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成都市新都区人民医院放射装置检测服务调研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03/1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成都市新都区人民医院 2024年放射装置检测服务项目调研公告
成都市新都区人民医院现为国家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新都区区域医疗中心。为保障医院放射类装备安全有效的使用,按照《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安全基本标准》《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规定,为开展医院2024年度放射装置监测服务工作。现对本服务项目开展市场调研工作,公开征集相关资料,请具备相关检验检测技术手段、合格资质的单位将相关资料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我院指定地点。本次调研与是否招标、采购无关。
一、全院放射装置检测服务项目清单
2024年放射装置辐射环境监测清单
科室 | 服务范围 | 服务数量(台) | 服务次数 |
放射科 | CT | 4 | 1次/每台/年 |
数字乳腺机 | 1 | 1次/每台/年 | |
数字DR | 3 | 1次/每台/年 | |
数字胃肠机 | 1 | 1次/每台/年 | |
移动DR | 2 | 1次/每台/年 | |
双能骨密度 | 1 | 1次/每台/年 | |
口腔科 | 口腔CT | 1 | 1次/每台/年 |
牙片X线机 | 1 | 1次/每台/年 | |
口腔全景机 | 1 | 1次/每台/年 | |
骨科 | C臂X线机 | 2 | 1次/每台/年 |
介入科 | DSA | 1 | 1次/每台/年 |
健康管理科 | 数字DR | 1 | 1次/每台/年 |
骨密度仪 | 1 | 1次/每台/年 | |
移动CT | 1 | 1次/每台/年 | |
合计 | | 21 | |
1.服务内容
(1)乙方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在甲方要求的时限内完成年度环境监测工作,并提供合法有效的监测报告。
(2)乙方须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技术规范中的要求制定合理的监测方案。
(3)乙方应针对射线装置的辐射环境安全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可行的建议。
(4)乙方须协助甲方办理新增、移机、报废的射线装置《辐射安全许可证》变更及相关工作。
(5)乙方须定期提供射线装置年度辐射环境检测报告。
2、服务要求
(1)乙方资质资料和提供的资料符合国家、行业管理要求,出具的检测报告符合行业环境监测的要求。
(2)乙方行为须符合《环境保护部关于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的指导意见》(环发〔2015〕20号)的有关规定。
(3)技术服务质量要求:科学、客观、真实。
(4)每台设备监测点位不少于5个,每个点位监测数据不少于10个。
2024年放射装置性能及防护检测监测清单
科室 | 服务范围 | 服务数量(台) | 服务次数 |
放射科 | CT | 4 | 1次/每台/年 |
数字乳腺机 | 1 | 1次/每台/年 | |
数字DR | 3 | 1次/每台/年 | |
数字胃肠机 | 1 | 1次/每台/年 | |
移动DR | 2 | 1次/每台/年 | |
双能骨密度 | 1 | 1次/每台/年 | |
口腔科 | 口腔CT | 1 | 1次/每台/年 |
牙片X线机 | 1 | 1次/每台/年 | |
口腔全景机 | 1 | 1次/每台/年 | |
骨科 | C臂X线机 | 2 | 1次/每台/年 |
介入科 | DSA | 1 | 1次/每台/年 |
健康管理科 | 数字DR | 1 | 1次/每台/年 |
骨密度仪 | 1 | 1次/每台/年 | |
移动CT | 1 | 1次/每台/年 | |
合计 | | 21 | |
1.服务内容
(1)检测服务包括射线装置性能和防护监测,放射设备防护评价。
(2)搜集该项目的有关技术资料和施工图纸。
(3)乙方应针对建设项目放射防护设施、机房面积、机房防护效果和设备性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可行的建议。
(4)乙方配合甲方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射线装置增项、注销等相关工作。
2.服务要求
(1)乙方资质资料和提供的资料符合国家、行业管理要求,出具的检测报告符合行业检测的要求。
(2)技术服务质量要求:科学、客观、真实。
2024年放射防护评价(预评价和控效果评价)清单
服务范围 | 使用科室 | 台数 |
CT | 放射科 | 2 |
射线骨密度仪 | 健康管理科 | 1 |
合计 | | 3 |
★备注:
2024年放射装置检测项目服务期为1年。
二、资质及相关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本服务项目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服务本项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质的供应商。
1.资质材料(盖公司鲜章)
(1)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递交资料人员资质证明,包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递交除外),身份证复印件,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号码。
(4)可提供近三年同类项目在三甲综合医院用户清单及证明(中标通知或合同)。
(5)检测服务单位资质资料和提供的资料符合国家、行业管理要求,出具的检测报告符合行业环境监测的要求。
(6)检测服务单位具备国家计量认证(CMA)资质证书,计量认证证书附表中含电离辐射、放射卫生防护和性能检测、个人剂量监测类别,且在有效期内。
(7)检测服务单位应具有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技术服务范围包括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放射卫生防护检测、个人剂量监测),认定的检测能力需涵盖我单位现有放射诊疗设备。
2.报价及方案要求(盖公司鲜章)(附件1)
(1)报价:报单价。
(2)方案:需包含技术服务方案、商务要求方案、考核方案等(需同时提交电子版)。(格式自拟)
3.承诺函(盖公司鲜章)(附件2)
三、资料递交要求及地址
内容要求:
1.以上资料需用密封袋密封(封条加盖鲜章)。
2.报价及方案需包含电子版(U盘)一并密封。
资料提交时间:2024年3月14 日—2024年3月 18日17:30(5个工作日)
资料提交地址:成都市新都区人民医院(育英路)科教楼二楼医学装备部
联系人:喻老师,电话:028-62512067
附件:1.放射装置检测服务项目报价及方案
2.承诺函
/Uploads/file/20240314/s1_20240314093717_19320.doc
/Uploads/file/20240314/s1_20240314093729_93578.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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