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NCZ000204宁夏高速公路新能源开发潜力及适应性评估研究项目宁夏高速公路新能源开发潜力及适应性评估研究项目的采购需求
金额
-
项目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2/2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采购标段
采购计划编号: | 2024NCZ000204 | 项目名称: | 宁夏高速公路新能源开发潜力及适应性评估研究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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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名称: | 宁夏高速公路新能源开发潜力及适应性评估研究项目 | 分包类型: | 服务类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预算金额 |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00 |
报价方式: | 总价采购项目 |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 否 |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 否 |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1是
0否
4.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序号 |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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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
2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3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 |
4 | 信用查询:投标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或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其投标无效(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无法查询的自然人等须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 |
5 |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小于等于2家。联合体各成员除须满足上述要求外,还须满足下述要求: ①以联合体方式响应的投标人,须提交共同签署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明确联合体组成数量,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合同工作量比例; 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③由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并处理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的牵头人及成员应当具备承担相关工作的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
6 | 法定代表人/企业或单位负责人等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企业或单位负责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企业或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直接参与的仅提供身份证明)。 |
7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
8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
三、商务要求
采购标的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
合同签订后8个月内,其中在宁夏区内服务时间不得少于30天。
涉及采购标的的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交付成果的知识产权、版权等所有权归采购人所有。
采购标的交付地点(范围)
宁夏回族自治区内甲方指定地点。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
合同签订,自提交通过采购方认可的研究大纲之日起30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40%;自提交通过采购方认可的初步研究成果之日起30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40%;自研究成果通过采购方履约验收的30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20%。
交付标准和方法
(一)收集整理有关研究文献资料,形成文献综述和资料汇编。 (二)基于宁夏高速公路新能源开发潜力及适应性评估研究,形成有实际指导意义的研究报告;形成推动宁夏高速公路与新能源融合发展实施方案、指导意见或规划文本,按采购人要求整理研究报告简本、摘要或政策建议等;撰写学术论文1篇。 (三)成果材料包括纸质和pdf格式电子文档两种形式,项目成果包括:前款所术有关报告、文件、材料以及相关支持资料。 (四)成果最终通过采购人组织的审查验收,视为完成交付;未通过审查验收的视为成果未交付,需进一步修改完善,直至审查验收通过。应按采购人要求提供相应数量的纸质成果,每次审查不少于20份,最终成果不少于30份。
四、技术要求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标的清单(服务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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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品目名称及编码 | 标的名称 | 服务内容 | 数量 | 单价 | 服务标准及详细要求 | 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C99000000-其他服务 | 宁夏高速公路新能源开发潜力及适应性评估研究项目 | 深入贯彻绿色发展理念,依托高速公路线路调查摸清周边新能源资源情况,结合高速公路边坡、互通立交、服务区、匝道、隔离带、收费站等空间资源,探索高速公路与光伏、风能等新能源融合发展有效途径,开展推动交通网络与能源网络进一步融合的政策研究,促进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转型,加快建设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包容、韧性的可持续交通体系。 | 1 |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00 | 标的1-其他服务:一、研究背景 《宁夏回族自治区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2021-2035年)》提出推进交通网与能源网融合,强化交通与能源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推进交通设施网与能源设施网统筹布局规划建设及融合发展,加强电动汽车充电桩与电网协调联动。目前,我区交通网与能源网融合程度还不高,为抢抓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先机,进一步提升我区交通能源产业融合发展水平,需重点立足高速公路带状分布特点,调查评估高速公路新能源开发利用潜力,找准契合点,推动交通与能源融合互促发展。 二、基本要求 深入贯彻绿色发展理念,依托高速公路线路调查摸清周边新能源资源情况,结合高速公路边坡、互通立交、服务区、匝道、隔离带、收费站等空间资源,探索高速公路与光伏、风能等新能源融合发展有效途径,开展推动交通网络与能源网络进一步融合的政策研究,促进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转型,加快建设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包容、韧性的可持续交通体系。 三、研究内容 (一)宁夏高速公路、新能源产业发展基本情况。立足宁夏地理区位及资源禀赋,收集整理宁夏高速公路、新能源产业发展相关基础资料,摸清宁夏高速公路与能源产业发展基本情况,以及高速公路与新能源产业融合发展的潜力。 (二)高速公路与新能源融合发展形势分析。梳理交通行业与新能源行业相关政策要求,准确把握交通与能源融合发展的政策导向,从高速公路经营期限与新能源运营期限、用地属性、安全生产、余电上网等现行政策体系方面,分析研究交通与新能源融合发展面临的困难、挑战,研判宁夏交通与新能源融合发展前景。 (三)宁夏高速公路与新能源融合发展现状。收集整理宁夏高速公路线路及周边新能源资源情况,总结分析宁夏已开展的高速公路与新能源融合发展实例经验,深入研究我区既有高速公路周边光伏等资源分布特征,对比国内其他省份发展实际,研判宁夏高速公路与新能源融合发展现状。 (四)宁夏高速公路与新能源融合发展研究。立足高速公路分布特点,结合光伏、风能等新能源技术最新发展,借鉴其他省份融合发展先进经验,开展交能融合方式对比,测算论证高速公路与新能源融合开发的投入产出情况、可持续发展潜力等,探索促进高速公路与新能源产业融合发展的有效途径,提出促进交通网与能源网深度融合发展的实施方案或计划。 (五)推动高速公路与新能源融合发展的保障措施建议。开展新能源设施实施及运营主体研究,对比分析高速公路经营单位一体运营与委托新能源专业运营单位统一运营的优缺点,针对已建、在建、规划等不同阶段高速公路开展交能融合的可行路径分析,明晰实施主体及可行举措,提出促进交通网络与能源网络进一步融合,加快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转型,推动构建建设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包容、韧性可持续交通体系的保障措施建议,为我区高速公路交能融合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四、成果要求 (一)收集整理有关研究文献资料,形成文献综述和资料汇编。 (二)基于宁夏高速公路新能源开发潜力及适应性评估研究,形成有实际指导意义的研究报告;形成推动宁夏高速公路与新能源融合发展实施方案、指导意见或规划文本,按采购人要求整理研究报告简本、摘要或政策建议等;撰写学术论文1篇。 (三)成果材料包括纸质和PDF格式电子文档两种形式,项目成果包括:前款所术有关报告、文件、材料以及相关支持资料。 (四)成果最终通过采购人组织的审查验收,视为完成交付;未通过审查验收的视为成果未交付,需进一步修改完善,直至审查验收通过。应按采购人要求提供相应数量的纸质成果,每次审查不少于20份,最终成果不少于30份。 (五)交付成果的知识产权、版权等所有权归采购人所有。 | 合同签订后8个月内,其中在宁夏区内服务时间不得少于30天。 |
采购需求附件:
采购需求附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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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采购需求(交能) - 2.22.doc |
五、合同管理安排
合同类型: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服务类
服务内容
深入贯彻绿色发展理念,依托高速公路线路调查摸清周边新能源资源情况,结合高速公路边坡、互通立交、服务区、匝道、隔离带、收费站等空间资源,探索高速公路与光伏、风能等新能源融合发展有效途径,开展推动交通网络与能源网络进一步融合的政策研究,促进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转型,加快建设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包容、韧性的可持续交通体系。
涉及采购标的的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交付成果的知识产权、版权等所有权归采购人所有。
履约保证金
/
甲方责任
(一)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 (二)有权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三)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四)交付成果的知识产权、版权等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五)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乙方责任
(一)乙方应满足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和要求,提供本合同规定的委托范围内的服务。 (二)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三)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 (四)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五)甲方提供的所有数据及资料均只用于本项目研究使用,乙方具有相应的保密义务,不得将所提供的数据及资料用于其他用途。 (六)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交成果报告等资料。 (七)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违约责任
(一)乙方逾期提交研究成果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按照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三十日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需退还全部已支付的价款,并按照合同总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二)乙方提交的最终研究成果经甲方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需退还全部已支付的价款,并按照合同总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不可抗力
/
保密
甲方提供的所有数据及资料均只用于本项目研究使用,乙方具有相应的保密义务,不得将所提供的数据及资料用于其他用途。
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8个月内,其中其中在宁夏区内服务时间不得少于30天。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其中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首先协商、调解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达成一致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合同生效及其他
(一)本合同经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三方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完各自的义务和责任后自然失效。 (二)本合同书一式拾贰份,甲方和乙方各成员单位各持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验收标准(附验收方案)
(四)履约验收方案 (1)履约验收主体 采购人: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水路发展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 □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 □第三方专业机构: □专家: □服务对象: □其他: (2)履约验收时间 项目完成具备验收条件后。 (3)履约验收方式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中标人提供的履约资料,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水路发展中心进行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组成验收小组。采购项目按照合同规定进行交付时,采购人应及时组成验收小组,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工作。 项目验收。 采购项目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和方式进行交付时,采购人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各项承诺、合同等内容组织验收小组进行项目验收工作。中标人应提供相关的验收资料,作为采购人验收和使用的依据,。验收时,双方必须同时在场,中标人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内容规定的,采购人有权拒绝验收。验收合格的,由双方共同签署《验收报告》。 签订验收报告。项目验收结束后,验收小组成员必须签订验收报告。验收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财政厅备案,作为财政部门支付采购资金的必备附件;一份由采购人备存,一份留投标人备存。 (5)履约验收内容 采购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各项承诺、合同等内容组织验收小组进行项目验收工作。 (6)履约验收验收标准 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各项承诺、合同等要求,达到合格要求。 (7)履约验收其他事项 / (五)风险管控措施 1.包1 (1)国家政策变化应对措施:按照最新的国家政策执行,招标文件中与国家政策不相适应的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进行澄清或修改。 (2)实施环境变化应对措施:根据新的实施环境作相应调整,修改采购需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进行澄清或修改。 (3)重大技术变化应对措施:若由于社会技术发展、进步或商业环境引起拟采购设备贬(升)值、被淘汰或使用效率低下等问题,未发布招标公告前,调整采购预算、采购需求等。若已发布招标公告,则取消采购活动,相应调整采购预算、采购需求等后重新采购。 (4)预算项目调整应对措施:采购方编制申报采购预算时应据实筹划、合理评估。但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造成的预算编制不合理的,未发布招标公告前,调整采购预算;若已发布招标公告,编制的预算过低,则取消采购活动,调整采购预算后重新采购。 (5)因质疑投诉影响采购进度应对措施: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质疑:(一)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二)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投标人符合法定数量时,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投标人或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投诉:经财政部门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处理。 (6)采购失败应对措施:①总结采购失败的原因,成立论证专家小组,对采购需求及招标文件条款进行审查,对要求不合理的内容进行修改后重新招标。②由于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的造成的采购失败,成立论证专家小组,对采购需求、招标文件条款进行论证,经论证无排他性的条款后,根据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的适应情形,选用合理的采购方式,上报财政部门审批,审批通过后编制相应采购方式的采购文件重新招标。 (7)不按规定签订或者履行合同应对措施:中标投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投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8)出现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应对措施:①已发布招标公告的,应立即修改采购需求。②已签订采购合同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进行约束和处理。若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出现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则终止合同。 (验收方案附件):验收方案(交能).docx
服务地点(范围)
宁夏回族自治区内甲方指定地点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
合同签订,自提交通过采购方认可的研究大纲之日起30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40%;自提交通过采购方认可的初步研究成果之日起30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40%;自研究成果通过采购方履约验收的30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20%。
交付标准和方法
(一)收集整理有关研究文献资料,形成文献综述和资料汇编。 (二)基于宁夏高速公路新能源开发潜力及适应性评估研究,形成有实际指导意义的研究报告;形成推动宁夏高速公路与新能源融合发展实施方案、指导意见或规划文本,按采购人要求整理研究报告简本、摘要或政策建议等;撰写学术论文1篇。 (三)成果材料包括纸质和pdf格式电子文档两种形式,项目成果包括:前款所术有关报告、文件、材料以及相关支持资料。 (四)成果最终通过采购人组织的审查验收,视为完成交付;未通过审查验收的视为成果未交付,需进一步修改完善,直至审查验收通过。应按采购人要求提供相应数量的纸质成果,每次审查不少于20份,最终成果不少于30份。 (五)交付成果的知识产权、版权等所有权归采购人所有。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
综合评分法
评审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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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审项目 | 权重分 | 评分标准 |
1 | 投标报价 | 10 |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权重分值。(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对于高于项目采购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不予接受,视为无效投标。 |
2 | 类似业绩 | 5 | 投标人提供 2021年1月1日至开标前类似项目业绩的, 每提供一个得1分,共 5分。 注:须提供类似业绩的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扫描件附于投标文件中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未按要求提供的不予计分。 |
3 | 企业实力及项目团队 | 15 | 1.投标人进入“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中的工程咨询单位名录(咨询专业和范围包括“公路专业评估咨询”),且投标人名称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完全一致得2分,否则不得分;公路或电力专业为甲级的得2分;满分4分。 2.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正高级职称(或与正高级同等职称)且承担过类似项目的得5分,项目负责人具有副高级职称且承担过类似项目的得2分;(项目负责人的业绩和企业的类似业绩不重复计分)。 3.项目一般成员:项目组其他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专业方向应与项目相匹配,包括但不限于公路、道桥、车辆、运输、能源等方向,每有1人得2分,满分6分。 注:须提供资质证书、职称证书、业绩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2023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未按要求提供的不予计分。 |
4 | 实施方案 | 45 | 投标人应针对本项目提供具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目标分析、研究方法、工作安排或实施进度、任务分组、保障措施等方面。投标人所提供方案中包含上述模块的,每有一项模块得5分,缺少模块不得分,最多可得25分;投标人所提供方案中,针对上述模块进行了模块拓展或深化、细化或提供经评审小组成员认可的可行性合理化建议的,每有一项模块加4分,加至标准分45分为止;投标人所提供方案中,每有一项模块描述不清晰或有明显性错误的减3分,最多可减15分。 |
5 | 后续服务方案 | 20 | 投标人应自行拟定项目后续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团队安排、响应时间、风险防控、质量保证措施等方面。投标人可提供项目后续服务方案包含上述模块的,每有一项模块得3分,缺少模块不得分,最多可得12分;投标人所提供方案中,针对上述模块进行了模块拓展或深化、细化或提供经评审小组成员认可的可行性合理化建议的,每有一项模块加2分,加至标准分20分为止;投标人所提供方案中,每有一项模块描述不清晰或有明显性错误的减1分,最多可减4分。 |
6 | 服务承诺 | 5 | 投标人每提供一个下列承诺的得1分,共5分。 1.承诺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完成周期内不变更的; 2.承诺项目组成员在项目完成周期内不变更的; 3.承诺可在采购人要求的工作内容、交付时限内及时按要求提供成果文件的; 4.承诺主动对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予以解决的; 5.承诺合同约定以外免费提供其他必要服务的。 注:本承诺须出具单独承诺函,投标文件中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未按要求其提供或承诺内容表述模糊不清的不得分。 |
合计: | 100 |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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