土高新区友谊大街68号

九原:包头市稀土高新区稀土大街与呼得木林大街交叉口西北角

东河:包头市东河区工业路161号

土右:包头市土默特右旗萨拉齐镇站前街14号

固阳:包头市固阳县金山镇建设路10号

达茂:包头市达茂旗百灵庙镇广福寺街

石拐:包头市石拐区新区普惠区2#商业楼7、8、9号

白云: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通阳道十五号

2.4服务期限: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符合下列规定: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被列入行业内部存在行贿行为名单(即:行业或全区烟草商业企业行贿供应商名单以及行业其他省市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不被接受。相应措施适用于名单内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禁入期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采购项目。

3.8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投标人参与招投标活动。投标人在“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近三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行贿行为记录的,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820日至2024年82717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投标人,请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进行招标文件下载(已在该平台注册过的投标人请直接登录平台进行招标文件下载,未在该平台注册的投标人请先注册,平台注册为一次性免费注册,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招标项目)。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平台服务费400元,售后不退。

4.4招标文件费用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出具,平台服务费发票由平台公司出具,投标人需要发票的,可通过“发票管理”下载平台服务费电子发票。

4.5投标人完成费用支付后即获得下载招标文件的权限。未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截止前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人无法获得下载招标文件权限,且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4.6投标人针对投标人注册、招标文件获取、CA证书办理、网上应答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咨询电话;平台将确保下载者的购买信息在开标前对平台公司有关工作人员保密;如下载者主动与平台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咨询事宜,则视为下载者主动放弃信息保密的权利,平台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4.7投标人必须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之前完成CA证书的办理,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投标;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账户中“北京CA申请”、“CA申请帮助”、“CA办理指南”查看,也可拨打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统一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5.投标文件的制作

5.1投标人通过“环境检测”下载并安装检测工具;

5.2安装完成后启动检测工具,逐一安装检测工具中的插件;

5.3打开从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上下载的后缀名为.zzlh的电子招标文件,按提示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5.4使用CA对制作好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并导出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9109时30分开标地点为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见6.3)。

6.2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站提供的中招联合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file格式)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上传递交。

6.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远程开标大厅网址为,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等。

6.4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联系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统一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6.5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的投标文件,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国家烟草专卖局政府网站上同时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自治区烟草公司包头市公司

联系人:侯成

地址:包头市稀土高新区友谊大街68号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薛勇

地址:内蒙古包头市九原区天福广场复正大厦2303室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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